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信贷十大乱象是什么)
本文目录
- 信贷十大乱象是什么
- 多家银行发文严控信用卡资金用途 涉房违规交易将被止付锁卡
- 强化发卡管理、治理息费乱象 信用卡业务告别“跑马圈地”
- 银监会圈定2018年整治乱象重点有哪些
- 信用卡业务规范新规来啦!银保监会央行联合整治乱象
- 严格管控资金违规“输血”楼市
- 2018年银行将会如何整治市场乱象大幕
- 求银监会【2017】5号文《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 银保监会“回头看”:落实房住不炒,紧盯地产融资
- 着力防风险 银监会出台了哪些政策
信贷十大乱象是什么
4月7日,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巡视员(主持工作)王朝弟在银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银监会2017年上半年组织全国银行业集中进行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对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非法金融活动等十大方面进行整治。
据报道,事实上当天银监会就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5号文),要求组织全国银行业集中整治市场乱象。据了解,该工作由银监会现场检查局牵头,梳理了王朝弟提到的十大方面的乱象。
多家银行发文严控信用卡资金用途 涉房违规交易将被止付锁卡
继商业银行严控经营贷款防范资金违规流向楼市后,信用卡涉房交易也成为银行重点管控的领域。《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多家银行近期发布公告,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除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外,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有部分银行称,持卡人若开展超出信用卡正常资金用途之外的交易,该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止付、冻结、锁卡等管控措施。银行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近期,各大银行对信用卡资金用于房地产类商户的交易的管控措施密集出台。8月11日,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称,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2)60号)以及《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规定,特对信用卡资金用途进一步明确:个人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信用卡资金不能用于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套现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投资、理财、股票、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该信用卡中心表示,如持有该行信用卡开展超出信用卡正常资金用途之外的交易,可能导致交易失败,该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止付、冻结、锁卡等管控措施。7月29日,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称,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特对信用卡资金用途进一步明确:个人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此前,7月10日,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也发布了《关于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的公告》。该行信用卡中心指出,持卡人不得以任何套现、欺诈、恶意刷单等违法或虚假消费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积分、权益、奖品或增值服务;持卡人不得以任何舞弊手段、非法工具恶意获取权益或优惠;信用卡透支应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证券市场、生产经营及房地产开发、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对于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现监管规定的或该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称,该行有权中止或终止信用卡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授信额度、锁定账户、紧急止付、对商户交易限额、套现治理等风险管理措施;该行拥有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消费签账单等交易凭证的权利,以识别相关交易风险。实际上,近年来,各大银行一直严格打击信用卡个人刷卡资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早在2019年,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的《关于加强对房产类商户交易管控的公告》指出:“为落实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依据相关规定,我行对房地产类商户设定限制,当您持有我行信用卡在此类商户透支消费时,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监管近期关注信用卡问题近年来,信用卡业务发展较快,已成为银行零售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居民消费、方便居民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用户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日益突显。6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合理使用信用卡的消费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醒消费者,应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适度透支。《提示》指出,信用卡的主要作用是满足金融消费者日常、高频、小额的消费需求,方便消费者生活。但有些消费者过度依赖信用卡透支消费,背负了超出其偿还能力的大额信用卡贷款,甚至陷入“以贷还贷”“以卡养卡”的境况,导致资金紧张、还款压力倍增等问题。还有消费者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并会承担相应后果,也致使金融机构风险累积。消费者应当正确认识信用卡功能,理性透支消费,不要“以卡养卡”“以贷还贷”,更不要“短借长用”,合理发挥信用卡等消费类贷款工具的消费支持作用。同时,6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信用卡业务虚增客户偿债能力或违反“刚性扣减”规定,突破总授信额度上限管控;预借现金业务额度设置过高,不符合审慎管理要求,资金用途管控不力,违规流向非消费领域。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部分信用卡个人刷卡资金未按指定用途使用,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放大了居民杠杆,积聚了金融风险。因此,监管部门重申相关政策要求,采取措施堵住政策漏洞,商业银行限制信用卡资金流入楼市是必要的。董希淼认为,商业银行还需要合理核定信用卡额度,尽量减少多头授信,严控过度授信,从源头上降低客户特别是年轻客户过度透支的可能。董希淼还建议修改相关制度办法:“将虚构贷款用途、挪用信贷资金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提高借款人违规成本,从源头上遏制个人消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他还表示:“还应加强对消费金融公司、大型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的资金流向管控,因为个人通过这些公司借钱进入楼市的比例可能更高。”
强化发卡管理、治理息费乱象 信用卡业务告别“跑马圈地”
