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 观后感?2013年暑假法眼 致青春系列法制教育片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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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 观后感
福州电视台《法眼》栏目组是福州市广电集团唯一的一档电视法制栏目,承担着福州市普法教育的重任。《法眼》栏目自开播以来,就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收视率稳步上升。现在,《法眼》栏目与群众的交流己不仅仅局限于电视播出这一方式,法眼正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走进城镇每一个角落,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法眼》栏目现有干部职工18人,其中党员4人,全体员工均为大专以上学历,是一支综合素质高、战斗力强的法制宣传队伍。《法眼》正以实际行动谱写一首首"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的绚丽篇章。 "聚焦法眼,与法同行",这是《法眼》栏目的节目宣传语。1999年,《法眼》栏目的前身《法庭社会》开播,福州电视台由此开播了第一档法制宣传栏目。2000年6月1日,为了加强法制宣传的效果,增强栏目与市民的互动,《法庭社会》改版为《法眼》,由每周一次改为每天一次,和预料中的一样,《法眼》迅速成为市民市井生活中的焦点。栏目在开播100期之际,举办了"《法眼》帮您法律忙"的大型开放式法律咨询活动,邀请政法系统各单位及人大、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现场解答观众的法律疑难问题。活动中,收到各方面的法律咨询问题900多件次,在福州市民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2001年6月1日,《法眼》栏目开始与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合办,这一举措从而使节目内容和质量大为提升。联办后《法眼》节目总体定位是一个集法制报道的真实性、可视性,法制话题的参与性、互动性,法制信息的丰富性、实用性等诸多方面于一体的全景式电视法制栏目。作为一个力创名牌的栏目,不仅拓宽了法制宣传的报道半径,扩充了《法眼》的新闻来源,也拓展了《法眼》的收视群体,使《法眼》全面走向五区八县各个角落,体现和实现我市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力度,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为扩大栏目的宣传效果,在全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栏目组策划了"聚集法眼"福州市政法系统文艺专场晚会,受到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2001年8月,《法眼》栏目被福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同年10月,《法眼》栏目荣获"2000-2001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5月,栏目组配合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活动,组织征集、拍摄、制作了《自我防范108招》的大型电视系列宣传片,并刻录了1000套VCD,同时,举办了"平安就是福"福州市社会治安小品专场晚会。2002年7月,根据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法眼》栏目提高了以案释法的水平。目前,己制作《"法眼"案例精选》(第一辑),其中收集了联办以来2001年6月至2002年5月共60期节目,刻录了1000套VCD,将发至县、乡、镇有线电视和有关单位宣传播放,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辐射面。 《法眼》创办两年来的过程中,栏目始终坚持"客观、公正、思辩、真实"原则,多角度记录政府政策、法规在人们生活层面的实施动因与效果;全方位支持社会关注的百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栏目定位于"主题锁定法制,焦点对准百姓,关注广大市民",充分体现《法眼》做为法制节目的三个特点: · 以电视专题方式形象展示日常生活中的法律事件; · 以专家评说方式揭示市民身边的法律实质; · 以问答方式启示市民,起到普法的预期效应,为本地的社会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来回答,我来……”3月26日上午,一阵阵抢答声从闽清县东桥小学的多媒体教室里传来,原来,这里正在进行一节消防安全主题课。台上,消防官兵老师与一位学生形体互动的讲课方式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台下,同学们被台上的表演逗得哈哈大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法律就在身边,只有法律才能保护自己。 