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制度)
本文目录
- 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制度
-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细则
- 安全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安全奖惩规定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制度
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违章施工,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工程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2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办法2.1奖励原则2.1.1公司奖励对象为各施工队以的施工人员及施工队的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监理、建设单位安保部成员。2.1.2在工程建设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2.1.3在事故发生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从而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2.1.4公司组织的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比中得分合格(包括合格)以上的施工单位、项目部。2.1.5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奖励参照上述规定执行。2.2奖励实施程序对所有奖励对象必须有详细的申报材料,经安全质量部及主管领导审核,安委会审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实施。2.3奖励基金来源2.3.1从公司总部出,总经理及副总批准的额度为标准。2.3.2施工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违章和发生事故及未遂事件罚款。2.3.3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公司财务设立并建帐,由安监部统一掌握使用。3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3.1.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原则3.1.1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以及火灾、交通事故等,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的基础上,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3.1.2施工队对建设单位查出的安全问题不按期整改,且未采取实施措施者或整改通报不反馈,给予经济处罚。3.1.3公司将在抓反“三违”和习惯性违章上下工夫,加大对“三违”和习惯性违章的处罚力度。3.1.4在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得分在61分以下的施工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及安监科长。3.1.5疏忽安全管理突破安全责任状目标的施工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及安监科长。3.1.6本处罚制度涉及的处罚对象为与南京龙源公司签订有施工合同的施工承包商及党政主要领导和安监科长以及本工程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程序事故和违章罚款项目确定后,由公司安监部门填写罚款通知书,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送达被处罚单位执行。3.3.发生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损坏责任事故的处罚3.3.1发生特大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单位10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解除与国电集团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予以清退并上报国电科技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3.3.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单位8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解除与国电科技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通报事故单位负责人,并上报国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追究其责任;3.3.3一次死亡1~2人或发生机械设备责任事故,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通报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3.3.4发生重伤、重大交通事故,对主要责任单位处以3万元的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以上由中达咨询搜集整理***隐藏网址***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例?请看中达咨询的文章。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订本制度。一、奖励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按规定给予奖励:1、由项目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专业项目部或分包单位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内实现管理目标的;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5、获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工地和通过上海市安保体系外审认证的;6、受到区县级通报表扬的;7、在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8、对创区县级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观摩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二、处罚1、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安全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而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2、未按国家、地方、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受到各类经济处罚、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全面停工或局部暂缓施工、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3、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被查出安全隐患,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按规定给予处罚;4、在内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规现象,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考核,每记一分,罚款200元,具体记分标准见附件1《安全检查考核记分细则》。三、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其主要来源是:1、项目部自行设立的安全奖励资金;2、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者的罚款;3、对发生违章、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罚款;4、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奖励资金。以上由中达咨询搜集整理***隐藏网址***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1、公司对现场各监理部实行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实现质量安全目标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的监理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现场监理部和责任人予以惩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给予处罚。3、对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做了显著成绩的现场监理部和个人,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奖励包括:绩效考核加分,通报表扬,现金奖,惩罚包括:绩效考核扣分,通报批评,扣绩效工资,降级使用,辞退。对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现场监理部,将获得公司组织的年度先进提名,包括电力行业优秀总监、先进部门、先进个人。4、对特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第3.3条执行。5、对重大人身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按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第3.5条执行。6、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为隐瞒事故: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监理部,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如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以隐瞒事故论处,按超高压输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试行)惩罚条款执行。8、工程现场监理人员有弄虚作假的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9、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丢失等情况,执行公司颁发的《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检查办法》。10、现场工程停工待检点没有停工检查的质量控制点、旁站点没有跟班旁站的、巡视点没有巡视的,由公司按《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检查办法》进行处罚。***隐藏网址***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二、临时用电部分: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三、机械设备部分: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四、基槽边防护部分:五、其它部分: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奖励: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⑴生产管理人员: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⑵生产工人: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以上是对“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细则”的讲解,更多内容请登录中达咨询查询。***隐藏网址***
