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应急预案编制步骤包括)
本文目录
- 【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应急预案编制步骤包括
- 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的构成包括( )
- 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 如何将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结合起来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条例
-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哪些
- 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什么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本
- 吊篮作业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
【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应急预案编制步骤包括
重大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安全科学中心 刘功智 刘铁民 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预案的基本结构与内容 一、预案的分类 通常一个城市或地区会存在多种潜在事故类型,例如,地震、火灾、水灾、飓风、泥石流、地表塌陷、海啸、火山爆发、暴风雪、空难、危险物质泄漏、长时间停电、放射性物质泄漏等。此外,城市举行的各种大型活动也可能会出现重大紧急情况。因此,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必须进行合理策划,做到重点突出,反映出本地区的主要重大事故风险,并合理地组织各类预案,避免预案之间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 预案的分类有多种方法,如按行政区域,可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和企业预案;按时间特征,可划分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 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在《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均有明确规定。本指南可供城市或地方政府在策划、编制和更新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时使用,其目的是促进城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增强城市对突发重大事 为常备预案和临时预案(如偶尔组织的大型集会等);按事故灾害或紧急情况的类型,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预案。而最适合城市组织预案文件体系的分类方法,是按预案的适用对象范围进行分类,可将城市的应急预案划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见 图1),和开放性。 1.综合预案 表1 应急功能矩阵表示例 R——负责机构 S——支持机构 5.支持附件 在应急预案中,也可以包括各有关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的有关支持保障应急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署名页,表明各系统的描述及有关的附图表。 应急机构对城市应急预案编制的参与和三、预案的基本内容 认同,以及对履行所承担职责的承诺。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3)术语与定义 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而制定的对应急预案中需要明确的术语和定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应包括: 义进行解释和说明。 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4)相关法律法规 预测、辩识、评价; 列出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依 应急各方的职责分配;据。 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5)方针与原则 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列出应急预案所针对的事故(或紧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急情况)类型、适用的范围和救援的任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务,以及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方针和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指导原则。 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 方针与原则应体现应急救援的优先现场恢复; 原则,如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其他,如应急培训和演练规定,法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此外,律法规要求,预案的管理等。 方针与原则还应体现事故损失控制、预按照 “1+4”的预案基本结构,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以及持续案各部分的基本内容如下: 改进的思想。 1.基本预案(6)危险分析与环境综述 (1) 预案发布令 列出城市所面临的潜在重大危险及城市最高行政官员应为预案签署发后果预测,给出当地的地理、气象、人布令,援引国家、省和城市相应法律和文等有关环境信息,具体包括: 规章的授权规定,宣布应急预案生效。1) 主要危险物质的种类、数量及其目的是要明确实施应急预案的合法授特性,包括数量大或使用范围广的危险权,保证应急预案的权威性。 物质; 在预案发布令中,城市最高行政官2) 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员应表明其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3) 危险物质运输路线分布;的支持,并督促各应急机构完善内部应4) 潜在的重大事故、灾害类型、影急响应机制,制定标准操作程序,积极响区域及后果; 参与培训、演习和预案的编制与更新5) 城市区域分布、人口、地形地等。 貌、河流、交通干道等; (2)应急机构署名页 6) 常年季节性的风向、风速、气温、雨量及其他可能对事故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 7) 重要保护目标的划分与分布情况; 8) 可能影响应急救援工作的不利条件。 (7)应急资源 该部分应对应急资源调度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规定,并列出城市可用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其来源的总体情况,包括: 1) 城市的应急力量的组成,各自的应急能力及分布情况; 2) 各种重要应急设施(备)、物资的准备情况; 3) 上级救援机构或相邻城市可用的应急资源。 (8)机构与职责 应列出在城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关职责的所有应急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及其后补负责人、联络方式,明确其在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恢复各个阶段中的职责,包括: 1) 城市最高行政官员;2) 应急管理部门;3) 应急中心;4) 应急救援专家组; 5) 医疗救治( 通常由医院、急救中心和军队医院组成); 6) 消防与抢险(公安消防队、专业抢险队、有关企业的工程抢险队、军队防化兵和工程兵等); 7) 监测组织(环保监测站、卫生防疫站、军队防化侦察分队、气象部门等); 8) 公众疏散组织(公安、交通、民政部门和街道居委会等); 9) 警戒与治安组织(公安部门、武警、军队、联防等); 10) 洗消去污组织(公安消防队伍、环卫队伍、军队防化部队等); 11) 后勤保障组织(物资供应、交通、通讯、民政、公共基础设施等); 12) 其他,如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学校、(9)教育、 1) 维护自己的通讯设备和尽量维持应急通讯系统,按照已建立的程序与在现场行动的组织成员之间通讯,并保持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 2) 准备和必要时启动备用的通讯系统,使用移动电话或者便携式无线通讯设备,提供与应急中心和人员安置场所之间的备用通讯联接; 3) 恢复正常运转时或者保管前对所有通讯设备进行清洁、维修和维护。 不同的应急组织有可能使用不同的无线频率,为保证所有组织之间在应急过程中准确和有效的通讯,应当做出特别规定。可以考虑建立统一的“现场”指挥无线频率,至少应该在执行类似功能的组织之间建立一个无线通讯网络。在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事故中,所有的通讯设备都必须保证本质安全。 (5)事态监测与评估 事态监测与评估在应急决策中起着重要作用。消防和抢险、应急人员的安全、公众的就地保护措施或疏散、食物和水源的使用、污染物的围堵收容和清消、人群的返回等,都取决于对事故性质、事态发展的准确监测和评估。可能的监测活动包括:事故规模及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在该应急功能中应明确:1) 由谁来负责监测与评估活动;2) 监测仪器设备及现场监测方法的准备; 3) 实验室化验及检验支持;4) 监测点的设置及现场工作的报告程序。 (6)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是十分必要的,其目的是要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该项功能的具体职责包括: 1) 实施交通管制, 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2) 保障车辆的顺利通行;疏通交通堵塞; 3) 的社会治安工作,击各种犯罪分子; 4) 除上述职责以外,应该协助发出警报、员清点、等。 织及其指挥系统。交通、武警部门负责,联防、驻军和志愿人员。能重大事故地点,控制点。 到达现场,关培训安排,防护的准备。 (7)人群疏散 可能受到威胁时,散到安全区域,一个关键。事故的大小、度、将决定撤退人群的数量、可由公安、调力量负责具体实施,厂、加。括: 1) 急情况的严重程度,散命令; 2) 3) 4)使用、运输、存储危险; 所需的警报交通工具、搭乘点、所作的安排,以桥梁等的; 引导、治安、避免恐慌情绪所; (如老学校、幼儿园、医院、疗的考虑; 记录(疏在人员安置场所的。 政府应负该部分应; ;水、电; 医疗、考虑需要特殊照; 为现场急救、伤员运送、治包如急救中; 并对有关的根据具体情:表; (10)消防队等应急力量一览表、分布图; (11)医院、急救中心一览表;;;;;;;;;;如敏感日期。标准操作程序的描述应负责人,有附图表)等。标准操供逐项检查已做过核对标记的:; ;(手册、后果预测和;分布图;分布图;人员通讯联络一览 (12)应急装备、设备(施)、物资一览表; (13)应急物资供应企业名录;(14)外部机构通讯联络一览表;(15)战术指挥图;(16)疏散路线图; (17)蔽护及安置场所一览表、分布图; (18)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联络一览表。 