强化发卡管理、治理息费乱象 信用卡业务告别“跑马圈地”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专家表示,《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对信用卡发卡管理、信用卡息费乱象等业务明确监管要求,将推动信用卡业务从“跑马圈地”的粗放发展阶段迈入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规范息费收取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粗放、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损害客户利益等行为。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和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模糊实际使用成本、不合理设置过低的账单分期起点或不设起点以及未经客户自主确认实施自动分期等问题,导致客户难以判断资金使用成本,甚至加重客户息费负担。
为此,《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风险揭示内容应当严格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并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信用卡息费收取做到定价合理、信息披露透明。”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信息官高峰表示,一方面,要按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信用卡息费水平,降低客户息费负担;另一方面,息费收取应做到提前告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此外,要不断创新信息披露方式,多元息费通知渠道,确保消费者及时、准确知悉息费收取信息。
按照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正全面加强分期业务的规范管理,将息费项目、年化费率和息费计收方式等关键信息,通过清晰、显著的方式向客户进行展示,帮助客户准确理解使用成本。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对信用卡息费水平的科学制定,为满足条件的优质客户提供了信贷价格优惠,降低了客户息费负担。下个阶段,该行将进一步提升差异化、精细化定价水平,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分期业务息费,《通知》专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为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审慎设置信用卡分期透支金额和期限,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2年。“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强化睡眠卡管理
睡眠信用卡管理是《通知》的亮点之一。《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伪冒欺诈办卡、过度办卡等风险;对单一客户设置本机构发卡数量上限;强化睡眠信用卡动态监测管理,严格控制占比;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睡眠卡率红线的出台,对各家银行的经营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峰表示,一方面,银行需要提高自身精准发卡、精准定位潜在用卡客户的能力,在市场发卡前端分析客户需求,尽量把对的卡配发给对的人,避免客户卡片过多又疏于管理,避免银行卡片在制作与后续管理方面的资源浪费。另一方面,银行需要提升自身精细化经营能力,在客户维护过程中,充分利用数据、模型辨识不同客户的差异化经营点,做好客户使用中卡片的动态管控,有效监测,管控措施不可缺失,避免因为管控疏漏出现的睡眠卡风险。
随着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用卡业务快速普及发展,使用信用卡的客户越来越多。为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强化审慎合规经营,确保客户用卡安全,避免盗刷或丢失风险,《通知》对睡眠卡率制定了监管红线。同时,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滋生了无序竞争、资源浪费、过度授信等问题。
“未来银保监会还将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标准,不断督促行业将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以发卡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
在这种情况下,出台《通知》对加强信用卡业务管理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具有紧迫性。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部分商业银行信用卡经营管理过度经营指标化。从战略角度出发,近年来多家银行机构积极向零售转型,信用卡作为资产类业务被普遍作为切入点和重点。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单纯以发卡量、客户量等指标作为考核标准,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势必导致信用卡业务短期化。目前信用卡业务往往是各行投诉的“重灾区”,一方面和该业务客群广、交易量大有关,但另一方面因为关键要素不突出、合作行为不规范、管控不到位、催收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也造成了容易被客户投诉。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卡外部合作行为,《通知》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逐步厘清权责边界。《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承担本机构联名卡的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确保联名卡合作双方在所有信用卡相关业务环节平等呈现各自品牌,不得直接或者变相由联名单位代为行使银行职责或者用联名单位品牌替代银行品牌。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针对联名卡业务,《通知》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联名单位直接或变相代为行使信用卡业务职责,联名卡合作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联名单位宣传推介及提供其主营业务领域的权益服务。应当持续加强对联名单位经营风险、声誉风险和其他不利影响的分析和监测,严格防范风险向本机构传导。
试点线上业务
目前,银行间市场尽管已有丰富多样的支付工具和借贷产品,但信用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仍然占据重要地位。
近年来,在经济增速换挡和金融严监管的双重背景下,银行传统对公业务面临瓶颈,许多银行纷纷进行零售转型探索新发展模式,而信用卡业务正是商业银行零售转型中的重要一环。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存量达到8亿张(人均持卡量达到0.57张),同比增长2.83%,从2015年以来,发卡量接近翻番。信用卡作为各家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基础工具之一,是银行零售业务转型的重要支撑。
“2021年人均持卡量达到0.57张,相较于发达国家人均拥有近4张信用卡,这个数字还是比较低的。再考虑到一人持有多张信用卡的情况,实际上我国信用卡的普及率还有待提升。”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罗煜表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居民缺乏透支消费的手段,因为近年来涌现了一些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且一定程度上与支付活动形成关联,构成了对传统金融机构发行信用卡的补充。
然而,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与信用卡相比的差异在于:一是信用卡开卡通常要到银行网点线下办理,而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所有的交易程序都是在线上完成的;二是作为持牌机构发行的信用卡准入门槛较高,审批较为严格,而互联网消费信贷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覆盖面更高。罗煜表示,由此也带来一些问题:一是传统信用卡的使用便捷程度不如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二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诱导超前消费、引发过度负债等不规范现象,风险防控存在一定的隐患。
