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分类管理办法有哪些?物资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和必备素质
本文目录
- 物资分类管理办法有哪些
- 物资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和必备素质
- 财政部罚没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 企业废旧物资处理办法
- 废旧物资资源化如何管理
- 社会中企业合理利用废旧物资有什么方法和措施
-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 《湖南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暂行办法》(湘电公司招标〔2007〕848号)
- 固体废物有哪些处理方法
- 废旧物资是什么废旧物资的回收意义
物资分类管理办法有哪些
关于ABC分类管理ABC分类管理法是库存管理中常用的方法。它的应用,可以在库存管理中取得压缩总库存量、释放被占压的资金、使库存结构合理化和节约管理力量的效果。(1)ABC库存管理法的基本原理ABC分析法源出于帕累托曲线。经济学家帕累托在研究财富的社会分配时得出一个重要结论:80%的财富掌握在20%人的手中,即“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规律。这一普遍规律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称为帕累托现象。一般来说,企业的库存物资种类繁多,每个品种的价格不同,且库存数量也不等。有的物资品种不多但价值很大,而有的物资品种很多但价值不高。由于企业的资源有限,因此在进行存货控制时,要求企业将注意力集中在比较重要的库存物资上,依据库存物资的重要程度分别管理,这就是ABC分类管理的思想。(2)ABC分类的标准和步骤分类管理就是将库存物资按品种和占用资金的多少分为特别重要的库存(A类)、一般重要的库存(B类)和不重要的库存(C类)三个等级,然后针对不同等级分别进行管理与控制。分类的标准是库存物资所占总库存资金的比例和所占总库存物资品种数目的比例。这在库存上暗示着相对比较少的库存物资有可能具有相当大的影响或价值。因此,对这些少数品种物资管理的好坏就成为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因此需要在实施库存管理时对各类物资分出主次,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突出重点。(3)对不同类物资的管理对库存进行ABC分类之后,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策略对不同级别的库存进行不同的管理和控制。A类库存物资数量虽少但对企业最为重要,是需要严格管理和控制的库存。企业必须对这类库存定时进行盘点,详细记录及经常检查物资使用、存量增减、品质维持等信息,加强进货、发货、运送管理,在满足企业内部需要和顾客需要的前提下维持尽可能低的经常库存量和安全库存量,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以降低库存水平,加快库存周转率。B类库存的状况处于A类库存和C类库存之间,因此对这类库存的管理强度介于A类库存和C类库存之间。对B类库存进行正常的例行管理和控制即可。C类库存物资数量最大但对企业的重要性最低,因而被视为不重要的库存。对于这类库存一般进行简单的管理和控制。比如,大量采购大量库存、减少这类库存的人员和设施、库存检查时间间隔长等。(4)应注意的问题在使用ABC分类管理方法时,还必须注意两个问题,即库存物资的单价和重要性问题。前面用来对库存物资进行分类的标准——占用库存资金,由其计算公式可以看出,与物资的单价关系很大。单价高的物资,其数量的变动对占用库存资金的变化影响更大,在A类物资中更应引起关注,这类物资的管理应当尽可能地往零库存方向发展。ABC分类管理法另一个问题是,没有考虑物资对企业生产的重要性,有些甚至被划为C类的物资可能对企业的生产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这种物资的重要性并不在资金占用上体现,而是体现在:如果缺货会造成企业停产或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缺货会危及企业生产安全;市场短缺的物资,缺货后不易补充。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发展出了重要性分析方法,将物资按重要性进行分类。两者相结合可以更准确地对库存进行分类管理。
物资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和必备素质
物资管理是指对各种生产资料的购销、储运、使用等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和控制工作。很多人不清楚物资管理员具体是做什么的,下面便对物资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和必备素质进行介绍,供大家参考。
物资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认真履行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并执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入库,及时清点、验收、要上架;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采编室,保持资料完整无损。
(3)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4)保持图书馆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下班离开前,关闭电源、门窗帘,防止事故发生。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物资管理员应具备的素质
(1)应该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
作为一个物资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经常要进行写、算、识别各种记号、符号、并且要对工程材料进行图纸核算、必要时还要对材料的规格进行检查、各种性能进行检验等工作。
(2)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在物资的管理作业中,必须熟悉多种物资的性能、用途、保管、保养方法,在目前高铁的高峰建设时期,一些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更是不断使用,对这些材料的性能、规格、使用等都要求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才能指导现场检验、使用,也才能对现场新型材料的应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3)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要使管理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教育管理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要严守纪律,不以物谋私。管理员手中掌握着大量生产物资的采购权,其中不少是紧俏物资,作为一名管理员,一定要有“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品德,要严格遵守物资纪律、保持廉洁之风。
(4)要具有信息观念。信息是当今社会的一种重要资源,我们要利用我们工作中所接触到的人和物,来获取各种信息,如周围材料市场的信息,是否价格有变动;库存物资的数量信息,是否有积压,是否储备不足等。通过这些信息的及时反馈,来指导下一步的物资管理工作。
财政部罚没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防止国家财产损失,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罚没财物移交、保管、处置、收入上缴、预算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罚没财物,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追缴决定或者法院生效裁定、判决取得的罚款、罚金、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没收的保证金、个人财产等,包括现金、有价票证、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等。 本办法所称执法机关,是指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组织。 本办法所称罚没收入是指罚款、罚金等现金收入,罚没财物处置收入及其孳息。 第四条 罚没财物管理工作应遵循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执法与保管、处置岗位相分离,罚没收入与经费保障相分离的原则。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罚没财物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罚没财物管理工作。