安全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
1、伤亡事故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2、安全达标率100%,其中优良率85%以上。3、杜绝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实现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急性中毒事故。4、工地管理具体目标:(1)杭州市安全保证体系贯标工地。(2)杭州市标化工地。(3)杭州市文明工地。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第三条奖励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2、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1)通报表彰;(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2000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2000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以上由中达咨询搜集整理***隐藏网址***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参建单位所有工作人员。1.3本办法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1.4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单位、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执行两票业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责任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领导干部的奖惩,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1.5为贯彻执行本办法,公司应建立安全奖励专项基金。2表彰与奖励2.1公司每年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的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2.2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由本部门进行申报,经公司审查批准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备案。申报日期定为每年1月15日。2.3设立公司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公司不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该奖由安生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后进行奖励并备案。2.4公司安生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公司各部门及班组可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实施奖惩。2.5避免群伤、群亡:奖励5000-1000。元。2.6避免人身死亡:奖励3000-6000元。2.7避免人身重伤:奖励2000-4000元。2.8避免重大设备事故或主设备严重损坏:奖励2000-8000元。2.9避免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奖励1000-6000元。2.10避免和防止一般考核事故:奖励1000-4000元。2.1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200-1000元。2.12避免和防止一类障碍事故发生,奖励200-800元。2.13避免二类障碍发生,奖励100-500元。2.14反习惯性违章(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事迹突出的,奖励100-300元。3处罚 3.1发生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上级管理单位或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按本规定给予处罚。对于由政府或上级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按政府或上级部门调查所作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给予处罚。3.2发生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3.2.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3.2.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或开除处分;3.2.3对事故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降级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的,同时给予2000-2500元的经济处分;3.2.4对主、次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记大过至撤职处分);3.2.5对于主、次要责任发生在不同部门的事故,给予主、次要责任部门的正职、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记大过至行政降级处分。3.2.6对承担连带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至降级处分,扣罚连带部门人均1500元;3.2.7扣罚责任单位人均1800元;3.2.8扣罚公司其他人员人均1000元;3.2.9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等由集团公司给予处罚。3.3发生责任性重大设备和重大火灾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3.3.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或两年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3.3.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3.3.3对事故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分;3.3.4对主、次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开除留用察看的同时,撤销班长、技术员职务;3.3.5对于主、次要责任发生在不同部门的事故,对负主、次要责任单位的正职、分管副职、专工等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3.3.6对承担连带责任部门正职、分管副职、专工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扣罚连带部门人均1000元;3.3.7扣罚公司其他人员人均600元;3.3.8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党委等由上级公司给予处罚。3.4发生非责任重大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等单位(本单位安装除外)原因造成,但投入运行使用时间超过两年],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3.4.1扣罚全公司人均500元;3.4.2扣罚公司党政正职700元;3.4.3扣罚责任部门人均1000元;3.4.4扣罚公司分管领导800元;3.4.5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正职、副职扣罚1500元;专业专责1300元;3.4.6对负主要责任的相关单位按照相关合同执行;3.4.7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3.4.8对连带责任部门正、副经理扣罚1100元;专业专责扣罚1000元。3.5发生一般考核性事故(包括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至30万的一般火灾事故),按以下规定子以处罚:3.5.1扣罚责任部门人均800元;公司其他人员扣罚少、均400元;3.5.2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部门正职、分管副职扣1300元;专业专责扣1100-1300元(属安全管理责任扣1100元、生产技术责任扣1300元),(负次要责任的上述人员扣罚500-600元);3.5.3对负主要责任者扣1500元(人为责任2000元);3.5.4对负主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罚款1300元。(负次要责任的单位班长、副班长扣罚600元);3.5.5负次要责任者扣800元。(人为责任1000元);3.5.6对负连带责任部门正职扣1000元、分管副职扣800元、专业专责扣900元;3.5.7扣罚公司分管副职1000元,党政正职800元。(负次要责任副职400元,正职300元)。3.6发生一类障碍,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3.6.1扣罚负主要责任者300-500元(人为责任500元);3.6.2扣罚负主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200元、技术员100元(人为责任300元);3.6.3扣罚责任班组每人50-100元(人为责任100元)。