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范围分为几大类)
本文目录
-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范围分为几大类
-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保护
-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
- 非遗是什么意思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为什么要保护非遗呢
- 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 怎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范围分为几大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劳动和创造的历史遗产,反映了人文与自然环境相互依存、相互适应的历程。据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划分为五大类进行保护。第一类:口述传统和表演艺术。这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多种传统表演形式,如歌唱、舞蹈、戏曲、传统音乐等。这些形式多源于乡村生产生活和宗教信仰,被广泛传承至今。通过对这些口述传统和表演艺术的传承和保护,不仅能够维护中华文化的传承,同时也可以促进文化旅游和民族团结。第二类:社会实践、仪式和节庆。这一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特定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形成的。这些活动包括婚礼、葬礼、宗教仪式、祭祀、农事节庆等。通过这些仪式和节庆,人们不仅传承了自己的文化遗产,同时也表达了对生命、自然和宇宙的敬畏之情。第三类:习俗、信仰和传统知识。这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强调人类生命和文化的整体性、综合性和复杂性。这些习俗、信仰和传统知识涵盖了花鸟文化、饮食习俗、民间医药、农耕技艺等。通过对这些传统知识的保护,可以提高人们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同时也裨益现代社会发展。第四类:传统手工艺技能。中国传统手工艺技能遗产丰富多彩。这些技能包括织造、刺绣、陶瓷、木雕、漆器等。这些传统技能不仅突显了中国文化的独具特色,同时也助力于提高手工艺产业的创新和发展能力。第五类:传统音乐、舞蹈形式。中国传统音乐、舞蹈形式博大精深,以其独特的韵律和独具特色的表现方式,被保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京剧、昆曲、评剧等,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这些文化遗产,对于维护中国文化灵魂有着重要的意义。总而言之,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不仅是文化多样性和人类文化遗产的维护,同时也有助于人们探索自身文化根源、加深族群认同、培养文化自信。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维护文化多样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历史、传统和价值观。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是精湛的艺术技艺,如传统戏曲、民间音乐等。这些艺术形式不仅能够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还能够为现代艺术创作提供灵感和借鉴。
此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具有很高的旅游价值,如传统手工艺、民俗节庆等。通过开发利用这些资源,可以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改善民生。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等,包括以下方面:
1、完善调查记录体系。
2、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
3、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
4、完善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
5、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
6、完善理论研究体系。
7、加强分类保护。
8、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9、促进合理利用。
10、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11、促进广泛传播。
12、融入国民教育体系。
13、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
14、加强组织领导。
15、完善政策法规。
16、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17、强化机构队伍建设。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保护
1、建档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建立档案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传达的文化信息记录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将其纳入到档案系统中,运用档案学理论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实施档案化的管理和保护,以使作为文化和记忆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应有的关照和重视。
2、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较之有形遗产而言,如指间之沙,稍有不慎,就会流失于指缝。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精神。
3、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历经数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它长期产生,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受历史条件、经济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及群众思想观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时代与阶级的烙印,其中既有金砾玉石,亦有残渣败絮;既是精神动力,亦是沉重的包袱。
4、创造保护、传承、发展良好氛围
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有别于其它城市的特色与风格。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行动的启动,全球性的保护、珍视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掀起热潮。
包括中国“昆曲”、“古琴”等凝聚中华文化特质的古老艺术在内,多种世界各地的民间艺术均已登上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名录”。然而,申遗不等于保护,仅仅是申遗,远远不够,重要的是有效保护。
5、影像保护
用影像记录下正在面对巨大考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那些珍贵的手艺、艺术形式能够用影像保存下来。但是这种影像的记录,不应当仅仅是监控摄像头式的拍摄,也不能如同拍摄剧情片那样,通过情节的设计、人物的造型、故事的编排、场景的构造,打造出高潮迭起的、吸引眼球的片子。
既要保留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又要具有观赏性,因此,对于采用影像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便非常值得研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非物质文化遗产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
羌年
羌年,流行于四川省理县、茂县、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23个乡镇的羌族聚居地的传统节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羌年(羌历年),羌语称日麦节、日美吉,意为羌历新年、过小年、丰收节等,是羌族一年中庆丰收、送祝福、祈平安的节日芦兆。
羌年于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庆典,一般为3-5天,有的村寨要持续到十月初十。羌年,是集祭祀、歌唱、舞蹈、技巧表演、知识传授、服饰、羌餐为一体的综合性民俗活动。
2006年,羌年被四川省政府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8年6月7日,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理县、茂县、汶川县申报的羌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X-82。
