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基础(经济法基础是什么)
本文目录
- 经济法基础是什么
- 简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是什么
- 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经济法重点是怎样的
- 《经济法基础》重点有哪些附提分技巧
- 《经济法基础》考点梳理,哪些内容必须要掌握
-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笔记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之法的本质与特征
- 经济法有哪些内容
-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整理
经济法基础是什么
经济法基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法律体系: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金融法等。
经济法律实践:经济法的实践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应用经济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保障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
经济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经济规则和经济制度,包括市场经济制度、监管制度、合同制度等。
经济法律风险:经济法律风险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合同风险、诉讼风险、经济犯罪风险等。
总之,经济法基础是指经济法律体系、经济法律实践、经济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风险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对于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律规则和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简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是什么
经济法具有一般法律的基本特征,即国家意志性、特殊的规范性和应有的强制性。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较,又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综合性。(二)经济性。(三)行政主导性。(四)政策性。 经济法具有一般法律的基本特征,即国家意志性、特殊的规范性和应有的强制性。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较,又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性 经济法的综合性表明其不限于单一的范围,主要表现在: 1.在调整手段上,经济法将各种法律调整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这主要表现在经济法往往运用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程序的、专业及技术的等手段作用于某一经济领域,以达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 2.在规范构成上,经济法既包括若干部门经济法,又包括有法律、法令、条例、细则和办法等许多规范形式的经济法律规范;既包括实体法规范,又包括程序法规范;既包括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又包括指导性规范和诱导性规范等。 3.在调整范围上,经济法调整的内容既包括宏观经济领域的管理和调控关系,也包括微观经济领域的管理和协作关系,具体包括工业、农业、商贸、财政、税收、金融、统计、审计、会计、海关、物价、环保、土地等范畴。 (二)经济性 经济法直接作用于经济领域,并具有经济目的性,故经济法的经济性是不言而喻的。经济法的经济性的重要表现是经济法往往把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直接规定为法律。此外,经济法反映了经济生活的基本经济规律,并服务于经济基础,受经济基础的决定和制约。任何经济法律规范都不是立法者主观意志的随意编造,而是取决于客观经济条件是否成熟和客观经济形势是否需要。再之,经济法调整的手段主要是经济手段,即以经济规律和经济现实为依据而确立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手段,这与行政、刑事手段不同。 (三)行政主导性 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干预、从事经济活动,参与经济关系的产物,因此,经济法在调整经济关系的过程中直接体现了国家的特殊意志。作为国家特殊意志在法律上的反映,经济法更浓重地体现了法的强制性、授权性、指导性的色彩,并多以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来规范主体作为或不作为,以此来限制或者取缔某种经济活动和某种经济关系的发生或者存在,还常以奖励与惩罚并用的方法来促进主体的行为符合社会经济利益的整体需要,借以达到促进与支持某种经济关系的建立和发展的目的,并为处理经济纠纷提供相应的依据。这与民法规范不同。 (四)政策性 经济法是国家自觉参与和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因此,其重要任务是实现一定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的要求,这就使得经济法具有显著的政策性特征。这主要表现在经济法随时根据国家意志的需要赋予政策以法的效力,并根据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在经济法的执法和司法力度方面,也无不受政策的影响。 法律依据《公司法》。
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经济法基础》)
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陆续就要开始了,掌握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对于备考和考试都非常重要,下面是初级经济师《经济法基础》2022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初级经济师《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第一章 总论
(一)掌握法的分类与渊源、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二)掌握法律主体的分类、法律主体资格
(三)熟悉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责任的种类
(四)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责任的概念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法的分类与渊源
(一)法的分类
(二)法的渊源
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四、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各章基本要求中,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
五、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为
第二节 法律主体
一、法律主体的分类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四)国家
二、法律主体资格
(一)权利能力
(二)行为能力
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二)掌握会计人员
(三)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四)熟悉代理记账、会计岗位设置
(五)熟悉会计工作交接
(六)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七)了解会计机构
(八)了解会计法律责任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第二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
一、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三)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五)会计凭证
(六)会计账簿
(七)财务会计报告
(八)账务核对和财产清查
二、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六)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三、会计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单位内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三)委托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义务
(四)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三、会计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四、会计人员
(一)会计人员的概念和范围
(二)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
(三)会计工作的禁人规定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总会计师
五、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工作交接的概念与责任
(二)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三)会计工作交接与监交
第四节 会计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六)掌握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七)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八)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九)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要求
(十)熟悉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网络支付、预付卡
