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管理制度(哈尔滨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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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公厕的管理,方便公众使用,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公厕的规划、建设、清洁和管护的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附设的厕所。第四条 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坚持合理规划、建改并重、方便公众、卫生适用的原则。第五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公厕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公厕建设的组织工作。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全市公厕清洁和管护的指导、监督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市容环卫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厕清洁和管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建设、国土资源、房产住宅、物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公厕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第六条 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居民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组织编制公厕设置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七条 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公厕设置规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新建、改建、扩建公厕详细规划,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实施。第八条 公厕设置规划的编制和公厕的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二类以上(含二类)城市公厕规划和设计标准执行。第九条 公厕的建设应当采取多种建设主体、多种投资渠道的方式进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厕。第十条 下列区域和场所应当规划设置公厕: (一)广场和城市道路两侧; (二)旅游景区(点)、机场、车站、码头、公园、出城口、大中型停车场等; (三)大型商场、各类市场、展览馆、体育馆、宾馆、饭店、加油站等; (四)居民居住区; (五)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置公厕的场所。第十一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厕的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公厕建设的年度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临街公厕数量不足且无空间建设公厕的,区人民政府可以购买临街现有房屋改造成公厕;无空间建设公厕且无可利用房屋改造公厕的,区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移动公厕。 拆除危险建筑物、构筑物还建绿地的,可以根据条件适当安排空间建设公厕。 提倡利用地下进行公厕建设。第十三条 公厕的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公厕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建设; (二)旅游景区(点)、公园的公厕由主管单位负责建设; (三)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建设; (四)城市道路两侧、广场及其他经规划确定设置的公厕,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市人民政府适当给予资金补贴。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特殊情况确需占用或者改变的,应当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公厕建设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其中配套建设的应当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 市规划部门在办理公厕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时,应当执行公示制度。 在居民居住区内建设公厕可能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市规划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听证。第十六条 公厕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完审批手续以及开工验线手续后进行建设。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同时配建或者附设公厕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相关部门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验收。第十八条 公厕的建设应当做到造型美观、新颖,并与周边环境以及附近建筑风格相协调。 公厕内部设施建设应当逐步提高档次,实现人性化。第十九条 新建公厕应当设置方便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行动不便者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现有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公厕,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改造,设置无障碍设施。
成都市公厕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公厕管理,提高公厕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市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机场、商场、宾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展览馆、医院等)附设的公用厕所。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场区范围内的城市公厕和风景名胜、旅游点的公厕管理。第四条 公厕是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基础设施,任何人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第五条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管本市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区域内公厕的监督管理。第六条 公厕规划是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并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管理部门,依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设计规范进行编制。 