正在现场“听课”的普法工作者们也被这种寓教于乐的法制课深深吸引了,闽清县司法局罗健局长告诉记者,这样的法制文艺演出自己已经看了好几遍了,真是百看不厌。他说,本来枯燥的普法活动,被他们这样一讲就活了。 “快乐学法”是闽清县“五五”普法工作中的一道风景线,他们充分发挥电视等现代传媒的作用,与福州市司法局、福州电视台联合举办旨在进一步拓展“快乐学法”德育课题的法制宣传实践,让广大中小学生在“法眼大讲坛”等活动中学法、守法、用法。置身于“快乐学法”活动现场,看到参与者全情投入,同学们不禁为他们呐喊鼓劲,为他们争得法律知识答题权而叫好,又从他们的问答中学到法律知识。 “过去人们常说普法工作进学校容易让学生掌握难,可是闽清县的许多学校看到原本枯燥乏味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气氛如此火热,纷纷要求‘法眼大讲坛’活动赶快到他们那里开展,并表示要移植这种学法形式丰富自己的学校文化。”罗健告诉记者,快乐学法,真正让孩子们的心灵“亮”了起来。 寓教于乐的快乐普法活动,改变了中小学生的理念、行为方式,让数万成长中的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快乐学法、用法。拿去用吧,不谢
2013年暑假法眼 致青春系列法制教育片 观后感
观看《法眼》有感 观看《法眼》后,我明白了许多,也有了一些感想。 一.“外面的世界”主要讲述了小张的故事,他的“义气”告诉我:
1.我们要认清友谊与义气的区别;友谊是劝导,不同于义气,莫因义气犯了法,伤了情。
2.我们要严格规范自我,常与亲友沟通与倾述,并要学会将心比心,体谅他人的不足之处。 二.“无畏的狂欢”中,陈某使我明白:
1.交友时要慎重,在与社会青年交往时,应用法来保护自己,更应清楚少与损友交往。 2.当我们向亲友借钱时应想想这钱是否花得值得,花得安心。
三.“一墙之隔”,使你我伤心,它提醒我: 1.要常与亲友交流自己心中思考与想法,打破那堵无形的墙。
2.网络是迷人的,但我们要清楚的明白,网络有着太多迷惑人心的陷进,要注意网络交友的风险,谨防网络危险。 四.“留守的天空”,述说了留守儿童心中的伤,但也告诉我:
1.不要因外因而放任自己的行为而触犯法律,而要努力调解自身与外因的矛盾,从而解放身心。 2.在我们做事之前,我们应考虑后果,不做有违法律的事。
五.在“那时花开”中,小宁使我有感: 1.外因不是我们自暴自弃的理由与条件。 2.作为学生的我们要认清我们当前的目标是努力学习。
总之,学习是目标;知法,学法是必须;守法是要求;用法是能力。唯有我们在知法、学法前提下,守法、用法的过程中第一集、花季·花祭——青春防火墙 我们常将青少年时期形容为花季,是因为在这个时期他们无忧无虑,纯洁美好,但在这份纯洁美好的背后常常暗潮汹涌,青少年如何正确交友、如何辨别是非、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都是十分重要的课题。青少年应该一方面应拓宽知识面,增长阅读量,培养独立思考、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参与违法犯罪,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另一方面面对形形色色的社会,青少年应该加强自控能力,自觉抵制那些不良的诱惑,像毒品、网络、黄色书刊等等。最后发生意外事故、危险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动脑筋、想办法使自己脱离危险。当然,加强积极自我防护的意思并不是要大家把自己封闭起拒绝与人交往,也不是草木皆兵,谨小慎微的地步。而是在与人打交道时,做到热情而不失控,真诚而不轻信。第二集、花季·花祭——虚幻竞技场 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网络游戏似乎成了互联网的孪生兄弟,无处不在。据相关数据显示,中国现在大约有近300万的青少年沉溺于网络游戏,而就在此时又不知道有多少的年轻人正在网络游戏里享受着虚拟的快感,很多人都在发问,这些眼花缭乱的网络游戏究竟会给青少年带来怎样的影响呢?本集通过对典型事例的剖析,相关专家的深刻点评,教导青少年如何能够远离恐怖暴力,使当代青少年能够在一个健康、安全、放心的网络环境当中去学习和生活。第三集、花季·花祭—-“友情”现形记 中学时代的青少年,随着年龄的增长,视野的开阔,他们对外界事物所持的态度的情感体验也不断丰富起来。青少年一个比较显著的特点是较单纯,喜欢交往,注重友情。在校园中,很多同学,特别是男同学,常常以为自己有几个“铁哥们儿” 藐视校规校纪、互相包庇,甚至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开出的“友谊之花”,又怎么能长久呢?常说知己难求。真正的友谊是需要互相理解和帮助,当然也需要义气,但是这种义气是要讲原则的,是建立在不违反法律和道德基础上的。如果不辨是非地“为朋友两肋插刀”,甚至不顾后果,不负责任地迎合朋友的不正当需要,这不是真正有友谊,也够不上真正的义气。那只能是害人害己。第四集、花季·花祭——血色轨迹 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随着独立意识的增长,青少年向社会发表了他们自己的“独立宣言”,他们用自己独有的阳光朝气,展示自己的存在,意气奋发,挥洒自如。但是也正是在这个时候,这群看起来已经长大成人的孩子们也非常的脆弱,他们强烈的想展示自我,却因为一些敏感的伤害放不下面子,最终引发了一些本可避免的悲剧。只因一次小小的口角,一名高二学生就被对方叫来的闲散人员连捅四刀,最后年轻的生命过早陨落,为什么一次小小的口角却引发这个严重的后果,当事人为什么不去想其他办法,却选择叫人为自己出头?