(十一)熟悉支付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二)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服务组织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十三)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十四)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十五)了解网上银行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原则
(二)支付结算的要求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三)专用存款账户
(四)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五)临时存款账户
(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七)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
(二)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的管理
(三)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
(四)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五)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票据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二)票据当事人
(三)票据行为
(四)票据权利与责任
(五)票据追索
(六)银行汇票
(七)商业汇票
(八)银行本票
(九)支票
二、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
(二)委托收款
三、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三)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四)银行卡收单
四、银行电子支付
(一)网上银行
(二)条码支付
第四节 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
(二)支付服务的种类
二、网络支付
(一)网络支付的概念
(二)网络支付机构
(三)支付账户
(四)网络支付的相关规定
三、预付卡
(一)预付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预付卡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一、支付结算纪律
(一)单位和个人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银行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密码错误支票的法律责任
(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五)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七)熟悉教育费附加征收制度
(八)了解税法要素
(九)了解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十)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十一)了解消费税税率
(十二)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法要素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计税依据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税收优惠
(九)法律责任
三、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收机关
(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三)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三)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销售劳务
(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六)进口货物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九)视同销售行为
(十)混合销售
(十一)兼营
(十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二)增值税征收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免税项目
(二)"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
(三)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四)起征点
(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六)其他减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概念
(二)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三)专用发票的领购
(四)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五)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五)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一)烟
(二)酒
(三)高档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七)摩托车
(八)小汽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高档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
(十四)电池
(十五)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形式
(二)消费税的具体税率
(三)消费税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
(二)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
(三)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
(四)教育费附加计算与缴纳
(五)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三、车辆购置税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四)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五)核定应税车辆计税价格
五、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环节
(三)纳税地点
第六节 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纳税人
(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三、关税税率
(一)税率的种类
(二)税率的确定
四、关税计税依据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计算方法
(二)从量税计算方法
(三)复合税计算方法
(四)滑准税计算方法
六、关税税收优惠
(一)法定性减免税
(二)政策性减免税
(三)临时性减免税
七、关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与滞纳金
(二)海关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
(三)关税的退税与追缴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四)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五)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六)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三)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与原则
(二)收人总额
(三)不征税收人
(四)税前扣除项目
(五)税前扣除标准
(六)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七)亏损弥补
(八)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净值
(二)固定资产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四)无形资产
(五)长期待摊费用
(六)投资资产
(七)存货
(八)资产损失
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人
(二)所得减免
(三)减低税率与定期减免税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五)加计扣除
(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加速折旧
(八)减计收人
(九)税额抵免
(十)西部地区减免税
(十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二)债券利息减免税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按年计征与分期预缴
(三)汇算清缴期限
(四)纳税申报
(五)货币单位与外币折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三)其他所得适用的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个人所得的形式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非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六)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七)每次收人的确定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二)减税项目
(三)其他免税和暂免征税项目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期限
