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贵州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
本文目录
- 贵州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
- 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怎么样呢能否得到好的教育条件
- 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有哪些
- 贵阳市花溪区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现状
- 长沙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
- 如何保护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 社会怎么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 青海省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存在的问题
- 打工的孩子上学怎么办
贵州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
相信对每个父母来说,孩子的教育问题,一定是他们最关心和担忧的一点。很多在外地打工生活的家长想要自己的孩子就近上学,却不知道有什么样的条件和流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外地户口上学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贵州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
外地小孩在贵阳上学需要的条件如下: 1、年满6周岁以上,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1)《入学通知书》;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和健康手册。 3、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的购房证明或租房证明,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有稳定职业、依法纳税的,其子女接受基础教育按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贵州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9号)精神,《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原则(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所称随迁子女是指在我区居住并持有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颁发的贵州省居住证(有效期内)的非白云区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二章 入学条件
第四条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白云区公安部门核发在有效期的贵阳市居住证原件(IC卡),且居住地为白云区。根据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序统筹安排。
1.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与白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19年9月至今的社保清单;或者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2019年8月以前在白云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连续缴纳2019年9月至今的税务票据,按照法定监护人社保缴纳时间或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2.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与白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20年9月至今的社保清单;或者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2020年8月以前在白云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连续缴纳2020年9月至今的税务票据,按照法定监护人社保缴纳时间或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3.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与白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21年9月至今的社保清单;或者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2021年8月以前在白云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连续缴纳2021年9月至今的税务票据,按照法定监护人社保缴纳时间或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在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按照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统筹。
第三章 申请流程
第五条随迁子女入学须按照网上登记、现场审核资料、统筹派位、录取注册等程序开展。
第六条按照贵阳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新生须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新生入学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随迁子女方可按要求申请公办学位或选择民办学校报名。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并申请成功的随迁子女,按照要求提供印证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随迁子女将由白云区教育局统筹派位。
第七条已被录取的随迁子女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八条随迁子女申请学位所提供的印证材料以及在“贵阳市义务教育服务登记平台”系统填报的信息均应真实有效,若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录取的撤销录取结果。在申请子女入学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失信行为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第九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本区就读,其父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主动与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依法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入学,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
2.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入学条件审查工作,根据需要按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3.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保障子女的正常学习。
第十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确保“人籍一致”,回原籍或其他地区学校就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学手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转学,严禁出现空挂学籍等现象。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关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时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二条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不断优化简化报名招生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本办法实施细则由白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怎么样呢能否得到好的教育条件
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怎么样呢?能否得到好的教育条件?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难题这一点,实际上在这么多年明显改善了,但是比起一般大城市儿女或生活水平好的家庭儿女而言,接收到的教学资源还存在一定的差别。
义务教育的实行克服了进城打工农户子女的教育难题,教育制度改革使民工外来务工人员无需回原籍,而是通过就近原则在输入地报名高考。但现如今的教学市场竞争却比过去一切时期都需要猛烈,铺天盖地教育辅导机构,五花八门的每科辅导机构等一系列的是很多民工家中可望而不可及的,学生的工资无法压力高额的补习班费用。而大多数大城市家庭的孩子大都在不大便被安排上了各种各样小学入学,小学升初中,初升高的辅导机构,她们接收到的教学内容不但比农民工子女多,甚至要早。这就导致课程学习与能力之间的差距。
教学资源的内卷化,造成农民工子女边缘化,另一方面,尽管农民工子女有上大学的可能,可是重点学校,私立学校便不再极少数。这些院校大多数师资雄厚,教学资源丰富多彩,教学设备充裕。在那儿许多孩子胜在了所谓“人生道路起跑点”上,不但提早接纳专业知识,还了解各种各样兴趣培训班,大大的甩掉农民工子女,乃至学生的起始点变成很多农民工子女一辈子都抵达不上高度。而农民工子女只有接纳普通文化教育,假如不追随进城打工的爸妈,也许可以接受过的教学资源也是贫乏万分。这就叫做教学资源的内卷化,而农民工子女即在这类比较有限教学资源的一再向里翻卷下,被推至了文化教育边缘区。
农民工子女难以获得公平的教学资源,从表面看是由于资本收入和地位之间的差距所引起的,但归根结底还在于我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情况存有缺点。解决教学资源的内卷化难题,重点在于基础教育改革。自然大家希望以后社会发展能拥有更多像顾祖父那样心地善良有爱的人员协助农民工子女辅导学习,仅有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并下手,社会公众一同协助,才可以更大化变小教学资源之间的差距。
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有哪些
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具体如下:1、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务工子女就近入学需要材料如下:1、父母一方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父母双方居住证(暂住证)2年有效期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凭证(社保清单)原件。4、小孩预防接种卡。5、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6、小孩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7、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子女的转学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贵阳市花溪区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现状
该地的教育问题现状是缺乏有效的心理疏导、缺乏必要的学习辅导等 。1、缺乏有效的心理疏导:贵阳市花溪区农民工子女由于缺乏与父母在亲情方面的沟通和交流,孩子产生的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不在身边,孩子心灵上失去了依靠,由此产生的自卑情绪轻则影响孩子的学习和正常社交生活,重则导致孩子心理封闭,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2、缺乏必要的学习辅导:贵阳市花溪区农民工子女留守后,临时监护人多为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而这代人又恰恰文化程度不高,难以在学习上辅导留守儿童。因此,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往往表现为后进,而后进又会导致学习兴趣下降,与上进儿童的学习成绩越拉越远。
长沙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
相信对每个父母来说,孩子的教育问题,一定是他们最关心和担忧的一点。很多在外地打工生活的家长想要自己的孩子就近上学,却不知道有什么样的条件和流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外地户口上学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长沙外地人小孩上学条件要求
必须满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常见问题:
1.“一年”以什么为界?