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 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可分为下面5个步骤:成立预案编制小组,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应急预案的实施。 一、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来自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需要应急各方在相互信任、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密切配合和相互协调。因此,应急预案的成功编制需要城市各个有关职能部门和团体的积极参与,并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应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是将城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类专业技术有效结合起来的最佳方式,可有效地保证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为城市应急各方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不同观点和意见。 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市长或其代表,应急管理部门,下属区或县的行政负责人,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和运输管理部门,技术专家,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必须确定小组领导,明确编制计划,二、1. 危险分析
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的构成包括( )
【答案】:A、B、C、E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的构成包括:由国家部门预案、地方预案、项目预案和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等层级预案构成。其中,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可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制订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XXX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XXX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010年X月说 明1.本操作手册依据《XXX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简化编成。2.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其性质,一般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由专项指挥机构负责指挥,事件的主管部门同时是专项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或应急实际需要,应当启动本预案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指挥。3.应急流程图是应急处置的总体框架,它明确了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的应急内容、程序,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明确了分级负责和指挥关系。4.若要了解应急处置的详细内容,请查阅《XXX突发公共事件X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2010年X月应急响应程序 一、信息报送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办公室专用接警电话XXXX)。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X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镇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三)各村、及村民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二、预警行动 (一)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镇内各村、街、各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有关突发事件进行全天候监测。要经常调查和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特别要关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门,定期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重要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二)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各专项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指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沟通信息、协调业务、传达指令等工作。 (三)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各村、各单位得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及时分别向镇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地及其有关部门在上报信息的同时,要迅速派出应急工作组,作为第一支响应队伍先行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及时控制局面,减少伤亡和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 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接警处警中心设在镇政府总值班室。镇政府总值班室依托各村、各单位值班信息报送机制,对全镇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接警。各村、各单位也要设立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中心。 (五) 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执行省、市统一预警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发展态势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六) 当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地政府要向镇政府及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当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镇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当突发公共事件超过一般(Ⅳ级)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镇政府要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当突发公共事件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镇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县有关部门和省、市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当突发公共事件超过较重(Ⅲ级)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重大(Ⅱ级)预警标准时,县政府要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并向省、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当突发公共事件达到或超过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预警标准时,由应急管理委员会立即启动相应县级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省、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七) 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如果涉及或影响到我镇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镇政府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有关县(市)、镇、乡政府;如果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可能影响到境外的,镇政府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征求表态口径和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三、指挥与协调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镇长或分管副镇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三)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政府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四、先期处置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二)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在向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响应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五、保障行动根据事件危害程度,镇直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必要时,由镇政府负责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一)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工程抢险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二)财力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镇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必要时,请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 (2)财政部门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县政府应急委员会审批。