2009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
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海南省传统手工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是中国海南省黎族妇女创造的一种纺织技艺,它集纺、染、织、绣于一体,用棉线、麻线和其他纤维等材料做衣服和其他日常用品。
2006年5月20日,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VM-19。
2009年,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中的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
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主要包括选桥址、建桥台、测水平、搭拱架、上剪刀苗、立马腿、架桥屋等重要步骤,其核心技术是搭建拱架。
2008年6月7日,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麦西热甫
麦西热甫是舞蹈和娱乐活动形式的名称,指那种有众多人员参加(所谓参加是指在场者没有观众而全部是活动的参加者),以歌舞为主的大型自娱自乐活动。
中国活字印刷术
活字印刷术是一种古代印刷方法,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经过长期实践和研究才发明的。先制成单字的阳文反文字模,然后按照稿件把单字挑选出来,排列在字盘内,涂墨印刷,印完后再将字模拆出,留待下次排印时再次使用。
活字印刷术的发明是印刷史上一次伟大的技术革陪搏租命。
北宋庆历间(1041年-1048年)中国的毕升(970年-1051年)发明的泥活字,标志着活字印刷术的诞生。他是世界上第一个发明人,比德国人约翰内斯·古腾堡的铅活字印刷术早约400年。元代王祯成功创制木活字,又发明了转轮排字。明代中期,铜活字在江苏南京、无锡、苏州等地得到较多的应用。
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
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是福建沿海木船制造的一项重要的民族传统手工技艺,以樟木、松木、杉木为主要材料,采用榫接、舱缝等核心技艺,使船体结构牢固,舱与舱之间互相独立,形成密封不透水的结构形式,在"师傅头"(闽南地区对主持造船工匠的尊称)指挥下,由众多工匠密切配合完成。
水密隔舱造船技术是中国劳动人民在造船方面的一大发明,大约发明于唐代,宋以后被普遍采用。该技艺是人类造船史上的一项伟大发明对提高航海安全性起到了革命性作用,充分体现了古代中国劳动人民的非凡智慧和卓越才能。
赫哲族银衡伊玛堪
赫哲族伊玛堪是赫哲族的曲艺说书形式,它至迟在清末民初就已经形成,流行于黑龙江省的赫哲族聚居区。
赫哲族伊玛堪的表演形式为一个人说唱结合地进行徒口叙述,大体上以说为主,以唱为辅,没有乐器伴奏。赫哲族伊玛堪的节目类型及演出风格有"大唱"和"小唱"之分。
"大唱"即"伊玛堪大唱",是指以说为主的表演侧重和擅长表现英雄与传奇性的节目内容;"小唱"即"伊玛堪小唱",是指以唱为主的表演,侧重和擅长表现抒情性内容的短篇节目。传统节目长、中、短篇均有,代表性作品有《什尔达鲁莫日根》《满格木莫日根》等。
赫哲族伊玛堪是赫哲族人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艺术品类和一种娱乐审美的方式,它同时还具有传承本民族历史文化的"教科书"功能价值独特,意义重大。
2006年5月20日,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遗是什么意思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合称"文化遗产"。
"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归属
关于"非遗",人们往往侧重于对于个别少数民族的,特别是濒临消亡的、人口基数小的民族文化的抢救。这是"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突破个别民族、局部区域、特定时间、某个行业的"非遗",在中华民族的宏大叙事中,去发掘对56个民族的大家庭成员有普遍影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覆盖,不分男女、贫富、行业、信仰等差别在全社会广泛适应的"非遗"。
"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突出非物质的属性,更多强调不依赖于物质形态而存在的品质。但在当今物欲横流、精神空间被严重挤压的社会,"非遗"同样不可避免地在申报过程中被不同程度地物化。如何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化包装的态势、突破物质形态的藩篱和局限、保持"非遗"的非物质特征,是尊重本民族祖先留下的遗产的必要态度。
折"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
"非遗",有着文以化人的礼乐作用,大部分是先辈在劳动、生活中产生的对忧乐、生死、婚配、祖先、自然、天地的敬畏与态度的表达,是满足人的自然需求、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活态文化。其实用性,是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但现实保护中,对遗产的文化品质在不断消解,功利性目的越来越突出,甚至"非遗"的留存、申报乃至保护,都有着强烈的利益驱动。不仅是个人的需要,还有当地政府的助推,使得申遗工作变成了本地的广告、旅游的宣传、增值的途径。更有甚者,对"非遗"的申报就是一个异化、商品化、去神圣化、从文化常态中剥离的过程。没有经济利益的冲动,就不会有多少人会从文化本位上关注"非遗"。
部分非遗代表项目
自贡灯会
自贡灯会 ,四川省自贡市地方传统民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据史籍记载,唐宋时自贡地区已逐步形成新年燃灯、元宵前后张灯结彩的习俗。自贡地区灯会的成型是在明清时期,逐渐衍展为具有相对固定的内涵、并在特定的时段进行的并有一定传承线路的大型民俗文化活动。
侗族大歌
《侗族大歌》,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如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是在中国侗族地区一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合声的民间合唱形式。1986年,在法国巴黎金秋艺术节上,贵州黎平侗族大歌一经亮相,技惊四座,被认为是"清泉般闪光的音乐,掠过古梦边缘的旋律"。
凤阳花鼓
凤阳花鼓又称"花鼓"、"打花鼓"、"花鼓小锣"、"双条鼓"等,是一种集曲艺和歌舞为一体的民间表演艺术,但以曲艺形态的说唱表演最为重要和著名,一般认为形成于明代。 凤阳花鼓主要分布于凤阳县燃灯、小溪河等乡镇一带。其曲艺形态的表演形式是由一人或二人自击小鼓和小锣伴奏,边舞边歌。历史上艺人多以此为出门乞讨的手段,凤阳花鼓因此而传遍大江南北。清康熙、乾隆年间,许多文人的诗文记录了凤阳花鼓表演时载歌载舞的热闹场面。清中期以后,舞蹈因素逐渐从民间的凤阳花鼓中淡出,仅剩下唱曲部分,分为"坐唱"和"唱门头"两种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法律主观: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或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及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间文学、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如歌圩、庙会、传统节日庆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主要指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它包括民间传说、习俗、语言、音乐、舞蹈、礼仪、庆典、烹调以及传统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就显得尤为重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这个项目的申报有三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艺术价值,一个是处于濒危的状况,还有一个是有完整的保护计划。而每两年才审批一次,每次一国只允许申报一个。从2001年开始,该评选已进行了两次,共批准了47项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包括我国的昆曲和古琴。
法律客观:
我国的第一个得到国际相关组织机构正式承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昆曲,与其他18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了第一批名单,并于2001年向世人公布。昆曲是现存的中国最古老的剧种之一,起源于明代(公元14—17世纪)。昆曲的唱腔具有很强的艺术性,对中国近代的所有戏剧剧种,如川剧、京剧都有着巨大的影响。昆曲表演包括唱、念、做、打、舞等,这些内容亦是培训京剧演员的基本科目。昆腔及其戏剧结构(旦、丑、生等角色)亦被其他剧种所借鉴。《牡丹亭》、《长生殿》成为传统的保留剧目。昆曲表演用锣鼓、弦索及笛、箫、笙、琵琶等管弦和打击乐器伴奏。昆曲的舞蹈动作主要分作两类,具有丰富的表现力。
