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是什么)
本文目录
- 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是什么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 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符合
- 如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化学品意外泄漏应急预案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是什么
1、本预案是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43号)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2、本预案系统的描述了本公司按法规要求和公司的需要所建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实施活动。
3、本预案适用于
4、本预案在内部使用时,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文件之一。
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三、术语解释
1: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3: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4: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5:危险目标: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6:”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7:分类: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8:分级: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四、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工从业人数,周边情况,主要产品.
五、危险目标极其特性
危 险 目 标
本公司的重要危险目标是:
A、生产车间
B、仓库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抢险救援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3、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哪些内容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则 包括: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依据的法律、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2.经营企业的危险性分析 (1)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的地址、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职工人数及人员分布、经营范围及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或种类及品种数量)及储量、商品储存场所的情况;商品运输工具、运量、运地及运输路线情况;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的布局等环境情况。 (2)企业危险目标情况依据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规模和储存运输的现状,分析其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危险、危害程度(范围),确定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边的影响。 3.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包括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可以用结构图形式表示。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组成部门及其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置应急处置行动、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安全防护救护等工作组,并明确各组工作任务和职责。 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的分工应根据企业机构及职能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但一定要做到职责的统一完整,分工清楚明确,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4.预防与预警 ①明确本单位对危险目标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②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程序; ③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方法; ④明确值班制度,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⑤明确储存运输人员报警及与本单位、供货单位、配送单位联系的方式、方法; ⑥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⑦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应急响应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的级别。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①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②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③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现场处置 (1)人员的紧急疏散与撤离依据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明确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可能受到威胁的周边区域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2)危险区的隔离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确定危险区如何设定;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和方法;事故现场隔离方法;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方案等。 (3)处置方案与处置程序 根据危险目标模拟事故状态,针对企业具体场所、设施、岗位制定各种事故状态(如泄漏、火灾、爆炸、职业中毒、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处置程序,除文字叙述外也可用事故处置程序图表示。 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4)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在异常情况下抢救人员的撤离条件和方法。 (5)控制事故扩大措施,如与事故现场相邻的危险化学品的疏散方法和地点等。 (6)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7)现场医疗救护 确定现场急救药物和器材的配置方案;现场自救方案;对伤者进行分类现场紧急抢救方案;伤者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周边医疗机构的联系方法和紧急状态下对伤者的救治处置方案等。 7.信息发布 明确信息发布的部门和发布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8.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事故后果影响消除措施;经营秩序恢复程序;善后赔偿办法;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9.条件保障 (1)通讯与信息保障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2)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明确外部救援的互助方式、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的途径和程序、应急救援专家和技术的信息咨询渠道和方式。(3)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救援器材的配置、检查、更新等管理方案;消防设施、救援工具、个体防护设施的分布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与紧急救援相关的资料的收集、管理、存放地点的规定。 (4)经费保障明确应急专项经费的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5)其他保障根据本企业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10.培训和演练 规定应急救援人员及员工应急响应培训方案;规定培训的对象、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时间、培训考核、培训记录诸方面的要求;规定演练的范围与频次、演练的组织和内容、演练的记录等内容。 11.奖惩 规定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奖惩条件、方法和标准。 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的附件 ①组织机构名单; ②值班联系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④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⑤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⑥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⑦本单位平面布置图; ⑧消防设施配置图; ⑨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⑩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⑥保障制度: a.责任制; b.值班制度; c.培训制度; d.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检查运输车辆实际运行制度(包括行驶时间、路线、停车地点等内容); e.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设备检查、维护); f.安全运输卡制度; g.演练制度。
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符合