对此,《通知》明确提出将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高峰表示,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客户金融消费习惯发生重要变化,营业网点到客数量日趋下降。随着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产品类型不断丰富、客户服务不断完善、使用成本不断降低,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将成为商业银行深化数字化转型、加快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创新的重要尝试。
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的关键环节在于远程面签。远程面签是提升客户体验、提升银行运营效率的有效手段。高峰认为,试点开展线上信用卡应做好目标客户的筛选、远程视频技术支持和线上业务流程的管控。一是在目标客户选择方面,可优先考虑存量借记卡客户,以及消费场景内有真实消费需求的客户等。二是在远程视频技术选择方面,为避免音视频带来风险,可将运营操作锁定在银行端APP上等。三是在线上业务流程方面,借力人脸识别和联网核查的同时,辅助必要的人工客服(远程柜员)与客户线上进行办卡意愿和身份的核验等。
今年初,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个人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开展个人金融产品营销和服务,拓展线上渠道,丰富服务场景,推动解决“数字鸿沟”问题。
浦发信用卡“双碳”实践:贡献绿色金融力量
新能源 汽车 、共享单车、智能家居、数字人民币……这些与绿色环保相关的新概念、新模式、新产品,正逐渐成为受年轻人追捧的前沿 时尚 。碳中和、碳排放的概念,也经由这些新消费理念的灌溉,铺展成绿色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随着中国“双碳”目标时间线的明确,绿色金融成为一大热词,加速推进经济绿色转型、金融助力碳中和也已成为业界共识。作为绿色金融的主力军,银行业躬身入局,推出了大量绿色金融产品。
绿色低碳该如何与信用卡业务结合?去年8月,浦发信用卡领先同业,首发“浦发银行绿色低碳主题信用卡”,旨在向持卡人推广低碳生活新理念,成为金融创新的实践者。以信用卡为原点,浦发信用卡更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一系列特色活动深挖与“双碳”相关的消费场景,引导信用卡消费翻开绿色低碳新篇章。
站位行业前沿,主动顺应低碳主旋“绿”
锚定“双碳”目标,碳达峰、碳中和已被写入“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在顶层设计上有了明确的“路线图”。“双碳”之路涉及各行各业,这其中,绿色金融是一块重要拼图,从近段时间接连出台的政策就可见一斑。
去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随后,多家银行出台有关绿色金融的制度方案。在地区层面,去年8月,上海发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 探索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可以说,在银行业态,一场低碳变革正在发生,并由此激发金融增量,构建新的绿色金融生态。
银行业是一个巨系统,各子业态都在 探索 绿色金融的可能性,以金融属性赋能绿色低碳实践。向上,银行业对接企业客户,在绿色信贷、绿色投资等方面发力,向下,银行业更覆盖包括信用卡在内的个人业务,有利于把绿色低碳理念渗透到更多用户中,在绿色消费、碳积分等领域,发挥强大的影响力和带动性。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浦发信用卡占位行业前沿,主动顺应低碳主旋“绿”,早早 探索 将信用卡与绿色低碳相结合的新方式,梳理出品牌绿色低碳战略的雏形:抓住2C业务普惠性强、业务面广的特色,通过信用卡产品创新,将低碳产品消费金融、低碳生活消费方式等融于一体,给广大用户提供一个实现绿色低碳消费的新选择,以此达到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的最终目的。
深挖消费场景,把低碳理念融入金融血脉
承载浦发信用卡低碳理念的实践,从一张小小的卡片开始。
去年8月24日,浦发信用卡在业内首发“浦发银联绿色低碳主题信用卡”,引领更多持卡人投入低碳行列。这张主题信用卡的“里”和“外”都蕴含十足的环保理念。
“里”的设计,在材质上采用PETG环保材质,减小了传统PVC卡片废弃后对于环境的负担,在设计语言上则融入绿色地球、低碳出行的理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外”的设计,则充分调动环保类的绿色权益。持卡人以云闪付乘车码、云闪付消费码、银联手机闪付等方式,绑定主题信用卡乘坐公交或地铁,可获刷卡金返还。通过这种低碳权益的设计,激发和鼓励持卡人参与环保的生活新方式。
伴随卡产品的诞生,浦发信用卡通过一场线上发布会向广大用户传递绿色理念,同时也以环保的举办方式呼应绿色主题。从一张主题卡的产品创新,再到一场“超轻态云发布”的活动创新,可以看到浦发信用卡果断抓住市场趋势的主动出击。从一定程度上,也带动同行创设相关主题信用卡,共同推动信用卡行业跑出新赛道。
除了这张“小绿卡”之外,整个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也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双碳”实践,深挖绿色低碳的消费场景,不断发起新的活动,把低碳理念融入金融血脉。
从4月22日起到5月17日,浦发信用卡推出“绿色积分我最6”活动,活动创意串起乘公交、乘地铁、公共缴费、单车骑行、新能源 汽车 充电等绿色消费场景,成功报名的持卡人进行绿色低碳消费后,可额外获赠“绿色”积分奖励。
顺应绿色产业发展格局,浦发信用卡还敏锐捕捉到新能源 汽车 的高速发展,立足传统信贷优势,布局绿色信贷。用户只需在有合作的 汽车 经销商门店内,购买 汽车 品牌指定新能源车型,就可享手续费立减优惠。这一绿色信贷覆盖上汽大众、雪佛兰、几何、领克等,为用户带来实在优惠的同时,也促进资源向更环保的方向流动。
丰富绿色金融的服务“触点”,浦发信用卡也在着力 探索 低碳消费场景的多元化发展。今年,浦发信用卡将联动优质商圈商户品牌开展绿色消费返刷卡金活动;与此同时,浦发也曾与微信联动,推出过“微信乘车有礼”活动,润物细无声地为信用卡行业发展注入一股新风。
浦发信用卡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浦发信用卡已推出的绿色积分,只是其低碳实践的1.0版本,后续卡中心还将计划推出碳账户业务,针对个人信用卡账户及消费进行更多业务创新,值得期待。
深耕绿色金融,激发绿色金融消费未来潜能
金融对于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深耕绿色金融的理念,需要每一个细分业态从产品创新、策划创新等每一个层面来践行,才能加速构建新的绿色金融生态,在响应“双碳”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激发潜能。
浦发信用卡立足所有用户,策划多层次、多触点的营销活动,有策略性地规划转型节奏,不仅能引导客户认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也为绿色金融业务的转型“聚沙成塔”,让绿色低碳的理念深入到更多人的生活之中。
从长远看,浦发信用卡早早与绿色低碳相结合,将出行等生活场景、新能源 汽车 等绿色消费等,作为银行构建与用户金融服务连接的触点,既大力推行了绿色低碳生活消费方式与消费理念,也有助于其构建信用卡品牌绿色理念,为行业树立起示范作用。
绿色金融具备蓬勃的发展趋势与机遇,也是“十四五”时期的发展重点。以绿色金融推动环保大局,绿色低碳与信用卡的“化学反应”才刚刚开始,浦发信用卡的低碳主旋“绿”,是贯彻绿色金融方针政策的重要使命,也领行业风气之先,成为激活绿色金融的内生动力。
银行宣传活动策划方案
要想达到一个好的营销效果,一份好的活动策划方案是少不了的,以下是我搜集的银行宣传活动策划方案,欢迎查看!
以吸引客户为活动目的,与社区客户互动,进行项目社区文化营造与感受,带动新老客户,提高我行社区银行人气,吸引客户群的关注度,扩大社区银行的影响力与认知度。加强和规范我行宣传工作,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全行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总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我支行全年的宣传事项。宣传工作组织与管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工作组织
1、宣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批的原则。
2、各个部室、基层行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和落实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审查报批管理,确保宣传工作的职责落实和措施到位。
3、宣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行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并经批准后统一承办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其他部门在无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对外开展新闻宣传。
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1、向媒体主动投稿进行宣传报道的工作流程。