中央有关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系统罚没财物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指导本系统罚没财物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罚没财物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内各有关单位的罚没财物管理工作。 各级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等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罚没财物管理操作规范,并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对罚没财物管理履行主体责任。第二章 移交和保管 第六条 有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可以设置政府公物仓对罚没物品实行集中管理。未设置政府公物仓的,由执法机关对罚没物品进行管理。 各级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按照安全、高效、便捷和节约的原则,使用下列罚没仓库存放保管罚没物品: (一)执法机关罚没物品保管仓库; (二)政府公物仓库; (三)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社会仓库。 第七条 设置政府公物仓的地区,执法机关应当在根据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追缴决定,法院生效裁定、判决没收物品或者公告期满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将罚没物品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材料,移送至政府公物仓,并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 罚没仓库的保管条件、保管措施、管理方式应当满足防火、防水、防腐、防疫、防盗等基础安全要求,符合被保管罚没物品的特性。应当安装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安全设备。 第九条 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应当建立健全罚没物品保管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和单据管理,具体包括: (一)建立台账制度,对接管的罚没物品必须造册、登记,清楚、准确、全面反映罚没物品的主要属性和特点,完整记录从入库到处置全过程。 (二)建立分类保管制度,对不同种类的罚没物品,应当分类保管。对文物、文化艺术品、贵金属、珠宝等贵重罚没物品,应当做到移交、入库、保管、出库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密封工作。 (三)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人员责任,确保物品妥善保管。 (四)建立清查盘存制度,做到账实一致,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罚没物品管理情况。 第十条 罚没仓库应当凭经执法机关或者政府公物仓按管理职责批准的书面文件或者单证办理出库手续,并在登记的出库清单上列明,由经办人与提货人共同签名确认,确保出库清单与批准文件、出库罚没物品一致。 罚没仓库无正当理由不得妨碍符合出库规定和手续的罚没物品出库。 第十一条 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来源去向明晰、管理全程可控、全面接受监督的管理信息系统。 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的管理信息系统,应当逐步与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等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第三章 罚没财物处置 第十二条 罚没财物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分类、定期处置,提高处置效率,降低仓储成本和处置成本,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 第十三条 各级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置罚没财物。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罚没财物处置、收入收缴等进行监督,建立处置审批和备案制度。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罚没财物的处置、收入收缴等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容易损毁、灭失、变质、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季节性商品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长期不使用容易导致机械性能下降、价值贬损的车辆、船艇、电子产品等物品,以及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汇票、本票、支票等,在确定为罚没财物前,经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并经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先行处置;权利人不明确的,可以依法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可以依法先行处置。先行处置所得款项按照涉案现金管理。 第十五条 罚没物品处置前存在破损、污秽等情形的,在有利于加快处置的情况下,且清理、修复费用低于变卖收入的,可以进行适当清理、修复。 第十六条 执法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按国家规定另行处置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开拍卖。公开拍卖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拍卖活动可以采取现场拍卖方式,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地区通过互联网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二)公开拍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拍卖资格的拍卖人进行,拍卖人可以通过摇珠等方式从具备资格条件的范围中选定,必要时可以选择多个拍卖人进行联合拍卖。 (三)罚没物品属于国家有强制安全标准或者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当委托符合有关规定资格条件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测,不符合安全、卫生、质量或者动植物检疫标准的,不得进行公开拍卖。 (四)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一物一拍”等方式对罚没物品进行拍卖。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的,一般应当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保留价一般参照价格认定机构或者符合资格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确定,也可以参照市场价或者通过互联网询价确定。 (五)公开拍卖发生流拍情形的,再次拍卖的保留价不得低于前次拍卖保留价的80%。发生3次(含)以上流拍情形的,经执法机关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后,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采取无底价拍卖或者转为其他处置方式。 第十七条 属于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等限制流通的罚没物品,应当交由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变卖,或者变卖给按规定可以接受该物品的单位。 第十八条 下列罚没物品,应当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置: (一)依法没收的文物,应当移交国家或者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由其指定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经国家或者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市、县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可以具体承办文物接收事宜。 (二)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毒品、毒具、赌具、禁止流通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应当移交同级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置,或者经公安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同意,由有关执法机关依法处置。 (三)依法没收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应当交由野生动植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规定处置,或者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交由相关科研机构用于科学研究。 (四)其他应当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置的罚没物品。 第十九条 罚没物品难以变卖或者变卖成本大于收入,且具有经济价值或者其他价值的,执法机关应当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赠送有关公益单位用于公益事业;没有捐赠且能够继续使用的,由同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 淫秽、反动物品,非法出版物,有毒有害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材料,危害国家安全以及其他有社会危害性的物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应当由执法机关予以销毁。 对难以变卖且无经济价值或者其他价值的,可以由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予以销毁。 属于应销毁的物品经无害化或者合法化处理,丧失原有功能后尚有经济价值的,可以由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作为废旧物品变卖。 第二十一条 已纳入罚没仓库保管的物品,依法应当退还的,由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办理退还手续。 第二十二条 依法应当进行权属登记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罚没财产和财产权利,变卖前可以依据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追缴决定,法院生效裁定、判决进行权属变更,变更后应当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处置。 权属变更后的承接权属主体可以是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同级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指定机构,但不改变罚没财物的性质,承接单位不得占用、出租、出借。 第二十三条 罚没物品无法直接适用本办法规定处置的,执法机关与同级财政商有关部门后,提出处置方案,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四章 罚没收入 第二十四条 罚没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第二十五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罚款决定的执法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第二十六条 中央与省级罚没收入的划分权限,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罚没收入的划分权限,按照现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除以下情形外,罚没收入应按照执法机关的财务隶属关系缴入同级国库: (一)海关、公安、中国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取得的缉私罚没收入全额缴入中央国库。 (二)海关(除缉私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国家邮政部门、通信管理部门、气象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所属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交通运输部所属海事部门中央本级取得的罚没收入全额缴入中央国库。省以下机构取得的罚没收入,50%缴入中央国库,50%缴入地方国库。 (三)国家烟草专卖部门取得的罚没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 (四)应急管理部所属的消防救援部门取得的罚没收入,50%缴入中央国库,50%缴入地方国库。 (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属的反垄断部门与地方反垄断部门联合办理或者委托地方查办的重大案件取得的罚没收入,全额缴入中央国库。 (六)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监察机构没收、追缴的违法所得,按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全额缴入中央或者地方国库。 (七)中央政法机关交办案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罚没物品处置收入,可以按扣除处置该罚没物品直接支出后的余额,作为罚没收入上缴;政府预算已经安排罚没物品处置专项经费的,不得扣除处置该罚没物品的直接支出。 前款所称处置罚没物品直接支出包括质量鉴定、评估和必要的修复费用。 第二十九条 罚没收入的缴库,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执法机关取得的罚没收入,除当场收缴的罚款和财政部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取得之日缴入财政专户或者国库; (二)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机关应当自收到款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缴入财政专户或者国库; (三)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罚没物品取得的变价款,由委托方自收到款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缴入财政专户或者国库。 第三十条 政府预算收入中罚没收入预算为预测性指标,不作为收入任务指标下达。执法机关的办案经费由本级政府预算统筹保障,执法机关经费预算安排不得与该单位任何年度上缴的罚没收入挂钩。 第三十一条 依法退还多缴、错缴等罚没收入,应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执法机关在罚没财物管理工作中,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相关票据。 第三十三条 对向执法机关检举、揭发各类违法案件的人员,经查实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经费不得从案件罚没收入中列支。第五章 则 第三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执法机关、政府公物仓及其工作人员在罚没财物管理、处置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执法机关扣押的涉案财物,有关单位、个人向执法机关声明放弃的或者无人认领的财物;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依据党内法规收缴的违纪所得以及按规定登记上交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党政机关收到的采购、人事等合同违约金;党政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履行赔偿义务之后向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追偿的赔偿款等,参照罚没财物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的纪检机构依据党内法规收缴的违纪所得,以及按规定登记上交的礼品、礼金等财物,按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全额缴入中央或者地方国库。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形成的罚没财物,尚未处置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企业废旧物资处理办法
法律主观:
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 增值税 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的免税条件: 组织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资格认定。回收经营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与总机构分别认定,异地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免税资格认定的回收经营单位不得免征增值税。 回收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有关规定设置核算科目,兼营其他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免税货物和应税货物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回收经营单位对废旧物资应按大类分别核算,设置废旧物资明细账和实物台账,逐笔记录废旧物资购、销、存情况,在购、销业务记账凭证上附过磅单、验收单、付款凭证和运费凭证。