(三)货币单位及外币折算
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一)掌握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契税征税范围、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税收优惠
(四)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
(五)熟悉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税收优惠、房产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契税纳税人、契税计税依据、契税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七)熟悉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车船税纳税人、车船税税目、车船税计税依据、车船税征收管理
(八)熟悉资源税纳税人、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税收优惠、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烟叶税法律制度、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九)了解房产税税率、契税税率、契税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税率、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
(十)了解车船税征税范围、车船税税率、资源税征税范围和税目、资源税税率、资源税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税率、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纳税人
(一)房产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二)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三、房产税税率
(一)房产税的税率形式
(二)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三)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四、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房产税税收优惠
七、房产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注:以上为经济基础部分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初级会计经济法重点是怎样的
经济法基础的重点知识如下:
第一章:法和法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的形式和分类;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第二章: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人员。
第三章:支付结算的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的概念与特征、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汇兑、委托收款。
第四章: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章:本章相关税种的纳税人;本章相关税种的征税范围;本章相关税种的计税依据;本章相关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章: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
第八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以上章节里,第四章到六章是重点中的重点,要着重复习一下。
《经济法基础》重点有哪些附提分技巧
在初级会计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相对来说是一门较为简单的科目,只要考生认真去阅读理解教材上的内容,基本都可以顺利通过,那么《经济法基础》具体考察什么内容?重难点有哪些?《经济法基础》各章节重点介绍第一章: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P4页、P5页)、法律事实(P6页)、法律效力等级(P10页)、仲裁-适用范围(二)(P14页)、仲裁协议(五)(P15页)、仲裁裁决(六)(P16页)、公开审判制度(P18-3页)、地域管辖(P19页)、中止中断(p21页)、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p24页)、行政复议机关(p25页),行政诉讼(P27(1)-(4) 页)、审理判决(p28(四页))。第二章:去年新加的会计从业基础知识,本章涉及的知识相对来说简单一些,大致重点是在P34页-3、P35页-5、P37页(四)和P38页(2)、P39页-2、P40页-(一)、P41页-(3)、P42页—表、销毁程序P44-(五)、会计监督(P45页)、P47页—(二)、P48页(三)、P49页一、P50页(二)、P51页、P52页—(六)、P54页第五节。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法律制度这一章也是重点章节的,关于企业对于特殊规定扣除比例的计算(P176页)关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例如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计算要记好及税率和相关公式,例如(P209页(五)),需要仔细看。第七章:第二节是本章的重点章节的,税款的征收与税务检查,这个地方是本章重点章节。例如教材的(p291页)。学习方法很多同学在备考《经济法基础》时总是死记硬背,所以做题反复出错,这个问题要如何解决呢?1、寻找记忆关键词经济法科目涉及到的法条多,同学们不仅要背诵还要理解,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做好,为了减轻学习负担,同学们可以将相似、相关的考点比对记忆,寻找记忆的关键词,而不是全篇背诵。2、寻找高效的学习方法备考初级并不是简单的靠背诵,做题,能否准确考点,梳理搭建出自己的知识框架,这才是备考成功与否的关键。建议大家先全方位了解一下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特点、命题规律,避免走入各类的学习误区,提高学习效率。
《经济法基础》考点梳理,哪些内容必须要掌握
在初级会计考试中,《经济法基础》虽说难度较低、基础简单,但涉及的考点内容比较多、范围广,不少考生往往抓不住重点而没有通过考试。对此,深空网整理《经济法基础》科目考点内容,帮助大家提高学习效率。《经济法基础》重点掌握内容第一章 总论法律关系要素、法律事实、法的形式、仲裁、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律责任的种类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职业道德、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时效、票据行为之背书、票据追索、商业汇票、支票、国内信用证、预付卡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增值税税收优惠、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收入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关税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发票管理、涉税专业服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税务行政复议必经复议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期期间、工伤保险初级会计备考常见误区第一,是否可以通读教材不做题目?如果考生能确信自己通过学习教材能透析全部考点,考生可以只看教材,在考前写上几套模拟题,这样的做法其实并无不妥,毕竟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何惧考场无用武之地。第二,是否可以进行大量习题不学习教材?有的考生把全部注意力集中于做题,搞 “题海战术”,这样做的风险极大,在我们的考试中会有很多相似的混淆项,光写题无异于舍近求远。因此,看书与做题的有效结合,复习效果自然会事半功倍。考生应拿出40%的时间脚踏实地地把讲义看一遍,对重点难点至少应认真看两遍,对一些重要考点至少应反复背上三遍。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笔记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和经济法的概念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P1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度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是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度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和法律有时要严加区分法指特殊的规范系统或总和;而法律则指法的渊源之一或范指法的表现形式。 (二)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P2 (三)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通行的效力;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力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是明确而普遍运用的规范。 (四)法的渊源:也称法的形式,是指法获得成立的方式和表现形式,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的法律形式。 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发布)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人民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6、特别行政区的法 7、规单(人民政府,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只起参照作用) 8、国际条约 (五)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P4 1、法律规范:是构成法的最基本的组织细胞。