本选题将以短剧的形式展开剧情,还原事件的过程,剖析当时情境下的心路历程。两位花季少年一位命丧黄泉,一位不得不等待法律的严惩,痛定思痛,事情之所以发生,它的根源在哪里,本期节目将为你探讨小纠纷造成的大伤害。第五集、花季·花祭——沟通的方程式 青春岁月,总是如花季一般美好,但也容易使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情感冲动,失去理智,滑向腐化堕落,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2009年暑期的“成长之惑”系列,到2010年暑期“青春的阴霾”系列,再到今年暑期的《花季 花祭》系列报道,我们法眼栏目都希望用生动的讲述为青少年的成长出一份帮扶之力。节目将由中小学生、家长、教育者、法学专家、社会学者展开讨论,并由警官结合案例现场互动,从不同的角度,结合相关案例谈一谈青少年的教育问题,探讨如何来更好地配平孩子们沟通的方程式,为本季的系列报道做一个总结。努力前进,我们才会有一个阳光的青春,成为一个与法同行的青年。
回答哦哦
十五六岁的我们正是花季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但如今,面对一起起青少年吸毒、杀人、盗窃以及所谓的义气,而害人害己的等等事件。我们不得不质疑:这些少年的青春是花季,还是花祭?
今天我看了法制教育片《花季花祭》后,感触十分深刻。在节目中除了教育青少年如何正确交友,如何辨别是非。以及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外,还列举了许多事例。告诉大家要如何远离恐怖暴力,使当代青少年能够在一个健康、安全、放心的网络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花季•花祭之友情现形记。花季般的少年正是一个比较单纯,敬重友情的时期。在校园中,很多同学,特别是男生。常常为了自己所谓的哥们义气,藐视校规校纪,互相包庇,打架斗殴甚至做出违反法律和道德的事。而在这种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开出的“友情之花”,又怎会长久呢?真正的友谊是需要互相理解和帮助的,不要酿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
古人常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就是教育我们要在生活中,学习中做好每一件事。我们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虽然我们不是重要的大人物,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耽误了自己的花样年华!同学们,“把握”二字读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好自己的现在,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美好的未来。
法眼之《与阳光同行》观后感
《与阳光同行》观后感 今天,我观看了《法眼》栏目系列之《与阳光同行》,心里像掀起了巨浪久久不能平静。 《与阳光同行》这个节目分成四个故事。其中,“走向阳光”最令我印象深刻。“走向阳光”讲述高中生小佳因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从而交上了坏朋友,染上了吸毒,为了买毒品小佳在坏朋友的生起了抢劫的念头,结果因抢劫被捕判刑,刑满期后,在一位社工的帮助下又走上了正途的故事观看过程中,最紧扣人心的是小佳拿着刀指着父亲大声逼问母亲去处的情节。可见,小佳已经被头脑,为了报仇,他不惜把刀子指向了父亲。可是,吸毒,抢劫,坐牢这些能怪谁,要怨也只能自己结识了不好的朋友,是自己没有明确的分辨力,才造成了大错。青春是多么美好的年华啊!小佳却因交错朋友走上了歧途错过了最美好的花期。在生活中,我们要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认好人与坏人,判断对与错。古人曾曰:“莫以恶小而为之。”即使你做的坏事再小,可一旦养成习惯就会铸成大错。所以我们更要懂得保护自己,克制自己,免遭非法侵害。在防范外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懂得体谅父母的用心良苦,不管他们用什么方式对待你,出发点始终是为了你好,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家出走。《与阳光同行》节目中的“离家的冲动”就给我们演示了一个很好的教训。剧中的17岁的小敏因窃被警方抓捕归案,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当时17岁的小敏已经是两个女儿的母亲了。在警方的询问下,小敏说起了自己的故事。小敏在小时候因缺少父母的管教,身边只有外公所以学习成绩并不太理想,升入中学的时候,父母把小敏接到身边来,为了提高她的成绩父母采用了最严厉的教育方法。在一次因没做作业害怕母亲责骂,小敏选择了离家出走结识了王某,并与王某来到了王某的家乡——江西生活,前几天,小敏与王某到福州找工作,两人因一些琐事吵了一架,盛怒之下王某把小敏扔在了旅馆,身无分文又被旅馆赶出来的小敏饥寒交迫,想到了盗窃。此时此刻,我觉得自己很幸服,因为我有一个幸福温馨的家,一个为我遮风挡雨的港湾„„ 阳光象征着青春与活力,象征着热血与快乐,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与阳光同行!