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三)物资保障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2)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 (四)基本生活保障 镇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五)医疗卫生保障 (1)镇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2)建立覆盖全镇的动态数据库,做好应急医疗救护队伍、疾病控制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等资源的调度工作。 (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应当采取公众自救、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六)治安维护 (1)镇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并会同县武警大队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维护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设施和重要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警卫及防范保护; 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 (3)事发地村屯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七)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全镇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镇政府报请县政府批准。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社会动员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和公共媒体搞好动员教育,制定社会动员方案,协调镇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并报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备案。 六、响应终止 (1)镇政府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政府应急委员会,经镇政府或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省政府应急委员会或省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七、后期处置 (1)镇政府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村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4)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5)保险公司要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6)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镇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镇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7)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核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镇乡政府应急委员会。由镇应急委员会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8)镇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镇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应急信息网络系统 1、 应急信息报送网络系统:县应急办(电话:XXXX)↑↓镇应急办(电话:XXXX)要求:上述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座机保持专用畅通、手机要保持开机。2、应急指挥网络系统:镇政府指挥系统总 指 挥:XXX 职务:XX 手机号:XXXX副 指 挥:XXX 职务:X副镇长 手机号:XXXXXXX 职务:X副镇长 手机号:XXXXXXX 职务:X副镇长 手机号:XXXXXXX 职务:派出所所长 手机号:XXXX要求:1、上述单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保证联得上,找得到,准时到岗到位。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分布 性质 种类 技术要素 危害程度 影响范围 处置办法重要防护目标确定统计表目标 分布 性质 类别 防护级别 防护方法 防护要求 备注应急救援力量登记表一、骨干力量骨干名称 分布 人员数量 装备数量 救援能力 救助专业 主管单位 主要负责人 联络人员 联络方式二、专业力量专业名称 分布 人员数量 装备数量 救援能力 救助专业 主管单位 主要负责人 联络人员 联络方式医疗保障能力登记表医疗机构 分布 救治专业 床位 救治力量 疫情监测设备 主要医疗器械 联系方式应急装备、设施、物资登记表名称 性能 储备库点分布 数量 质量 负责人 协调人员 联络方式 备注避难场所分布情况表图场所名称 分布地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安置人数 保障时限 最大容量 保障方式社会动员系统图表应急救援力量 分布地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人数 装备 设施 物资
如何将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结合起来
很多单位在把应急预案编制好之后,就扔进了文件柜里面再也不管了。真正要是遇到了突发事件,恐怕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因此,不管是应急演练还是真正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都需要一个连接预案和实际操作的东西: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所谓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就是把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分级,然后把相关负责级别的政府机构、负责领导、救援机构、急救机构的联系电话等等对应分类明细确定,成为一个随手拿得出来的指导规范。也就是说,把应急预案变为直接的可行性操作手册。这样就能把预案和救援有机的结合起来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条例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条例
应急预案处理及应对方案是由我为你整理收集,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控制、缩小和降低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订的方案。
第三条 本省应急预案的编制、审定、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 本省应急预案体系由六类组成,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制订省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订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省人民政府相关应急预案,制订省级部门应急预案。
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订落实上一级政府各类应急预案的行动方案;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制订相关应急预案的行动方案。
第七条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第八条 举办集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制订应急预案。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保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充分依托和利用应急平台,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数据库,提高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 应急预案编制
第十一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体现以下总体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体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指导方针。
(三)保持与上级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行政区域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
(四)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结合本行政区域特点和部门实际,针对性强。
(五)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六)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程序、信息共享和处理、通信、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新闻报道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宣传、培训和演习等。
(七)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和预案解释、预案管理与更新、国际沟通与协作、奖励与责任、制订与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等。
(八)附录,包括与本部门突发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通信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第十三条 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在征求意见函发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省总体应急预案按照以下编制审核程序制定和公布实施:
(一)立项。由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立项报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正式立项。
(二)起草。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起草,并组织征求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三)审定。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省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说明,按程序报送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常务副省长审定后,提请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由省长签发。
(四)印发。省总体应急预案经省长签发后,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五)发布。省总体应急预案正式印发后,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会同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省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按照以下编制审核程序制订和公布实施:
(一)立项。由负责该项工作的省直或中央驻晋有关部门(单位)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立项报告,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常务副省长审定同意后正式立项(晋政发〔2006〕17号文件中已明确的专项应急预案可不再履行立项程序)。
(二)起草。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立项后,主办部门(单位)成立预案编制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总体应急预案、上级部门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本专项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起草。草案经主办部门(单位)审定,并征求预案中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初审。
(三)审定。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主办部门(单位)组织专家对初审后的预案进行评审,主办部门应在评审前5日将待评预案印发各专家。评审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编制背景、编制原则、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对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专家原则上不少于7人。专家评审后应提出《预案评审意见书》。
主办部门(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同时征求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意见。
修改后的应急预案及相关资料(预案报审稿、相关部门会签意见、意见采纳情况、《预案评审意见书》)等上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按照公文处理程序,报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省长审发。
(四)印发。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五)发布。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正式印发后,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主办部门(单位)、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涉密的专项应急预案,应按照保密要求公布应急预案简本或简明操作手册。
第十六条 省级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按照以下编制审核程序制订和公布实施:
(一)立项。由负责该项工作的省直部门或中央驻晋有关部门(单位)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立项报告,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常务副省长审定同意后正式立项(晋政发〔2006〕17号文件中已明确的部门应急预案可不再履行立项程序)。
(二)起草。省级部门预案立项后,主办部门(单位)成立预案编制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总体应急预案、上级部门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起草,并由预案制订单位征求预案中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组织专家评审。
(三)审定。省级部门应急预案经主办部门(单位)审定后,报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审定。同时上报编制背景、编制原则、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对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和依据,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有关部门的会签意见。
省级部门预案经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审定后,主办部门(单位)按照公文处理程序报省人民政府,由分管副省长审发。
(四)印发。省级部门预案经分管副省长审发后,由主办部门(单位)印发并注明“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五)发布。省级部门预案正式印发后,主办部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涉密的部门应急预案,应按照保密要求公布应急预案简本或简明操作手册。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实行备案制度。总体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制订的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行前15日内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制订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第三章 应急预案修订
第十九条 应急预案制订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按制订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修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订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
(三)相关单位机构或职责发生变化。
(四)应急预案制订单位认为应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相关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新通讯录。
第二十二条 预案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对实施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订单位。应急预案制订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
第四章 应急预案宣教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三条 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正式印发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应组织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一个月内召开领导组(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学习熟悉预案,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列入应急知识宣教培训内容,其中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应作为重点。应急预案制订单位应制作有关应急预案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二十五条 所有承担预案规定职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考核内容,尤其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学习熟悉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应急预案制订年度演练计划。针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实际,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演练一次;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应在活动举办之前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的应急预案行动方案每两年至少演练一次。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要进行认真评估总结,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综合性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报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哪些