***隐藏网址***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1、项目部每年必须同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2、项目部每季度自觉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考核,认真听取和虚心接受他们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考核意见通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3、每月项目部对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全面检查与考核,考核意见通报项目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公司安全部。4、项目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可结合项目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做到边检查边考核,边改进边提高。5、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考核细则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制定,并经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6、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考核细则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的变化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变化而作及时修正。它的修正、审核、批准由原编制、审核、批准部门或人员进行。7、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人员由项目部项目经理决定。一般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和安质部、工程部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安全目标考核组,考核组成员在考核时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8、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中涌现的先进平班组与先进个人应当及时表彰奖励,及时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对考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部门除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外,还应对其公开曝光。9、对考核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考核组应开出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跟踪验证,相关班组应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10、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直接依据,并在项目内通报。11、安全员在每日巡查中发现工人不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处以每人次50-100员罚款。12、安全员在每日巡查中发现由于工人工作不负责而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处罚。13、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等级:优秀:考核分数≥90分。良好:80≤考核分数《90分。合格:70≤考核分数《80分。不合格:考核分数《70分。14、考核奖惩制度:1、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按工程造价的0.2%,从第一次动员预付款中扣除,列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2、月度考核90以上(含90分)风险抵押金以奖金形式发放;80-89分每分扣100元,低于80分每分扣200元。年度考核依据月结年评,奖惩结合目标考核兑现。15、奖惩办法:⑴、突破考核目标四无之一者,一票否决,为不合格。⑵、优秀:返还剩余风险抵押金,同时按风险抵押金10%奖励,(主要负责人4%,安全员2%,其他4%)⑶、良好:返还剩余风险抵押金,同时按风险抵押金6%奖励。(主要负责人2.5%,安全员1.5%,其他2%)⑷、合格:返还剩余风险抵押金,无奖励。⑸、不合格:扣除全部金额风险抵押金。⑹、突破四无之一造成重大事故时,除按不合格奖惩外,同时依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处罚。16、执行办法:每年年终奖惩依据考核结果兑现一次,工程结束后根据考核依据实行一次性扣留和返还。***隐藏网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安全生产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及对事故单位、事故直接和相关责任者、违章违纪者实行处罚的办法。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二级单位、各部门及员工,以及在公司从事生产、实习、检修施工作业等活动的相关方及人员。
3 职责
3.1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奖惩意见及安全先、优、模的评比工作。
3.2公司人事处负责对责任人的处理和罚金的扣除;
3.3公司监察处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党政处分;
3.4其他部门负责提出业务范围内的奖惩意见。
3.5二级单位机关部门参照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执行本制度。
4 内容及要求
4.1奖励办法
4.1.1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单位,经公司安全部门考核,公司根据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给予安全专项奖励。
(2).参加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二级单位,经公司考核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竞赛先进单位”,公司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3).对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在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处理险情,避免事故发生的车间、班组、个人和二级单位,公司给予重奖。
(4).荣获国家级、股份公司级、省级、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二级单位,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4.1.2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下列贡献之一的个人,由公司或二级单位给予奖励。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章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奖励1000-20000元。
(2).能坚持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违章操作或误操作,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奖励200-5000元。
(3).在发生重大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得力,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成绩突出者。奖励1000-20000元。
(4).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危害,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效果明显的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奖励200-5000元。
(5).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被列为安全措施,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者。奖励200-5000元。
4.1.3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员工,公司可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称号,并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执行公司统一规定。
4.2处罚办法
4.2.1 对违章者(行为)的处罚
(1).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没有办理用火作业票而用火,对用火人罚款200—10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2).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擅自施工用火,对用火人罚款200—10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3).用火监护人擅自离开用火现场,对用火监护人罚款200—1000元/次。
(4).用火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罚款200—2000元/次。
(5). 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办理进车票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罚款200—2000元/次。
(6). 机动车辆未安装阻火器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罚款200—1000元/次。
(7).其他违反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罚款200-2000元/次。
(8).没有办理进有限空间作业票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对进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200—1000元/次,对施工作业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罚款100—500元/次。
(10). 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擅自离开监护现场,罚款200—1000元/次。
(11).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罚款200—2000元/次。
(12).其他违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200-2000元/次。
