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独生子女申请表怎么盖章)
本文目录
- 独生子女申请表怎么盖章
- 独生子女证在哪里办需要什么证件
- 西安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 办理独生子女需要什么材料
- 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 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怎样填写
- 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开
- 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2020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怎样办理
- 独生子女申请表填写样本
独生子女申请表怎么盖章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见表样)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5、夫妻双方写申请书;6、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7、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8、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9、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10、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11、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一、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二、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如系外地调入上海换证者,还需带原来的独生子女证。三、领取独生子女证后,持街道所发通知书来校计生办登记证号,最后转劳资料。拓展资料:办证要求:首先需落实上环术,其次,子女须在18周岁以前方能办理,最后,须提供办证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及证明。办证流程:首先填写独身子女证申请表(一般情况下到申请人户籍地的乡镇计生办领取申请表),其次,到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相应证明(次序为村委会-》计生办),在到当地(县)市计生局办理该证。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证在哪里办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去计生委办理。并且需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以及以上证件的若干复印件。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 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全家户口本
4、特殊情况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离异或再婚者提供离婚证(包括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前配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的书面证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符合办独生子女正的条件。是农村户口的,考虑好不要二胎了。
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
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
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西安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一)申请和受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则上由夫妻共同申领。丧偶不 再婚 和 离婚 不再婚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符合条件的夫妻到女方户籍或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后由村(居)委会、社区或单位审核、盖章后,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_ 实行人事 代理 的独生子女父母可在女方户籍或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办)领取申请表,在女方户籍地办理。 (二)决定和送达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办理。对符合颁发条件的,应及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建档,并将办证情况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对不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做出不予发放的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申请人。 (三)告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向夫妻双方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社区。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社区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兑现各项奖励政策。希望对你的 西安 独生子女证申请表的问题有所帮助
办理独生子女需要什么材料
办独身子女证需要的资料(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二)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三)全家户口本(四)特殊情况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离异或再婚者提供离婚证(包括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前配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的书面证明;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或收养公证;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一)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二)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1、男女双方户籍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该地址所属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2、男女双方户籍均为本市但属不同社区工作站的,由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并加具意见说明情况,取消男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3、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市户籍的,由各自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4、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初审和加具意见。(三)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1、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无误的,即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中登记,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五)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发放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法律主观:
一、办理机构:女方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三、所需材料:出生证明,准生证,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父母及小孩合影。到所在乡政府办理,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 独生子女父母 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法律客观:
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1.先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申请人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四张。2.按第三条规定的办理权限进行审核,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父亲或母亲一方单位予以办理《光荣证》。3.《申请表》由加具意见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街(镇)计生办或厅、局级单位各留一份存档。4.独生子女父母工作单位调动时,应在调令上注明已领此证。5.《光荣证》如有遗失,经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后,可按办理程序以补办。
独生子女光荣证申请表怎样填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姓名 女 年 龄 男 年 龄 小孩姓名 出生时间 性别 结婚时间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女方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男方单位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女方村居委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男方村居委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女方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发证时间 经办人 服务证编号 备 注 申请人签名:(女) (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村(社区居)委、镇(街道)计生部门各保存一份。 2、申请人应带材料:申请人《计划生育服务证》、全家户口本;夫妻离异的,申请方应提供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另一方没有再生育证明,申请方为女方的还应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丧偶的应提供户口本、一方死亡证明,申请方为女方的应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开
独生子女证明开具流程如下:1、申请人到其户籍地村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份,填写后交双方单位加具意见;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规定材料交双方户籍地村委。村委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3、申请人持审核过的《申请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户籍地镇、街道计生机构,镇、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4、对经核准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将材料原件退还当事人。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条件: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综上所述,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2020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扩展资料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材料
1、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领取后填写;
2、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
3、婚育状况证明(申领人有工作单位的可由工作单位开具,无工作单位的则由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具);
4、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三张(丧偶、离婚的则需提供本人2寸照片两张)。
提醒:丧偶、离婚等特殊情况的申请人最好携带配偶死亡证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等相关材料,证明是单人申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怎样办理
1,《申请表》,由夫妇双方亲自填表,不得代办。2,《申请表》一式填写两份,由夫妇双方单位分别盖章、由女方单位送户口所在居(村)委会核准,然后交双方单位各保存一份。3, 如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应主动退还所享受的一切待遇4,申请表中应写明:我们夫妇已有一个孩子,自愿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特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申请表填写样本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申请:开头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现在的住址,中间包括结婚的时间地点,生孩子的时间,孩子姓名,结尾附上姓名和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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