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成员、危险源来源、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应急演练。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应急预案的主要目的有以下两个方面:1.采取预防措施,将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突发性重大或连锁事故发生。⒉.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可能减轻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影响。法律依据:《应急预案应包括基本内容》(━)总则1、编制目的。简要阐述编制应急预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如加强和规范管理、提高保障和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减少危害及保障安全等。2、编制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国家相应应急预案。3、适用范围。是指预案针对某一区域内,某种类型突发事件作出反应,预案只在制定单位管辖地域和职责范围适用,要级别明确、针对性强。4、工作原则。要求明确具体。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预防为主、快速处置等原则。(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组织指挥是应急预案的重点内容,预案的主要功能就是建立统一、有序、高效的指挥和运行机制。1、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需要设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组成人员及相应的职权。2、应急指挥机构涉及的部门(单位)及其相应的职权和义务。3、以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为主线,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报告、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环节的主管与协作联动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参与部门的职责。(三)预防预警机制应急预案的对象就是假定发生的突发事件,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因此,预防预警机制是预案的关键内容。1、信息监测。确定预警信息监测、收集、报告和发布的方法、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2、预警行动。明确预警方法、渠道以及监督检查措施和信息交流与通报程序,预警期间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有关应急准备。3、预警支持系统。建立预警体系和相关技术支持平台,明确使用、维护、改进系统的要求。4、预警级别发布。明确预警级别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发布程序等。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T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的4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是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即应急指挥机构应用反馈机制,合理应用应急力量和资源,把握时机强化控制力度,防止事态恶化;对已发生的事件,将其破坏力和影响范围控制在最低级别。一般应包括以下7个方面: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确定科学的分级标准,按照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TV级)、较大(Ⅲ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I级)的4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行动。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与预警级别密切相关,但也有所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应急响应行动。根据突发事件级别明确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明确响应主体、指挥机构工作职责、权限和要求,阐明应急响应及处置过程等。对于跨国(境)、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事件,可针对实际情况列举不同措施,同时避免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3、信息报送和处理。明确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法、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如果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和境外人员,或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地区和国家通报的,明确通报程序和部门。4、指挥和协调。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突发事件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明确指挥机构的职能和任务,建立决策机制,报告、请示等制度,信息分析、专家咨询、损失评估等程序。5、应急处置。制定详细、科学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方案、处置措施,明确各级指挥机构调派应急队伍的数量及处置措施,队伍集中、部署的方式,设备器材、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各应急队伍之间协作程序等。5、应急处置。制定详细、科学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方案、处置措施,明确各级指挥机构调派应急队伍的数量及处置措施,队伍集中、部署的方式,设备器材、物资药品的调用程序,各应急队伍之间协作程序等。6、信息发布。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的内容、方式、机构及程序。7、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状态解除或紧急响应措施终止的发布机构及程序,并注意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区别开来。(五)善后工作1、善后处置。明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以及做好卫生防疫、保险理赔工作等。2、社会救助。明确社会、个人或国内外机构的组织协调、捐赠款物的管理与监督等事项。3、后果评估。突发事件分析评估、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六)应急保障1、人力资源保障。列出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政府、军队、武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明确社会动员条件、范围、程序和必要的保障制度。2、财力保障。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管理监督措施,提供应急状态时政府经费的保障措施。3、物资保障。包括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明确具体的.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流程技术方案储备。4、通信保障。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明确参与应急处置各部门单位的通讯方式和确保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及现场指挥的通信方案。5、交通运输保障。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信息,驾驶员的应急准备措施,征用单位的启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和线路规划等。6、医疗卫生保障。包括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疾病控制机构能力与分布、各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被调用方案等。7、人员防护。制定应急避险、人员疏散及救援人员安全措施等,规划和建立基本满足突发事件的人员避难场所。8、技术装备保障。包括技术系统及储备,应急设施设备,突发事件现场可供使用的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位置,备用措施以及相应的制度等。9、治安维护。制定应急状态下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培训、布局、调度和工作方案等。(七)监督管理预案的监督管理,即强调应急预案的演练、宣传和培训,明确预案不仅是让人看,更重要的是要在实践中应用,在培训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成为预案修改更新的参考。1、预案演练。明确应急演练的范围、内容、组织及工作要求等。2、宣传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宣传,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常规性和专业性培训以及培训的工作要求等。3、奖惩和责任。明确监督主体和罚则,明确奖励对象、方式及责任追究程序等。(八)附则1、名词术语解释。预案中专用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说明突发事件类别、等级以及对应的指标定义,统—信息技术、行动方案和机关术语等编码情况。2、预案管理与更新。明确预案制定、监督管理及实施部门单位,规定预案评审与更新方式。3、预案解释部门。明确预案批准、印发机关和解释部门。4、预案实施时间。明确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一般从印发之日起施行。(九)附件各种表单和说明文件,包括操作手册、指挥机构组织结构图、应急部门通讯方式、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人员疏散地图、资源位置图、紧急设备使用说明等。