法律分析: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序和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一)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五)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六)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如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2.2 危险性分析 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与人体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可能造成灼伤,发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员中毒,其蒸汽与空气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产和库存的原料、产品与高热源、强氧化剂等接触,易发生火灾爆炸。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组。3.1 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主管 成员: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总经理不在的情况下由安全主管进行现场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2 工作组组成成员和职责 灭火组:负责消防、抢险。 成员:(略)。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成员:(略)。 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 成员:(略)。 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成员:(略)。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 成员:(略)。4 预防与预警4.1 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 (3)车间、库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5)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使用。4.2 报警与通讯 公司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 110 医疗急救:120 区环保局:815161245 应急响应5.1 灭火处置方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灭火组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4)警戒组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疏导; (5)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需要立即将伤员送至医院; (6)通讯组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7)扑救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5.2 泄漏处理方案 泄漏处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5.2.1 泄漏源控制 (1)生产过程中可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等方法,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漏处; (2)包装桶发生泄漏,应迅速将包装桶移至安全区域,并更换。5.2.2 泄漏物处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质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处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围堤堵截、覆盖、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报警:通讯组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和报警; 2)现场处置: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组织群众撤离,消除事故隐患; 3)紧急疏散;警戒组建立警戒区,将与事故无关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现场急救:救护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5)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 (3)泄漏处理时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现场; 3)应急处理时不要单独行动。5.3 化学品灼伤处置方案5.3.1 化学性皮肤烧伤 (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衣裤、鞋袜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来水冲洗创面10~15分钟; (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 (4)视烧伤情况送医院治疗,如有合并骨折、出血等外伤要在现场及时处理。5.3.2 化学性眼烧伤 (1)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 (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如无冲洗设备,可把头埋入清洁盆水中,掰开眼皮,转动眼球洗涤。5.4 中毒处置方案 (1)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称等; (2)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新鲜空气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化学品意外泄漏应急预案
化学品意外泄漏应急预案
化学品事故是指一种或数种化学品意外释放造成的事故。以下是化学品意外泄漏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一、目标:
杜绝泄漏挥发,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二、指标:
1、对挥发、泄漏进行有效控制,控制率100%。
2、失效化学品材料及其运装物100%进行集中回收处理。
三、控制措施
1、凡接触化学品采购、保管、运输使用的人员,都必须经过
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2、材料部负责采购合格化学品原料。
3、装运化学品的槽罐应与所装危险品性能适应,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应配备紧急切断阀,液压阀,压力表等相应安
全装置,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4、装运化学品的车辆,应经过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化学危险品中途不得停车休息和改变行驶路线,并做好危险品的警示,警告标志。
5、装卸操作做到文明作业,轻拿轻放,对有图示标志的包装件,不准倒置、倾斜,碰撞,防止所装物品泄漏。
6、化学性质抵触,易产生反应爆炸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混运或在同一仓库同一储室存放,装卸化学品车辆严禁超高、超宽、超载,装卸时,发动机必须熄火。
7、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的化学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8、配备一定数量的胶带、棉纱等应急材料,一旦发生泄漏,立即采取紧急止漏措施,并清理现场,减少挥发对环境的影响。
9、储存化学物品的仓库设在施工现场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一般在短期储存的.少量化学危险品应与其它物品保持一段距离,尤其是容易相互产生化学反应的化学危险品,要严格隔离存放,预防碰撞,库房要保证隔热、通风、防潮。
10、工程、试验应做好所需化学品数量的使用计划、时间,报主管领导审批,本着用多少,买多少的原则,严格控制使用,并做好领用回收记录。废污溶剂要集中存放,统一回收处理,禁止乱泼乱倒,对沾有易燃、易挥发的废纱头、抹布、废包装、废工具等废弃物应收入有盖的容器密封存储,按有毒有害废弃物控制方案处理,并建立处理记录档案。
11、库管员严把入库关,确认所购化学品封口严密、无渗漏、无变质、无分解现象方可入库,并及时做好标识。严禁任何人带火种入库和吸咽,无事逗留。
12、对有剧毒、恶臭的化学品,要专门存放或做隔离标识,加强安全保管措施,对其使用要有详细的交底和专人监护(包括使用登记和用后容器、工具、防护用品剩余物的处置)建立使用记录。
13、库管员经常检查化学品的存放、包装、发现遗漏、包装损坏,气味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14、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焊割作业点三者间应当分别保持10米距离,场地窄小时最低不得低于5米;氧气瓶及附件、软管、阀、表、齐全有效,不得沾染油污,氧气瓶不许强光爆晒、倒置,开放氧气阀动作应缓慢,随时观察压力表是否正常;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气的氧气瓶进行作业;氧气管和乙炔发生器管不得互换使用,同时防止破损漏气,氧气焊作定完毕后,确认阀门关闭方可离去。
15、化学品储存仓库,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水车,以便发生泄漏冲洗消毒。
16、凡从事化学品操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作业时必须佩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有监护人监护,增强自我保护和环境意识。
17、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
四、应急措施
1、成立应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配设应急抢险车辆及物资
指挥车:输送救护车:面包车两辆
洒水消毒清理车:解放水车三辆配备适量防毒面罩(过滤式呼吸器),棉布工作服、防护手套、胶带、棉沙等物质。
3、从事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所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皮肤直接接触。
4、配备相应的洗刷用品、毛巾、肥皂、洗涤剂、脸盆等。
5、对从事接触化学危险品的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每年两次,每年一次,即时了解情况,防止职业病发生,对皮肤病过敏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6、与当地人民医院建立医疗网络,保证抢救急时到位。
7、建立临时救急小组,配备相应的急救药物。
五、应急响应
1、一旦发生意外事件,24小时值班电话()领导组,同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
2、领导组马上组织人员施救,迅速设置警戒线,组织疏散人员有序撤离现场,抢险时着装相应的保护用品,防止人员中毒,炀烫。
3、领导组在组织抢险的同时,求助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协助抢险。
4、如有人员伤害、炀伤及中毒及时护送医院抢救。
5、对泄漏区域进行认真的仔细的消毒作业,经当地有关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撤离警戒人员和恢复作业。
6、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总结、评估和处理。
六、资金投入
1、劳动保护用品,金额300元;
2、试验室洗刷用品,金额200元;
3、防泄漏应急物资,金额1000元;
4、消防器材设备,金额500元;
总计投入金额XX元人民币;
七、职责和权限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项目经理负责预案资金的落实和预案的监督实施。
4、财务部长负责预案资金落实到位。
5、试验室主任负责编制工程所需化学品名称、数量及时间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核。