(13).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票,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1000元/次,对施工作业单位罚款1000—5000元/次。
(14).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罚款100一500元/次。
(15).高处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擅自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罚款100—500元/次。
(16).高处作业监护人擅自离开作业现场,罚款100-500元/次。
(17).应在高处作业点下方设置安全警戒区及明显警戒标志的作业而未设置的,对作业单位罚款500-2000元/次。
(18).对其他违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的行为,罚款200-2000元/次。
(19).违反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没有办理用电票,罚款200一1000元/次。
(20).不按规定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或使用绝缘不符合要求的电缆,罚款200一1000元/次。
(21). 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未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或用一个开关接两台或多台电动设备,罚款200-1000元/次。
(22).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用电内容与现场不符而擅自接电者,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罚款200-1000元/次。
(23).临时用电使用单位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对使用单位罚款200-1000元/次。
(24).对其他违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200-2000元/次。
(25).未采取保护措施直接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对现场起重作业人员罚款500-1000元/次。
(26). 大中型吊装作业没有制定吊装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全,对作业单位罚款500-2000元/次。
(27).起重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罚款200-1000元/次。
(28).对其他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200—2000元/次。
(29).施工破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票,罚款200—1000元/次。
(30).对其他违反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200—2000元/次。
(31).施工单位私自雇用未接受相关安全部门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罚款200元/人次。
(32).携带烟火进入禁烟区内的员工,罚款500元/次。违禁吸烟的员工,罚款1000元/次。对情节恶劣或造成事故者,根据员工安全生产
安全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如下:
一、奖励
1、对于实现年度安全目标单位的奖励,依据《公司基层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兑现。
2、公司设立安全专项奖,对于防止人身事故、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以及对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公司按照《公司安全专项奖实施细则》进行奖励。
二、处罚
1、发生事故后,对事故单位核减工资总额的处罚,依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于未实现年度安全目标单位的处罚,依据《公司基层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2、发生安全事故,对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相应条款执行。
3、发生一至三级安全事故,对领导人员的处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条款的上限执行。
4、发生四至八级安全事故,对领导人员的处罚按照《公司领导干部安全履职追责实施细则》的条款执行。
5、对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公司反违章工作意见》执行。
6、发生安全事件,经事故分析存在以下情节的,对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处罚条款的上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7、公司各单位一年内发生公司系统重复事故的,提高一个事故等级处罚。同一单位一年内发生重复事故的,提高两个事故等级进行处罚。
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1、遵守工作规章管理制度,员工工作时需要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工牌,严禁穿拖鞋,凉鞋,等露脚的鞋类,禁止穿背心,裙子和露膝盖的短裤。不准留过眼的长发,女士需要把头发扎起,条件允许,可佩戴安全帽。
2、对于劳动保护用品要正确认真佩戴。
3、禁止一切人员在车间内嬉戏打闹,禁止员工无故在车间里游走。
4、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条例,谨慎操作带有危险性的工作岗位。
5、严禁在上班前和上班中喝酒。
6、严禁车间内吸烟,玩火。
7、上下班时,过道或楼梯人员拥挤,禁止玩耍停留。
8、对待工作要认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及时处理停放在不该放的位置上的物品,清理障碍物。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持续稳定的发展,特制订本办法。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贡献突出的酌情加奖。⑴取得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奖励1000-3000元。⑵发现隐患和隐情,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奖励500-1000元。⑶年终评为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为安全先进小组(工地)的;评为安全先进个人的;按公司年度先进集体、个人同等奖励。⑷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有明显成效,表现突出的,奖励200-1000元。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工地、项目经理部)处以罚款。⑴施工现场无(缺)一图五牌,无安全标牌的罚200-500元。⑵安全教育不落实,不进行安全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改进的,罚200-500元。⑶无安全检查制度或安全检查不落实,现场无安全技术资料和专(兼)职安全员的,罚200-500元,安全资料每缺少一项罚100元。⑷施工缺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不落实的,罚200-500元。⑸施工中“四口”、“临边”防护、安全网、各类架子、井架等搭设和使用不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的,罚200-500元。⑹现场临时用电不采用“三相五线制”及“一机一闸一保护”的罚200-1000元,用铜丝代替熔断丝的每代替一根罚100元。⑺机具、机械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不按安全要求使用的,罚100-300元。⑻文明施工差,现场材料堆放混乱,落手清做得差,罚200-1000元。⑼临时办公室、食堂、厕所、宿舍、浴室等生活设施卫生状况不整治的,罚款100-800元。⑽发现重大隐患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得力,罚200-1000元。⑾不接受安全管理,言行不一,弄虚作假的罚500-1000元。⑿发生重伤、死亡或一次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罚款2000-10000元,隐不报,一经查实,加罚1000-5000元。⒀凡黄牌警告一次,通报批评的项目,罚款5000-20000元。⒁凡受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的所属分支机构、办事处,按项目部罚款数额的50%作出罚款处理。3、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予以30-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并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⑴进场不戴安全帽、赤膊、穿拖鞋以及酒后作业的。⑵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或从上往下抛掷物体的。⑶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⑷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的,不懂电气和机械擅自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的。⑸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警示装置的。⑹违章作业,造成隐患或致人伤害的。⑺不服从管理,拒绝公司管理人员检查、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安全管理人员的,加重处罚。4、分支机构、项目部对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单,在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安全奖励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提交公司领导审定,受奖单位和个人凭生产部开具的奖励通知,主管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直接领取。对单位的罚款,公司财务部、各办事处按罚款通知单与罚款数额从被工程款中代为扣取,存入生产部独立账户之内。对个人罚款,被罚人当场缴纳,缴纳不出的,由项目经理代缴。***隐藏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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