新建、扩建、改建道路、住宅小区、集贸市场(不含以街为市的市场,下同)及公共建筑、必须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公厕。 新修建的公厕外观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七条 经批准征用的土地含有公厕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市或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第八条 主要街道两侧及广场、车站、展览馆等附近设置的公厕,应当设立明显的标志或指示牌。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占用公厕的规划用地或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第十条 新建的公厕应为水冲式公厕,对现有旱式公厕,应逐步进行改造。 公厕的粪便应当排入贮(化)粪池或者城市污水系统。第十一条 车站、商场、宾馆、影剧院等公共建筑和集贸市场没有附设公厕或原有公厕及其附属设施不足的,其产权单位应按照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部门建设或改造。第十二条 对于损坏严重或年久失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公厕,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分别由有关单位负责改造或重建,但在拆除重建时应当先建临时公厕。 因建设需要拆迁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管理的公厕,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向所在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办理拆迁手续。第十三条 公厕竣工后,建设单位应通知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参加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第十四条 公厕产权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一厕一档的管理制度。非单一产权的公厕,由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有关单位负责建档。第十五条 公厕的管理和维护,按照下列分工,分别由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 (一)城市街道两侧产权属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公厕,由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 (二)集贸市场的公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管理单位负责; (三)新建、扩建、改建居民楼群和住宅小区的公厕,移交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移交后出产权或管理单位负责; (四)风景名胜、旅游点和公园的公厕,由其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其它的公厕,由其产权单位负责。第十六条 公厕的卫生管理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制度; (二)各类设备、设施整洁; (三)无蝇蛆、无积粪、无尿碱、基本无臭; (四)贮粪地有盖,粪便不满溢。第十七条 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厕,产权单位必须向所在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核批准: (一)水冲式或沼气式公厕; (二)墙面、地面、大小便池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三)有洗手盆(地)、挂衣钩和镜子; (四)各类设备、设施使用功能良好。第十八条 有偿服务的公厕可对附近居民实行月票制度。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儿童、现役军人(含武警)入厕,不予收费。第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承包公厕的保洁和管理工作。 承包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有偿服务的公厕,承包基数由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准,并报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备案。承包有偿服务的公厕不得转包。
公厕与住宅的法律规定
公厕与住宅的法律规定是,公厕应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附近,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外墙与相邻建筑物距离通常不应小于5米,周围应设置不小于3米的绿化带。公厕管理制度:1、公厕应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2、公厕每天保洁次数应不少于2次;3、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4、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5、公厕内地面光洁,无积水;6、座便器、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7、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管道保持畅通;8、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冲水设备等完好,无积灰、污物;9、公厕设有醒目标志牌,方便群众入厕;10、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篇2为了建立礼貌工地和国家卫生城市,搞好厕所卫生。综上所述,公共厕所盖的离住宅太近影响正常生活,可以向村委要求将厕所移走也可以向乡镇政府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每个城市规定不同,比如上海市规定农村公共厕所距离居民住房应为5米左右。【法律依据】《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六条城市公厕应当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第七条城市公厕规划是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设计规范进行编制。
求问公共卫生间管理制度是什么
公共厕所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共厕所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杜绝安全隐患,落实专人负责,特制定本规定。
公厕开放时间:
5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至24:00
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早5:00至晚23:00
一、公厕每天至少打扫二次,公厕所内无蝇虫,基本无臭味,地
面无积水、痰迹或者烟头、纸屑等杂物,便器内无污垢、杂物、积存粪便,墙壁、顶棚无积灰、污迹、蛛网等。并做好相应的设备运行记录。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公示服务标准、监督电话,便于公众监督。
二、公共厕所因设施故障等原因确需临时停用的,维护管理责任
人应当公示停用期限,并及时维修。清扫保洁时应设置提示标志,地面保洁时应设置防滑标志,文字清晰。
三、公共厕所应当文明使用。公共厕所内禁止下列行为:1.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在便器外便溺。
3.向便器、粪井内排倒污水、污物、废弃物。
4.在公共厕所内的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张贴、乱刻画。
