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制度(我国当前实行几年义务教育制度)
本文目录
- 我国当前实行几年义务教育制度
- 中国实行几年义务教育制度
- 我国现行的教育基本制度包括哪些
- 国家实行的教育制度
- 我国现阶段的教育制度是什么样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什么的学校教育制度
- 我国的教育制度是什么样的
我国当前实行几年义务教育制度
我国当前实行几年义务教育制度回答如下:
我国当前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知识拓展:
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教育制度,所有适龄儿童与少年都必须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适龄儿童、少年开始接受教育的九年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我国现行的教育制度。
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各类教育机构有机构成的总体及其正常运行所需的种种规范或规定的总和。它包含有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机构、业余教育机构、社会教育机构等,还包括各机构间的组织关系、各机构的任务、组织管理等,它的设立主体是国家,是国家教育方针制度化的体现。
九年义务教育重在培养人才。7、8、9年级的学生正是心理转向阶段,所以学校办"特色班、重点班、提高班、快慢班"是有悖教育准则的。教育部三番五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禁止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招收择校生。
1986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相继颁布,为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根据2006年6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该制度由2006年9月1日开始施行。
中国实行几年义务教育制度
中国大陆地区现阶段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民国时期的文盲率,一般认为是80%,比如毛主席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提出:“从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中扫除文盲,是新中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中国刚刚成立百业待兴,但中央领导一步到位把义务教育年限达到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体现了国家再穷也不能穷教育的坚定信念。
***隐藏网址***
扩展资料:
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
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义务教育
我国现行的教育基本制度包括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八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国家实行的教育制度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八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十九条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二十二条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二十五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第二十六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第三十一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我国现阶段的教育制度是什么样的
我国当前教育阶段划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四个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中国已经形成了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体系:
1、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又称幼儿教育,是指实施幼儿教育的机构根据一定的培养目标和幼儿的身心特点,对入小学前的幼儿进行有计划的教育。实施学前教育的机构主要有托儿所、幼儿园、附设在小学的学前班等,其年限从1年至3年不等。
2、初等教育
初等教育是使受教育者打下文化知识基础,具备基本的写算能力,为接受更高一阶段的教育做好准备的教育。初等教育是国家学制中的第一阶段,又称小学教育。
我国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对6至12岁左右的儿童实施教育的普通小学;另一类是为未能接受初等教育的成年公民开办的成人初等学校,主要是进行扫盲教育和基本的文化知识教育。
3、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是指在初等教育基础上继续实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中等教育在整个学校教育体系中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分为初级中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
实施中等教育的机构也分为两类,一类主要为普通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还有一类就是初等和高等的职业学校。中等教育的数量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一个国家劳动者的素质,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4、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是指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上的各种专业教育,一般分为高等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从事社会服务的多重任务。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主要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学院、大学等。
扩展资料
2013年我国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总数为1687万人,人口出生率也结束连续14年的下滑后首次迎来向上的拐点。2014年我国共有19万所幼儿园和4051万名在园儿童,毛入园率约67.5%,距国家“2016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5%”的目标仍有较大空间。
近年来,我国对发展职业教育日益重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将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从国家层面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的投资力度,使职业教育获得了空前的大发展。目前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为2250和1390万人,教育规模全球第一。
在经济高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背景下,我国人才需求愈加旺盛,教育投入规模也持续扩大,加上庞大的人口福利和支付意愿,造就了教育产业万亿级别的市场规模。
“单独二胎”政策助力学前教育迎来战略拐点,互联网与K12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深入融合有望颠覆原有商业模式,在学前教育、K12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驱动下我国教育业有望维持快速增长趋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什么的学校教育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什么的学校教育制度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我国的教育制度是什么样的
中国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且中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
扩展资料
学前教育指3—5岁的儿童在幼儿园接受的教育过程。
初等教育指6—11岁的儿童在小学接受的教育过程。小学一般由地方政府兴办,也有个人和民间团体创办的。
中等教育指在12—17岁期间在中等学校接受教育的过程。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专均属于中等学校。普通中学分为初中和高中,学制各为3年,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高中,一部分升入职业高中和中专。
高等教育继中等教育之后进行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中国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为大学、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学校具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
继续教育包括成人技术培训、成人非学历高等教育以及扫盲教育。
更多文章:
运动会给同学的加油稿【10篇】?运动会给同学加油的句子 运动会给同学加油的话50字(精选26句)
2024年5月31日 04:00
生物课老师拿我当教材作文(上生理课老师叫我当活教材_浅谈如何活用教材上好英语课)
2024年5月16日 21:50
民办养老院属于哪个社会组织管理?养老院封闭式管理什么时候解除
2024年3月3日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