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乡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目录
- 乡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 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铁路工程“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采纳者加分奖励
- 求地铁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市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暨“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乡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为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克井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赵建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孟英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十二个专项工作小组,对全镇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民爆物品治理组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综治办 派出所 责 任 人:姚景海 侯世宏 聂会侠 职责: 1、做好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排查工作。 2、做好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工作,严厉打击使用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的犯罪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交警三大队 镇交通站 责 任 人:张国喜 张进才 职责: 1、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农用车载客、“黑的”拉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超载等现象进行查处。 2、加强对镇级道路、桥梁、涵洞的安全维护工作。 3、加强镇级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整顿,做好道路警示标志的设立和管理。 三、煤矿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赵建华 责任部门:安全办 煤管站 责 任 人:孟英田 王五丰 职责: 1、严格落实领导包矿、人员驻矿责任,严把停工停产关,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偷生产行为。 2、做好对复工复产煤矿的监管力度,确保矿区安全稳定。 3、严格指导煤矿企业按照技术规范通风排水。 四、非煤矿山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赵建华 责任部门:非煤矿山管理站 克井国土分局 克井派出所 责 任 人:孟英田 刘安和 姚国礼 杨立新 侯士宏 职责: 1、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取缔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打击越层越界开采行为。 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强化重点防控,加强对全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督导技改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五、地面企业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杨东 责任部门:经贸办 煤炭市场办 克井工商所 责 任 人:苗社青 卢为民 职责: 1、做好地面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地面企业基建安全工作、危险化学品治理工作、机械加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涉铅企业环保污染治理工作。 2、做好煤炭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做好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检查治理工作。 六、镇区人口密集场所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赵占文 责任部门:克井派出所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科教文卫服务中心 责 任 人:侯世宏 纪青军 李苏苏 职责: 1、对宾馆、网吧、酒店、洗浴中心、商场、超市、市场及其它娱乐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治理,重点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 3、做好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七、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综治办 责 任 人:姚景海 职责: 1、做好宾馆饭店、洗浴中心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指导科教文卫中心做好文化场所和重大集会安全工作。 八、防火安全及河流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徐东升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张小勋 范江波 职责: 1、做好防火安全。 2、做好河流安全。 九、建筑工地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王峰 赵占文 责任部门: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移民办 责 任 人:纪青军 任会军 职责: 督促施工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对全镇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十、农村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郭红旗 责任部门:各管理区 责 任 人:张建波 张建奇 王文江 崔麦社 职责: 做好农村集贸市场、庙会等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农村危房、冬季防火、沼气安全、农村建房、鞭炮类易燃易爆品等进行排查整治。 十一、食品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李小娟 责任部门:计生办 克井工商所 克井卫生院 农业服务中心 科教文卫中心 责 任 人:李会梅 卢为民 吴建亮 张小勋 李苏苏 职责: 组织人员对全镇农贸市场、超市的食品进行安全检查, 重点对粮油制品、肉制品、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进行详细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关,切实防范食物中毒等事件。 十二、教育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李小娟 责任部门:克井中心校 科教文卫中心 责 任 人:李宗录 李苏苏 职责: 1、做好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2、加强各学校危旧校舍、围墙、大门、食堂的管理和监控工作,并负责督促存在隐患的整改。 3、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群体中毒事件。 4、做好学校基建安全工作。 5、做好无证幼儿园的关停工作,做好托教机构车辆无证营运的取缔工作,做好车辆超载查处工作。 三、工作举措及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相关责任,各组组长要亲自动员部署,具体研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深入督促落实。 2、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关键部位、突出重点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 3、及时反馈、汇总情况。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各小组要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联络人员,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暂不能治理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小组每月10号、20号、30号分别上报一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经责任领导签字后书面报至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材料要包括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次数、发现违法违规单位和行为的数量、当场责令整改的数量、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数量、抓捕违法违规人员的数量等相关内容。 (3)各小组要有“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日志及工作台账。 4、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6706231。对举报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举报人员奖励现金1000元。
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为确保我县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确保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根据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县安委会决定,自2019年1月22日起,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业领域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我县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
在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突出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燃气、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工贸行业作业安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8.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专项问题
1. 矿山方面
(1)非法盗采、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从事勘探,或以采代探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从事建设和生产,或以采代建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4)地下矿山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5)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或主通风机随意停开的;
(6)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的;
(7)未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和培训计划的;
(8)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市安监局; 其中,第(1)(2)(3)项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第(4)(5)(6)(7)项由县安监局牵头,第(8)项由县环保局牵头)
2. 烟花爆竹方面
(1)非法组织生产的;
(2)非法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
(3)非法违法经营礼花弹等a、b级产品的; “黑老大”、“鱼雷王”、超规格“大炮”等违禁品的。
(4)非法储存、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产品的;
(5)店外摆放、超量储存的;
(6)非法零售店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 其中,烟花爆竹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 其他由县安监局组织)
3. 危险化学品(含成品油)方面
(1)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2)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经营汽油、煤油、柴油、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成品油的;
(3)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即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评估(评价)和备案的;
(5)非法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
(6)非法或违反有关法律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7)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环保局; 其中,第(1)(3)(4)(7)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第(2)非法加油站取缔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第(5)项由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按有关法规分工牵头组织,第(6)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方面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
4. 交通运输方面
(1)“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2)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操作证)、驾驶证(操作证)与所驾车(机)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3)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4)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5)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6)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7)客车不进客运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的;
(8)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9)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的农用机械还在从事道路运输与农田作业的。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文体旅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5. 建筑施工方面
(1)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
(2)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
(3)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4)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