废旧物资资源化如何管理
废旧物资资源化管理主要包括减少废旧物资弃置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两部分。我国资源消耗高,二次资源利用率低,有相当一部分资源变为污染物。我国每单位国民生产总值所消耗的矿物原料比发达国家高2~4倍,也高于印度、巴西;我国总的二次资源利用率只相当于世界先进水平的1/4~1/3。大量的废旧物资未得到回收利用。每年约有300万吨废钢铁、600万吨废纸未予回收利用,废橡胶回收率仅为31%。到20世纪末,我国六大废旧物资产生量将有明显的增加:废钢铁为4150万~4300万吨,废有色金属为100万~120万吨,废旧橡胶为85万~92万吨,废旧塑料为230万~250万吨,废旧玻璃为1040万吨。
化学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是大有可为的。众所周知,在当今社会中,化学塑料制品已渗透到工业、农业及日常生活各个领域。由于废弃塑料在自然条件下不会腐烂,而且又会释放出有害气体,故而给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治理的污染。为了根治塑料污染这一世界性难题,国外科学家研制出各种类型可以自行分解的自毁(或自溶)塑料,即绿色塑料。美国密兹根大学生物学家提出了“种植”可分解塑料的设想。他们用土豆和玉米为原料,植入塑料的遗传基因,使它们能在人工控制下生长出不含有害成分的生物塑料。德国格丁根大学微生物学家通过对一种细菌的特定基因隔离,使植物的细胞部分生成聚酯,利用这类聚酯,可制成植物生化塑料。
这种塑料在细菌作用下,分解成水和二氧化碳,因此这种塑料垃圾可作为植物肥料而回归大自然。日本工业技术研究院的科技人员正在用农林作物下脚料,如豆秆等制成可分解农用薄膜,不仅抗拉强度达40千克/平方厘米,而且成本有所下降。国外一些科学家正在实验在塑料中添加淀粉类物质。这样以淀粉为食料的细菌则吞噬之,从而使其慢慢地消失。
我国再生工业体系发展缓慢,科学技术比较落后,工艺技术不能适应本领域发展需求,导致废旧物资直接利用率低。因此,应加强废旧物资资源化系统,改变现有的生产与消费方式,抑制废弃物资大幅度增长。废旧物资资源化的目标是:减少废旧物资弃置量,废旧物资分类回收做到规范化,重新加工与深度开发合理化,制定废旧物资资源化管理的有关法律,完善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
废旧物资弃置最小量化的近期目标(到2000年)是制定约束性法规,提出发展规划与计划,在大宗废旧物资产生的领域内弃置量减少20%~30%。中期目标(到2050年)是建立完整的废旧物资弃置监督管理体制,建立一系列法规与配套规章制度。大宗包装材料实行循环回收利用,在全社会开展废旧物资弃置最小量化工作,使社会废旧物资弃置量减少80%。远期目标(2050年以后)是实行废旧物资弃置的全方位综合管理。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将加强废旧物资资源化管理,主要有:在国家已着手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法》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废旧物资再生利用法》;根据废旧物资弃置最小量化原则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发展,修订完善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制定和使用各种有效管理办法,并形成规章;建立统一的废旧物资弃置最小量化统计指标体系和报表制度,并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各级政府制定尽量减少废旧物资产生的发展计划,将其作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资源节约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列为一项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国家将资源节约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列入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之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将纳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和实施有关的经济优惠措施,鼓励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在大中城市,按每3000户设立一个回收网点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成11万个回收经营网点;逐步建立国家和地区的废旧物资资源化信息中心,建立信息网络和数据库。
社会中企业合理利用废旧物资有什么方法和措施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缩短,废旧商品数量增长加快。由于我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很不完善,不仅影响废物利用,而且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已刻不容缓。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法规和政策配套措施,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健全废旧商品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率,加快建设完整的先进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逐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废旧商品回收机制;坚持循环发展与科技创新相结合,提高废旧商品回收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坚持多渠道回收与集中分拣处理相结合,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率;坚持全面推进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现代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二、重点任务(四)抓好重点废旧商品回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废金属、废纸、废塑料、报废汽车及废旧机电设备、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铅酸电池、废弃节能灯等主要废旧商品的回收率。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责任,通过垃圾分类回收等途径,切实做好重点废旧商品的有效回收。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加快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提高回收拆解水平。(五)提高分拣水平。加快废旧商品分拣处理企业技术升级改造,鼓励采用现代分拣分选设备,提升废旧商品分拣处理能力。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分拣中心,实现精细化分拣处理。不断完善废旧商品集散市场的分拣和集散功能,提高专业分拣能力,促进产需有效衔接,促进废旧商品回收加工一体化发展。(六)强化科技支撑。在国家相关科技计划中进一步加大对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产、学、研衔接互动机制,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技术攻关,集中力量开发大宗废弃物、易污染环境的重点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技术。鼓励研发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设备,提高回收分拣处理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通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的现代化水平。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的管理经验,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提高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七)发挥大型企业带动作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废旧商品回收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逐步培育形成一批组织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研发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大型企业。