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2024-05-13 18:50:15 :20

贵州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本文目录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法律分析:将第十七条修改为: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人口核查工作,对办理成年流动人口居住证的,应当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社区)。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办理成年流动人口营业执照的,应当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社区)。将第十九条修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监督用工单位在办理成年流动人口用工手续时,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社区)。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等行政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给予重点扶持。

法律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一、将第十七条修改为:“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人口核查工作,对办理成年流动人口居住证的,应当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社区)。”

二、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办理成年流动人口营业执照的,应当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社区)。”

三、将第十九条修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监督用工单位在办理成年流动人口用工手续时,将办理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社区)。”

四、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等行政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给予重点扶持。”

贵州省产假多少天2022新规定

贵州省2022年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贵州省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法律依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监督检查。《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贵州省计划生育试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第三条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受法律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宣传教育,技术、保健服务和必要的经济、行政措施,促使公民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家下达的控制人口增长指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二章 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第五条 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按《婚姻法》规定的婚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妇女晚婚后或年满二十四周岁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第六条 提倡和推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禁计划外生育。第七条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  (1)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4)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回大陆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或归国华侨的;  (5)夫妻结婚五年以上,因患不孕症,已收养一个孩子,经治愈要求生育的;  (6)一方或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的。第八条 夫妻双方是农民,符合第七条各款规定之一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  (1)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  (2)夫妻一方是少数民族的;  (3)省人民政府另作规定的。第九条 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农民,两个孩子中有一个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第十条 符合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夫妻,经本人申请,县级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生育间隔四年以上,方可安排生育。第十一条 严禁患有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的夫妻生育。第三章 节育技术措施第十二条 坚持避孕为主,推行综合节育措施。第十三条 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应落实避孕措施;已生育两个孩子的,除第九条规定的外,夫妻一方要采取绝育措施;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尽早落实补救措施。第十四条 国家对避孕节育的夫妻和终止娠妊的妇女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施行节育手术,并按有关规定,给受术者适当照顾。第十五条 经县以上节育技术指导组鉴定为节育手术并发症的,给予免费治疗。第十三条规定的节育手术和本条前款规定的节育手术并发症治疗的费用,受术者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在本单位医疗费中开支;受术者是城镇居民、农民的,在计划生育经费中开支。第十六条 节育手术应由医疗单位或计划生育技术部门施行。节育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确保受术者的安全。第四章 奖励第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晚婚和晚育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给予延长婚假、产假的优待;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节育手术常规》的规定享受休假。  享受延长婚假、产假和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照发,不影响全勤评奖和提职、提薪。第十八条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按规定发给奖励费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发至十四周岁止。第十九条 城市分配住房、招收合同制工人,农村安排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  有条件的单位,可酌情补助独生子女的入托费、医疗费。第二十条 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地方、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第五章 处罚第二十一条 计划外怀孕的,动员其终止妊娠,不听劝告的,在怀孕期间,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由所在单位按月扣罚夫妻基本工资各30%;城镇居民、农民分别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处以罚款。所扣罚的工资或罚款在落实补救措施后予以退还。第二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计划外生育的,夫妻双方除各降一级工资外,并扣罚每月基本工资各10%;五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不提职、提薪、不评月、季和年度综合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本条规定的罚款期限为7年至14年。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 实行计划生育,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主要领导人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增加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并予以保障。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重点扶持。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经费,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农业农村、科技、民宗、医保、市场监管、税务、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计划生育协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者特殊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管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配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人员,村民小组可以设育龄妇女组长和计划生育中心户户长,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育龄妇女组长和计划生育中心户户长由村民推选。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机制,明确专(兼)职人员,实施综合治理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实施出生缺陷干预。      第十三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人负责制,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督查、督导。      第十五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和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六条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诊断为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照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十七条 公民依法结婚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应当到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通过在线服务平台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      第十八条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归国华侨或者台湾、香港、澳门同胞以及涉外婚姻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以下服务:      (一)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      (二)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三)做好婚前保健、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四)做好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避孕药具统一发放、供应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市场进行监督。      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孕情、环情检查等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 禁止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二十二条 患有不孕不育症的夫妻可以到具有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选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育子女。      第二十三条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施术条件,施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按照手术常规施行手术,确保受术者的安全和健康。      禁止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手术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手术并发症的治疗费用,受术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了统筹地区生育保险的,其费用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统筹地区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受术者是其他城乡居民的,在计划生育经费中开支。      违反手术常规施行手术造成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治疗费用,由施术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接受节育手术后,需要施行取出宫内节育器、取出皮下埋置剂、输卵管吻合、输精管吻合等恢复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可以为其施行手术。      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施行前款规定手术所需的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七条 经鉴定确因计划生育手术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采取财政、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托育机构应当按照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置和提供服务,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编制、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托育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采取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依托妇幼保健机构、普惠托育机构等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      第三十二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扶持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全面发展,计划生育家庭因基本生活困难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时,其享受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第三十五条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以及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继续享受原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为农村中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和其他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推行养老保险制度及提供其他社会保障。      第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应当为农村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二女户的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缴纳需要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享受以下奖励和优惠待遇:      (一)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100元至500元,并从领证当月起每月领取5元以上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至子女满14周岁止;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按本人退休当月基本工资的5%加发退休补贴,但加发后的计发比例不得超过100%,退休补贴可以一次性发放,企业职工按照规定退休的,按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5%加发养老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三)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四)独生子女升学、劳动就业、农村安排宅基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女孩考生、二女结扎户的考生,在参加高考时给予加分的照顾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并根据国家高考政策的要求适时作出调整;      (五)有条件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酌情补助或者减免独生子女的入托费、入学费、医疗费等;      (六)当地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惠待遇。      第三十九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50%;夫妻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另一方是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一方所在单位全部承担;夫妻双方均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四十条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第四十一条 在县以下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岗位累计工作20年以上,并获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的专职人员,退休后给予奖励。      在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含招聘)人员,可以享受人民政府或者单位发放的岗位津贴和劳动保护待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托育机构有虐待婴幼儿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      第四十三条 对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二女绝育户再生育的,停止原享受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待遇。      第四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二)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第四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私分计划生育经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妨碍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二)侮辱、威胁、殴打或者报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      第四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贵州陪产假国家规定,贵州陪产假新规定多少天