《法眼》观后感作文
观看了法眼,我深受感悟。 那天晚上,我们全校都观看了一次法制教育专题片,我想:这次的法制教育专题片一定会让大家从中有所惊醒,有所触动。如花一般的少年竟成了抢劫犯,杀人犯,强奸犯。那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片段不停地在我脑海里打转着,反反复复,反反复复……令我惊心肉跳,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心里酸酸的,苦苦的,犹如一根大鱼刺咔在喉咙中间,上不来也下不去,让我忐忑不安的,总感觉周围的危险一步一步地逼近着我,一直使我提心吊胆,做事小心翼翼,一个不小心又回忆起那可怕的场景,那成了抹不去的记忆,不过观看了之后,对我也有很大的帮助,明白了一些有用的知识。 不良的网吧总是会时时刻刻每分每秒地影响着正在成长的我们,它就像一个恶魔,总是想踏入我们的’生活,会时不时地去迷惑我们的双眼,所以我们一定要用“火眼睛睛”去观察那“害与益”,不要被坏处给吸引,毁坏了自己的美好前途,网络中的世界确实是与众不同,五花八门的,可是我们一定要有强大的意志力去抵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沉迷于网络后无法自拔,网络说好也不好,说坏必是坏,它有功也有过,我们一定要利用网络做有益的事,不要反而被它利用了,成为它的奴隶,到时候后,你吃饭离不开它,睡觉离不开它,生活更是离不开它,那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也是痛苦不堪的,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那果然是不错的,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牢牢的把握住自己的命运,莫让悔恨伴青春,莫让责怪伴青春,也莫让一生伴青春。 吸毒的事件更是可怕无比的,吸毒者是最不理智的人了,在吸入大量毒品后的吸毒者就像是“走火入魔”,成为人们脱口而出的“无药可救”,他们吸毒后神智会变得模模糊糊,谁阻止他吸毒,他便会怒气冲天,不论是吸毒者的母亲,妻子或孩子,他都会在一念之差内六亲不认的杀人,更是措手不及地拿起危险物品做冲动的事。吸毒的人就是花尽个人或家庭钱财后会铤而走险,陷入沼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内容说得多么透啊!世上有后悔药吗?没有!所以才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古人说:“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从现在开始,请记住:“莫让风变成阴霾,让青少年的生活充满和风,绽放光彩!我期待,那个“风”不会变成“疯”,我期待,全世界都追随那种健康的风! 观看了法眼,我深受感悟!
