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四个必须的内容为?2021换届工作十严禁九个一律
本文目录
- 换届四个必须的内容为
- 2021换届工作十严禁九个一律
- 换届纪律十不准内容
- 换届纪律几个严禁几个一律
- 严格落实 中央关于党委换届的要求是什么
- 今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三部门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
- 2021年换届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 换届纪律的法规制度
- 学习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月心得体会汇总篇
- 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换届四个必须的内容为
法律分析: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必须加大换届纪律的学习宣传力度,做到应知尽知;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必须对换届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不留死角;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必须严厉查处换届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做到绝不手软;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必须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做到严密有序。
法律依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一、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二、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2021换届工作十严禁九个一律
十个严禁1.严禁通过送钱送物、微信短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提供消费活动等方式进行拉票贿选。2.严禁通过直接或通过他人采取打电话、发微信短信、当面拜访等方式说情打招呼。3.严禁篡改选票、虚报票数、贿赂工作人员、搞虚假委托等方式弄虚作假。4.严禁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中伤他人,或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5.严禁利用宗教势力、宗派势力、家族势力、黑恶势力、敌对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6.严禁以损毁选票、毁坏抢夺票箱、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冲击会场、煽动串联集体访等手段寻衅滋事。7.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相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8.严禁对换届选举工作消极应付、玩忽职守、把关不严,或泄漏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9.严禁简化、更改换届选举程序,走捷径、搞变通、影响换届质量。10.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换届选举工作。十个一律1.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团团伙伙、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2.对篡改、伪造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3.对造谣、诬告他人或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对违反换届工作程序的,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5.对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特别是引发重大网络舆情和集体访、越级访、缠闹访等不良影响的,一律严肃问责追责。6.对人选资格条件等审核把关不严的,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当选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对在换届选举中收受贿赂的公职人员,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8.对说情打招呼、私自干预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9.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选举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0.对其他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一律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法律依据《选举法》第四十七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在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换届纪律十不准内容
法律分析:各级组织实施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不准违反法定程序,徇私舞弊,暗示或授意选举工作;不准插手、干预或幕后操纵村(社区)换届选举,挑拨亲属或党员群众进行非法访、集体访和越级访;不准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准封官许愿,说情打招呼,搞小圈子;不准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不准在发放、回收、统计选票中,私自涂改、增加或减少选票;不准违反委托人意愿填写选票;不准对提出要求的选民进行压制、刁难、打击报复;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选举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利用其它手段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五十八条 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所在机关、单位给予处分。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换届纪律几个严禁几个一律
法律分析: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应当坚持遵守“5个严禁、1 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 二、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
加强思想教育。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开展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示范引导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经受住权、利、名、情的考验。要教育党员和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加强纪律教育。要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 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要及时将换届纪律要求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代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做到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把“5个严禁、1 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公之于众,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加强警示教育。要对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作为警示材料,与换届工作有关文件和纪律规定一并印发党员干部学习;对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例,要充分发挥其治本教育功能.及时以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引以为戒。
严格落实 中央关于党委换届的要求是什么
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贿选干扰换届被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不准买官卖官跑官要官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通知》强调,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一律严查。
今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三部门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做好换届工作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严肃换届纪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正风反腐就在群众身边,一致党内各界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整改往常风气,严肃按照换届纪律。
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以下几点,仅供参考:
第一,各组织团结一致,严禁部门支离破碎。严禁跟人说了算的个人主义,团队私人化、部分化。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引不良之气,私人化或组织分支化,一个人势力重于全体组织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第二,各组织严谨把关,严禁一切拉票贿选 。拉票给予贿赂、将组织金钱化、人缘化,选人靠关系,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
第三,各组织实事求是,严禁不良买官卖官 。用金钱提高职位待遇,谋取职务升迁,以此为目的贿赂他人,并且帮助他人获取好处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第四,各组织遵守规则,严禁说情跑官要官 。以拉关系、靠关系来获取高官吏、提高职级待遇,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不得提拔。