从《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3月31日审议通过《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至此贵州婚产假新规出台,取消晚婚晚育假,增加生育假和婚假,贵州婚假可休13天、女方产假158天、男方护理假15天。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共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按照新通过的计生条例,贵州省的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其中,针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是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5种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据了解,本次审议通过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是第5次修正,对比目前全国已出台的16省新计生条例,贵州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天数居于中等偏上水平。

贵州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制度,并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计划生育部门的组织建设,充实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健全县级以下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规定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村(居)民委员会应有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的增长增加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的原则,在农村逐步建立和推广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口计划的落实;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计划生育具体措施的落实;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第九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把计划生育作为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民主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达到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目标要求。第十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措施及奖励等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确定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督促做好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人口计划的完成;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把计划生育纳入群众性的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将是否达到计划生育规定指标,作为评优的重要条件。第十一条 已婚妇女年龄在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年满23周岁初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不满24周岁的,可享受晚育待遇。第十二条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再生育的,生育间隔时间为4年以上,即前一个子女出生后满4周岁,才能再生育下一个子女。因患不孕症5年以上,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后,又恢复生育能力并要求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受间隔时间限制。第十三条 依法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凭《结婚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一孩《计划生育证》;依法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二孩《计划生育证》。第十四条 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手续齐全并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出办理《计划生育证》的,应在申请之日起30天内给予办理。第十五条 “非遗传性病残儿”鉴定,必须由病残儿父母提出书面申请,经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签署意见,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提交地、州、市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由地、州、市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对本地、州、市无法鉴定的疑难病症,由地、州、市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省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第十六条 要求进行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者,应持有效手术证明和病史资料,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后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提交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第十七条 夫妻一方患有重度智力低下、遗传性舞蹈病、遗传性小脑运动失调、进行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肌强直、先天成骨不全、全身白化病、血友病、先天性全色盲及其他再发风险高的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