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1.企业及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简介:介绍项目的工程概况和施工特点和内容;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工地外围的环境、居民、交通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气象状况等。2.施工现场的临时医务室或保健医药设施及场外医疗机构。要说明医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有哪些常用医药和抢救设施,附近医疗机构的情况介绍,位置,距离,联系电话等。3.工地现场内外的消防、救助设施及人员状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第二章 分类和内容第六条 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第七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第八条 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第九条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第十条 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第十一条 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 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三章 预案编制第十三条 各级人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第十五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第十六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第四章 审批、备案和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 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 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地方各级人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办公厅(室)转发。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二十条 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一)地方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备案。(二)地方人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备案。(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应急演练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第二十三条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第二十六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第二十七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第七章 培训和宣传教育
吊篮作业应急预案
吊篮作业应急预案(精选5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吊篮作业应急预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吊篮作业应急预案1
吊篮施工属于高空作业,存在相当大的安全因数,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吊篮施工时吊篮坠落、 高空抛物伤人等突发事故的领导, 公司建立处置突发事故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办公室、安全管理部、工程部、物资管理部、人力 资源管理部、保卫部负责人组成。处置突发事故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保卫部。各单位应建 立领导小组,形成公司、工经部、项目部三级领导小组网络。
2、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快速、准确地传递、掌握各类事故信息,是处置突发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 响的关键。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以保证信息正常运转和渠道畅通。
3、加强值班和报告制度
(1)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值班制度,做到领导干部能在突发性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 到事故现场,参与处置。
(2) 、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发生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的通知”规定,凡发生突发 性事故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除立即报 120 抢救电话外,在 20 分钟内首先报告公司值班室 65418128 不得迟报,误报和瞒报。凡因报告不及时或压制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 追究有关单位领导、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突发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已采 取的措施,发展的趋势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突发性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小时报告一次,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3) 、事故单位及主管部门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作出事故综合报告、内容 包括:事故的简况、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
4、安全防范措施
(1) 、架设前预先确认好架设高度、悬挑长度、配重数量等事项。
(2) 、反复调试上下限位的动作,保证其运行正常。
(3) 、生命绳固定在与主钢丝绳不同的固定位置,并配置自锁器。
(4)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人员规范》进行施工。
(5) 、吊篮安装完毕后须按《吊篮交付使用前检查记录表》检查后方能交付
(6) 、全部吊篮必须由我方派特殊工种人员操作(持有本地或上海市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 的高空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 ,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吊篮。
(7) 、应遵守班前交底的规定,每天上岗前组织全体上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上岗交底。
(8) 、全体上机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并正确系好安全带,同时还应将自锁器正确地固 定在生命绳上,并将安全带的琐钩固定在自锁器内,起到人机分离的保护作用,合格的生命 绳几自锁器由吊篮单位提供,安全帽、安全带由装饰单位自备。
(9) 、全体上机作业人员应尽可能少带不必要的随身物品,工具、材料等物品也应尽可能 用短绳固定在护栏上,同时严禁机上作业人员向下抛物品、垃圾等,以防坠落伤人。
(10) 作业人员应在每天班后及时做好吊篮的清洗工作, 、 如发现吊篮踢脚板损坏应及时通 知吊篮维修,以防垃圾坠落伤人。
(11) 、吊篮操作员每天应在第一天开机前对吊篮各主要部位(提升机、安全限位、悬挂机 构、压铁固定、钢丝绳、漏电开关、电控箱等)做一次全面检查和测试,在确认安全可靠后 方能投入使用。
(12) 、装饰单位不得违章指挥及违章使用吊篮,并严格控制在额定荷载范围内搭载,严禁 超载运行,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装饰单位(或责任者)承担一切责任。
(13) 、吊篮单位值班人员如发现装饰单位人员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作业行为,装饰单 位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吊篮单位值班人员的纠违劝阻,否则吊篮单位值班人员有权采取各种方 式阻止违章作业,直至采取停机整改措施强令整改。
(14) 、吊篮作业过程中如发生轧绳现象,应立刻停机并组织操作人员离机,同时通知吊篮 单位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维修,绝对禁止在发生轧绳现象后继续强行开动吊篮,以防发 生断绳坠机事故。
(15) 、严禁装饰单位作业人员在吊篮使用过程中人为拆除安全装置、或使安全装置失效, 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装饰单位(或责任者)承担一切责任。
(16) 、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应在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由事故责任方承 担责任,但双方均有及时抢救双员和设备的义务,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事故由主要 责任方负责处理,另一方有配合处理的义务。
(17) 、根据上海市建委的文件及吊篮安全作业的要求,在下列种环境下严禁使用吊篮,双方应严格遵守。
七种受限环境如下: 下雨;雷电;下雪;五级及五级以上大风(以当地天气预报为准) ;起雾;吊篮平台上有冰冻或积雪未清;天黑以后或视线不清。
5、处置的方法和要求 为控制事故的发展,把损失和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各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的信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重大事故信息,应及时启动 预案程序,妥善处置。
(2) 、对突发性事故的处置,凡属重大事故,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须及时赶赴现场。要坚 持统一领导、严格依法办事,讲究策略方法、快速处置,切忌随意表态,以防事态扩大。
(3) 、对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公司处置突发性事故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 类型、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视情向有关部门报告。
(4)对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对伤员要及时送到医院救治。
(5) 、在事故现场发现有境外人员摄影、摄像、录音、采访等活动时,应立即与市府外 办和市公安局外事处联系,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吊篮作业应急预案2
一、对吊篮设备采取的事故防范工作:
1、吊篮设备出库前须对以下零部件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合格后方可出库投入使用:
1)限位装置、制动装置
2)安全锁
3)升降装置(含手动升降装置)
4)钢丝绳防松装置
5)电器安全装置
6)紧固件是否松动
7)焊缝是否裂纹
8)运动的零部件是否有卡阻现象
9)减速箱及传动装置有否足够的油量
10)负载试验应按核定载荷的125%进行(均布载荷)
2、吊篮设备应经法定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每天作业开始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在正常、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并做好检查记录。
4、吊篮设备在实际使用中应定期检查:
1)实际工作二周后,应对钢丝绳按规定进行一次检查。
2)非常设的吊篮每六个月应进行下列内容的安全性能检查:
a)解体各部件,检查其锈蚀及受载零部件的磨损、变形、损伤情况;
b)电气装置、个元器件的可靠性。
5、维修保养
1)作业时,吊篮发生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专职人员进行检修。