(1)宣传素材的收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分工由对口部门负责收集原始宣传素材。
(2)宣传稿件的起草。对口部门对收集到的宣传素材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进行综合加工,形成宣传初稿,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办公室复核把关。
(3)宣传稿件的审签。属于专业性的宣传稿件,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呈送分管行长审阅、签发。涉及全行的`重大决策、重要数据、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事件的稿件,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呈送分管行长审阅、把关,再由行长审定、签发。
2、接受媒体采访——来访接洽。媒体记者来行进行采访活动,须由办公室负责接洽。办公室应向记者明确表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采访申请,并认真查看记者的《记者证》,经确认后再按程序报批。——采访报批。办公室查验媒体记者身份及申请表后,及时向行领导汇报、审批,确定是否接受采访。各级行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凡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记者采访,必须由本级行办公室报请行领导批准后安排。未经批准,任何机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擅自接受记者采访。——接受采访。媒体记者采访的时间和内容须与其事先申请并经批准的一致。如需增加采访内容或变更时间,由被采访单位报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有关人员在经批准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要按照预定的采访范围和口径回答问题,不得超范围或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越权作答。——刊播审核。被采访者接受采访后,须向记者要求在刊(播)前审核其所采写的内容,并由办公室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审查把关,以免新闻失实。采访稿件涉及重大问题的须送行领导审定后刊载、播放。
三、宣传金融政策和银行工作成效,普及金融知识
注重建立同地方政府及相关经济部门的信息平台,每月不定期向政府和有关部门编发《金融信息》,宣传最新金融形势、银行推出的新业务和银行工作成效。利用各种集中宣传活动和载体,宣传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银行工作。
四、宣传中央金融政策,协调应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围绕当地政府引荐招商的项目推介工作会议,加大金融政策宣传效应,强化金融政策协调指导作用。二是宣传银行改革成效。三是宣传创金融改革资金支持政策,创新金融市场产品。四是每半年召开一次辖内金融机构参加的货币政策传导运行分析会议,传达贯彻中央金融政策精神。
五、抓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树立我行社会形象
一广泛宣传我行发展实力、信誉和金融产品,从而进一步提高我行知名度;二及时宣传各项工作突出业绩和工作中出现好人好事;三积极主动与新闻单位搞好配合抓住宣传我行一切机会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我行在全社会影响,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六、对内抓好信息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1.围绕银行中心工作拓展信息反馈和调研深入选准切入点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梳理针对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详细地调查研究形成有观点、有建议第一手材料及时反馈给行领导和上级管理部门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提高综合信息和调研质量信息调研做到言之有物、反映实情挖掘有价值信息对关键性问题作深层次综合分析力求做到立意高、范围广、有深度。
3.健全信息网络,明确专人负责促进调研质量提高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力量
4.开展合作金融调研活动围绕工作中热点、难点和重点深入开展调研围绕省办、市办、县人行下达调研提纲和拟定调研范围认真组织开展金融调研活动
七、考核奖惩加强宣传工作的统计、检查、监督和考核。
对在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对提升我行形象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各行、各处室奖励按照综合得分确定,每分奖励元。奖金在年终直接下发到各行、各处室。
八、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外宣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也是树形象、铸品牌、出效益的重要手段,各基层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形象意识和竞争意识,不折不扣的完成各项外宣工作任务,通过对外宣传唱响我们紧跟时代的主旋律,加快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步伐。
2、各部室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确保各项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3、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外树形象、内鼓干劲,外宣工作必须要有一个长远规划和短期目标。一方面要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工作目标,打好外宣主动仗;
4、宣传我行贯彻落实有关方针政策的措施和支持经济发展的成效,我行的性质、职能和作用,我行信贷管理政策、经营成果,我行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和宣传语,系统党的建设、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成果,以及在改革发展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关于信用卡金融政策宣传和信用卡金融政策宣传标语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
银监会圈定2018年整治乱象重点有哪些
银监会13日晚间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2018年将重点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等八个方面的乱象。
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自银监会2017年组织开展“三三四十”等专项治理行动,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银行业经营发展呈现积极变化,整体保持稳中有进。但当前金融风险高发多发态势依然复杂严峻,银行业股东管理、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还比较薄弱,市场乱象生成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发生根本转变,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的任务仍很艰巨。
为贯彻落实强监管、治乱象、防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银监会决定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在梳理现有监管规定的基础上,针对银行业的突出问题和不足,银监会印发《通知》以及两份附件——《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下称《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下称《要点》)。
《意见》就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提出10条方向性、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工作要求,包括突出整治重点、严查案件风险、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力度节奏等。
《要点》共8个方面22条,明确2018年重点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方面,基本涵盖了银行业市场乱象和存在问题的主要类别,同时单独列举了监管履职方面的负面清单。