为什么要保护非遗呢
一、非遗文化保护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也是历史的真实见证。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受到了比较大的冲击,所以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是刻不容缓。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
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深入挖掘文化底蕴是保护与传承的前提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千姿百态的民间艺术、手手相递的技艺绝招,而且有林林总总的民间仪式、节庆活动等,可以说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来自民间,且历史悠久,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危、灭亡,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的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为此,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行必要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一是要组织人员对当地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全面了解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生存状况、分布区域、传承人、相关场所、实物资料、相关民俗活动、保护情况; 二是要组织熟悉乡土文化的本土作家、艺术家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只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保护和传承才有根基。2/4二、认真开展遗产研究是保护与传承的关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对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相对还不成熟,还未建立一个比较科学的研究体系。要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跨学科、跨领域、跨文化这一实际,研究中应该打破学科壁垒,加强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多元并重,相互融合,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更多、更科学的方法。要通过成立国家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各方面的专家参与研究工作,也可以建立研究基地,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深入开展研究,提高研究质量。对于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政府应给予研究必要的扶持、奖励,授予荣誉称号,以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取得更大成果,为科学开展保护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3/4三、积极普及遗产知识是保护与传承的基础宣传是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注意及增强重视程度。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许多种类或世界独有,只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才能普及公众的遗产知识。要通过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可通过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论坛、讲座等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展示平台的作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的实物展示、现场制作、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人生经历及传承工作经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等展览展示与互动体验,更好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4/4四、建立完善保障机制是保护与传承的落脚点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浓郁的地域性特点,针对这种情况,地方政府除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立法外,还要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一要构建完善的传承人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延续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法律制度,增强传承人保护力度,完善保护体系;二要构建完善的传承人认定机制。要科学设置认定标准,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也列入其中,增强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并设立传承人奖励和激励机制,对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进行等级考核,调动传承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要构建完善的遗产申报机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递进式申报,以保证我国各地域、各民族、各文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方面,做到有序和兼容,确保各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得到合理的保护,并大放异彩。
怎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律保护\x0d\x0a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x0d\x0a\x0d\x0a 指导方针\x0d\x0a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x0d\x0a\x0d\x0a 一、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x0d\x0a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较之有形遗产而言,如指间之沙,稍有不慎,就会流失于指缝。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精神。\x0d\x0a\x0d\x0a 二、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x0d\x0a 历经数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它长期产生,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受历史条件、经济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及群众思想观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时代与阶级的烙印,其中既有金砾玉石,亦有残渣败絮;既是精神动力,亦是沉重的包袱。我们在对其研究时,首要的是要分清这两种界限。对其金砾玉石及精神力量,要使之发扬光大,给予继承并创新;对其残渣败絮、沉重包袱,必须弃之不惜,坚决甩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要采取多学科交叉综合性的研究方法。\x0d\x0a\x0d\x0a 三、创造保护、传承、发展良好氛围\x0d\x0a 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有别于其它城市的特色与风格。近年来,伴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行动的启动,全球性的保护、珍视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逐渐掀起热潮。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能像文物一样被保护起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死的,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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