贵州二胎奖励政策2023

贵州省2023年二胎奖励政策:在生育第二胎且符合条件后,可获得10000元的生育补贴和5000元的抚育补贴,同时享受优先入园、入学等政策。2023年,贵州省将实施二胎生育奖励政策。具体措施如下:一、生育补贴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生育第二胎时,可获得一次性10,000元的生育补贴。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二、抚育补贴在第二胎生育后,如果家庭取得了贵州省户籍,可获得每个孩子每年 5,000元的抚育补贴,连续12个月发放。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三、教育优惠政策二胎家庭在孩子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先权,并在财政扶持范围内获得相应的扶持政策。例如,在幼儿园入托时享受优先录取和学费减免等。二胎奖励政策的具体条件是什么?2023年贵州省二胎奖励政策的具体条件为:申请生育补贴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并且家庭中夫妻双方都无“超生”记录;申请抚育补贴需要提供新生儿的身份证明,其中母亲须在贵州省内持续居住满一年。同时,家庭必须有稳定的住所、工作和收入等条件。贵州省2023年二胎奖励政策针对生育第二胎的家庭,在生育和抚养方面提供了一定的补贴和优惠政策,旨在进一步鼓励人口发展和提高出生率。但不同地区条例会有所差异,需要具体了解当地实施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贵州省计划生育三胎政策是怎样的

贵州省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当事人违反国家和贵州计生政策生育三孩子女的,需要缴纳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2--5倍的 社会抚养费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登记,免费领取服务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计划生育证》。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视其孩次和情节轻重,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予以开除,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是农村居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是城镇居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是 个体工商户 、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其他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员,按照本人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以上10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贵州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本文编辑:admin

本文相关文章: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本文目录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污染海洋怎么判涉及环保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条例内容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山东省颁布了哪些关于海洋的法律法规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

2024年9月17日 21:40

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本文目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大同市河道管理办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2021修订)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2011)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1修订)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上

2024年9月15日 09:30

农业保险条例(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

农业保险条例(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

本文目录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条例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人保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农业保险条例(2016修订)甜菜幼苗冻死冻伤农业保险能索赔吗水稻倒扶保险如何赔偿农业保险条例解读农业保险条例赔偿标

2024年9月1日 23:20

自然保护区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展科学试验和旅游区域的有(  ))

自然保护区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展科学试验和旅游区域的有(  ))

本文目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展科学试验和旅游区域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吗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哪2版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案违反了自然保护区条例那一条,处罚依据是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2024年8月15日 13:10

林业法律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

林业法律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

本文目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有哪些法律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有哪些林业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林业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文林地流转的法律规定林业法律法规有哪些林业法律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

2024年8月4日 03:20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实行什么问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多少条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实行什么问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多少条

本文目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实行什么问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多少条问责条例规定实行什么对失职失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对象是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干部实行什么问责问责条例与纪律处分条例的关系问责条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

2024年7月3日 07:30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本文目录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材料深圳第三胎可以开生育证明吗深圳集体户去哪开计划生育证明生育证明需要什么资料才能办理深圳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在深圳生育险证明要带什么材料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怎么

2024年6月27日 08:40

证券监督管理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证券监督管理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本文目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属于部门规章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  )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

2024年6月15日 09:00

救助贫困母亲(计划生育协会的“幸福工程”救助方式是)

救助贫困母亲(计划生育协会的“幸福工程”救助方式是)

本文目录计划生育协会的“幸福工程”救助方式是华容县妇联举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仪式,如何预防“两癌”的发生如何填写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申请表中国福利基金会的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 发起“幸福工程”公益项目国家对妇女两癌有什么政策两癌妇女救助政策

2024年6月13日 04:20

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督管理规定)

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督管理规定)

本文目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督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21修正)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法全文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

2024年5月30日 19:50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

本文目录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社区更名程序地名管理条例广州市地名管理规定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

2024年5月25日 23:40

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党的什么为统领)

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党的什么为统领)