(5)燃气及燃气管道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
6. 消防方面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3)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停用,或者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5)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居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
7. 民用爆炸物品方面
(1)超许可品种、数量的生产销售行为以及其它非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2)生产销售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无证、证照不全或超出许可期限的;
(3)未认真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提升工业炸药生产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的指导意见》等安全专项措施的;
(4)民爆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细节管理不到位,存在不文明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现象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经科商粮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8. 工贸行业作业安全方面
(1)金属冶炼高温熔融作业和煤气使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2)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
(3)粉尘涉爆企业危险场所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4)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安全技术措施得不到保障的;
(5)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动火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无定期清扫制度或执行不力的;
(7)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
(8)有限空间作业未严格实施作业审批制度的;
(9)有限空间作业未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程序的。
(10)违法违规使用液氨液氯的。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经科商粮局、农业局、林业局、食药工质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9. 特种设备方面
(1)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
(2)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的;
(3)伪造许可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
(4)非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非法锅炉、报废气瓶的;
(5)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6)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公共场所电梯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7)“两工地”(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使用非法升降机、起重机械、塔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
(责任单位:县食药工质局负责; 其中,“两工地”相关特种设备方面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
10. 应急管理方面
(1)未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高危企业没有建立救援队伍或未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
(2)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
(3)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封闭应急救援通道的;
(4)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及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11. 再生资源回收
(1)未取得营业执照、未经备案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生产经营活动的;
(2)没有规定对回收物品和出售人进行登记、处置的。
(责任单位:县经科商粮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食药工质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责任和实施步骤
此次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由县、乡人民政府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分四个阶段进行:
( 一)制定方案与动员部署阶段(1月22日至1月31日)。
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迅速部署安排。
( 二)自查自检与专项行动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
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对照此次打非治违“共性问题”和“专项问题”清单,对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开展自查自检,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重点。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专项执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要落实对重点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公开通报、媒体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查,并将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及时报告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全程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方案制定、动员部署、自查自检、专项行动开展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 三)督促检查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此阶段县安委办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重点是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情况,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 四)持续开展阶段(5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部门要在春节、“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特殊防护期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同时,要整章建制,查漏补缺,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措施,按本工作方案持续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执法效率。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安委会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结合本地区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属地责任,要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打非”队伍,扎实开展委托执法行动,要加强与县直执法部门的对接和配合,突出关键,点面结合,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主体责任,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 二)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部门要通报批评。要组织新闻媒体对非法违法生产的典型案例和打非治违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对玩忽职守,导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务求本次“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 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请安委会各成员牵头责任单位于4月31日前,将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情况(包括方案、照片、记录、总结等),书面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突出两个规定的落实、突出打非治违和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稳中有降,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根据隆安委办〔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县委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摸底排查,扎实推进整治,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改进安全监管工作作风,消除一批重大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责任和责任分工 一坚决查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1.纠正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不依法处理,以罚代管的问题。责任分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工商所、国土所、安监站各负其责。 2.纠正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责任分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文体卫站、派出所、安监站各负其责。 二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1.开展工业灾害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安全,严防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等恶性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安监站,责任领导:颜少江,配合单位:城建站、派出所。 2.开展工程运输车、砂土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工程运输车、砂土运输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滩头交警中队,责任领导:孙琦烨,配合单位:运管站、城建站。 三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力度 1.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违章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用车、非营运车辆非法营运、非法载客行为,严查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校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滩头交警中队,责任领导:孙琦烨,配合单位:运管站、城建站、中心校、农综站。 2.开展全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专项整治。(www..Com)着重解决非法经营、非法运输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安监站,责任领导:颜少江,配合单位:派出所、工商所。 3.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招商项目等不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手续,非法违法建设的部门。 牵头单位:城建站,责任领导:谭邵益,配合单位:城建站、国土资源中心所、纪检监察室。 4.开展非煤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一些矿区超深越界非法开采,破坏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中心所,责任领导:颜少江,配合单位:安监站、派出所。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纠正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未层层分解考核,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责任分工: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切实解决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问题,解决事故调查超时限、相关单位不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批复、事故责任人逍遥法外的问题。 责任分工:安监站、纪检监察室牵头,镇安委会相关单位配合。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目标 1.动员部队阶段(2014年3月下旬—4月下旬)。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以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发动,营造工作氛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定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支持参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 2.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5月—8月上旬)。对此次专项整治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专门的整改工作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督办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敢于较真碰硬,限期整改到位。对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不分阶段边查边改,提高工作效率。整改落实的情况实行一月一报。整改落实情况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取信于民。2014年5月底前,镇督查室要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3.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8月上旬—9月底)。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认真的“回头看”,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责令“补之”。