法眼观后感:国内首部ICT法庭
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已经不仅仅是个人生活中的附加属性,更是经济、政治、司法等多个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利用与应用信息技术,我国设立了国内首部ICT法庭,该法庭的正式落成试运营已经引起了业界和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那么,本文就来谈谈我对法眼观看ICT法庭的实地观察与感想。一进入ICT法庭的大门,首先给人的印象就是非常具有现代感和科技感。大门上方,巨大的“中国人民法院ICT法庭”六个高大的字眼一字一字镶嵌,显示出庄严肃穆的法庭气息。楼内设施齐备,设立了庭审厅、休息室、听证室、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满足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庭审服务需求。进入庭审厅,这里是ICT法庭中极具代表性的法庭场景。从黑色大理石地面配合玻璃隔墙到座席一席一席排列成整齐的弧线,都展现出ICT法庭的现代和科技感。在庭审期间,庭外观众可以通过玻璃幕墙,无需进进出出的观看庭审程序。更为重要的是,ICT法庭的法官席上设置了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便于异地参与庭审的诉讼当事人、律师、鉴定人、证人等进行远程参与。此外,ICT法庭在全国范围内的服务器支持、高清摄像头等硬件设备集成展示,也让庭审的直播、远程庭审业务或证据交换等业务做得更加出色,而这也是我国的司法体制在信息化、数字化方面所达到的巨大飞跃。在ICT法庭开通后,其实引起了一些批评与质疑。一些人认为,通过技术和数字化手段,异地庭审确有它对于司法公正的价值,但是它还是关联到法官、当事人等相互面对面的互动环节,而这些互动并不会由远程庭审带来,“在线”终究不等同于“线下”。对于此类质疑,我认为这是常态之一。与其看到数字法庭中的多样性而抵触、抗拒,不如从现实中去理解它的可行性和实用性。在企业经济、政府公共服务等公共领域的数字化转型越来越深入,数字法庭这一创新的应用也是司法机关紧跟时代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之一。通过数字技术,人们的社会性互动在畅通性、匿名性和虚拟性上发生了本质上的转变,这使得个人信息和机构数据的保护成为数字大数据治理的一大难点。而数字法庭的强制施行和技术支撑恰恰也是当前很多领域数据治理的探索课题,这是法庭数字化的在实践层面上的一次尝试。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数字法庭的实用性,还应该为未来的司法体制的信息化建设做好充分准备。从信息安全的保障、资源投入、人才引进、绩效评估等角度进行分析,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总之,作为国内首部ICT法庭,数字法庭的设立体现了现代化的司法意识。在未来,数字法庭与普通法庭的共同进步,将为司法公正和国家治理提供重要保障,同时为我们也带来了美好的未来。
法眼观后感
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都是教育我们要注意生活中的小细节,不要认为那些事没什么,须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以学生的学习为例。可能刚开始时有一次不交作业,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这个时候如果仍然不把老师的要求当回事,自己也没有警觉起来,只是认为不交作业挺轻松的,那么就会渐渐地不写作业,进而成绩逐步下降,最后什么也不会。再想学习想把成绩提高那可真是难上加难了。此时就产生了一个质变的过程。即:本来你可能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学生,慢慢就变成了一个“学差生”,最终成了老师们所说的那种“破罐子”,只好破摔下去了。 怎么样才能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呢?我想一个词语就可以说明了,那就是“防微杜渐”。对于第一次发生的事情,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要想让这些事不出现第二次,那么就一定不要有第一次。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第一次不交作业?不要给自己找什么借口,一定要强迫自己,牢记这次不交作业的可怕,今后绝对不可以发生再一次的情况。许多老师(包括我在内)对于学生犯的第一次错误都很紧张,正是这个原因。因为如果第一次犯错时轻轻放过,那么就可能会有第二次第N次,以至最终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防微杜渐”是我们需时时提醒自己的重要环节。 那么如何做到“防微杜渐”呢?我想孔子说的一句话就可以的了:“吾日三省吾身。”每天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做一个检讨式的反观自省,看看这一天有哪些事做的不太合适,今后要多加注意,倘能经常这样作,那么虽不敢说离圣人不远,但至少你会成为一个正直、善良、品德高尚、得到大家认同与尊敬的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年啊,这是多么可怕的数字啊!同时学生中发生的一些不良好的现象,也不能有令人担心,使一大半的学生,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比如:打架、偷东西,甚至抢劫,更可怕的还有杀人,有时候只是一念之差。就毁了自己的一生,毁了父母、老师对我们的希望! 当我看过了法制教育专题片之后,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走在回家的路上,天气十分睛朗,而我的心情却恰恰相反,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心里酸酸的,那法制教育专题片的一幕幕可怕的片段,不断的在我脑海中反反复复 或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也可能因为一念之差而将自己美好的未来毁于一旦。 