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狼三则》文言文翻译?蒲松龄《狼》的三则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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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狼三则》文言文翻译
译文(一)有个屠户卖肉回家,天已黄昏,忽然一匹狼跟来,看着扁担上的肉,很显得垂涎三尺,尾随屠户走了好几里。屠户害怕了,拿出刀来吓唬狼,狼稍稍停一下;等屠户一走,又跟上了。屠户想狼得到的是肉,不如挂在树上明早再拿。于是用钩挂住肉,跷着脚挂在树上,拿着空扁担让狼看,狼才停下来。屠户回去了。第二天早晨去拿肉,远远地看见树上挂着个大东西,像人上吊死了的样子,十分恐惧。犹犹豫豫靠近来看,却是死狼。仰脸仔细观看,见狼嘴里衔着肉,钩子刺入狼的上腭,就像鱼吃饵一样。当时狼皮价很贵,价值十多两银子,屠户也小小富了一回。爬树去捕鱼,狼就犯了这样的毛病,真是可笑啊!(二)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走了很远。屠夫害怕了,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屠夫又把骨头扔给狼,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可是前面得到骨头的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完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夫。 屠夫非常困窘急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屠夫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打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夫于是跑过去靠在柴草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朝着屠夫。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夫的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夫突然跳起,用刀砍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夫刚想要走,转身看见柴草堆的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要钻洞进去,来攻击屠夫的后面。身子已经钻进去了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狼的后面砍断了狼的大腿,也把狼杀死了。屠夫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式来诱惑敌方。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 (三) 一屠夫晚上行走,被狼紧逼着,道路旁有晚上耕田人呆的小篷,于是奔进去躲在里面,狼用爪子伸入草垫探找。屠夫立即抓住它的脚爪,不让它收回,只是无法让狼死去。身边只有一把不满一寸的小刀,于是割破狼爪下的皮,用吹猪的方法吹它。拼命吹了一会儿,觉得狼不怎么动,才用带子把它绑住。出来一看,狼胀大如牛,两腿笔直不能弯曲,嘴巴张开合不拢。于是背着它回去。不是屠夫,谁能想出这主意?
出处:《聊斋志异》作者:蒲松龄
《聊斋志异》是清代的奇幻短篇小说集,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
蒲松龄《狼》的三则译文
蒲松龄《狼·三则》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悬诸树而(明)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腔亏模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流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第一则翻译:
有个屠夫卖完肉回家。天色已晚,忽然一只狼冲来,直看着担子里的肉,像是很馋,它跟在屠夫后面走了数里路。屠夫害怕,用刀吓它,它就稍微退一步;等屠夫朝前走,它又跟上。屠夫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暂且将肉挂在树上,等第二天早上再来拿。于是将肉钩好,踮起脚将肉挂在树上,再把空担给狼看,狼才停住不跟了。屠夫回去,天亮来取肉时,远远看到树上悬着一个大东西,好像人上吊死的样子,大惊,迟疑地走近看,原来是死狼。抬头仔细看,就见狼口咬住肉,但钩子钩住了它的腭部,真像鱼上钩吃饵。那时狼皮价钱贵,值十余金,屠夫因此有些钱了。人们说爬上树求鱼,哪知,这狼爬上树求灾难。这实在令人好笑啊!
第二则翻译
有个屠户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很害怕,把骨头投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止追赶,另一只狼还跟从。屠户又把骨头投给狼,后面的狼停止追赶,可是前面的狼还跟从。骨头已经投完了,然而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很急迫,害怕前后两个方向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个麦场,场主堆积木柴在它的中间,盖成小山似的。屠户就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放下担子拿起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很悠闲。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劈了几刀杀死了狼。屠户正想走,转身看见柴草堆后面,一只狼正在其中打洞,它想要钻洞进入来攻击屠户的后面。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空碰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第三则翻译:
有一个屠夫,晚间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地窝棚,他就跑进去藏在里面。恶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屠夫急忙抓住它,不让它抽出去。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到一寸长的小刀子,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极力吹了一会儿,觉得狼不怎么动弹了,才用带子扎上了吹气口。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活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回弯儿,张着大嘴伍缓无法闭上,就把它背回去了。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
字词
惧:恐惧。 从:跟随。 故:原来(一样)。 驱;追赶。 窘:困窘。 恐:恐怕。 顾:看到。 瞑:闭眼。 暴:突然。 毙:杀死。股:大腿。 寐:睡觉。 黠:狡猾。 遗:留下。行事:临时组的房子。苫(shan(四声)):用草帘做的帘子,用来益或分东西。
三、《狼》分析
《狼三则》都是写屠户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今天我们重读这个故事,可以悟出一个正确的道理,对付野兽必须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急求《狼三则》(其三)蒲松龄的注释、翻译
译文:
有一个屠户,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户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
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户)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
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如果)不是屠户,谁有这个办法呢?
这三件事情都发生在屠户身上;那么屠户的残忍,用到杀狼上也是可以的。
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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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句注释
1、暮:傍晚。
2、为:被。
3、伏: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
4、可以:可:可以 ;以:把。
5、计:方法。
6、遂:于是就。
7、死:杀死。
8、盈:满。
9、豕 :猪。
10、如 :好像。
11、则:就;那么
12、股:大腿。
二、作品简介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的著作。(聊斋:书斋名;志:记录;异:奇怪的故事)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
《聊斋志异》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
三、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清代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 人。
蒲松龄一生热衷功名,醉心科举,但他除了十九岁时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补博士弟子员外,以后屡受挫折,一直郁郁不得志。他一面教书,一面应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出贡,补了个岁贡生,四年后便死去了。
《狼三则》翻译全文是什么
如下:
《狼》第一则原文: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步亦步,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则稍却;既走,又从之。屠无机,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即竟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
大骇。逡巡近之,则死狼也。仰首审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可笑矣。
《狼》第一则译文:
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经晚了。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地窥视着屠户带着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跑了好几里路。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狼稍稍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夫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屠夫没办法了,于是他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
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
第二天拂晓,屠夫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感到非常害怕。(屠夫因为害怕)小心地(在树的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
(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上颚,那个情形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这张狼皮)能值十几两金子,屠夫的生活略微宽裕了。
就像爬上树去捉鱼一样,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真是可笑啊!
