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办理公租房?西安市公租房怎么申请
本文目录
- 怎样申请办理公租房
- 西安市公租房怎么申请
- 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重庆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 请问公租房是怎么申请
- 公租房怎么申请
- 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 公租房申请去哪里办理
- 重庆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怎样申请办理公租房
一、1、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资格申请表格及相关要求可以从受理窗口或公租房公司网站获取;2、申请人应在公租房网上业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进行初审; 3、个人申请公租房只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或者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领表格并提交相应材料即可。二、公租房申请流程: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西安市公租房怎么申请
西安市的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1、登录西安市住保中心的公租房管理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申请;2、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租房合同等;3、经过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行现场核验。核验时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4、核验合格后,申请人将进入公租房的摇号环节。在摇号前,申请人需要交纳一定的摇号保证金,摇号保证金的金额根据不同的住房面积和类型而有所差异;5、摇号环节结束后,中签的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租赁保证金,并与住保中心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一般规定:1、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住房保障标准:低保户、特困户、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困难家庭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住房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2、具有当地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必须具有当地户籍或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且在当地居住满一定年限;3、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拥有自有住房或者已经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4、其他条件: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公租房申请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条件可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咨询和申请。综上所述,公租房的申请和分配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抽签程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程序也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申请人应当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积极配合申请程序,确保申请的成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公租房价格低廉,对很多刚刚毕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毕业生来说,申请公租房可以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所以是不少年轻毕业生的首选。一、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一)共性要求1、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在沈连续缴纳社会养老统筹保险满一年以上);3、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600元、单身家庭可支配月收入低于3500元。(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条件,按照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执行;4、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住房面积指家庭成员在本市已有的房屋面积、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非本市房产不计入面积);5、不能拥有车辆、工商登记;6、申请家庭成员不可以有作为股东向某公司出资的情况;7、不可以正在享受房产局其它住房保障;8、单身申请并高于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无退体金(包括只有遗属费的),无工作的、无行为能力人员(精神残、智力残)、现是低保户家庭,不可以申请。9、申请家庭必须接受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对中心对该家庭保障人口的财产核对,符合中请公租房条件才可办理公租房。10、户籍地房证是申请家庭成员父母或子女的,持证人过世房证没有更名的,必须公证,过户,如不公证、过户按要求计入申请家庭面积后,不能享受公租房_房待遇。(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除了共性要求,还需要:1、具有本市城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2、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享有高比例公积金的,家庭人均收入不可以超出当年申请公租房保障收入标准;(三)外来务工人员(含农业转移人口)农业转移人口指在(含县级镇)从事非传统农业的农村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指非户籍的就业人员,满足共性要求即可。(四)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中高等教育毕业生指中等技术、师范、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自考教育毕业生,申请不受收入限制。除了共性要求,还需满足:1、毕业未满5年2、在无房3、非户籍二、公租房申请办理地点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委员会进行申请;2、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到单位所在或居住所在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三、公租房申请时间及收费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时—17时2、办结时限: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出具核对报告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3、收费费用:不收费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公租房申请办理地点,以及公租房申请时间及收费。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重庆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2、申请人要在重庆市有住所或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有居住证明;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3、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4、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申请公租房的流程: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综上所述,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请问公租房是怎么申请
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要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2、申请人在申请地有户口或外来人员需要有申请地的居住证;
3、申请人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4、申请人在申请地有依法缴纳社保等。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怎么申请
公租房的申请如下:
1、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材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公告;
4、公示无异议,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到家庭申请材料2个月内,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完成家庭资格复核工作,并依下列情况做出处理决定,书面告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续租申请,产权单位收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届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但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他处住房的,可申请继续承租住房,经市或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应按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交纳房屋租金。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以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交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4、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5、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
6、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他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
7、申请家庭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8、有关单位在申请表内盖章确认的收入、住房证明;
9、申请家庭成员工作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或者单位的原始工资册(起止时间段为申请前12个月);
10、家庭成员拥有的储蓄存款凭证;
11、家庭成员拥有的股票、基金、债券、商业保险凭证;
12、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等凭证;
13、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
14、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经过年审的失业证;
15、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缴交凭证;
16、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17、城市低保、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等家庭,提供相关证件;
18、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交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19、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社会保险缴交凭证、劳动合同;
20、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工作人员的申请人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21、申请家庭成员中属于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其未参加省直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的证明。
注:请申请家庭按本页要求据实提交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如有虚报、瞒报骗取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并追究其责任。
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公租房需要以下条件才能申请: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2、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3、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4、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公租房申请需要以下资料:1、人才认定、学历、职称或技能证明材料;2、个税材料;3、申请配租人员信息表;4、龙岗区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 ;5、承诺书 ;6、单位登记证照;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单位负责人 任命文件 ;9、纳税证明;10、行业荣誉;11、人才总量情况表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14、高新技术认定、重点引进等证明文件。综上所述,公租房是公共租赁房的简称,是国家所有的,提供给新就业集体租住的房屋。公租房政策解决了一部分就业人群的房屋需求,是一项面对他们的福利支持。【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公租房申请去哪里办理
公租房申请的办理地点如下:1、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3、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公租房可以在公共租赁住房网站进行申请,但是需要在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中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住房保障机构。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综上所述,第一种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部门窗口进行办理。第二种是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办事窗口提出申请。第三种是关注当地房管局公众号或者是登录当地房管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重庆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为:年满18周岁,在本市工作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的无住房人员、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
重庆公租房基本申请材料为:
1、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收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5、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内容: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为:主城区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的复审工作。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的资格将以适当的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可参照“两级审核,一次公示”的原则执行。
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申请人必须具有重庆市户籍或在重庆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标准;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公租房保障收入线标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
对于第一个条件,申请人必须拥有重庆市的户籍,或者在重庆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这是为了确保公租房能够优先保障本地居民或长期在重庆市工作和生活的人群。对于没有重庆市户籍的申请人,他们需要提供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以证明他们在重庆市有稳定的居住和经济基础。
第二个条件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标准。这是为了确保公租房能够真正用于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问题。具体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可能因家庭人口数量和房屋类型而有所不同,需要参考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
第三个条件是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公租房保障收入线标准。这是为了确保公租房能够真正用于帮助低收入家庭,而不会被高收入家庭占用。具体的收入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家庭人口数量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和政策规定来确定。
最后一个条件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这是为了防止一些人通过转让房产来获取公租房,从而保障了公租房的公平分配。
综上所述,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旨在确保公租房能够优先保障本地居民、低收入家庭和真正有住房困难的人群。具体的申请条件可能会因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需要申请人在申请前仔细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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