6、材料部长按规定要求负责采购。
7、试验室主任施卫平负责所用化学品的验收、入库及保管领用审批和回收处理等工作。
8、路基作业组负责抢险车辆的完好使用率,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和对外联系。
9、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所备消防器材的完好使用率,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10、办公室主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护送转院工作和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八、实施控制阶段
1、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从化学品的购买、保管、使用至废弃物容器100%回收处理止。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 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3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1)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4)安全监管总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副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分管调度、应急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化学品登记中心。 (1)办公厅: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值班信息》,同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政府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 (2)政策法规司: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安全生产协调司: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监察专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时转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起草事故救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协调组织专家咨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参加救援工作。 (7)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监管总局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安全监管总局外网、内网畅通运行,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 (9)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建立化学品基本数据库,为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2.2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灾难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协调指挥。 2.3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按事故灾难等级(见6.2 响应分级标准)和分级响应原则,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地方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具体负责现场救援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 发生的事故灾难涉及多个领域、跨多个地区或影响特别重大时,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由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国务院。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125号)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其他灾害和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可能造成Ⅱ级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Ⅰ级)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同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和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2 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安全监管总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应当在2 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2 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Ⅱ级)时,安全监管总局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按有关规定报告国务院,通报其他有关地方、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必要时建议国务院安委会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见6.2响应分级标准)。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发生Ⅰ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2 启动条件 (1)事故等级达到Ⅱ级或省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2)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①发生Ⅰ级响应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②接到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请求; ③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④安全监管总局领导认为有必要启动; ⑤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启动预案。 4.3 响应程序 (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从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②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③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④向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 ⑤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⑥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通知领导小组,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从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②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 ③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救援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④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协调、协助指挥; 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⑥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 ⑦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⑧必要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协调指挥。 4.4 信息处理 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Ⅱ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报安全监管总局。 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可将所属企业发生的Ⅱ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直接报安全监管总局。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 安全监管总局通过办公厅向国务院办公厅上报事故信息。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增援。 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或外国人员时,安全监管总局及时通知外交部、港澳办或台办。 事故发生地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区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和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联系,共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相关信息,主要包括现场数据监测、应急救援资源分布信息、气象信息、化学品物质安全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可通过传真、电话等传输通道进行信息传输和处理。 4.5 指挥和协调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启动企业预案,组织救援,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当地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相关处置预案,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救援。本预案启动后,安全监管总局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时,商请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 4.6 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省(区、市)、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国务院决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4.6.1 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4.6.2 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6.3 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6.4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4.9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当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4.10 信息发布 安全监管总局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信息的指定来源。