本文目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的组织工作坚持以党的什么为统领党组工作条例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会议记录怎么写《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7篇《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2篇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

2024年5月12日 08:30

个人所得税法全文(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法全文(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本文目录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全文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属于什么法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是否有人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规定

2024年5月11日 10:40

社区戒毒戒毒条例?贵阳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

社区戒毒戒毒条例?贵阳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

本文目录社区戒毒戒毒条例贵阳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关于关押吸毒人员的条例有哪些规定禁毒条例中规定的禁毒措施无锡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根据我国戒毒条例的相关规定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哪些规定戒毒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13年强制隔离戒毒条例戒毒条例18条规

2024年5月9日 20:40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应着力发现哪些方面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可以实行巡视的党组织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应着力发现哪些方面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可以实行巡视的党组织有哪些

本文目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应着力发现哪些方面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可以实行巡视的党组织有哪些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指出巡视组可以采取哪些工作方式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根据中国共

2024年4月26日 17:10

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机关应当)

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机关应当)

本文目录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机关应当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依法享有的职权是统计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时间《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时间是(  )统计法实施条例是什么含义,与统计法是什么关系,是对统计法的补充和

2024年4月21日 17:00

阳光计生行动(重庆计划生育4+2重点工作内容是什么)

阳光计生行动(重庆计划生育4+2重点工作内容是什么)

本文目录重庆计划生育4+2重点工作内容是什么计生部门的投诉电话是多少“阳光计生行动”两个纪律十禁止七不准是什么计划生育免费咨询阳光计生行动内容有哪些重庆计划生育4+2重点工作内容是什么重庆构建“4+2”人口计生工作思路  2012年,重庆市

2024年4月10日 10:20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本文目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

2024年3月30日 05:10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本文目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

2024年3月30日 05:10

计划生育处罚条例(违反计划生育三胎处罚条例)

计划生育处罚条例(违反计划生育三胎处罚条例)

本文目录违反计划生育三胎处罚条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怎么处理违反计划生育处罚条例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了什么,对于两个孩子要怎么处罚超生罚款标准怎么计算的超生罚款标准贵州省计划生育处罚条例违反计划生育三胎处罚条例按照现行的计生条例和社

2024年3月28日 00:00

更多文章:


刘备卖草鞋歇后语?刘备真的是靠卖草鞋白手起家的吗

刘备卖草鞋歇后语?刘备真的是靠卖草鞋白手起家的吗

本文目录刘备卖草鞋歇后语刘备真的是靠卖草鞋白手起家的吗刘备原本是皇室中人,刘备是怎么沦落成为卖草鞋的为啥刘备是皇族后裔,却会沦落到卖草鞋为生刘备卖草鞋的故事歇后语刘备卖草鞋刘备真的是卖草鞋的吗刘备真的是卖草鞋的刘备真是卖草鞋的吗刘备卖草鞋的

2024年9月10日 09:10

黄皮的营养价值(经常吃黄皮有什么好处)

黄皮的营养价值(经常吃黄皮有什么好处)

本文目录经常吃黄皮有什么好处黄皮的功效是什么,能够养胃健胃还能排毒解毒黄皮果的营养价值黄皮的营养价值及吃黄皮,有哪些好处呢黄皮的功效黄皮果的功效人吃了黄皮有什么好处黄皮的功效与作用介绍黄皮的营养价值经常吃黄皮有什么好处 经常吃黄皮有什么好处

2024年4月26日 00:10

网络世界中的语文学习?网络世界有对人什么好处

网络世界中的语文学习?网络世界有对人什么好处

本文目录网络世界中的语文学习网络世界有对人什么好处网络的世界是怎样的网络时代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我眼中的网络世界作文怎样从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中走出,去面对真实世界如何看待网络生活1500字论文网络世界逐渐发达,人们在网上享受哪些应有的权利呢

2024年3月28日 07:50

初一人教版语文(人教版初一语文必背古诗词(上册))

初一人教版语文(人教版初一语文必背古诗词(上册))