在《法眼》栏目中,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正是因为没能在关键时刻把握好自己,才让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节目中,有一个原来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的过世而借网络消愁,可谁知,网络就像一个无底黑洞,被卷入其中的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经常和母亲吵架,又养成了逃课去网吧的坏习惯,最后甚至离家出走。一位好心的女同学来劝告他,可他不仅听不进去,还丧心病狂的把这个同学杀死了。多么美好的少年时代,但他却因为没能把握好自己,而使之变得暗淡无光。还有一位有着幸福家庭的花季少年,他本以为能快乐地度过少年时代,但毒品这个可怕的东西却打碎了他美好的梦想。经不法分子的引诱,他认识了毒品,并吸食了,这一吸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他喜欢上了毒品,还经常和不法分子来往。他大手大脚把家里的钱换成了毒品……他为了无情的毒品而将自己的花样年华交给了禁毒所。三国时期,刘备曾对自己的儿子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刘备也是用这句话来提醒自己,才把原本弱小的蜀国治理得强盛又繁荣。大家一定知道恶名昭著的希特勒,他就是因为没有正确地把握自己,被金钱和欲望这两座巨浪冲昏了头脑,让历史蒙上了一层黑纱,自己也背了一辈子骂名。到现在,人们还对他做的丑事感到愤慨。历史上,能在关键时刻把握住自己的人才能有所成就,甚至青史留名,而那些不能及时把握住自己的人却被列入了历史的黑名单。同学们,你们是想百世流芳,还是想遗臭万年呢?虽然我们不是重要的大人物,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耽误了自己的花样年华!同学们,“把握”二字读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好自己的现在,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美好的未来
法眼观后感400字
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应该从这个案件中获取教训.对虐待老人的绝对不能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爱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惯子如杀子,"父亲从小就教育我的这个道理得到了验证.我们不能说这小子死的活该,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人不报,天也要报啊! 上上周吧,看完央视一套《道德观察》,心口就像是堵了一块巨石,压得我透不过气来,“责任”这两个字一下子占据了我全部的思维,让我于焦虑中惊恐,于惊恐中不安。写出来或许会轻松些,仅以此做讨论。 重庆市实验中学初三女生因为迟到,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本来,违反了纪律老师教训一下理所当然,可是这位汪姓老师是怎样训诫得呢?她的训诫工具是一块木板,还有她那番恶毒的理论: “你长得又矮又胖,以后坐台都没人要!” “就算以后傍到一个大款,大款都会很快变心去找别人!” …… 我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一个灵魂工程师说出的话吗?简直是对下一代的荼毒! 女生上课时哭了很久,3个小时后留下了一封遗书,跳楼自杀了。而遗书上竟赫然写着:“汪老师,您说得对……” 悲哀,已在震惊的余波中变得苍白,我甚至看到了女生那双无助的眼睛,是对自身的绝望,是对未来的绝望。然而令人悲愤事情还远没有结束! 女生出事后,家长将汪某告上了法庭,在庭审时,她竟然置事实于不顾,对自己骇人听闻的教育方式矢口否认。更令人愤然的是,汪某打骂女生时就在办公室,里面还有很多旁观的老师,可是面对法庭和镜头,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含恨的孩子说句公道话! 该校的校长助理在接受采访时,不仅不检讨自己学校管理无方,反而把责任推给因抑郁症离世的已故巨星,指责出事的女生心理灰暗,说受巨星的影响女生跳楼的当天重庆有三个小孩跳楼…… 听着这位校长助理的滔滔大论,看着她一张一合振振有词的嘴,我突然感觉到了无力,悲哀和惊恐倾泄着,猛然攫取了我的心。如果说那位汪姓教师的言行仅仅代表着她个人,那么这位校长助理的高论,就不能不让人对整个学校,乃至整个重庆的教育现状感到深深的忧虑。学生不堪老师对其人格的侮辱含恨自尽,作为老师不从自已的思想上查找原因,不对死去的孩子表示愧疚;作为学校,不从自身的管理上追究责任,不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反而一味地推脱责任,不敢或不肯面对自己的言行的后果,这样的老师何以育人,这样的学校如何施教! 在这样的教育之下生存的孩子,怎能不让人感到惊恐。这是实在教育的悲哀。 教育是什么?教育的责任又是什么?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送孩子去上学,首先就是想让孩子学做人,之后才是成材。在学校里,老师的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的表率,老师的品行甚至会影响到孩子的一生。犯了错不要紧,重要的是勇于直面错误,勇于承担责任! 好在法律是公正的,在众多学生的指证下,汪某被判了刑,那个不负责任的学校助理也被扣发了三个月的工资。然而这一切就足够了吗?没有更深层次的反思,未来,仍是让人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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