在政策设计安排和文件起草制定上,银监会的总体思路是:注重处理好“稳”和“进”的关系,短期化和常态化的关系,合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关系,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关系。
监管双向穿透标本兼治
《要点》的8个方面中,公司治理不健全被摆在首位。《要点》明确,公司治理问题中,涉及股东与股权的市场乱象包括:股东资质不符合规定条件;股东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或其他非自有资金入股;隐形股东、股权代持;未经批准超比例持有银行股权;违规持有多家商业银行股权;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等。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认为,监管的双向穿透,向下是穿透产品、资金流向;向上就是穿透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和治理情况。银监会近日公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股东资质的穿透审查,以及《要点》对公司治理的关注,都是向上穿透式监管。
“治理乱象关键要治本,一笔笔核实底层资产更多是治标,要标本兼治。”郭田勇说。
根据《要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依然是整治的工作重点,银监会将就违规开展的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表外业务及合作业务进行整治。
另外,银监会还将重点整治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市场乱象,包括: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发放首付不合规的个人住房贷款等。
信用卡业务规范新规来啦!银保监会央行联合整治乱象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7月7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近期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损害客户利益等乱象做出明确规范。
通过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这八方面的内容,提升信用卡业务惠民便民服务质效,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鼓励银行试点线上信用卡业务“往前赶”
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6日,《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通知》完善了过渡期安排,明确过渡期为《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不符合规定的存量业务应当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并在6个月内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业务流程及系统改造等工作。
对此,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自去年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很多银行都已经行动起来。
《通知》明确,银保监会将会商人民银行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推进信用卡行业创新工作,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
在试点企业的选择上,将按照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先选择人民群众服务认可度、信任度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访投诉要求落实到位,经营理念和风控合规审慎严格,各项整改工作达到监管指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试点。
上述负责人表示,2年与6个月(过渡期)都是最低期限,“希望做得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把节奏往前赶,先到先得。”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信息官高峰判断,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将成为商业银行深化数字化转型、加快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创新的重要尝试,未来线上信用卡也将成为消费金融领域的主力军之一。
“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的关键环节在于远程面签”,高峰指出,这就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目标客户的筛选、远程视频技术支持和线上业务流程的管控”。
让信用卡重回亲民金融服务本源
银保监会相关部分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通知》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明示信用卡涉及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不得进行欺诈虚假宣传;对本行信用卡营销人员实行统一资格认定,配发证件并向客户事前出示。必须严格向客户公布投诉渠道,并根据投诉数量配备充足岗位人员等资源。必须严格落实客户数据安全管理,通过本行自营渠道采集客户信息。必须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第三人催收。
此外,针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合同中严格履行息费说明义务,以明显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并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积极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我们最大的关注点是机构要明确、清晰地告诉消费者,哪些是利息、哪些是手续费,而不是藏着掖着,或者把手续费藏到利息里面”,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称。
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
通过这些手段降低消费者息费负担,最重要的就是“希望信用卡业务回归到发展本源,成为面向普罗大众、使用成本低廉、使用方便的亲民金融服务”,上述负责人表示。
严控睡眠卡率联名单位禁止“越俎代庖”
近年来,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授信管控不审慎,导致无序竞争、资源浪费、过度授信等问题。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转变粗放发展模式——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
同时,针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信用卡业务合作行为不规范、管控不到位,合作双方权责边界不清晰等问题,《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对合作机构实行统一的名单制管理,严格管理审批标准和程序,不得通过合作机构控制的互联网平台开展信用卡核心业务环节,通过单一合作机构实现的信用卡发卡量和授信余额应当符合集中度指标限制。
针对联名卡业务,《通知》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联名单位直接或变相代为行使信用卡业务职责,联名卡合作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联名单位宣传推介及提供其主营业务领域的权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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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管控资金违规“输血”楼市