本文目录人教版初一语文必背古诗词(上册)人教版初一上下册文言文人教版初一上册语文必背古诗文有哪些人教版七年级语文知识点总结人教版初一语文全部文言文人教版初一语文上册课本主要内容人教版初一语文必背古诗词(上册) 对于那些想要利用假期提前复习的

2024年2月24日 07:30

我想发明机器人(我想发明的机器人—环保机器人)

我想发明机器人(我想发明的机器人—环保机器人)

本文目录我想发明的机器人—环保机器人我想发明的机器人300字作文我想发明机器人四年级作文我想发明机器人四年级作文300字我想发明的机器人作文400字4篇我想发明一个机器人我想发明的机器人作文我想发明的机器人周记我想发明的机器人—环保机器人

2024年3月5日 08:10

如何在PPT中绘制等分线段,比如绘制数轴?怎么在PPT中制作坐标轴

如何在PPT中绘制等分线段,比如绘制数轴?怎么在PPT中制作坐标轴

本文目录如何在PPT中绘制等分线段,比如绘制数轴怎么在PPT中制作坐标轴ppt中数轴怎么弄,ppt制作怎么把数轴放大如何在ppt中画坐标轴PPT怎么增加数标轴ppt怎么画带刻度数轴如何用ppt制作数轴如何在PPT中画数轴还有数轴上要有坐标如

2024年5月2日 13:20

坚强不屈的反义词(顽强不屈的反义词)

坚强不屈的反义词(顽强不屈的反义词)

本文目录顽强不屈的反义词坚强不屈的反义词坚强不屈的反义词是坚强不屈的近义词和反义词是什么坚强不屈反义词是什么词坚强不屈的反义词和近义词顽强不屈的反义词问题一:顽强不屈的反义词 屈打成招 生词本 基本释义 详细释义 屈:冤枉;

2024年8月5日 07:10

辛亥革命纪录片(辛亥革命纪录第一集 内容)

辛亥革命纪录片(辛亥革命纪录第一集 内容)

本文目录辛亥革命纪录第一集 内容谁有辛亥革命纪录片的下载资源吗这几年央视都拍了哪些纪录片辛亥革命纪录第一集 内容6集文献纪录片《辛亥革命》第一集之《国难深重》主要反映辛亥革命发生的背景和历史必然性,深刻阐明革命是社会矛盾激化的必然结果,是争

2024年7月30日 13:00

110kv变电站设计(110kv变电站设计论文)

110kv变电站设计(110kv变电站设计论文)

本文目录110kv变电站设计论文在设计110kV变电站主接线时,当110kV线路为8回时,宜采用下列哪种接线( )110kv变电所毕业设计110kV变电站的站区设计中,下列哪些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110kv降压变电站设计110kv侧有负

2024年5月9日 11:20

员工守则范本(生产车间员工守则范本)

员工守则范本(生产车间员工守则范本)

本文目录生产车间员工守则范本餐饮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范本餐饮员工规章制度范本有什么养殖员工守则范本员工手册(简洁版)员工手册范本三篇台球室员工守则范本员工守则范本生产车间员工守则范本   公司的生产车间制定员工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生产秩序,

2024年7月9日 19:20

不可思议国的小豆豆(《不可思议的小豆豆》读后感)

不可思议国的小豆豆(《不可思议的小豆豆》读后感)

本文目录《不可思议的小豆豆》读后感不可思议国的小豆豆的创作背景不可思议国的小豆豆的介绍《不可思议的小豆豆》中的主人公是谁不可思议的小豆豆好词好句是什么《不可思议的小豆豆》读后感《不可思议国的小豆豆》读后感   在寒假中我读了《不可思议国的小

2024年6月2日 03:20

为什么悲伤的眼泪是苦的,开心的却是咸的?眼泪是廉价的句子 不值得流泪的说说句子

为什么悲伤的眼泪是苦的,开心的却是咸的?眼泪是廉价的句子 不值得流泪的说说句子

本文目录为什么悲伤的眼泪是苦的,开心的却是咸的眼泪是廉价的句子 不值得流泪的说说句子中考优秀作文范文800字:我不相信眼泪该笑的时候没有快乐,该哭的时候没有眼泪,这样的人生是不是很悲哀呢要是眼泪能把心里的不快乐都流出来就好了你说眼泪是珍珠是

