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服务业包括哪些?12月13日教育部等12部门发布什么明确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
本文目录
- 居民服务业包括哪些
- 12月13日教育部等12部门发布什么明确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
- 家政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 家庭服务业协会理事是干什么的
- 家政服务相关法规
- 家政行业前景怎样
- 家庭服务业包括什么
居民服务业包括哪些
居民服务业包括:家政服务、教育培训、休闲娱乐业、社区服务、金融服务。
1、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是指为家庭提供各种家务服务的行业,如家庭清洁、厨房卫生、洗衣、烫衣、保姆、月嫂、育婴师等服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行业也逐渐得到了发展和壮大。
2、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行业是指为居民提供各种学习培训服务的行业,如学前教育、小初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技能培训、外语培训、艺术培训等。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和职业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行业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3、休闲娱乐
休闲娱乐行业是指为居民提供各种休闲娱乐活动的行业,如电影、KTV、棋牌室、游戏厅、健身房、运动场馆、旅游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休闲娱乐需求的不断增加,休闲娱乐行业也迅速发展起来。
4、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指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行业,如社区文化活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社区警务等。社区服务行业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5、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为居民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如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支付结算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行业也不断创新和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12月13日教育部等12部门发布什么明确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
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
家庭服务业
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已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需求,家政服务业作为一种新兴的“朝阳行业”在我国发展很快。
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在中国的国情及国民素质看来,中国的家政服务业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存在许多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
原因
第一是由于市场秩序混乱,无证经营、价格恶性竞争、服务欺诈、劳务纠纷等现象比较普遍,致使家庭服务消费者、从业人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第二是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与家政企业关系松散,不便于管理;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是职业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系统培训,尚未按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第四是由于国家、省、市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主管部门不明确,对家庭服务业的监管不到位。
行业管理
家政服务经营者,家政服务从业人员 家政服务消费者, 家政服务合同 , 家政服务管理与监督。
家政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少子化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对家政服务人群的需求与日俱增。近年来家政服务行业成熟度不断提高,朝着专业化、社会化和产业化这三方向发展。
在市场方面,随着从业者的增多、需求的增长,我国家政市场规模逐年增长,未来随着“三胎政策”、“养老”等方面带来的需求增多,市场将进一步增长。
家政行业相关公司:三鼎家政、中家家政、好月嫂、华夏中青家政、家利来家政、巾帼西丽家政等
本文核心数据:中国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数量、中国家政服务业市场经营规模等
家政行业经历了四次发展阶段
我国家政服务业于20世纪八十年代起步,历经30余年的发展,行业发展经历了缓慢期、快速发展期以及结构升级过渡期等阶段。目前,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供给侧改革有序进行,家政服务行业也进入到了比较明显的调结构的过度阶段,该阶段行业发展速度依然较快,行业标准不断出台,行业将逐步迈入规范化行列。
家政从业者逐渐增多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家庭服务等需求日渐增大,2015年至2020年中国家政行业从业人员数量规模逐年稳步增长,估计2020年中国家政服务人员数量为3504万人,同比增长7.1%。
家政需求用户庞大
在家政需求方面,随着全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约70%的城市居民对家政服务有需求,作为第三产业的家政服务业,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有利于扩大就业,为各级政府所支持。
据统计,2010年中国有约1688万户家庭对家政服务有着较大的需求,随着家政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及服务种类外延的拓展,中国家庭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规模也在不断走高。据估算,2016年中国有近3418万户家庭存在着家政服务的需求。可见,中国家政服务市场需求规模的庞大,估算2020年这一数值在4986万户左右。
家政行业市场逐年增长
在中国家政行业市场增长方面,2014年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市场经营规模仅2304亿元,而到2019年家政服务产业规模已达6975亿。家政服务需求旺盛,国家政策持续家政服务行业发展,预计到2020年家政服务行业市场规模突破8782亿元。
今后,家政服务业还将延续前几年快速增长的势头,收入均增长仍超过20%。同时,由于近年来人工成本、租房上涨较快,一些粗放经营的小型家政服务企业很难可持续发展,竞争日渐加剧,行业兼并、重组时有发生。
养老育儿需求带动市场发展
未来,在我国家政行业发展前景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并且近期还出台了“三胎政策”,育幼需求估计会继续提升。由此可见,“养老”“育幼”“家政”等或将成为下一个五年的就业风口。因此未来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的人才缺口相当大,预计到2026年,我国家政服务市场经营规模将突破15450亿元。
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市场研究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满足家庭服务消费需求,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庭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庭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家庭服务机构指派或介绍家庭服务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烹饪、保洁、搬家、家庭教育、儿童看护以及孕产妇、婴幼儿、老人和病人的护理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 本办法所称家庭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家庭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营利性组织。 本办法所称家庭服务员,是指根据家庭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家庭服务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消费者,是指接受家庭服务的对象。第三条 家庭服务的经营和管理,应当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家庭服务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安全和方便的原则。第四条 商务部承担全国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引导和支持家庭服务机构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培育示范性家庭服务机构,提升行业规范化经营水平。