2021年开年以来,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违规向楼市“输血”一直保持“重拳出击”状态。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1月已有厦门银行、工行衢州分行、江西德兴农商行、张家港行等多家银行收到罚单(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时间为基准)。与此同时,银行对信用卡涉房地产商户的交易也再次收紧。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监管部门对于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态度坚决,加上房地产信贷新规的发布,未来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现象料将明显减少。多家银行领罚单近来,监管部门对金融系统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加大严查力度。1月19日,厦门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被厦门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同日,工行衢州分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等被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罚款95万元。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银保监会网站今年以来已出现多张与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相关罚单,包括国有大行分行、城商行、农商行等。具体来看,1月13日,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向不符合借款主体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以贷转存用于月末冲时点等被罚71万元。1月7日,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领域、贷款资金转存银票保证金、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90万元的罚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一直是监管重点。去年4月,深圳等地曾紧急摸查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去年4月23日,央行上海总部召开上海房地产信贷工作座谈会,要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禁以房产作为风险抵押,通过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等形式变相突破信贷政策要求,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资金,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与《2020年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点》,在“房住不炒”政策方面,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成为监管部门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银行严管信用卡严厉监管之下,银行也开始加大管控力度。日前,农行发布公告称,根据监管相关要求,该行2021年1月起将对信用卡在部分商户的外币交易进行管控。该行信用卡在房地产类商户的外币交易单笔金额、日累计金额不得超过2300美元,月累计金额、季度累计金额、半年累计金额、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7700美元。同时,该行信用卡不得在房地产类商户进行外币交易。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农行与就信用卡资金使用有关的事项发表公告,明确规定信用卡透支资金仅应在日常消费区域使用,而不是在非消费区域使用例如购房、投资、生产和运营。近几个月来,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接连发文重申信用卡资金用途。同时,各银行纷纷表示,若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现监管禁止行为或银行认定的风险特征交易时,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同时银行有权采取调整授信额度、锁定账户等风险管理措施。业内人士认为,银行严管信用卡交易类型、收紧房地产类商户刷卡旨在防止信用卡资金流入楼市,这将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目前监管对于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态度坚决,并在供需两端采取了不少措施,例如:强化监管监察力度,压实主体责任,严防屡查屡犯,紧盯本机构易犯多发的问题,对违规信贷的行为提高惩处力度,同时近期频频出台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新规等,“短期尽管难以完全杜绝,但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现象将明显减少”。
2018年银行将会如何整治市场乱象大幕
2018年银行业防风险、强监管,整治市场乱象的大幕已经拉开。
银监会1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抓住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根本,严查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空转的行为,严查“阳奉阴违”或选择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的行为。
《通知》要求,一方面,将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以及影子银行作为2018年整治重点,继续推进金融体系内部去杠杆、去通道、去链条。抓住公司治理这个基础,加强对股东穿透式监管。另一方面,要严查“阳奉阴违”或选择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等行为,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要。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将重点围绕八个方面、22条要点继续开展整治银行业乱象的工作,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
在具体操作中,当天与《通知》一起发布的《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指出,公司治理不健全方面,将包括股东与股权、履职与考评、从业资质等三个方面,将严查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或变相抽逃出资;股东乱作为,频繁变更或违规变更股权,或挪用银行资金进行股权交易和并购活动,或滥用权利损害商业银行、存款人、其他股东利益;主要股东直接干预银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等。
宏观调控政策方面,乱象包括违反信贷政策、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两条要点。具体包括,违规将表内外资金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两高一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特别是失去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放大政府性债务;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将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影子银行方面,包括违规开展同业、理财、表外、合作业务四条要点,要求同业业务不得接受或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或违规签订“抽屉协议”“阴阳合同”、兜底承诺等;不得违规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或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违规直接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等。
2017年,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三三四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下大力气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各级监管机构发现问题5.97万个,涉及金额17.65万亿元。同时处罚金额和行政处罚责任人数创历史纪录,全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52件,罚没29.32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547名,对270名相关责任人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终身银行从业和高管任职资格。