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示范和带动效应,提高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鼓励外资参与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八)推进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按照布局合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在基础较好、需求迫切的地区先行试点,建设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劳动保护措施健全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促进回收分拣集聚区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规模化利用基地的有效衔接。通过配套建设物流、信息、技术、环保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吸引企业集群式发展,促进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合作,形成企业间分工协作的完整产业链条。(九)完善回收处理网络。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建设、改造标准化居民固定或流动式废旧商品回收网点,发挥中小企业的优势,整合提升传统回收网络,对拾荒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结合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居民废旧商品分类收集制度。畅通生产企业间直接回收大宗废旧商品和边角余料的渠道。鼓励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废旧商品回收,逐步实行生产者、销售者责任延伸制。明确生产企业回收废旧商品的责任,督促企业在设计和制造环节充分考虑产品废旧回收时的便利性和可回收率。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社区与回收企业建立废旧商品定点定期回收机制。支持利用多种方式开展预约回收和交易,鼓励尝试押金回收、以旧换新、设置自动有偿回收机等灵活多样的回收方式,实现回收途径多元化。进一步做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十)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对回收企业站点、回收加工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废旧商品回收秩序。完善废旧商品回收经营者登记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废旧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强化对回收站点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物品、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废旧商品制假、造假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废旧商品回收和加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劳动保障的有关法规和制度。落实国家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有关规定,加大预防和打击废物非法进口力度,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和旧商品的监管,鼓励进口再利用价值高、对原生资源替代性强、可直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十一)加强环境保护。强化废旧商品回收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实行严格收集和处理,严禁产生二次污染。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环保法规、标准,加强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各环节的环境监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的企业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以环保指标为主要依据之一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对未达到质量和环保要求的废旧商品回收、运输、处理、利用企业,要切实加强督查、限期整改。三、保障措施(十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财政政策。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等渠道,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处理有关技术设备的研发与示范。研究制定并完善促进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税收政策。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服务力度。鼓励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相应加大财政投入,同时抓紧清理废旧商品回收领域存在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十三)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基础上,加大对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项目的土地政策支持。对列入各地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布局和选址,需要进行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存量土地建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项目。(十四)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快废旧商品回收法规建设,将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相关主体责任。完善促进和规范废旧商品回收的相关制度,建立废旧商品回收统计体系,加强考核和评价。加快废旧商品回收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重点废旧商品回收目录。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编制“十二五”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各地区在编制和调整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需要,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区域性回收分拣基地。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式,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各部门废旧物资销售、回收、修复、再利用等工作程式。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一***废旧装置***废阀门、废电机、废工器具、废备件、废碱锅、废计算机、废印表机、废摄像机、废照相机、废影印机、废油印机、废传真机及其配件等***;
***二***废金属材料***废钢材、边角余料、废铜等***;
***三***废产品***PVC清床料、PVC水料、PVC塑化片、废盐酸、废硫酸***;
***四***废旧包装桶;
***五***其他废品***滤布、废塑料、废轮胎、废纸花、废矿渣、废电石袋、废编织袋、废电缆等***。
第二章 职责许可权
第四条 生产执行处: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 ***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