同时,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着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镇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副镇长颜少江任副组长,安监站长刘伟臣任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镇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要推行安全生产工作季度考核排名制度,进一步强化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配合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主动作为,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整治实效。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前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按照县委的要求,切实纠正安全生产的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镇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各有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打分,打分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要严明工作纪律,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服从统一安排,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镇安委会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或向有关部门提出问责意见。 5.注重典型示范,巩固整治成果。要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的,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对工作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甚至顶风非法违法生产、搞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动从业人员和全社会举报监督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形成深厚的群防群治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铁路工程“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采纳者加分奖励
关于开展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防患重大安全事故,根据京秦高速公路迁安支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第( )号文件和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我项目部部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部桥梁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二、组织机构我部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成立“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人员:组长: 周全副组长: 崔艳丽组员: 王建兵、张若军、陈海涛、陆刚、杜续文、吕军三、重点内容(一)开展“打非”工作,我部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施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规范施工现场施工秩序。(二)认真开展“治违”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认真开展“抓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模式化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四、实施步骤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将该活动贯穿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度”之中,并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时要做好预警预测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4日前)重点内容有:1、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防坍塌、防坠落、防火、防电等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二)、集中治理阶段(6月8日至6月25日)根据第一阶段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非法行为。采取监理和施工单位自查与执法相结合、全面执法和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形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无证人员、车辆以及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重点情况,将进行全面排查及整改。(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5日至7月1日)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特别是桥梁高墩施工及现浇混凝土梁施工过程中的监控,对各项措施要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求地铁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 实施方案 轨道交通六号线二期BT一标长生桥站 2012年4月18日 “打非治违”专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渝办发92号文件要求《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单位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92号)精神,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和“打非治违”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我施工单位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元兵;副组长:李长华、王晓波;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安全负责人:罗筱瑜 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二)认真开展“治违”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活动,要将该项活动贯穿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之中,并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时要做好预警预测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前)。重点检查内容有:1、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防坍塌(基坑坍塌)、防坠落、防火、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第二阶段为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4月16日~5月16日)。 1、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工作,重点对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机械等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监管。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在施工现场大力营造学安全、管安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施工现场要张贴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用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3、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治,没及时做好整改的,应加强监督,责令施工班组停工整改。 (三)第三阶段(5月17日~7月16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量测监控,对各项措施要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 当前正是施工旺季,同时又是建筑安全事故高发时期。各部门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认清当前形势和安全隐患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抓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守职责,强化监管,常抓不懈,以这次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努力构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单位建筑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报送 项目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对检查发现的现场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班组整改落实。对自查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违规违章施工作业,以及存有严重事故隐患的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施工班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进行重点跟踪监控。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宣传工具及举行安全演讲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广泛发动现场从业人员,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现场张贴安全警示牌,鼓励从业人员举报违法施工行为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暨“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暨"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贵安委办〔2015〕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继续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控力度,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六打六治"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危化科,名单如下:
组 长: 陆XX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 庄XX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刘XX 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科长
张大发 市安全监管局主任科员
三、范围
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单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打击范围如下:
1.打击危化企业无证生产、超越批准的`生产行为,整治生产储存在役装置设计未经过正规设计,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2.打击危化企业无证经营、超越批准的经营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等问题。
3.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4.打击危化品无证运输和非法改装、认证、运输行为,整治危化品运输企业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5.打击危化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6.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按照属地监管为主,各单位自查自纠与督查检查、执法检查相结合。专项行动从7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要传达到辖区所有企业。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1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按照以上打非治违范围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上述重点打击整治的六类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每月1日前生产经营单位要向当地安全监管局报自查自纠情况。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12月上旬)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通过开展督查、联合执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重点对已公告安全许可证过期或已经注销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在整改期限到期仍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四)总结阶段(12月中下旬)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及时收集"六打六治"资料和信息,全面记录行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和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动长效机制建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把开展危化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严格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专项行动期间,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实行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通报相关部门。 对"打非治违"不力,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定期分析、研究和研判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指导。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及推广。同时,要将专项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中,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联动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 "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1、附件2、附件3),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所有资料盖印签字扫面或拍照后通过q群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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