2)不允许在空中检修吊篮。特别情况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检修。
3)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
4)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做好悬吊平台、钢丝绳的清洁工作。
5)应按说明书规定牌号的润滑油对运动和摩擦部件进行定期加油。
6)吊篮应采取防雨、防水措施。
7)吊篮拆除后,应将各种绳索、电缆线盘整好,并妥善存放。
8)自锁钩每次使用后,应在弹簧处加防锈油。
9)钢丝绳报废应按GB5972中2。5规定执行。
二、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措施
1、停电导致无法作业时(包括因电源电缆断线而导致的停电)
停电时,可通过手动操作使作业平台在小范围内升降。
1)切断控制箱电源(将漏电断路器开关拨至OFF),将电源电缆的插头拔下。
2)到达位置后,必须将电磁马达制动器拧紧(还原),拆下手柄。
2钢丝绳出现异常时
如主钢丝绳发生扭曲、乱丝而卡在提升机中,或有塑料纸等异物卷入提升机,提升马达将发出杂音,并且上升下降变得不规则,甚至会突然停止。此时必须立刻停止运行设备(包括手动运行),立刻通知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注:一般情况下,吊篮设备发生故障,吊篮操作人员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吊篮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吊篮作业应急预案3
在吊篮操作使用过程中,如遇到一些特殊天气情况,吊篮操作人员应正确处理、合理有效地应对出现的特殊天气情况,确保吊篮操作人员、吊篮设备和建筑材料安全,其应急措施如下:
一、大风或台风季节天气应急措施:
1、在大风和台风季节施工期间,必须安排人员负责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并随时上报天气大风异常情况。
2、当工作处阵风风速大于8.3米/秒(相当于5级风力)时,必须停止使用。
3、当工作处阵风风速大于8.3米/秒或有台风经过时,应提前做好准备, 必须把吊篮停放至地面,并用绳索把吊篮固定好。
4、每次下班时,应把吊篮停放至地面,并切断电源。
二、雷雨天气及防水应急措施:
1、雷雨天气应停止使用电动吊篮,并把吊篮停放至地面,且采取固定措施。
2、雷雨季节施工期间,应做好防雷防水工作;特别是电器设备及线缆,应全面检查,是否破损绝缘层或漏电现象存在。
3、每次下班前,应把提升机和电控箱做好防水措施,防止夜间雨水流入,导置无法正常使用或产生漏电事故。
4、若发现电器设备流入了雨水或被雨水浸泡时,应停止使用,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其它特殊天气情况应急措施:
1、当出现温度高于40℃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应把吊篮停放至地面,并切断电源。
2、当环境相对温度大于90%(25℃)时,应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
3、若遇下雪或大雾天气出现时,应停止作业。
吊篮作业应急预案4
一、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起重吊装施工事故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对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主动进行评价,识别应急响应需求,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规范应急行动,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准备和控制,以便减少紧急情况或事故可能带来的安全方面的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本标段所有从事生产的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承担对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责任;在其他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承担对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义务。
三、编制依据
1、《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汽车吊的安全操作规程》;
4、《起重吊装技术手册》
四、重要危险源预测和防范措施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分析一下为主要危险点的主要危险点预测和防范措施
五、应急准备
1、应急救援机构组织
1)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a、组长:项目经理(罗辉)
b、副组长:专职安全员(张堂群)
c、通讯联络组:组长(姚宝权)
d、技术支持组:组长(崔登峰)
2)应急事故处理组织机构
以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为基础,成立应急反应处理组织机构(应急救援工作组),下设:
a、抢险小组:组长(汪明强)
b、后勤保障组:组长(余锦华)
c、各施工班组:电气、起重工、机械
d、武汉中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宁项目部事故应急机构图
2、项目应急机构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a、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时亲临现场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b、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的法律、法规,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文件。组织制定事故、事件的应急预案。
c、履行合同,对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负全责,行使指挥权。
d、领导组织紧急情况事故、事件的抢救、救护、调查、上报和处理。
e、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
d、定期应急预案的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采取演练。
e、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f、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g、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h、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
i、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j、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2)副指挥(专职安全员)职责:
a、按国家规定配臵应急救援(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安全标志及报警、通讯设施,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b、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或控制各类事故隐患。
c、协助项目经理组建一支以他为组长的,经过应急培训演练的应急救援小组。并确保应急小组人成员熟知各种危险品及机械设备的性质及应急处理方法;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保持与各小组成员之间的通讯联络畅通,一旦事故报告后,能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前往处理。
d、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并实施项经部应急救援培训、演练计划,组织对应急救援小组及全体职工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的培训及演练。
e、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f、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g、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h、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i、负责现场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的具体管理和组织实施。
j、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知识培训。
k、经常性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组织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演习。
l、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并定期对现场管理的状况进行监测、检查与评估。
m、对应急预案的实施及事故、事件进行抢救、救护、调查和报告。
3)通讯联络组长职责
a、为项目施工人员提供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应急知识咨询服务。
b、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c、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d、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e、协助项目经理领导组织紧急情况事故、事件的抢救、救护、调查、上报和处理。
g、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
h、定期应急预案的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采取演练。
4)技术支持组长职责
a、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b、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吊篮作业应急预案5
一、吊篮应急措施
1、施工中突然断电时,应立即关闭电器箱的电源总开关。判别断电原因,必要时可操作专用手柄,使平台缓慢降至地面。
2、当发生松开按钮但不能停止上、下行时,应立即按下电器箱上的红色急停按钮,或者立即关上电源总开关,切断电源使悬吊平台紧急停止。然后让专业维修人员排除电器故障后,再进行作业。
3、在上升或下降过程中,悬吊平台倾角过大,此时安全锁自动锁绳,应及时停止,提升低侧平台使悬吊平台接近水平状态为止,开锁后正常使用。
4、当工作钢丝绳突然卡在提升机内,立即停机。严禁用反复升、降操作来强行排除险情。操作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撤离悬吊平台,并派经过专业训练的维修人员进入悬吊平台进行排 险。故障提升机必须全面检修后才能投入使用。
5、一端工作钢丝绳破断、安全锁锁住安全绳时,仍然采用上述方法排除险情。但是特别注意动作要轻,要平稳避免安全锁受到过大冲击和干扰。
6、凡工地出现任何与吊篮有关的问题,请马上和我公司驻场人员取得联系,切不可盲目操作!
