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浙江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具体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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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煤炭局关于印发201X年全市煤(石墨)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煤安字5号)文件精神,市煤炭局继续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全市15家合法煤矿。
(二)重点对象:技改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顶板水害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近年度事故矿井。
(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超深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法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只生产以及风井出煤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8、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2类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符合规定,七项举措、七项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2、安全基础管理制度不落实。矿图审查交换、采掘头面备案、质量动态达标、煤矿分类监管、隐患闭环管理、监控联网、查三违、调度会、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等九项基础理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3、通风瓦斯管理混乱。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井下风量不足,随意开停地面主扇,井下违规串联通风与循环风,瓦斯超限作业的;
4、水害普查治理不到位。未开展物探普查,未标明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采掘作业未在物探控制区域内进行,不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水害较严重的矿井未落实远距离放炮和发现透水征兆全井撤人措施的;
5、未执行正规开采有关规定。未淘汰巷道式采煤和木支护工艺,新开工的采掘头面未报市煤炭局备案,不按井筒功能设置进行多系统生产,不按正规水平采区采面设计多头多面生产,水平延伸和生产环节改造未经设计批复违法建设的;
6、“六大系统”建设使用不符合规定。生产矿井未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不能与正常使用并与市局联网的;
7、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擅自组织生产的;
8、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工艺、设备、设施,井下违规使用非煤矿矿用设备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X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底至3月底)
1、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召开会议,把“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和传达到矿区、矿井和班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对全市煤矿组织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各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
针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指导煤矿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集中检查和严厉打击。
(三)“回头看”阶段(7月—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账、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9月—10月)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煤炭局和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第二轮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加强对“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市煤炭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市煤炭局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到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煤炭局成立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煤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处置到位。市煤炭局将与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强化执法效率,并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督查组对各产煤乡镇(街道)进行督查。
(三)加强信息统计。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与复工复产、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考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攻坚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二)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的;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二)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特别是采掘工程平(剖)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测绘不及时、填绘不准确,蓄意隐瞒矿井实际情况逃避监管的。
(三)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违反煤矿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进行建设、生产的;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未真正开展技改工作的;施工队伍无相应资质的;以包代管、层层转包的。
(四)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煤矿综合防尘措施不落实的。
(五)其他地方政府认为应当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三、主要工作安排
煤矿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牵头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或机构(以下统称各部门)组织开展。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8月)。
1.各地区牵头部门针对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省级牵头部门要及时将工作方案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2.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全面对照本方案中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属地原则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
(二)开展检查执法,强化集中整治(9月-11月)。
1.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逐一督促整改。
2.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同时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开展暗查暗访,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3.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要结合整顿关闭工作,全面清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以及兼并重组技改项目,对已到期而不申请延续的,被兼并重组和已列为关闭对象的,长期“停摆”而没有能力恢复生产建设的,以及其他待注销的矿井,要及时暂扣或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要严格审查新发、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国家煤矿安监局将于9月份组织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并对部分重点产煤省(区、市)开展异地集中监察执法活动。
(三)加强重点抽查,巩固深化专项行动(12月)。
1.各地区各部门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回头看”抽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对重点地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开展“打非治违”不力的要对地方政府进行约谈。
3.国家煤矿安监局将组织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开展异地交叉抽查执法,促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4.各省级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成果,于12月20日前将煤矿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
四、主要工作措施及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各类严重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公开严惩一批责任人和单位。
2.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协商处理,不得互相推诿。用好“行刑衔接”、“责任倒查”等重要手段,严肃追究责任。不缴纳罚款的申请法院执行,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国有企业责任人要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3.对无采矿证或已过期的、涉嫌超层越界开采的,要移交国土资源部门认定查处;对证照不全开采的要及时移交有关证照管理部门查处。
4.对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的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图纸管理和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X〕80号)要求进行查处,对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要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并公开处理结果。
5.各地区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省级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市、县级部门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
6.对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并逐级上报。
7.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融资、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一票否决”。
8.各地区对查出的典型案例要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对严重违法行为公开审判。并利用典型案例和处理结果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抓住一个,教育一片。
9.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因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同一煤矿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10.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认真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对实名举报要优先查处。
11.各省级牵头部门每月向国家煤矿安监局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省级牵头部门、省级煤矿安监局每月至少上报2例重大典型案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具体指什么
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根据浙江省政府官网查询显示:具体有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等行为的打击行动。
打非治违有哪些内容
打非治违有哪些内容:
1.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政府加强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非法销售、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
2.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监管,防止垄断行为、虚假宣传、价格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对虚假广告、不合理定价、欺诈销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惩罚。
4.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失信企业进行限制和惩罚,激励企业诚信经营。
5.强化社会共治:发挥社会组织和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曝光和舆论监督,引导公众参与打击非法行为。
通过“打非治违”制度的实施,中国政府力图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强市场主体的合法性和诚信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打非治违,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简称。是以执法部门为主体,社会组织,民间机构和个人共同协助参与的一种清除社会不安全因素的行为。
“打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治违”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三违”现象明显减少。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抓责任”抓好“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网格化工作责任体系。
打非治违的范围包括: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轿租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要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
又要讲方法、讲政策,昌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什么是打非治违
标准答案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治理违规、违章作业。
应该是打击非法行为,治理违规行为!