第五,各组织遵循职场,严禁破规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按照自己意愿调整干部,组织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除此之外,严禁弄虚作假,排除任何干扰换届的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全面调整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2021年换届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规定:(一)明确换届纪律“十个严禁”:一是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二是严禁通过吃请、赠送财物和提供娱乐消费等活动,以及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形式搞拉票贿选;三是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虚报选票数、办理假委托等非正当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是严禁托关系、打招呼、串联或拉帮结派搞不正当竞选活动;五是严禁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陷害、中伤他人,或编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六是严禁以伪造身份证明、伪造和损毁选票、毁坏和抢夺票箱、冲击会场等形式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正常进行;七是严禁通过煽动、串联他人寻衅滋事或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干扰选举;八是严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回乡干扰影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九是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滥发补贴和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编制虚假账本;十是严禁在换届结束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工作等行为。(二)明确查处违纪违法“十个一律”:一是对参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参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依法宣布当选无效;二是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打砸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等不正当活动,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利用宗族、宗教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对造谣、诬告、诽谤他人或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是国家公职人员或党员干部有参与或者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按照党纪政纪从重处分;七是对换届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当选的,一律严肃追究各乡镇、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八是对换届工作消极应付、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一律严肃追究各乡镇、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任;九是对换届工作中工作人员指导不到位或玩忽职守,导致换届选举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或影响恶劣的,一律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十是农村党员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换届选举导致选举无法进行的,一律按照党纪规定从重处分。
换届纪律的法规制度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旗)和乡镇四级党委进行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展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新一轮换届,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是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检验。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严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加强思想教育。要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开展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示范引导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经受住权、利、名、情的考验。要教育党员和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加强纪律教育。要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要及时将换届纪律要求印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代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做到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公之于众,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加强警示教育。要对近年来查处的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作为警示材料,与换届工作有关文件和纪律规定一并印发党员干部学习;对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例,要充分发挥其治本教育功能,及时以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做到引以为戒。三、严格监督,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促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强化关键环节监督。开展民主推荐时,要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进行考察时,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换届选举时,要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换届工作中,凡涉及市县党委书记职务变动的,都要按照规定认真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换届工作过程中,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将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要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把换届工作特别是换届风气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四、严厉查处,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惩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建立“12380”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制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限时办理。运用“12371”手机信息系统,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受理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各级换届考察组对收到的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及时会同当地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实行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强化追究问责,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要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积极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五、严密组织,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考虑换届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之中,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既要加强对本级换届工作的领导,又要加强对下级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真正做到层层负起责任、层层狠抓落实。要强化换届风气考核。在换届选举期间和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时,要分别请代表和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要把换届风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换届风气好的,要予以表扬;对换届风气不好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在严肃换届纪律上坚持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职责,严肃执纪,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干部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落实到各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切实通过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换届纪律,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2010年12月2日