5.毁损公共厕所内的设施、设备或者将其移作他用。
6.禁止在公共厕所内吸烟,使用明火,防止沼气中毒及爆
炸。
7.其他影响环境卫生和公共厕所正常使用的行为。
四、公厕管理员要保持服装整洁,佩戴胸卡。文明作业,礼貌待
人,照顾老、弱、病、残、孕等人员,
五、熟悉厕所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及保养。主动介公厕设施的
使用方法;填写报修记录,并及时报修。发现求救信号,应及时给予帮助。
六、公厕管理员必须严守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发现空岗
一次提出警告,累计二次罚款50元,予以辞退。
七、公厕管理员由所在村委会选拔使用。由北京上庄诚泰兴业公
共环境设施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组织安排相关的学习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领导或上级管理人员对公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公
厕管理员违反本规定,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责令改正,超过二次者,公司予以解雇。
九、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可作相应调整
厕所管理及保洁制度
法律分析:公厕管理制度1、公厕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2、公厕每天保洁次数应不少于2次;3、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4、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应光洁,公厕外墙面应整洁;5、公厕内地面应光洁,无积水;6、座便器、蹲位应整洁,大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7、小便槽(斗)应无水锈、尿垢、垃圾,管道保持畅通;8、公厕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冲水设备等应完好,无积灰、污物;9、公厕设有醒目标志牌,方便群众入厕;10、蝇蚊孳生季节,应安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明蛆孳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村公厕管理制度
村公厕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村公厕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公厕管理制度1
一、热爱本职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讲究职业道德,热心为群众服务。
二、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三、搞好公厕卫生做到四净、四无、一畅通,即:地面净、墙面净、便池净、门窗净,无尿碱、无虫蝇、无外溢、无强烈臭味,下水道畅通无阻。
四、禁止在公厕或值班室内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五、努力做好管理工作,坚持有偿服务,合理收费,做好安全工作,厕所关门停用时必须关闭所有水电开关。
六、做好设备管理工作保证正常使用,交接班做到用具不齐全不交接,卫生不干净不交接,不能正常使用不交接。
七、相互协作,加强团结,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村公厕管理制度2
一、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经各村居统计上报,目前全街道共有公厕71座,其中,永中市容环卫所直管公厕13座(已委托个人管理),村居公厕58座。为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公厕管理标准,从3月1日开始公厕统一由永中街道市容环卫所进行监管。个别村不移交公厕管理,资金将不予补助。水费、电费先由村委会垫付,年底统一补助。
二、明确管理标准,提高管护质量。按照管理责任,永中市容环卫所要加强公厕管理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制订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及时掌握公厕运行情况,对设施缺损、影响使用功能的厕所要及时开展维修整治,完善配套设施,确保公厕设施完好,等级达标。街道村级所有公共厕所要一律免费对外开放。对利用公厕从事收费、经营、储物等活动的管理人员,一经发现一律解除委托协议。
三、保障经费投入,落实长效管理。街道将加大对公厕整治和日常维护经费的投入,建立公厕长效管理保障机制。一是整治经费。对破损严重,确需改造整治的’公厕由环卫所负责核实,上报街道城建办统一进行维修,二是管护经费。街道结合实际,公厕管理人员承包费统一由永中街道市容环卫所支付。
四、明确管理人员,确保人员到位。公厕管理人员现有村两委推荐,年龄要求6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有一定的工作责任心。永中街道公厕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于1月29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为村级自行管理,将不予补助。
村公厕管理制度3
一、公厕使用须知:
1、保持公厕内清洁,便后冲洗。
2、粪便应按规定倾倒在指定的倒粪口。
3、保护公厕周围的绿化和环境卫生。
4、不得在公厕墙壁上乱涂乱划。
5、不得在公厕周围张贴各类广告。
二、公共厕所保洁制度:
1、管理人员每日至少二次对公厕进行冲洗、清扫,并定期清理粪便槽内的尿碱和黄迹。
2、定期做好公厕出渣,遇到堵塞,应及时进行疏通。
3、如遇公厕损坏,及时上报居委会,并进行修理。
4、对公厕周围绿化进行日常护理,做好除草驱虫,搞好公厕周围的环境卫生。
5、对违反“公厕使用须知”规定者,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劝阻。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一、保洁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二、上岗时着装整齐、统一、规范。安标准完成各项任务。三、严禁私自在公厕设施及建筑物上刻画、涂写、张贴或散发各种大、小字报、启示、标语、漫画、传单等。四、节约用水用电。
厕所卫生制度有哪些
1、公共卫生间由保洁员统一保洁和维护。保洁人员配置科学合理、满足需要。结合卫生间配置现状和患者就诊流量,科学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人员,门急诊用户流量较大的繁忙时段,做到管理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定岗定责,增加清扫频率。
2、保持卫生间环境清洁卫生、整洁有序。卫生间的门、窗、墙壁、屋顶、便器、洗手池等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无积水、积便、积污、痰迹、血迹、呕吐物、污染物等,环境整洁有序,无明显异味,无乱写乱画、乱堆物品。
3、每天定时进行卫生消毒,有污染时随时清洁;有肠道传染病流行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卫生间(或粪便)的消毒处理。加强服务监督和巡查,确保卫生间得到及时清扫和消毒。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卫生间要经常开窗换气,保持通风。卫生间在长时间使用后,会出现异味,要消除卫生间的异味,还可以在卫生间中放一些活性炭,活性炭有很好的吸收异味的作用。此外还可以在卫生间中安装换气扇,保证卫生间空气的流通。
2、卫生间在长时间使用后,会滋生大量的大肠杆菌等其他细菌。所以,定期对卫生间消毒非常重要。可以使用消毒液,把消毒液配制成一定的浓度后,倒入卫生间的下水道中。也可以在卫生间中放置紫外线消毒灯。
3、卫生间中为了方便,通常放有垃圾桶。在选择卫生间垃圾桶时,最好购买有盖的垃圾桶。在垃圾桶中,最好放上一个垃圾袋,垃圾袋中的垃圾保持一天扔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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