根据居住证和基本养老保险应至少满一年的要求,最迟期限应在入学当年8月31日以前满一年。
2.需要几个人的资料?
小孩入学时,一般只需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小孩的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和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即可。
二、长沙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
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具体如下:
1、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就近入学需要的资料: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住(租)房证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暂住地居委会证明;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如何保护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通过法律来保护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读书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国家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施12年的义务教育。 这种行为使许多青少年能够接受教育。 受教育是每个孩子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权的前提必须规范民工学校,保证所有学生在受教育时享有平等待遇。
教育的权利是:
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享有的、国家保障实现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指公民享有接受国家文化教育的机会,接受教育的物质援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有上学和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接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 没有受教育机会,不能上学的人将失去受教育的权利。 如果没有教育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有可能丧失。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享有的、国家保障实现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接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指公民享有接受国家文化教育的机会,接受教育的物质援助的权利。 从宪法层面看,受教育权只出现在20世纪,但随着世界范围内人们温饱问题的解决,越来越受到关注。
以上内容参考:富华法律网
社会怎么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政策上是这样的: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中之重。只有出现“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失学,保证人人有学上,争取人人上好学”的良好局面,并形成政府全面负责,公办接纳为主,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才能较好地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 一、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建立政府统一协调、教育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学校与社区密切联系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工作机制。(一)建立了覆盖全市城乡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二)各级关工委经常开展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状况的调研,并组织各种面向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扶贫帮困活动;(三)积极开展“保护流动儿童权益”项目试点,认真落实行动计划,定期组织对农民工子女的免费体检,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教育咨询等;(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安排一位领导具体分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首先,强化管理、分类指导,依法取缔不合格民办民工子弟学校。其次,规范与服务结合,提高办学水平。加强管理的实质是积极引导,促进发展,缩小与公办学校办学水平的差距。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组织,各乡镇对绝大部分流动人口子弟学校能纳入统一管理,在规范办学、社会治安、安全卫生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样要求。乡镇政府在加强学校,安全卫生管理方面能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加强计划管理,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流动人口子女基础数据库,不断完善教育事业计划,下达招生计划的同时下达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计划。各地按照“属地管理、一视同仁,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方针,每年秋季招生前,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调查摸底,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向各公办学校下达招收农民工子女的计划任务,明确规定对农民工子女不得拒收,不得歧视。各地对农民工子女实行了“三统一”政策:民工子弟与本地学生统一时间报名登记,统一编班,统一参加考试,享受同等待遇,保证了教育过程的平等。 四、合理安排教育布局,不断提高吸纳能力。农民工队伍庞大,加上流动性、随机性大,要随时满足其子女的入学需求,困难很大。在制订教育发展规划时,要严格按照城市发展布局、产业结构和人口的空间分布进行科学安排,力求准确预测流动人口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制订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各地在制定和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时,充分考虑农民工子女日益增多的因素,在农民工聚居的地域,尽可能挖掘潜力,适当扩大学校办学规模,并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五、积极创设条件,促义务教育实施。为鼓励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各地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都制定了相关规定和政策。除全力抓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外,还要保证农民工子女与本地学生完全享受同等待遇,包括热门重点普通高中和中专校,gwy360.com全部向农民工子女敞开大门,并执行同一收费标准。在幼儿园入学问题上,要设置不同层次不同收费标准的幼儿园,以满足收入农民工家庭对子女上幼儿园的愿望。 六、不断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为鼓励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保护学校的积极性,各地都按照当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分学生来源,不论接受农民工子女多少,等量足额地拨付办公经费,并按师生比核定教师编制,核发教师工资。
青海省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存在的问题
教育资源不足、社会融入困难、家庭经济困难。1、根据查询青海人民政府网显示,教育资源不足:由于城市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农民工随迁子女大多只能就读于城市边缘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这些学校通常教学条件较差,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质量无法保证。2、社会融入困难:农民工随迁子女与城市孩子存在巨大的文化差异,在学校中常常遭受排挤和歧视,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和同学间的关系网络。3、家庭经济困难:由于农民工的收入不稳定,家庭经济拮据,许多随迁子女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缺乏基本保障,无法享受到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打工的孩子上学怎么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农民工输入地政府承担农民工同住子女教育的责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学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三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三十四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第三十六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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