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金融风险高发多发态势依然复杂严峻,市场乱象生成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发生根本转变,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的任务仍很艰巨。
这位负责人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银监会将落实强监管的政策导向,充分考虑到金融市场的敏感性、脆弱性和外部性,合理把握力度和节奏。同时,总的来看,当前金融创新不是过快,而是相对滞后;不是过多过度,而是相对不足。银监会将鼓励银行业发展那些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防范化解风险、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创新业务,同时,也列出明令禁止的负面清单,对于以套利为主要目的的“伪创新”,坚决予以整治和取缔,让违法违规者得到应有惩处,让套利者无利可图。
《通知》严格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层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评估专项治理工作,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2017年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评估情况报送监管部门。还应该分别于2018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及附表。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指出,2017年金融乱象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一些潜在的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治,前期整治成果也需要进一步夯实,因此银监会出台《通知》,继续弥补监管短板,形成强监管长效机制,为行业长期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基础。
曾刚分析,2017年“三三四十”专项治理行动,是针对一些突出的风险点重点整治,有轻重缓急之分,而此次出台的“八个方面、22条要点”覆盖面广,是在此前防风险基础上的延续和深入。
《通知》出台对银行会产生什么影响?“过去一段时间,银行业经营理念是以发展为主,对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有所忽视,造成潜在风险积累。”曾刚指出,不断出现 “资产荒”“负债荒”,这主要由银行快速扩张规模和利润所驱使,银行的发展理念脱离了实体经济的实际需求。这种“荒”更多是预期差异带来的心慌,监管强化将逐步打消银行过去不切实际的、过度盲目扩张的预期和倾向。银行逐步适应监管环境,也会树立起与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向经营管理、防风险要效益,度过强监管阵痛期,进入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如何看待公司治理不健全的问题?中国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海峰分析,现代银行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治理制度,当前我国银行的公司治理已经比较完善,但也有一些新的、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银行高管层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又比如,如何提升银行系统从业人员素质,包括合规经营理念、风险底线意识等。过去一段时间,银行业追求规模和效益,而对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有所放松,所以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健全公司治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求银监会【2017】5号文《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
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坚持即查即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作为一项常态化的重点工作,与业务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合规文化建设等相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整治乱象转化为内控管理自觉行为,边排查边整改,边问责边教育,边规范边提升,真正敬畏规则、合规经营。
(二)开展现场检查。各级监管机构要把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找准重点机构、重点风险和重点业务;
统筹确定检查对象、范围和比例,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要注重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采取“双随机”方式,切实提升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银监会各机构监管部和各银监局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本条线、本地区重点机构和重点业务的督促指导,原则上全年不少于2次。
对督导发现存在不重视、行动慢、落实差、甚至搞形式主义等情况,要严肃通报、追责问责。银监会将于2018年下半年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总结交流经验,及时纠正解决方案不细、情况不清、乱象较多、案件多发频发、处罚偏松偏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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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报告路径和时间要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在汇总分支机构评估情况基础上,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监管部门。其中,银监会直接监管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至对口的机构监管部门,同时抄送现场检查局、审慎局和法规部;各地方法人机构报送至属地银监局。
各银监局要汇总辖内机构情况和自我评估情况,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辖内汇总评估报告报送至现场检查局,同时抄送审慎局和法规部,并按机构类别汇总相关报告报送至对口的机构监管部门。
各机构监管部要按机构类别汇总本条线评估情况,于2018年3月底前将评估报告报送分管会领导,同时抄送现场检查局、审慎局和法规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银保监会“回头看”:落实房住不炒,紧盯地产融资
为巩固拓展乱象整治成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中国银保监会6月24日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银保监会表示,近几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营管理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资金脱实向虚问题得到有力纠正,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合规审慎运行态势基本形成并有效稳固。但一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仍不健全,风险管理仍然薄弱,部分领域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对此,《通知》明确对连续三年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主要在以下五方面:一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二看,实体经济是否真正受益;三看,整改措施是否严实有效;四看,违法违规是否明显遏制;五看,合规机制是否健全管用。银保监会要求,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把普惠金融政策红利切实传导到民营小微企业,不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依法严厉打击通过融资政策便利获得的贷款违规进行资金套利行为。