《狼》第二则原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狼》第二则译文:
一个屠户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途中有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把骨头投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屠户再次扔骨头,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了下来而先前得到骨头的狼又跟过来了。骨头已经没有了,而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齐追赶屠户。
屠户十分窘迫,担心前后遭受狼的夹击。他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麦场的主人在麦场里堆积柴草,覆盖成小山一样。于是屠户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起刀。狼不敢上前,朝着屠户瞪眼。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离开了,其中的另一只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跃起,用刀劈砍狼的脑袋,又砍了几刀杀死了这只狼。他正想离开,转身看柴草堆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堆打洞,打算将要从通道进入来攻击屠户的后面。
身体已经进入了大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掉了狼的大腿,杀死了这只狼。他才知道前面的狼是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法来诱骗敌人。
狼也真狡猾啊,而一会儿两只都被杀死了,禽兽的诡诈手段能有多少?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狼》第三则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暴,杀狼亦可用也。
《狼》第三则译文:
有一个屠户,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晚上留下的搭建在野外的临时房子,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户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屠户)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如果)不是屠户,谁有这个办法呢?
这三件事情都发生在屠户身上;那么屠户的残忍,用到杀狼上也是可以的。
狼三则翻译全文
《狼》翻译:
一个屠户在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屠户在路上遇到了两只狼,紧随着他走了很远。屠户害怕,把骨头投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他。屠户又把骨头投给它,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脚步,但是之前得到骨头的狼又跟上了。
骨头已经没有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的处境很危急,担心前后受到狼的攻击。屠户看见田野中有个麦场,场主在里面堆柴,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向麦场,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着刀。狼不敢上前,瞪眼朝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其中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过了一会儿,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起身,用刀劈砍狼的头,又劈砍几刀杀死了狼。屠户正想要走,转身看柴草堆后面,一只狼在其中打洞,意图想要钻洞进入柴草堆来攻击屠户的后面。
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入一半了,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断狼的大腿,也杀死了这只狼。屠户才明白之前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人。狼也是狡猾的动物,但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只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原文:《狼三则·其二》【作者】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创作背景: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
《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
本文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狼三则》文言文翻译是什么
《狼三则》文言文翻译如下:
其一: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屠夫卖肉回来,天色已经晚了。在他回家的路上,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的窥视着屠夫担子中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在狼的面前晃了晃,想要把狼吓跑。
狼看见了屠刀,一开始被吓了一下,往后退了几步,但是等到屠夫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于是屠夫就想,狼想要的是担子里的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等明天早上再来取肉。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
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屠夫就回家了。第二天黎明,屠夫前去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于是感到非常害怕。焦虑地在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是一只死狼。
(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上颚,那个形状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钩。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一张狼皮价值十几两银子呢。于是屠夫就得到了这张狼皮,发了一笔小财。爬上树去找鱼钩,狼的遭遇也不免太可悲了。
其二:
一个屠户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半路上,有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屠户害怕了,就把骨头扔给它们。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了下来,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又朝狼扔骨头,后得到骨头的那只虽然停了下来,但先前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完了,但是两只狼仍然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非常窘迫,害怕前面后面受到狼的攻击。他往旁边看见野地里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禾堆积在麦场当中,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就跑过去,背靠在柴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着刀。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对着屠户。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离开,另外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屠户面前。过了很久,它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十分悠闲。
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砍狼的头,又几刀砍死了狼。屠户正想走开,转身看看柴草堆后面,发现一只狼正在柴草堆中打洞,打算钻洞进去,以便从背后攻击屠户。狼的身体已经进去了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断它的大腿,也杀死了它。屠户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骗对手。
狼也是狡猾了,但是一会儿两只狼都死了,禽兽的骗人手段有多少呢?只是不过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
其三: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临时住房,他就跑进去埋伏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如果)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三个故事都出在屠夫身上;可见屠夫的残忍,用于杀狼还是可用的。
原文: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看,窥视)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屠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退);及走,(狼)又从之。屠无计,默念狼所欲肉者,不如姑悬诸树而蚤(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即径归。昧爽(拂晓,黎明)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
逡巡(因有所顾虑而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革(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祸患)之,亦可笑矣。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之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shàn)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唯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shǐ)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创作背景:
《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康熙元年(1662),蒲松龄22岁时开始撰写狐鬼故事。康熙十八年(1679)春,40岁的蒲松龄初次将手稿集结成书,名为《聊斋志异》,南高珩作序。
此后屡有增补。直至康熙三十九年(1700)前后和康熙四十六年(1707),该书还有少量补作。《聊斋志异》的写作历时四十余年,倾注了蒲松龄大半生精力。
《狼三则》其三翻译
翻译:
有一个屠户,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户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
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户)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
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如果)不是屠户,谁有这个办法呢?
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扩展资料:
《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聊斋志异》中有狼三则。其一被苏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收录为“专题 《狼》”,其二被选为沪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第34课《狼》。
鲁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六年级下册30课《狼》,2016年新审订人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上册第18课《狼》和部编义务教育课本七年级上册第20课《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狼—狼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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