学习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月心得体会汇总篇
【学习“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月心得体会1】
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是市、县、乡三级党委和村“两委”班子集中换届年,为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纪委、中组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强调了“九个严禁,17个不准,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大事、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的大事、保障和促进发展的大事”,从严从实抓好责任落实,为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提供纪律保证,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换届是一项政治任务,换届风气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关系到政治生态建设成效。广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首先要加强教育宣传。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认识上的清醒,难以有行动上的自觉。要让换届相关的所有人员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坚守红线、不越雷池。要运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纪律。要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将换届纪律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党纪观念。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其次要严明纪律。换届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纪律规定的约束力和案件查处的威慑力,严格按照要求,坚持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拿出硬性措施,形成高压态势,严查违纪行为。绝不让不正之风蔓延,用铁的纪律保障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满意度。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第三要进行问责。“风微要知著”,“治乱用重典”。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要强化追究问责,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换届风气不好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通过严肃查处、惩防并举,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要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形成严肃换届纪律的强大压力和整体合力。要把责任追究执行到位,对因履责不力的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形成“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效应。
【学习“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月心得体会2】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下大力气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换届选举期间,往往是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严肃换届纪律是“风向标”,是换届成败的关键所在;是“高压线”,是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是“预防针”,是保护干部的必然选择。必须在认识上不断提升和统一,切实增强严肃换届纪律的自觉性。
要严明纪律,坚决以敬畏心态学习贯彻纪律,坚决维护换届纪律工作的严肃性,坚决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九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是换届必须遵守的纪律,是换届风气的“净化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品德的高度认识严肃换届工作,确保换届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执行到位。
要调整心态,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领导干部在换届中“进”,是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一个发展的平台,激发更多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推进工作的创新,“进”者应该将之化为一种动力,做到有位更要有为;“退”者要平和对待,做到退位不退为,始终做到政治觉悟不退,精神追求不退,模范作用不退,清正廉洁的形象不退;“留”者要保持清醒头脑,留要知足,留要自省,留要加油,留要奋进;“转”者要珍惜又一个岗位锻炼机会,努力提升自身能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要正确处理好换届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又是换届之年,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一定要把换届工作同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起来,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同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紧密结合起来,兼顾好换届工作与日常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换届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市改革发展的强大助力,为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学习“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月心得体会3】
******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严肃换届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坚决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换届是一项政治任务。换届风气,直接关系到党员干部在民众中的形象,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关系到政治生态建设成效。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是换届的重要任务,是换届成功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秩序等,则是换届期间最容易发生的问题。故此,换届期间,是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关键考验期。不拉票贿选、不买官卖官、不跑官要官、不违规用人、不干扰换届,是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的具体体现。
选人用人是一面旗帜,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历来是广大干部群众最关注的问题,直接影响干部群众乃至社会的价值取向。为了避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干扰换届秩序等现象的发生,必须把严肃纪律摆在换届工作的突出位置,贯穿换届工作始终,坚决卡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正像刘云山在讲话中所指出的,做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纪委和组织部门职能作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握好干部成长路径,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首先,教育在先。教育是预防的基础。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民主法制、党性党风和用人准则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筑牢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坚决主动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特别是对参与竞选的党员干部群众,要通过发函提醒、承诺保证、谈心谈话等措施,引导他们自觉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不越“雷池”半步。
其次,监督在前。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换届全过程置于组织、干部、群众有效的监督之下。针对换届选举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通过巡回督查、现场督导、专项巡视,全面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抓住民主推荐、干部考察、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进行访谈等办法,深入了解掌握遵守纪律情况和换届风气状况,以每个环节、每个阶段的纪律严明保证换届全程风清气正。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千万双眼睛的“紧盯”,让玩“小动作”的不正之风者无藏身之处。
再次,查处要严。查处是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惩戒。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违纪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要通过严厉查处、惩防并举,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切实保持好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让换届换出团结、换出干劲、换出活力。