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
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简称。是以执法部门为主体,社会组织,民间机构和个人共同协助参与的一种清除社会不安全因素的行为 。我们生活在比较之中,有黑暗才有光明,有恨才有爱,有坏才有好,有他人和他人所做的事我们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在做什么。一切都在比较中才能存在,没有丑便没有美,没有失去便没有得到。我们只需要一个我真爱的人和真爱我的人,在一起,我们的人生便圆满了。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不是名利,不是富足的生活,而是得到真爱。有一个人爱上你的所有,你的苦难与欢愉,眼泪和微笑,每一寸肌肤,身上每一处洁净或肮脏的部分。真爱是最伟大的财富,也是唯一货真价实的财富。如果在你活了一回,未曾拥有过一个人对你的真爱,这是多么遗憾的人生啊!生活中的定律是为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定律是一种理论模型,它用以描述特定情况、特定尺度下的现实世界,在其它尺度下可能会失效或者不准确。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以描述宇宙当中的所有情况,也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能完全正确。人生同样有其客观规律可循。一、生活定律 痛苦定律:死无疑是痛苦的,然而还有比死更痛苦的东西,那就是等死。幸福定律:如果你不再总是想着自己是否幸福时,你就获得幸福了。错误定律:人人都会有过失,但是,只有重复这些过失时,你才犯了错误。沉默定律:在辩论时,沉默是一种最难驳倒的观点。动力定律:动力往往只是起源于两种原因:希望,或者绝望。受辱定律:受辱时的唯一办法是忽视它,不能忽视它时就藐视它;如果连藐视它也不能,那么你就只能受辱了。愚蠢定律:愚蠢大多是在手脚或舌头运转得比大脑还快的时候产生的。化妆定律:在修饰打扮上花费的时间有多少,你就需要掩饰的缺点也就有多少。省时定律:要想学会最节省时间的办法,首先就需要学会说"不"。地位定律:有人站在山顶上,有人站在山脚下,虽然所处的地位不同,但在两者的眼中所看到的对方,却是同样大小的。失败定律:失败并不以为着浪费时间与生命,却往往意味着你又有理由去拥有新的时间与生命了。谈话定律:最使人厌烦的谈话有两种:从来不停下来想想;或者,从来也不想停下来。误解定律:被某个人误解,麻烦并不大;被许多人误解,那麻烦就大了。结局定律:有一个可怕的结局,也比不上没有任何结局可怕。二、工作定律安全定律:最安全的单位几十年没有得过安全奖(最安全证明你们安全没有做工作)需要定律:同样两个相同的单位,同样的办公费。多少年以后,发生了变化(证明你们单位办公不需要那么多的钱)出来反对,这种成功的概论会归结为零。评比定律:领导认为谁好,谁就好。(只要领导看你不顺眼,再辛辛苦苦地工作也是白费力气。)一票否决定律:在一个单位,比如升工资,比如提拔任用,一个人提出来,往往成功的概率最大,而另一个人站接受教育定律:每个单位都有吊儿郎当不好好干工作的人。但领导往往在批评这些人的时候,这些人恰恰不在场,于是,便出现了遵纪守法的人,经常接受教育的尴尬局面。哭闹定律;那个部门没有几个因为经常的哭闹而得到了实惠,他有什么理由不经常哭闹下去。(此定理也适用那些经常在领导面前叫苦叫累的部门)能者多劳定律:在同一科室里,有的人虽然在其岗,但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那他的工作只能由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去代劳。不平衡定律:年年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一年没有当先进便想不通;从未当先进的部门或个人,当上先进后便想不到。少劳多得定律:一般的单位,都分为合同工、(过去称为正式工)协议工、临时工等等。拿钱越少的工作量越大,而且越容易被解雇;拿钱越多的越没有多少事情可干,而且最不容易被解雇。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篇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通化师范学院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肖平
副组长:秦旭鹏林松李乐营
成员:学校各单位党政领导
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林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整治重点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以开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主,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
四、任务分解
(一)学校办公室
负责公务用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公务用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二)保卫处
1.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
2.负责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消防档案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三)后勤处
1.负责教职工通勤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勤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2.负责全校所有建筑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校舍和老旧建筑的安全隐患。
3.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各食堂进货、操作和食堂卫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4.负责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重点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钢瓶、液化气瓶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铲叉车等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四)学校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安全隐患。
(五)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负责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实验药品的购买、使用和保管方面存在的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9月28日至10月15日)。学校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落实安全责任人,对能整改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主管校领导,在未整改之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二)重点督查(10月16日至10月31日)。学校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11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认真部署、全面落实、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方案的要求,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做好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把本次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到单位每一生员工,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人人参与,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二】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煤炭局关于印发201X年全市煤(石墨)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煤安字[201X]5号)文件精神,市煤炭局继续在全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全市15家合法煤矿。
(二)重点对象:技改矿井安全管理基础较薄弱矿井、顶板水害等自然灾害较重矿井、近年度事故矿井。
(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超深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法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只生产以及风井出煤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8、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2类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符合规定,七项举措、七项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2、安全基础管理制度不落实。矿图审查交换、采掘头面备案、质量动态达标、煤矿分类监管、隐患闭环管理、监控联网、查三违、调度会、全员培训持证上岗等九项基础理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3、通风瓦斯管理混乱。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井下风量不足,随意开停地面主扇,井下违规串联通风与循环风,瓦斯超限作业的。
4、水害普查治理不到位。未开展物探普查,未标明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采掘作业未在物探控制区域内进行,不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水害较严重的矿井未落实远距离放炮和发现透水征兆全井撤人措施的。