***三***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第五条 财务处及仓储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许可权:
***一***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
***二***负责与物流总公司联络催促拉运,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
***三***负责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储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四***负责对废旧白金、银、金、铜进行计量、建账、储存、销售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各车间《废旧物资台帐》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 车间、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许可权: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废旧物资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本车间产生的废旧物资建账以及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章 修旧利废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许可权: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修理车间无法修复的废旧物资。
***三***负责提交事业部无法修复物资的外协检修申请。
***四***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台帐》以及《修旧利废台帐》。
第三章 废旧物资管理流程
第八条 修旧利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初步鉴定,对可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无能力修复的由修旧利废中心确定自行修复或外协修复。
***二*** 修旧利废中心和各车间将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执行处装置员确认签字后,交所属车间进行使用,车间暂不使用的,由废旧中心负责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进行保管,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分类进行摆放,并做好防护工作,同时录入ERP二级库在事业部范围内
共享。
***三*** 外协修复的废旧物资由所属车间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执行处装置员确认签字后,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办理相关入库、储存、管理的手续。
第九条 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部门将产生的无修复价值的废旧金属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统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二***废旧包装桶由车间负责统计数量,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各车间填报《废旧物资鉴定单》,由生产执行处专管、修旧利废中心以及各车间三方确定签字,由各车间持有《废旧物资鉴定单》倒运至仓储中心露天库房,填写《废旧物资鉴定单》准确数量签字留存,进行入库统一管理。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定期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执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联络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对于由厂家回收的,仓储中心、车间负责留存合同影印件,并建立回收明细,并由厂家签字确认回收数量。
***三***废产品类废旧物资由各车间统一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四***废旧装置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经事业部相关人员审批后,报财务资产部对已进行财务处理的报废固定资产签字确认,并报物流总公司销售。
***五***其他废品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六***所有报废物资仓储中心在接到销售申请单时废旧物资库管人员要及时办理事业部相关审批手续。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由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执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联络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
第四章 废旧物资管理内容
第十条 修旧利废管理要求
***一***各部门在材料使用的过程中,须遵循优先使用二级库中的库存物资,最后方可领用成品大库物资,以此消耗二级库物资降低成本。
***二***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以及各车间要做好废旧物资分拣、分类、归整、标识、保管、修复、发货及现场管理工作。堆放区实行分割槽摆放,并要求做好标识,对所有物资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第十一条 废旧装置管理要求:
因工艺变动需要拆除的装置***如减速器、电机、泵头等***、报废的装置,调出部门需根据《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后方可申请销售,销售前报废的装置必须经过破坏、去功能化,危化品装置必须经过清洗、置换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进行销售。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擅自处置各类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事业部废料的销售
***一***事业部仓储中心将审批完毕的《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交物流总公司。
***二***废料提货人员根据开好的废料销售发货单进厂提货,门卫对进厂车辆进行检查,对拉运需过磅废旧物资的车辆认真检查。
***三***废旧物资库管员严格按发货单内容进行发货。
1、按个数计量的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装置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认真清点,两人共同签字。拉废料车辆出门卫时,门卫根据废料销售单进行检查。
2、需过磅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装置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共同到地磅称量,两人共同签字。如若一方不在事业部必须由仓储中心主任或生产执行处装置处长签字代办,不得指派其他人员代办。***注: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的物资销售由生产执行处专管和废旧物资库管员签字***。
***四***公司要求物流总公司接到《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10个工作日内将需销售的一般废料处理完毕,每月30日前将废料销售名称、销售单价、销售数量OA反馈给事业部。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一、废旧物资的范围:
1、已不能再利用的废旧编织袋。
2、检修时拆卸下的不能再使用的废钢、废装置、废主器件、废电览、废电线等。
3、炉渣。
二、废旧物资处理的审批:
废旧物资的处理及价格由公司领导根据市场情况定价出售。
三、废旧物资的出库程式:
1、公司财务根据公司领导的意见开具废旧物资出库单并做出相关费用,出库单应由相关领导签字。
2、废旧物资清点要有两人以上库管人员在场,清点完成后根据财务开具的出库单组织发货,待所有款项收取完毕后,物管人员填写出门证交给司机或购买人。
3、送货司机或购买人将出门证交给门卫,经门卫检查核实后方可出门。
4、废钢材、废装置的处理如需出厂变卖,应由库管人员与检修人员共同参与所得款交给公司财务。财务开出库单,库管补开出门证。***废旧物资出厂时应先填写临时凭证说明情况***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有序回收废旧物资,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改善环境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范围:各种原料包装物、各种装置包装物。 本规定执行责任人:各个车间使用原料及装置包装物由各个车间安排人员进行回收,责任人为车间主任,技改扩建专案所使用的原料及装置包装物由专案负责人负责回收。
一、经公司会议决定废旧物资交方由生产部门负责,接受方由供销部负责,执行原料及装置谁负责谁发放谁负责回收的原则;
二、根据公司以前的业务情况规定:铁粉包装物、纯碱包装物、乙酰化包装物,包装物采用完好回收方式,其余均可采用以破损物件回收方式;
三、生产单位同供销部门交接时间定为每日7:30~9:00,非长期性回收的废旧物资在工作时间可随时交于供销部门;
四、废旧物资交接两方要严格执行,不得有拒交和拒接现象发生,每次交接完毕后要有手续凭证;