第六条 国家鼓励公益性家庭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扶持中小家庭服务机构发展,采取各项措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第七条 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服务纠纷调解处理机构,调解处理家庭服务纠纷。第二章 家庭服务机构经营规范第八条 家庭服务机构从事家庭服务活动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第九条 家庭服务机构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第十条 家庭服务机构须建立家庭服务员工作档案,接受并协调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投诉,建立家庭服务员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家庭服务机构应按照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经营档案信息。第十二条 家庭服务机构在家庭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低于成本价格或抬高价格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不按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三)唆使家庭服务员哄抬价格或有意违约骗取服务费用; (四)发布虚假广告或隐瞒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 (五)利用家庭服务之便强行向消费者推销商品; (六)扣押、拖欠家庭服务员工资或收取高额管理费,以及其他损害家庭服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扣押家庭服务员身份、学历、资格证明等证件原件。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三条 从事家庭服务活动,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应当与消费者以书面形式签订家庭服务合同。第十四条 家庭服务合同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家庭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家庭服务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技能培训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消费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服务地点、内容、方式和期限等;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形式; (四)各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第十五条 家庭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告知涉及家庭服务员利益的服务合同内容,应允许家庭服务员查阅、复印家庭服务合同,保护其合法权益。第十六条 鼓励家庭服务机构为家庭服务员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十七条 鼓励家庭服务机构加入家庭服务行业协会,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规范。第十八条 家庭服务机构、家庭服务员与消费者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调解机构或其他家庭服务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章 家庭服务员行为规范第十九条 家庭服务员应当如实向家庭服务机构提供本人身份、学历、健康状况、技能等证明材料,并向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家庭服务业协会理事是干什么的
家庭服务业协会理事是负责管理和组织家庭服务业协会的工作的人员。家庭服务业协会是一个组织,旨在促进和发展家庭服务业,维护行业权益,提升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作为协会的理事,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执行协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项目,组织和推动行业内的沟通和合作,参与制定家庭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并代表协会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进行交流和合作。同时,理事还需要协调会员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组织举办行业展览、研讨会、培训等活动,推动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和进步。总之,家庭服务业协会理事是为了促进和发展家庭服务业而担当的重要角色。
家政服务相关法规
__从事家政服务应当了解的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雇佣型家政服务相关法律雇佣型家政服务是指雇主和家政人员直接联系或通过亲友、他人、网站介绍等方式取得联系并建立的雇佣关系,双方一般很少签订合同。在这种家政服务法律关系中,一般只涉及雇主和从业人员两者。此运行模式下,如果家政服务者受到人身损害,确定责任主体一般有如下三种情形:(1)雇员在服务过程中,因雇主过错对其造成人身损害的,雇主为责任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此种侵权责任,雇主不能以雇佣合同有约定的免责条款而主张免责。相关法律:《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2)雇员在服务过程中,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因过错造成雇员人身损害,雇主或第三人为责任主体。 相关法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3)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雇员与雇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部分,事后可向雇员追偿。相关法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部分,可以向雇员追偿。建议:家政服务人员上户时,最好与雇主订立正式的雇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既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便于矛盾纠纷的解决。2、居家型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居家型家政服务主要涉及服务人员、家政公司、雇主三方。其中,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是雇佣法律关系,家政服务人员受到伤害的情形可参照前述内容识别判断。家政公司是中间人,家政服务人员、雇主是委托人,家政公司与服务人员、雇主之间形成的是居间法律关系。相关法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由委托人支付报酬。《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建议:作为居间人的家政公司要如实告知服务人员及雇主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损害赔偿责任,促进雇佣关系的建立。 家庭服务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支持,作为家政人必须时刻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法规,从而指导企业更好地发展。(一)201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家庭服务业发展目标,到2015年,建立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到2020年,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比较健全,能够基本满足家庭的服务需求,总体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二)2011年12月,《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加快推动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力争在中心城市各建一个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加大力度培育家庭服务企业,力争在全国大中型城市各培育2-3家带动性强、示范作用好的家庭服务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业法规和标准体系,引导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三)201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家庭服务机构在家庭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以低于成本价格或抬价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按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唆使家庭服务员哄抬价格或有意违约骗取服务费用,发布虚假广告或隐瞒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利用家庭服务之便向消费者推销商品,扣押、拖欠家庭服务员工资或收取高额管理费以及其他损害家庭服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四)2015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单位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十项重点任务:完善家庭服务企业(单位)经营行为规范,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加强家庭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家庭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大力开展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强化家庭服务业专门人才培养;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家庭服务员输入基地;努力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五)201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 