5、未执行正规开采有关规定。未淘汰巷道式采煤和木支护工艺,新开工的采掘头面未报市煤炭局备案,不按井筒功能设置进行多系统生产,不按正规水平采区采面设计多头多面生产,水平延伸和生产环节改造未经设计批复违法建设的。
6、“六大系统”建设使用不符合规定。生产矿井未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不能与正常使用并与市局联网的。
7、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擅自组织生产的。
8、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工艺、设备、设施,井下违规使用非煤矿矿用设备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X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底至3月底)
1、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召开会议,把“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和传达到矿区、矿井和班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对全市煤矿组织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各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治到位。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
针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指导煤矿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集中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对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集中检查和严厉打击。
(三)“回头看”阶段(7月—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账、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9月—10月)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煤炭局和各乡镇(街道)煤管站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第二轮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
加强对“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市煤炭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市煤炭局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到年度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煤炭局成立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煤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处置到位。市煤炭局将与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强化执法效率,并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督查组对各产煤乡镇(街道)进行督查。
(三)加强信息统计。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与复工复产、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考评、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攻坚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取得实效。
打非治违什么意思
打非治违,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简称。是以执法部门为主体,社会组织,民间机构和个人共同协助参与的一种清除社会不安全因素的行为。统计表明,90%以上的事故都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所致。法律分析:打非治违,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简称。是以执法部门为主体,社会组织,民间机构和个人共同协助参与的一种清除社会不安全因素的行为。统计表明,90%以上的事故都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所致。更有精确分析认为,在较大以上事故中,因非法违法造成的达到70%以上,如果加上违规违章,几乎达到95%以上。基于此,“打非治违”被视为安全发展源头治理、依法监管的战略性部署、战术性手段。《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特别是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多发频发,在较大以上事故中因非法违法造成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54.6%和62.4%,尤其是先后发生了6起特别重大事故,暴露出一些行业和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国务院同意,集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近年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规建设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重特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减少,但非法违规行为仍是造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制约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突出原因。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5月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由非法违法工程造成的伤亡事故占到了事故总量的60%以上。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打非治违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动重点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的,违规排放尾矿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摩托车及各种营运车辆的;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即行施工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2)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教育培训的,以及未对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各村、各企业按照“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非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参与“打非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工作会议和《县集中开展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规范安全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1、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非法经营A级礼花弹的;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2、商场、旅业重点整治: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三、时间安排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各基层社、公司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用多种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到这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来。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10日至6月31日)。各基层社、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适应的自查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行动。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至8月)。县社将组织人员对全系统企业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将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事项和内容,如有行动没按要求开展的,或开展不彻底的,将严格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回顾,总结好经验,为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根据此次行动的安排部署,县社成立由县社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业务股负责人和各基层社、公司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供销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社业务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落实等有关工作,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加大对此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在供销系统开展活动的影响性。