五、处罚方式:凡是厂家要求回收的包装物,丢失或者损坏按照厂家价格赔偿,塑料编织包装物按件处罚每个1元,装置包装物未交回,按装置造价的5%处罚;
六、要求非破损回收的包装物,破损率不得高于2%,高于部分每个按照新购入价格进行赔偿,购入原材料的过程中,在领料时需由双方说明做好手续,对硝基氯化苯的包装物破损,按照实际发生计。
《湖南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暂行办法》(湘电公司招标〔2007〕848号)
**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电物资〔****〕*号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省电力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公司控股、参股单位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公司物资部是废旧物资处置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 (三)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 第六条 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 (二)负责收集、汇总废旧物资处置需求,制定废旧物资处置计划。 (三)负责实施废旧物资处置工作。 第七条 物流服务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汇总地市及以下公司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并上报公司物资部。 (二)负责处置经公司物资部批准的、可自行处理的废旧物资。 第八条 资产管理单位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交报废物资申请; (二)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安排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的使用; (四)负责废旧物资拆卸和现场管理工作。 第九条 主管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 (二)负责确定废旧物资处置方式; (三)参与废旧物资的拆卸管理。 第十条 财务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再利用退役物资资产调拨手续; (二)负责报废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帐务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审计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 法律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第十三条 监察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处置原则和方式 第十四条 废旧物资处置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由物流服务(分)中心负责仓储管理及利库。 第十六条 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采用公开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以出价最高者中标为原则。 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 第十七条 对因工程需要拆除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单位应登记造册,保证资产实物形态的安全、完整,财务部门应加强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对拆除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 经技术鉴定可处置的废旧物资,由资产管理单位负责拆卸。 第十九条 物流服务(分)中心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现场盘点,核实现场实收数量,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 对可再利用的物资,物流服务(分)中心及时安排入库,并负责库存管理。搬运保管费计入成本。 第二十一条 废旧物资可能产生的搬运保管费在其变卖处置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 其它管理 第二十二条 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为防止报废物资回流进入电网建设,对报废设备在变卖处理前应进行拆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物资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 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二十六条 资产管理单位负责废旧物资处置前的保管及防盗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固体废物有哪些处理方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固体废物污染也成了一大问题。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堆积如山,不仅影响市容、而且污染环境。现在科学家们正在寻找妥善处理废物、防治污染的办法,而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无疑是一条很好的出路。
变废为宝
固体废物具有鲜明的时间和空间特征,是在错误时间放在错误地点的资源。如果用恰当的方法处理,完全可以变废为宝。
据英国《泰晤士报》报道,英国南方水处理公司从污水淤泥中提炼和制造了2块宝石,一块较轻,呈暗灰色,嵌在一个如同玛瑙和珍珠的银色饰物上;另一块呈褐色,饰在金别针上。该公司已同英国经营珠宝的拉特纳公司的销售经理就这种宝石的销售进行了商谈。不久的将来,人们会在商店里看到这种漂亮而别致的宝石。
事实证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垃圾及其他“三废”(废物、废气、废水)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不再是负担,而是一笔可贵的财富。各国开始对它们进行“资源化”处理,变废为宝,从中回收“可利用资源”,取得了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例如,1988年美国回收废旧物品行业的收入为48亿美元,1989年增加到60亿美元。中国在过去40年里从各种废弃物中回收的再生资源总量达2.5亿吨,价值720亿元。
长期以来,各国处理垃圾的方法是露天堆放、围隔离堆、填埋、焚化和生物降解。据美国试验表明,燃烧1吨垃圾大约能发出525千瓦时的电,并使垃圾量减少75%~90%。因此,不少发达国家建立了许多垃圾发电厂。目前,美国约有160座,正在兴建或计划兴建的还有100多座。1990年日本用于处理垃圾的费用达1.4百万日元。东京地区计划在3年内将重新整顿和开辟垃圾处理场所。目前全日本共有1800个垃圾焚烧场,其中,只有90个能生产出转化能源,而且只有41个将生产的垃圾能源卖给电力公司。
但是,这些方法大部分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在处理过程中会造成二次污染。欧共体委员会估计,12个成员国的520座垃圾焚化厂每年排放尘埃2.5万吨,铅570吨,氧化氢144吨,汞68吨,镉31吨,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因此,人们开始将垃圾作为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的探索。
废旧物资,如人们生活中的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一直是污染环境的重要原因,人们将其作为重要负担。实际上,废旧物资是个“宝”,只要收集起来,进行加工,再生利用,就可以变为社会财富,既节约了自然资源,又防止造成公害。
据英国《新科学家》周刊报道,诺丁汉大学的研究人员发现,制造新塑料袋所需能源是回收塑料袋的3倍,即新制造1吨聚乙烯塑料袋需要1106亿焦耳的热能,而回收同样重量的塑料袋只消耗353亿焦耳的热能。而且,制造1吨塑料袋产生4034千克二氧化碳,回收1吨塑料袋只产生1773千克二氧化碳;前者消耗水143.9吨,后者消耗水16.8吨,前者是后者的8倍。制造1吨新塑料袋所产生的二氧化硫61千克,回收的仅为18千克;前者产生的氧化氮为21千克,后者为9千克。回收1吨塑料袋还比制造1吨新的要节省1.8吨燃料油。
为便于综合利用,各国都分类回收废旧物资。瑞典人倒垃圾时,将玻璃瓶扔进草绿色的大铁罐里;废旧电池扔进马路旁电池形状的火红色大铁筒里;废铁器扔进专用集装箱;废纸捆起来定期交运。美国将垃圾分成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分堆集中在路边等待收走;超级市场设有金属罐回收机,顾客将空罐投入后,可获得一张收据,在指定商店兑换现金,如一次投入10个空罐,还可获得一张能廉价购买食品的优待券。
在加拿大,公园及游客常到之处都放着几种浅蓝色的子弹形大胶筒,分别回收废报纸、罐头盒、玻璃瓶等。英国伦敦有26个“再循环中心”,在一些地区专设回收废报纸、破旧衣服、玻璃瓶、铁皮罐等的垃圾筒。