持续深入开展宏观政策执行、股权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对打着“金融创新”幌子花式翻新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而对于房地产行业,也是银保监会针对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中之重。检查内容涵盖从宏观政策执行到创新业务等几大领域,共涉及银行、保险、信托、金融资产管理和金融租赁等五类金融机构。其中,2020年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主要是对于“房住不炒”政策落实的执行情况,重点严查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储备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流动性贷款、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代销违反房地产融资政策及规定的信托产品等资管产品等以上几类违规操作。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此类规定可以看出,今年金融环境以宽松为导向,确实要防范违规资金进入开发和购房领域。类似政策“回头看”的内容,或对近期各类信贷政策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本次《通知》中,也明确了2020年非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点。其中,保险机构对于宏观政策执行方面,工作要点明确将重点监管保险资金违规投向国家及监管禁止的行业或产业;通过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等方式违规向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地产公司、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行为。从此类规定可以看出,今后保险资金流入房地产仍然会继续被严格监管。严跃进认为,去年开始,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有所放宽,所以客观上确实存在各类违规操作的现象。通过此次规定,明确了严查股权投资等方式的变相输血,这也在客观上有助于规范保险资金的运用。对于信托公司在宏观政策的执行方面,突出领域仍然在房地产。本次工作要点明确,未严格执行房地产信托贷款监管政策,向不满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贷款;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土地储备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以向开发商上下游企业、关联方或施工方发放贷款等名义将资金实际用于房地产开发,规避房地产信托贷款相关监管要求;对委托方信托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核不严,为各类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供便利;人为调整房地产业务分类、规避合规要求或规模管控要求。本次《通知》内容来看,涉及信托类的内容较多,这也充分说明信托渠道是严格监管的领域。对于房地产行业,“房住不炒”的政策基调会继续延伸,银保监会也将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信托监管政策。未来对于房地产信托而言,无论是在产品的规模上,还是在信托公司的灵活性和制度套利的空间方面,无疑会进一步受到压缩。严跃进建议,相关信托公司近期也需要积极严管地产业务,防范各类被监管的风险。此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在宏观政策执行情况中,也都提及了违规开展房地产业务这一工作要点。根据银保监会要求,金融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意义,把握好治乱象、防风险与稳增长的有机统一。从本次《通知》所传递的信息来看,内容可谓全面,措辞有力。这不仅是对连续三年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的回顾,更是对目前金融领域乱象的定调。
着力防风险 银监会出台了哪些政策
出台《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紧密围绕“引导科学发展”和“严守风险底线”两个核心目标,提高民营银行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民营银行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出台《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 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加强国别风险管理、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提出一系列具体监管要求。出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和实施标准,鼓励网贷机构与商业银行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评估乱设机构、乱办业务、不当利益输送、信贷、票据、理财、信用卡等重点业务领域的风险突出环节以及信息披露不合规、重大经营管理信息隐瞒不报等问题,以检查业务的方式倒查内部制度和合规存在的问题。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主要针对同业、投资、理财业务等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产品存在的杠杆高、嵌套多、链条长、套利多等问题,要求银行自查套利和规避监管行为。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对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违法、非法金融活动“十大乱象”。出台《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业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既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等传统领域风险,又包括债券波动风险、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外部冲击风险等非传统领域风险,基本涵盖了银行业风险的主要类别。出台《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 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旨在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强化风险源头遏制、强化非现场和现场监管、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强化监管处罚和强化责任追究,主要针对监管部门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出台《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明确岗位责任,完善信息系统,规范押品管理业务流程;同时,对押品分类、估值、集中度管理、压力测试等提出明确要求,有利于商业银行加强押品风险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的通知》,在强化廉洁从业、严禁利益输送、防范道德风险、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整顿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疏堵结合、打开正门、扎紧围栏、加强治理”的总体思路,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进一步针对大学生合理需求研发产品,同时要求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出台《关于银监会系统工作人员在监管履职中严格实行公私分开的意见》和《银监会系统工作人员履职回避办法(试行)》,从制度上预防监管履职中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和道德风险,筑牢公私分开“防火墙”,打好公正履职“防疫针”。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规范销售市场秩序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行为,有效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问题,切实加强行为监管并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标志着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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