【学习“三学六守换届九严禁”警示教育月心得体会4】
从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九个严禁、17个不准、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用人导向是最大的导向,用人腐败是最烈的腐败。勿庸讳言,领导班子换届是干部人事的集中调整期,往往也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李源潮部长指出:“平时用人上出点问题,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换届风气出问题,影响是普遍的、全局的。”换届纪律不严、风气不正,就会扰乱干部群众思想,破坏选人用人的公正性,是干扰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最大危险。
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中纪委、中组部在换届一开始就联合下发《通知》,从“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五个方面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把保证风清气正摆在换届的显著位置,可谓抓得早、抓得实、也抓得准。仔细品味,感到“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规定,为各级领导干部注射了一支“预防针”,给换届风气装备了一台“净化器”,更让干部群众对一轮风气清新的换届充满信心。
教育明纪,以“净化思想”。治党要从严,但不搞不教而诛,而要警钟长鸣。无论是日前召开的视频会议,还是刚刚下发的《通知》,都十分注重教育的作用,要求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督促他们认真学习换届政策法规,增强纪律意识,筑牢纪律防线。特别是强调要把“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告知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和代表。落实这一要求,多渠道、高频率、全方位地广泛宣传换届政策和纪律规定,使广大干部群众全知晓,党委班子成员全掌握,换届工作人员全精通,自然有助于打牢严肃换届纪律的思想基础。
监督守纪,以“净化行为”。视频会议和《通知》一再强调,要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患于未然,确保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贯彻这一精神,各级组织有计划地派出督查组,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的专项巡视督导,无疑有利于及时防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对那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非组织活动的反映,及早约请相关对象进行谈话提醒,敲打劝导,也有利于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查处违纪,以“净化环境”。“治乱要用重典”。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落实,是最具威慑力和杀伤力的武器。中央的“5个严禁”斩钉截铁,“17个不准”毫不含糊,这些纪律要求都是“带电”的禁止性规定,是一律不是一般,有刚性没有弹性,没有“灰色地带”,不兴“打擦边球”。执行这一系列纪律规定,“利剑”要亮出来、举起来,更要落下来、用起来,显出威力。对敢于触碰“高压电”,敢违反换届纪律的人,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行为务须“零容忍”,问题一经查实,不管地位多高、背景多深,都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不让遵纪守法的人失望,不让投机钻营的人如愿,不让铤而走险的人得逞,必能还换届一片洁净的天空。
换届人事安排本属一项严肃的组织行为,干部的进退留转只能由党组织来决定,个人应该守规矩、听招呼。如果出于一己私利,不惜违规闯红灯,搞非组织活动,终归逃脱不了被换届风气“净化器”过滤的结局。
;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严格的程序化的工作,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
各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出席区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共**市**区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市**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中共**市**区**局委员会出席区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要求,**区**局党委负责对选举工作的具体领导,成立中共**市**区**局出席区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二、代表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3、带头创先争优,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4、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受到群众的拥护;
5、坚定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三、代表名额、构成及分配
中国共产党**市**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名。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及工作需要,区委分配给我单位出席区第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名(领导干部)。
四、选举方式及党代表会议代表的组成
**区**局出席**区第三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召开党代表会议的方式选举产生。
党代表会议代表的组成:
1、局党政班子中的党员(7名);
2、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正职中的党员、主任科员(33名);
3、各基层单位优秀党员代表(20名),名额分配表见附页。
五、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1、前期准备工作(10月18日前)
召开党委会讨论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召开宣传动员会议,部署选举工作。
2、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10月25日前)
(1)按照要求,以各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进行推荐,各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1名,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局党委。
(2)在各党支部上报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基础上,局党委按多于代表40%的差额比例将推荐人选建议名单下放各党支部。各党支部于10月25日前召开支委会对建议名单研究讨论,按不少于30%的差额比例提出推荐意见(具体人选可以从建议名单中产生也可以另选)报局党委,同时以适当方式通报全体党员。局党委根据各党支部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3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存人选2名,于10月28日前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并填报《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
3、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11月3日前)
(1)召开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区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25%的差额比例,确定初步人选2名。
(2)组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考察,写出考核材料。填写《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构成情况表》各一份,于2011年11月3日前报区委组织部。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1月10日前)
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2%的差额确定2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并在正式选举5个工作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区委审查,同时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构成情况表》、《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报告各一份。
5、进行代表选举(11月19日前)
召开党员大会,将区委审查同意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全体党员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选出的代表,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区委审批,同时呈报选举结果报告一份和《代表名册》、《代表构成情况表》、《代表登记表》各三份以及代表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四张。
六、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
局党委要根据区委的意图,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在整个选举过程中,都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报告。要结合选举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广大党员进行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附:优秀党员代表分配名额表
中共**市**区**局委员会
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二)