是通过一定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一定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范。从逻辑结构上看,它通常由假定、处理、裁三个部分构成。(表现为“如果——则——否则”) 注意:不能将法律规范同法律条文等同起来。 假定: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 处理: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的部分,实际上即为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 制裁: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在违反本规范时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2、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例:经济法、社会法、民法商法等) 3、法律体系 (六)法律解释 二、经济法的概念重点P7 1、经济法:一般认为,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与经济法的概念相联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类: 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市场经济调控关系; 市场分配调控关系。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重点P9 经济法律关系调整的是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它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能够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东西应当具备的特征是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物:指可为人们控制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2)智力成果:是指人们通过脑力劳动创造的能够带动来经济价值的精神财富。(是一种精神形态的客体) (3)行为: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行的作为(积极行为)或不作为(消极行为)。 3、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1)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要求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依据;二是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这是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实际承担者;三是有法律事实出现。 (2)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直接原因) (3)法律事实分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大类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 第三节经济法的实施P14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 1、法的实施包括两种形式: 法的适用:有执法、司法、仲裁等形式 法的遵守 2、法的实施按照法律调整方式可以分为:禁令的遵守、权利的享用和积极义务的执得三种。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之法的本质与特征
【内容导航】: 1.法的本质 2.法的特征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一章总论第一单元法律基础的内容。 【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调解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一般人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概括性)。法的主要内容是由规定权利、义务的条文构成的,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利益导向性,简称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者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法的可预测性)。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经济法有哪些内容
法律主观:
经济法具有一般法律的基本特征,即国家意志性、特殊的规范性和应有的强制性。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较,又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性 经济法的综合性表明其不限于单一的范围,主要表现在: 1.在调整手段上,经济法将各种法律调整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这主要表现在经济法往往运用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程序的、专业及技术的等手段作用于某一经济领域,以达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 2.在规范构成上,经济法既包括若干部门经济法,又包括有法律、法令、条例、细则和办法等许多规范形式的经济法律规范;既包括实体 法规 范,又包括程序法规范;既包括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又包括指导性规范和诱导性规范等。 3.在调整范围上,经济法调整的内容既包括宏观经济领域的管理和调控关系,也包括微观经济领域的管理和协作关系,具体包括工业、农业、商贸、财政、税收、金融、统计、审计、会计、海关、物价、环保、土地等范畴。 (二)经济性 经济法直接作用于经济领域,并具有经济目的性,故经济法的经济性是不言而喻的。经济法的经济性的重要表现是经济法往往把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直接规定为法律。此外,经济法反映了经济生活的基本经济规律,并服务于经济基础,受经济基础的决定和制约。任何经济法律规范都不是立法者主观意志的随意编造,而是取决于客观经济条件是否成熟和客观经济形势是否需要。再之,经济法调整的手段主要是经济手段,即以经济规律和经济现实为依据而确立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手段,这与行政、刑事手段不同。 (三)行政主导性 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干预、从事经济活动,参与经济关系的产物,因此,经济法在调整经济关系的过程中直接体现了国家的特殊意志。作为国家特殊意志在法律上的反映,经济法更浓重地体现了法的强制性、授权性、指导性的色彩,并多以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来规范主体作为或不作为,以此来限制或者取缔某种经济活动和某种经济关系的发生或者存在,还常以奖励与惩罚并用的方法来促进主体的行为符合社会经济利益的整体需要,借以达到促进与支持某种经济关系的建立和发展的目的,并为处理 经济纠纷 提供相应的依据。这与民法规范不同。 (四)政策性 经济法是国家自觉参与和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因此,其重要任务是实现一定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的要求,这就使得经济法具有显著的政策性特征。这主要表现在经济法随时根据国家意志的需要赋予政策以法的效力,并根据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在经济法的执法和司法力度方面,也无不受政策的影响。 法律依据《 公司法 》。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整理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认识点整理
《经济法基础》主要是基础法律法规,多是识记型的内容,建议大家利用思维导图建立整体的知识框架,把碎片化的知识系统化,这样复习起来会更有条理些。第一章总论法律关系要素、法律事实、法的形式、仲裁、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律责任的种类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职业道德、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时效、票据行为之背书、票据追索、商业汇票、支票、国内信用证、预付卡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增值税税收优惠、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目、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偶然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规定、收入的确定、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关税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发票管理、涉税专业服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税务行政复议必经复议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期期间、工伤保险以上便是《经济法基础》必备知识点,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天坚持学习。
更多文章:
2013年中考作文题目(13年中考作文题目:____魅力或魅力____)
2024年7月14日 16:40
DNF中有没有一些笑点担当的装备?DNF有哪些特别搞笑的武器
2024年9月20日 07:50
对影视进行鉴赏,需要具备哪些相关知识的积累?《大明风华》影视赏析
2024年6月1日 21:50
笋芽儿这几个字都描写了笋芽儿的什么样子?笋芽儿的生长过程是怎样的,竹笋是竹子的芽吗
2024年3月28日 22:50
少年神探狄仁杰的歌曲,少年神探狄仁杰中的所有插曲有哪些?久念红颜苦相思,深夜无眠谁人知月老乱点鸳鸯谱,今生注定为情痴什么意思
2024年4月30日 19:50
为什么天空上会出现两个彩虹?歌词 我要做下雨后的第一道彩虹 唐伯虎唱的 是什么歌
2024年8月14日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