《标准》对不同级别护理服务的工作内容、护理技能及服务人员要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准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共六级,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六)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生活性服务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领域的职业化发展规划。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增设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采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探索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新方式。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和规范家政服务企业以员工制方式提供管理和服务,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管理。(七)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将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作为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春潮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妇联组织的家政服务培训协作机制,力争到2020年使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女性劳动者都能接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家政服务企业在岗的女性家政服务员都能接受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有意愿或已经在家政服务行业创业的女性劳动者都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八)2017年6月,关于印发《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的通知 《大纲》涉及家政服务方面的内容包括,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惠及城乡的家政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家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支持中小家政服务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加强服务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大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制定推广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行为规范,促进权益保护机制创新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九)2017年7月,关于印发《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的通知 《方案》提出多项重点任务,包括制定“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情况的调查和展示方案,推广运作规范、特色发展的知名企业品牌经营模式,支持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建设。积极推进O2O(线上线下结合)等家政服务新业态,加快信息流通,提升行业效率。
家政行业前景怎样
国内主要互联网家政平台:目前国内主要互联网家政平台有天鹅到家、好康在家、管家帮、阿姨来了、云家政、家政无忧、美团点评、饿了么等。
本文核心数据:中国家政服务行业从业机构数量、中国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数量、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市场规模、中国家政服务用户线上渗透率、中国互联网家政平台月活用户规模
家政服务市场快速增长
家政服务业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行业。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2015年至2020年我国家政服务市场快速增长,2020年我国家政服务行业从业机构数量达到103.3万家,同比增长8.6%;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数量约为3504万人,同比增长7.1%;家政服务行业市场规模约为8782亿元,同比增长25.9%。
虽然我国家政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仍然存在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随着城市居民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家政服务市场的需求将越来越多,我国家政行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互联网家政助力行业发展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家政服务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家政O2O更是成为了备受追捧的“香饽饽”。自2013年以来,e家洁、云家政、阿姨帮、阿姨来了、小马管家等众多家政O2O创业公司不断涌现。2014年以来,BAT、京东、58同城、大众点评、美团等互联网领军企业也纷纷布局包括家政服务在内的上门服务业务,家政O2O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2019年《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家政电商、“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互联网家政得到进一步发展。目前,我国家政服务用户线上渗透率已经达到71.4%,互联网家政平台月活用户规模达到2919万人。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市场研究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
家庭服务业包括什么
1、家庭服务,是指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家庭保洁、衣物洗涤、烹饪、家庭护理、家电清洗、家庭空气治理、婴幼儿看护等家庭日常生活事务为主要服务内容,由家庭服务经营者提供的营利性服务活动,包括居家服务(保姆)、钟点工、计件工等。 2、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政服务已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需求,家政服务业作为一种新兴的“朝阳行业”在我国发展很快。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在中国的国情及国民素质看来,中国的家政服务业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存在许多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 3、原因:第一是由于市场秩序混乱,无证经营、价格恶性竞争、服务欺诈、劳务纠纷等现象比较普遍,致使家庭服务消费者、从业人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第二是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与家政企业关系松散,不便于管理;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落实;第三是职业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系统培训,尚未按要求做到持证上岗;第四是由于国家、省、市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主管部门不明确,对家庭服务业的监管不到位。 4、行业管理:家政服务经营者,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家政服务消费者 家政服务合同,家政服务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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