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是物质的( )及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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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是物质的( )及其( )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是物质的性质及其危险特性。
物质的性质包括其化学成分、物理状态、燃烧性质等,这些性质可以影响到其对人体、环境和设备的潜在危害程度。
物质的危险特性指的是其可能带来的危险或风险,包括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等。了解物质的危险特性有助于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的确定。
通过对物质的性质和危险特性进行辨识,可以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从而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以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风险,确保工作场所和环境的安全。
重大危险源辨识是对工作场所、生产过程或活动中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灾害或损害的潜在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的过程。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生产过程或活动的安全,预防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以保护员工、公众和环境的健康和安全。通过辨识重大危险源,可以确定潜在的危险和风险因素,从而了解可能导致事故、灾害或损害的来源和原因。这有助于提前预知潜在危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1、工作活动和流程:对工作活动和流程进行分析,确定可能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和操作步骤,包括高风险作业、复杂操作、高温高压作业等。
2、人员行为和管理:考虑人员行为对安全的影响,包括员工的技能水平、培训情况、纪律要求等,评估可能存在的人为失误或违规行为。
3、外部环境和自然灾害:考虑外部环境因素对工作场所安全的影响,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风暴等)和周边环境的变化(如化工厂、危险品仓库等),评估其潜在风险。
什么是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就是识别危险源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危险源辨识不但包括对危险源的识别,而且必须对其性质加以判断。据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辨识区域内存在危险物料、物料的性质、危险物料可导致的危险性三个方面进行危险因素的辨识。种类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和贮存区两种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以下4类物质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05 (2005-07-26发布,2005-11-01实施)代替GB 12268-1990,其下表格均引用旧标准GB 12268-1990,具体更新详见《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05。a)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见表1。表1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围1.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的活动;2.工作场所设施;3.正常、非正常运行以及潜在的紧急情况。危险源管理主要包括树形的危险源辨识评价、表单审批,专家组评审,按月风险评价等主要功能,它可以输出危险源清单(一般,重要)建立统一危险源档案,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对危险源管理情况可随时了解查看。该系统还能够与其它模块建立联系,将危险源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档案。 完善的新增、变更、撤销的审批流程; 多种辨识方式可选(格莱姆LEC打分法;MES打分法等),浮动打分和在线提示。 规范的表格单据,相关的流程单据,建立完整统一档案; 定期的专家组重要危险源评审; 符合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外审要求的危险源清单和危险源变更单; 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图形化的统计,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遵照23号文件,按月进行的企业危险源风险评价。信息化危险源辨识工作比较繁重,人工判断可变动性比较大。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用软件作为工作模式越来越普及。其中北京首安信息开发的危险源管理模块旨在建立一套符合体系标准要求和23号文件规定要求的危险源辨识评价流程,主要包括树形的危险源辨识评价、表单审批,专家组评审,按月风险评价等主要功能,它可以输出危险源清单(一般,重要)建立统一危险源档案,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对危险源管理情况可随时了解查看。该系统还能够与其它模块建立联系,将危险源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档案。
考试大整理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及辨识标准辅导
一、重大危险源的基础知识 来源: 1.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 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2.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组成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按国标《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辨识。 (2)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辨识各类危险及可能的事件; 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3)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企业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 来源: 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告。安全报告应详细说明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负责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报告和有关资料制定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明确和有效的技术与组织措施。定期检验(演习)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必要时进行修订。 (6)工厂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 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综合性的土地使用政策,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和其他工作场所、机场、水库、其他危险源和公共设施安全隔离。 (7)对重大危险源的监察 政府主管部门派出经过培训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察、调查、评估和咨询。 3.我国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供水水源及保护区、车站、码头、机场、交通干线、基本农田保护区、河流、湖泊、军事禁区等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主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04年1月9日)要求“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加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方法 我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申报登记工作按国标《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来源:
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是
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各国和地区都有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规定了安全管理、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要求。
专业知识和经验:依靠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和判断。这需要依托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专业机构,包括工程师、科学家等。
风险评估和分析:通过风险评估和分析的方法,对潜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这可以包括对工作环境、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确定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因素。
统计数据和案例分析:依据历史统计数据和类似事件的案例分析,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通过分析过去发生的事故或灾难的原因和特征,可以提取出一些常见的危险源。
安全管理体系和程序: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程序,识别重大危险源。这包括对工作流程、工艺操作、安全设备等方面的规定和控制措施,以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工作场所巡检和隐患排查:通过定期的工作场所巡检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辨识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这需要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进行巡检和排查,并记录和处理发现的隐患。
专业工具和方法:利用专业工具和方法,如风险矩阵、事件树分析、故障模式与效应分析等,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分析。
辨识重大危险源是保障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的重要环节,需要综合运用以上依据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同时,不同行业和领域可能会有特定的辨识依据和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应用。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有哪些
重大危险源是指具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物质、设备、工艺或场所等。
按照相关规定,重大危险源一般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导致大规模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如核反应堆、大型化工厂等。2、二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导致较大规模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如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等。
3、三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一定规模的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如氯气制造、危险品储运等。4、四级重大危险源:指可能导致较小规模的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如烟花爆竹、油站等。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划分等级不同,管理控制的要求也会不同。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评估和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我国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为GB 18218-2018。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适用于: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以上内容参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是物质的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是物质特性。
重大危险源辨识是指对生产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以确定其对生产安全的威胁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从而保障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时,所依据的主要是物质的特性。下面将介绍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
1、物质特性的含义。
物质特性是指物质本身所具有的各种化学、物理和性质等方面的特点。这些特征可以通过实验和测试来进行检测和分析,从而确定物质的本质和特性。
在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时,需要对物质的特性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了解其对职工健康和安全的潜在影响,从而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2、物质特性对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影响。
物质特性是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关键因素之一,直接影响着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不同的物质具有不同的特性,会对人体、环境等造成不同的安全风险。
因此,在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时,需要对物质的毒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性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其对生产安全的威胁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3、物质特性的具体分析方法。
物质特性的分析方法一般包括实验和测试两种方式。通过实验可以确定物质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质、毒性等特性,从而进行安全性评估和风险分析。测试主要是检测物质的物理参数,如温度、压力、湿度等,评估其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拓展知识:
除了物质特性外,重大危险源辨识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工作环境、设备质量、操作程序等都会影响职工的安全生产。因此,在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时,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从而全面把握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
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注意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实践性和针对性。一些企业可能会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仅满足表面要求而忽视实际情况。
而实际工作中,关键是要全面掌握企业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工作环境、生产设备、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确保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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