2024年9月20日 01:30

观察大蒜生长过程日记(观察日记,大蒜成长(7天)从1月30日)

观察大蒜生长过程日记(观察日记,大蒜成长(7天)从1月30日)

本文目录观察日记,大蒜成长(7天)从1月30日写大蒜的观察日记(汇总七篇)观察日记大蒜的生长过程怎么写观察大蒜生长的日记范文【五篇】大蒜生长记十篇400字观察日记,大蒜成长(7天)从1月30日  篇一:大蒜观察日记1  我拿出三头蒜和一个小

2024年5月7日 11:50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全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原文_翻译及赏析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全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原文_翻译及赏析

本文目录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全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原文_翻译及赏析黑发不知勤学早的全诗少年不知勤学早,老来方悔读书迟是谁写的少年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出自哪儿啊少年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是什么意思勤学早怎么样黑发

2024年5月25日 23:30

描写秋天的谚语精选100句大全?秋天的谚语有哪些

描写秋天的谚语精选100句大全?秋天的谚语有哪些

本文目录描写秋天的谚语精选100句大全秋天的谚语有哪些秋天的谚语关于秋天的 谚语关于秋天的谚语精选100句描写秋天的谚语描写秋天的谚语精选100句大全秋天是一个充满诗意和变幻多姿的季节,它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美好和感动。下面是100句描写秋天的

2024年6月27日 06:40

看云识天气“看云识天气”是什么意思?看云识天气的谚语

看云识天气“看云识天气”是什么意思?看云识天气的谚语

本文目录看云识天气“看云识天气”是什么意思看云识天气的谚语看云识天气看云识天气的小方法看云识天气的例子看云识天气的谚语俗语“看云识天气”的方法你是否了解呢看云识天气的阅读题目及答案原文为 看云识天气这五道题阅读的答案七年级语文《看云识天气》

2024年9月14日 07:50

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我最喜欢的汉字)

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我最喜欢的汉字)

本文目录我最喜欢的汉字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的作文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满分作文我最喜欢的一个字作文我最喜欢的汉字作文我喜欢的一个汉字作文我最喜欢的汉字我最喜欢的汉字是“精”字,它有着丰富的内涵。比如“精明”,我希望我很聪明,与

2024年4月4日 22:50

好妈妈5中白好妈妈5中(好妈妈的5大标准是什么)

好妈妈5中白好妈妈5中(好妈妈的5大标准是什么)

本文目录好妈妈的5大标准是什么好妈妈的5个标准小班音乐教案《好妈妈》好妈妈语言教案8篇你认为“好妈妈”的标准是怎样的呢怎样才算是个好妈妈“好妈妈”应该做哪些事幼儿园中班教案《好妈妈》好妈妈的5大标准是什么1. 关爱和照顾孩子探索一个好妈妈应

2024年4月1日 00:30

扇子舞越来越好(三下乡文艺汇演主持词)

扇子舞越来越好(三下乡文艺汇演主持词)

本文目录三下乡文艺汇演主持词求一个适合扇子舞的舞蹈音乐伴奏三下乡文艺汇演主持词 导语:三下乡是对贫困地区进行帮扶的活动。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三下乡文艺汇演主持词,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暑假三下乡文艺汇演主持词【1】

2024年4月1日 18:50

孙叔敖遇狐丘丈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孙叔敖遇狐丘丈人》)

孙叔敖遇狐丘丈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孙叔敖遇狐丘丈人》)

本文目录《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孙叔敖遇狐丘丈人》孙叔敖遇狐丘丈人中 三利必有三患的原因是什么孙叔敖遇狐丘丈人原文与译文孙叔敖遇狐丘丈人文言文翻译i《孙叔敖遇狐丘丈人》文言文阅读答案附翻译孙叔敖遇狐丘丈人的注释《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孙叔敖

2024年7月21日 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