党代表的选举,是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基础,是选出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重要保证。按照组织部关于做好镇党委换届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以提高代表素质和民主议政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体现选举人意志,严肃代表选举纪律,以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选举产生代表,确保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二、时间安排
代表选举工作起止时间:7月29日—8月15日。各党总支、支部应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选举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代表选举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根据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主要内
容:
1、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
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按照党代表大会任期制的要求,注重从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代表。镇党委遵循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问题的原则确定我镇党代表名额为120名。代表的构成比例为:镇、村干部代表不高于6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20%左右。代表中,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不少于50%,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18%。
2、代表的条件要求。在党员代表选举中严格遵循“五
带头”、“五不准”的要求,“五带头”即推荐带头学习提高、带头脱贫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党员为代表候选人。“五不准”即要求广大党员不准把具有以下五种行为的党员推选为党代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不能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甚至消极抵抗的;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口碑不佳的;参选动机不纯,拉
票贿选的;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3、划分选举单位。以镇党委下辖的77个基层党组织
(9个总支、68个支部)为单位划分。
4、做好代表选举的准备工作。由各党总支、支部主
要负责人和党代表选举指导员负责,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按规定确定应到会党员的总数,确保代表选举合法有效。
5、代表产生的程序。各党总支、支部根据镇党委分
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在党代表选举产生上,要做到“六公开”,即代表“条件资格、名额结构、参选对象、选举办法、操作程序、选举结果”六公开。具体程序是:
(1)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各党总支、支部根据规定
的代表条件、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酝酿提名。
(2)初步人选的确定。各党总支、支部根据多数党
员和群众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3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镇党委沟通。根据镇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组织填写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
表,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预备人选的确定、审查和公示。各党总支、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多于分配代表名额20%的人数,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审查。预备人选批复后,在代表所在选区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代表的选举产生。各党总支、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代表。
(5)选举结果的报批。各党总支、支部选举产生代表后,及时报镇党委审批。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数量、代表构成比例,同时附代表名单、登记表等。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支部要把代表选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不能图省事,怕麻烦,随意变更和减少工作环节。
2.充分发扬民主。要把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代表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从
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到党代表选举的全过程,都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3.严肃工作纪律。要严肃党代表选举工作纪律,防止少数人用贿赂或非法手段干扰和破坏选举,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各种非组织活动和违法活动。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三)
为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洛阳市西工区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邙岭路街道党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选举产生。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根据区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洛阳市西工区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选举产生的方式,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参与面,在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选举产生党代表,提高党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更好的发挥党代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推动作用。
二、方法步骤
1、准备工作(6月4日前)
召开街道党委会,传达区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洛阳市西工区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名额、比例构成和分配原则、分配方案。
2、推举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6月5日前)
各党支部在街道党工委会召开后,立即召开各党支部大会,按照区委分配名额研究讨论选举产生邙岭路街道党代表初步人选,形成意见上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研究并上报。
3、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6月7日前)
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及党代表资格条件,研究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制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起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呈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4、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批(6月8日前)
街道党工委要严格代表资格审查,把好代表审查关,如发现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的程序或代表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建议原选举单位进行纠正或撤换。对符合规定程序、条件的,街道党工委及时予以研究审批、公示并上报区委组织部。
5、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席代表(6月10日前)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代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代表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出席中国共产党洛阳市西工区第八次代表大会,并上报上级党组织。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选举党代表工作要在区委第八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实施。街道党工委专门成立党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严格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要严格把握党代表条件,严格把关,并加强对当选党代表的培训、教育管理。
2、广泛宣传发动。街道党工委要通过宣传单、横幅、会议等形式,使广大党员了解此次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在外地务工经商的党员,党支部要寄去宣传单,或者打电话联系,动员他们回乡参与选举工作,真正做到宣传力度大,使知晓率达100%,参选率达90%以上。
3、充分发扬民主。要注意广泛征求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全体党员按照自己的意愿推荐和投票选举党代表。同时要注意严肃纪律,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文件)的规定办事,对采取不正当手段拉取选票或其他干扰选举工作的人和事,将及时、严肃地给予处理。
中共邙岭路街道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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