(三)边查边改,标本兼治。本次专项行动采取“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全面治理”的工作原则,各基层社、各公司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建立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做好信息反馈,上报县社。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烟花爆竹安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我辖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合理规划、精细管理、整顿提升、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购销合同管理、产品销售流向登记等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夯实安全基础,努力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辖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街道及各社区都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按照相应的工作职责,做好各社区及辖区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内容。
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量、超范围经营,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经营,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活动,以及“一证多点”的;
5、违法经营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销售1月以前生产的各类烟花或鞭炮,标示标牌不全、包装不完整、无生产日期产品的,以及零售单位经销烟花爆竹B级产品的;
6、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期予以整治的;
(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内容。
1、库存区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场所是否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库区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3、是否存在擅自改建、扩建、搭建库房的。
4、是否存在“一证多点”或转包分包现象。
5、库存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按要求部署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
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监督检查
各社区在各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从事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对本次活动精心宣传,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各社区、各经营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加强企业职工的防范意识,细化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
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篇一】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为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泸市安委〔XX〕13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区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结合辖区实际,以严格审批制度、强化监管为主线,扎实推行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着以人民财产环境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综合股牵头、环境监察大队成员为骨干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按照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人员责任,确定了整治重点,加强各股室的协调配合,同时注重与区级部门的配合与沟通,完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到位。
二、严把环评审批关
今年,我局健全了建设项目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储存项目的准入机制,严格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在审批手续环节牢固把关。做好各建设项目的规划环评,从源头把好环境安全关,加大对新建项目的审查力度,限度减轻污染,对不符合环境安全政策要求、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三、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按照文件要求,加大对辖区内1家省控企业、17家化工企业及15家酿造企业特别是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同时结合易燃易爆环境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对辖区内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排查,检查内容含企业生产设施、治污设备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预案等,切实防止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的发生。
四、细化目标任务
(一)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保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继续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涉及违法排污的企业,要监督其层层落实整改措施,遏制污染反弹。
(三)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和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自职责,落实相关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四)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
【篇二】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今年8月以来,我镇按照市、区的工作安排,对照我镇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以八打八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1、突出重点,抓住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关键内容。根据市区打非治违的共性问题,结合我镇产业结构和地域位置实际,专门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和划分,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三场所二企业、特种设备、锅炉使用企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八打八治。
2、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为切实落实专项行动,根据安委会人员组成,专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职责双明确。
3、建章立制,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化。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还专门建立了月例会制度、月报制度和隐患报(抄)送制度。镇主要领导以及分管领导亲自参加月度例会,掌握工作进度,交流工作方法,查找存在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向纵向发展。
二、横向到边、分工明确,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1、交通运输方面。因我镇毗邻化工区,经常有危化品运输车辆过境,开展了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的行动。目前,镇交警中队共查处违规运输危险物品2起(其中闯禁令1起,超载1起,已移交危险品车辆检查大队)。同时,因我镇辖区内车流量大、事故多发,还开展了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无牌机动车11起、三超-疲劳28起(其中超载14起,非营运性客运车辆超员14起)、酒后驾驶15起(其中醉酒驾驶3起)。