二、吊篮季节性施工措施
1、在雨季,应将吊篮的左右提升机用防水油布包挂住,并在吊篮的接口用防水胶布封严以便尽可能的防止雨水进入电机内。
2、吊篮内施工人员必须穿防滑鞋及绝缘电工鞋。
3、雷雨天气及大风天绝对禁止施工,并在雷雨到来之前彻底检查吊篮的接地情况。 五级风以上天气,必须将吊篮下降到地面或者施工面的最低点。
4、冬季施工应注意不可以将施工用水到处飞溅,以免行走而导致操作人员摔倒出现事故。
三、吊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
1、上下运行过程中篮体与地面应相距10米以上时,如遇到墙面凸出及其它障碍物时,作业人员应用力推墙,使篮体避开障碍,缓慢运行。
2、过程中,严密主意电缆不被墙面异物挂住,若被挂住,切不可硬拉,应使吊篮上下活动以便松开排除后方可运行。
3、吊篮在上下运行中及在空中作业时,作业人员的安全带应扣在从屋面放下的安全绳上的自锁器上,当吊篮上下运行时,一手紧握安全扣,随篮下降,切勿违反。
4、过程中,随时注意防止异物卷进电机和安全锁孔内。特别注意钢绳上不得有砂浆,玻璃胶、涂料等杂物。如果出现,马上停止工作,安排维修人员。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吊篮的任何部件。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
5、吊篮下行离地面500公分时,应停下检查电缆线,钢绳是否有被吊篮体压着的可能,排除后方可落地。
6、时断电,应首先关闭电源。并使用专业手柄使平台缓慢降至地面。
7、对主体结构做出准确判断,若主体结构可能会出现坍塌等不利因素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吊篮;待危险解除时,重新检验吊篮或安装吊篮,合格后方可使用。
8、在吊篮上作业时,务必穿戴好防护用品,严防由高空坠落物体、物体打击产生的危险事故。
9、注意电器电线的防护,注意用电安全,禁止乱接电、电线裸露等,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10、遵守并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制度,严防火灾发生。
11、如果发生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伤亡降至最低点,并按要求立即上报。
四、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1)新入现场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2)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总包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制度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罚。
(3)在动火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办理动火证、设置专门的看火人,并进行安全防火交底,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获得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5)工作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镜、绝缘鞋等。
(6)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标牌,当停电时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
(7)对易燃物体进行防护,采取防燃措施(焊接时用接焊斗等);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在相应点均放置灭火器,对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灭火器材使用培训,要求所有人员均会使用灭火器材。
五、吊篮安全事故应救援预案
1、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应有序进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为主;统一领导指挥、人员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现场自救与上级或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人员急救步骤:急救是对伤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员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对调查人、伤病员或其他人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工厂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应请人去呼叫救护车,你可继续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伤病情和简单的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2、当紧急情况发生:
现场领班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报告伤情,获得急救指导。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要听从医务人员指导,进行自救互救。紧急情况发生后,不要紧张恐惧、应该互相鼓励,互相安慰。对于失去知觉的伤员应保持呼吸道畅通,清除呼吸道中的异物,必要时可以解开衣扣、裤带,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窒息。重伤员和伤情不明者,要尽量避免搬动。
3、简单急救要领
出血大量出血时最好用毛巾或其它代替品暂时包扎,同时用力按压出血创口上方的动脉血管,以免失血过多。如果伤员出现四肢大量出血,立即将皮筋、绷带或皮带将靠近心脏端扎紧,以防失血过量。如果为内出血,主要是脾脏破裂所致。内出血时,伤员常会出现休克、面色苍白、出冷汗全身无力说话声音低沉,等症状,这种情况尽量避免移动。移动时,动作一定要缓慢。休克时,将伤员平放,给伤员喝一点热水、并抬高双腿,可以使血压维持更长时间。
配备简易医疗箱,其中包括:临时急救应用手册及消毒纱布片、医用弹性绷带、医用胶带、一次性消毒手套、酒精棉片、医用剪刀、医用镊子、带单向阀的呼吸面罩、创可贴、急救毯、三角巾、冷敷袋、热敷袋、急救烧伤膏、急救夹板等等,配备可折叠型担架、简易拐杖、小型氧气桶及常用的急救药物。
骨折发生骨折的伤员尽量避免移动或包扎不得已搬动时应先确定骨折处不会发生相应位移,否则,很容易让破碎的骨茬伤害到血管、神经,任何微小的失手都有可能对以后的恢复造成伤害。单纯的四肢骨折可以以木板、硬纸板等包扎。方便时用绳子将2-3块木板在骨折处的上、中、下三个部位横向绑扎结 实就行了。
;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
法律分析:风险隐患分析;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响应措施;处置工作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 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四条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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