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必要时,国务院新闻办派员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对外报道工作。 4.11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建立、维护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 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建立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通信网络、信息传递网络及维护管理网络系统,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沟通的需要;加强特殊通信联系与信息交流装备的储备,以满足在特殊应急状态下,通讯和信息交流需要;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办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和传输技术标准。 安全监管总局开发和建立全国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并负责管理和维护。省级应急救援机构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安全监管总局报送重要信息。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当地政府根据本企业、本地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常备不懈。 公安、武警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上海、吉林、沈阳、天津、济南、青岛、株洲、大连等8个区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主要负责指导或实施对伤员的救治。 (3)交通运输保障。安全监管总局建立全国主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协调铁道、民航、军队等系统提供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证及时调运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装备、物资。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由事故发生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必要时,安全监管总局通过国务院安委会协调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救治力量支援。 (5)治安保障。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资保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企业根据本地、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国家储备物资相关经费由国家财政解决;地方常备物资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企业常备物资经费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列入生产成本。必要时,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跨省(区、市)、跨部门的物资调用,由安全监管总局报请国务院安委会协调。 5.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安全监管总局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应急响应状态下,当地气象部门要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帐,建立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基础数据库,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依托有关科研单位开展化学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等专项研究,加强化学应急救援技术储备,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4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政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习。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安全监管总局提交书面总结。应急指挥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5.5 监督检查 安全监管总局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隐藏网址***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各阶段的计划,既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个阶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内容是: 1、基本情况 2、可能事故及其危险、危害程度(范围)的预案 3、应急救援的组成和职责 4、报警与通迅 5、现场抢救 6、条件保障 7、培训与演练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与管理》)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化学品事故2017应急救援预案
一、装卸
1、搬运、装卸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摔、碰、拖拉、翻滚、野蛮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装卸工具等,会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事故。
2、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没有划定禁火区,作业人员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二、运输
1、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中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翻车、撞车,会引起火灾、爆炸、中毒、化学灼伤事故。
2、危险化学品包装不合格或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在行驶途中发生泄漏,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混装混运互为禁忌物料,运输中由于货物相互挤压致包装破漏,二种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料混合,会引发着火,爆炸事故。
三、扑救不当
发生火灾时,因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灭火方法,使用不适当的灭火器材,致使火灾扩大,造成更大危险。
四、储存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控制不严,各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汽车排气管火星、烟囱飞火等外来火种;内部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等,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3、产品变质。有些危险化学品长期不用,仍废置在仓库中,又不及时处理,往往因变质而引起事故。
4、养护管理不善。仓库建筑条件差不适应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热措施,使物品受热;因保管不善,仓库漏雨进水使物品受潮;盛装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触空气或易燃物品蒸气扩散和积聚等均会引起着火或爆炸。
5、违反操作规程。搬运危险化学品没有轻装轻卸;或者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或在库内改装打包,风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
程造成事故。
6、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险品库房建筑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库内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使物品达不到安全储存的要求而发生火灾。
7、雷击。危险品仓库或露天的储罐遭受雷击,发生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化学品泄漏,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泄漏的危险、危害。处理泄漏根据具体情况应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疏散有关人员,隔离泄漏区。根据泄漏量和泄漏物的特征而定。
2、切断火源。泄漏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时,立即停止泄漏区周围一切可以产生明火的作业,严禁火种。
3、处理人员的个体防护。根据泄漏物料的理化性质,选择适当
的呼吸器、防护服、橡胶长靴、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进行防护。
4、堵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如坚固包装容器桶盖,在漏点打卡子,包装桶底部渗漏时倒置等。
5、用惰性材料吸附。小量泄漏用砂土或不燃性材料吸附或吸伙。
6、利用围堤火容。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防止泄漏范围扩大。
7、冲洗。对能溶于水或能与水混合的物质,用水大量冲洗,并收集废水,使之流入污水处理系统或集中处理。
8、转移回火。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适当器具对泄漏物进行回火。
二、火灾事故处理措施
1、火灾扑救。装卸、运输中发生起火事故,组织现场人员根据着火物料的特性采用相适应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和控制。
2、报警。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3、人员紧急撒离或转移。火灾发生时,组织现场人员和周围人员向逆风向安全地带转移。灭火人员在火灾热辐射超过或估计超过人体的安全限度时,要采取紧急避难或人员撒离。
4、防止火灾扩大,防止爆炸。在可能情况下,组织人员将火场附近的危险化学品物料,尽快运出,远离火灾现场。对无法搬走的易燃易爆桶装物料,用水冷却,防止爆炸。
5、堵截流淌火。火场上如果有液体流淌火,用黄沙、泥土等,构筑起堤坝进行堵截,阻止火势蔓延。
6、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向消防人员介绍燃烧物料名称、数量、危险性、有无毒性等情况,积极配合消防队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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