2、消防隐患方面。因我镇外来人口较多,居住相对集中且房屋老旧等特点,开展了消防隐患专项排查。目前,镇派出所共检查消防重点企业单位75家,对辖区内7家幼儿园进行了抽查,其中口头责令整改企业25家,幼儿园2家;同时,针对辖区内企业还开展了三合一、多合一排摸工作,目前排摸到三合一生产企业1家(金莹箱包厂),疑似三合一、多合一企业4家(海天中频、华联超市、老顺风箱包厂内、友联模具),已督促整改。
3、建筑施工方面。针对近年我区建筑安装领域亡人事故频发的情况,我镇对9个未纳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的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外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工人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施工用电整治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以及各施工企业建设项目手续、资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情况、安全定期检查记录以及台账建立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等7个大项方面。总共检查发现隐患问题43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督促整改。
4、安全生产方面。目前,我镇共有有限空间作业2家、可燃爆粉尘作业12家、喷涂作业12家、涉氨制冷企业1家、轴承清洗企业4家。针对三场所二企业等安全隐患较多的情况,我镇重点推动专家上门巡诊常态化,让专家深挖细找、解剖诊断、帮助规范提高。开展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排摸发现12家,责令整改2家,停产整顿1家;开展喷涂作业场所专项检查。检查企业12家。此外,我镇还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开展了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对全镇15家锅炉使用企业进行了二次排查,发现隐患47条;开展冲压设备专项检查,已检查企业14家,发现隐患62条,开具责令整改指令书9份。
5、无证经营方面。因我镇毗邻慈溪市,该市去年对废塑料造粒等行业大规模整治后,我镇管理难度加大。同时,由于废旧塑料造粒多为无证无照经营,且生产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重大。因此,我镇专门组织了工商、公安、环保、供电等各部门,多次对辖区内的废塑料造粒、废油桶回收等经营点进行打击。上半年共成功打击掉8处废塑料加工点,6家废油桶回收点,查收废油桶1274个。进入8月份,再次对4家无证无照废旧塑料造粒点进行了断电处置,累计整治12家。
三、纵向到底、狠抓落实,充分发挥网格作用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我镇辖区内共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9个,三级网格35个,每个网格均落实了专人负责,并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切实发挥网格作用。
1、完善基础,促进提升
一是制定了村级《公共安全工作考核细则》。涵盖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均设置了量化指标,并设置了大村8000元、小村5000元的专项考核奖金。有效带动了各村(社区)工作积极性。二是以三网一册为载体,夯实农村大安全基础。针对目前上级安监、消防、食品部门均要求建立网格化管理的情况,为推动基层网格化建设取得实效,编制了我镇自己的《基层公共安全工作手册》,明确网格组织、工作制度、监管对象、检查重点,变问答题为填空题,有效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20xx年打非治违工作总结范文工作总结。三是注重传、帮、带,迅速提高基层业务水平。针对基层工作能力有限的情况,镇安监所在内部也细分了联村工作人员,在开展检查时多与所在村沟通,或根据村里要求共同开展检查,有效地在短时间内提升了基层的业务能力。
2、认真排摸,狠抓落实
一是开展消防设施清查。各村(社区)共排查消防栓121处,共投入20余万元维修、换新34处,在集中居住区和旧宅集中区新增消防设施7处;二是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配齐人员,按照区消防大队的指导意见新增配了装备,并与派出所建立义务消防队快速反应机制;三是对照《基层公共安全工作手册》中的检查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落实信息保送制度,排查企业56家,上报安监所隐患严重企业3家。
3、宣传教育,广泛发动
一是广泛的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目标,主要内容,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氛围。目前为止,共制作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栏9个,横幅15条,张贴宣传标语45条;二是结合《公共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入企发放企业负责人、企业安管员培训通知单112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多管齐下,严厉打击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复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不放过,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良好发展。
【篇三】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夯实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在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粮展﹝20xx﹞63号)、全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浙江省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xx﹞107号),《关于在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温粮发[20xx]38号)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就我公司“打非治违”自纠自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精神,深刻领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省、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在市粮食局领导下,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资产安全。我公司于6月6日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本公司专项行动方案,指导各部室正确把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关键环节和方法措施。抽调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参与本次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意义、目的和做法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我公司按照《浙江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集团公司5月28日XXX总工程师在安全月动员大会上对“打非治违”工作的指示,结合实际,紧紧抓住本公司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关键薄弱环节,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我公司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自查自纠
公司各部门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内容,按公司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行动。6月份,我公司组织人员按照省、市粮食局及XX集团的指示,进行自查自纠。20xx打非治违工作总结通过自查,对照国家粮食局最新关于危险化学使用的要求,未取得粮食保管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参加危险化学品熏蒸工作;原来过滤式的防毒面具暂停使用后,我们购置用于化学药剂熏蒸使用的空气呼吸器2台。举行了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月份我公司,修订熏蒸药剂使用方案,严格执行“五双”管理,使用前向市粮食局备案登记制度。为了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不发生丢失、被盗、或引发意外事件,实行专人负责全过程监护,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在危险化学品库存管理,实行零库存管理。
四、巩固提高
我公司通过6月份以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隐患大整治大检查、夏季高温台风季节专项检查,抽调公司安全骨干力量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结合浙江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和应对恐怖突发事件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各个安全生产环节进行认真排查,按照查制度、查管理、查预案、查培训、查监控的“五查”要求,认真细致开展检查。通过认真排查,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确保我公司“打非治违”工作取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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