德国专设回收塑料的垃圾筒,法国专设回收玻璃瓶的垃圾筒。澳大利亚穆斯曼公园从1992年10月起,为居民设置“电子垃圾桶”。它在旁边装有电子线路系统。当清洁人员把其中的废物倒进垃圾车时,垃圾车就会发出无线信号,该系统就会“回话”,垃圾车上的电脑便能辨别“百宝箱”是谁家之物,并打出取款单送到住户手中。一些工厂还利用这些废旧物资,生产各种再生产品。
日本北海道地区技术中心从稻草灰中提炼出一种粒子,经高温加工成新型陶瓷,可制造汽车发动机和人工心脏。日本每年还将3000万吨的炉渣通过冷却处理制成建筑材料和优质水泥原料,用于建筑、雕塑等。
美国杜邦公司和北美废物处理公司建立了回收利用废塑料的联盟,在芝加哥和费城开办了垃圾管理中心,每个中心回收10万吨旧塑料瓶,再制成公园长椅和公路隔离路障之类的产品。美国勃朗宁—费里斯公司向140万个住户收集垃圾中的废旧物资,将其制成织地毯用的纤维和被褥的保暖衬里。
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所属的西方电气公司,每天处理大约25卡车垃圾,从线路组件中提取黄金,从焊料中提取白银,从旧电话开关中提取锌,将碎塑料制成篱笆桩柱和花盆。美国经回收后再生产的产品琳琅满目,包括纤维制品、洗涤剂、人造木材……几乎应有尽有。
综合利用“三废”使“废物”资源化,已成为当前许多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许多企业通过综合加工,综合利用;回收加工,分离回用;厂间合作,挂钩互用;深度加工,彻底利用等办法,使有些金属和无机物质不再被排入河流而浪费掉,并且能成为有价值的副产品。
只有当人们不再把河流作为任意使用的污水沟,摆脱了那种把物质简单地看做仅供消费的观点后,工业生产才会遵循“利用—分解—储存—再利用”的客观规律,人类才能真正确立综合利用的观点。
例如,德国正从钢铁生产的酸溶液中回收有用的硫酸,从罐头工业废弃物中回收可供销售的醋,从造纸业废液中回收化学药品供再利用,从而减少现代化造纸厂排污物的90%。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一家公司先用磁铁把含铁的金属从垃圾中吸出来,然后按1吨普通家庭废物、1吨黏土和300升水(或污水)的比例组成混合物,经绞碎,挤压成如同玻璃弹子的小球,经过1200℃的高温烘烤、冷却,制成轻质建筑材料,将其加入水泥中,制成的水泥块比普通的轻1/3,但一样坚固,而且具有良好的声学和保温性能。
美国科学家运用遗传工程技术培育细菌,把垃圾中的纤维素加工成酒精,经蒸馏纯化,就可作燃料用。日本一家研究机构利用合成沸石催化剂,从废塑料中高效率地生产燃料油,该项技术已获日本专利。另一家研究机构利用酶发酵与膜分离技术,从低浓度淀粉工业废液中制取浓度为50%左右的乙醇。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国家的政府已制订有关的法律,规定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实行减免税收,提供信贷等优惠政策。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于1989年9月30日颁布法律,要求所属各市县广泛回收垃圾中的有用资源,5年内要把垃圾量减少25%。加拿大多伦多市规定,从1991年起,该市的4家日报必须至少利用50%的再生纸,否则它们设在街道的自动零售报箱将被取缔。该市每月能回收3750吨旧报纸,每回收1吨旧报纸就能少砍伐19棵树。这意味着其仅回收旧报纸一项,每年就能少砍伐85.5万棵树。
实践证明,利用废旧物资作为资源来生产产品,比之开发矿产和生物资源来生产同样的产品,往往投资少,资金回收期短,而且能消除污染,改善环境。
美国《幸福》杂志指出:“垃圾堆里有黄金!”它已越来越受到企业家们的重视和关注。一个以利用废旧物资为中心的新行业正在世界各地兴起,开始成为世界环境保护中的一股巨大洪流。
长期以来,固体废物大多被倾倒入海,或就地填埋,这些方法给环境留下了许多隐患。现在广泛应用的除了简单的粉碎、分类等物理方法,还有化学和生物处理技术。这些新方法可以减少污染,还可以回收一部分资源。
采用化学方法使固体废物发生化学转换从而回收物质和能源,是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理的有效技术。煅烧、焙烧、烧结、溶剂浸出、热分解、焚烧等都属于化学处理技术。
(1)煅烧:煅烧是在适宜的高温条件下,脱除物质中二氧化碳和结合水的过程。煅烧过程中发生脱水、分解和化合等物理化学变化。例如,碳酸钙渣经煅烧再生石灰。
(2)焙烧:焙烧是在适宜条件下将物料加热到一定的温度(低于其熔点),使其发生物理化学变化的过程,根据焙烧过程中的主要化学反应和焙烧后的物理状态,可分为烧结焙烧、磁化焙烧、氧化焙烧、中温氯化焙烧、高温氯化焙烧等。
(3)烧结:烧结是将粉末或粒状物质加热到低于主成分熔点的某一温度,使颗粒黏结成块或球团,提高致密度和机械强度的过程。为了更好地烧结,一般需在物料中配入一定量的熔剂,例如石灰石、纯碱等。
(4)溶剂浸出:使固体物料中的一种或几种有用金属溶解于液体溶剂中,以便从溶液中提取有用金属。这种化学过程称为溶剂浸出法。按浸出剂的不同,浸出方法可分为水浸、酸浸、碱浸、盐浸和氰化浸等。溶剂浸出法在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有用元素中应用很广泛,如用盐酸浸出固体废物中的铬、铜、镍、锰等金属,从煤歼石中浸出结晶三氯化铝、二氧化钛等。
(5)热分解(或热裂解):热分解是利用热能切断大分子量的有机物,使之转变为含碳量更少的低分子量物质的工艺过程。应用热分解处理有机固体废物是热分解技术的新领域。通过热分解可在一定温度条件下,从有机废物中直接回收燃料油、气等。适于采用热分解的有机废物有废塑料(含氯者除外)、废橡胶、废轮胎、废油及油泥、废有机污泥等。
(6)焚烧:焚烧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即以一定的过剩空气量与被处理的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害毒物在高温下氧化、热解而被破坏。这种处理方式可使废物完全氧化成无毒害物质。焚烧技术是一种可同时实现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技术。
焚烧法可处理城市垃圾、一般工业废物和有害废物,但当处理可燃有机物组分很少的废物时,需补加大量的燃料。一般来说,发热量小的垃圾不适宜焚烧处理;发热量大于5000千焦/克的垃圾属高发热量垃圾,适宜焚烧处理并回收其热能。
废旧物资是什么废旧物资的回收意义
废旧物资是指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
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
废旧物资的回收意义:
1、废旧物资回收运用的意义。
废旧物资在我国称为第二资源,在国外称为二次原材料。二次原材料的回收运用不仅可以节约物资消耗,降低费用开支,在一些缺少原材料而工业却很发达的国家里,甚至把它当作国家经济展开的一项战略方针。
2、废旧钢铁是废旧金属回收中数目最多,运用得最棒的品种。
废旧钢铁的回收运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我国当时和往后恰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钢材能供应的数目,远不能满足四化建设的需要。因为国家外汇有限,进口钢材的数目往后也不能增加太多,处置钢材材料缺少,除了安身国内矿山和进口矿石外,大力回收运用废钢铁是重要途径。
3、防污染
其他桶、罐、瓶、袋、筐等容器,虽然不肯定都施行押金回收原则,但也要协作废料回收有些细心回收运用。这样做,一方面可为国家节约物资,另一方面则可节约开支,一同可防止环境的视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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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
1、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为,提高废旧物资综合利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是指生产性、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纸品、塑料、玻璃和其他可回收再利用的废旧物品,不包括危险废物、严控废物、报废机动车以及尚具部分使用功能并进入二次流通的旧货。
3、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废旧物资收购、贮存、销售等回收经营活动。
4、中山市经贸局是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协调解决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相关事宜。市规划、发展和改革、公安、工商、环保、城管执法、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活动实施管理。
5、市物资回收行业协会依照国家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或公约,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其经营行为,统一制作、管理和发放废旧物资收购员工作证,并负责定期将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有关情况报公安、工商、城管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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