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所得税率是多少)
本文目录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所得税率是多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
- 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全文内容
- 企业所得税法属于什么法
-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什么
-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哪些
-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所得税率是多少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财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台湾地区:台湾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经税收减免后,本土公司税率中位数为20%,而跨国公司为18%。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
现行税制中的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一、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 ;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财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与税率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2、税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所得税具体是指什么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消费、投资等要素对经济增长最直接。个人所得税直接影响消费需求,既而间接影响投资需求。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可支配的收入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税后可支配的收入高低,影响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进而影响投资。 总之,企业所得税对经济增长有直接影响,其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是由两个功能实现:所得税率降低;企业不同具体政策的应用,如折旧、存货、投资抵免等政策对微观经济的影响。三、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生机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年。 3、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以及企业利用该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4、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下列企业不得享受对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1)将原有的纳税企业转为校办企业;(2)学校在原校办企业的基础上吸收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3)学校向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4)学校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联合创办的企业;(5)学校将校办企业转租给外单位经营的企业;(6)学校将校办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的范围仅限于教育部门所办的普教性学校,不包括电大夜大、业大等各类成人学校,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和私人办学校。 9、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当然如果您的企业满足减免税优惠政策,那么您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就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以上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的问题小编为您解答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全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章应纳税额
第四章税收优惠
第五章源泉扣缴
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征收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所得组织(以下统称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许弥补的亏损后的余额。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财产转让所得;
(四)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低于年度利润总额12%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费用不得扣除:
(一)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四)罚款、罚金和罚没财物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批准的储备支出;
(八)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除房屋、建筑物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四)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单独计价;
(七)其他不得扣除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企业按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从摊销费用中扣除: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扣除自行开发费用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能扣除摊销费用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分期摊销,准予扣除:
(一)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造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造支出;
(三)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视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费用。
第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时,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存货成本
第十七条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冲减其境内营业机构的利润。
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允许结转以后年度,用以后年度的收益弥补,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时,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所得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以全部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净值全额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比照前两款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本章规定的收入和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以及资产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三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第四十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五条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第四十六条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四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法规定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第五十二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相关问答: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几个点
现行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法定税率为25%,无起征点的规定。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29条具体意见,其中在税收方面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属于什么法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
对于企业来说,其在经营期间需要按规定缴纳的税种有很多,而企业所得税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所谓“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那么,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哪些成本可以税前扣除?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
一般来说,有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哪些项目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详细介绍如下:
1、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及其他耗费。
2、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成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3、税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4、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所处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损毁、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其他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另外,需要明确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最新税率是百分之二十五;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所征收的比例是会有一定的区别的,非居民企业满足一定的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减少一定的税率,只征收20%的,对于企业所得税进行申报的时候,是需要带齐相关的资料进行的。 一、2022企业所得税最新税率是多少
1、企业所得税税率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按50%)20%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15% 5、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6、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7、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8、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9、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10% 10、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什么 1、以前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被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而实际上,这些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的情况非常普遍,根本无法区分哪些是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哪些是工业小规模纳税人。 2、现在的税率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降至3%。 三、企业所得税的申报需要的资料 1企业所得税月(季)纳税申报表。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提交的改变存货计价方法的相关资料:书面说明(改变计算方法的情况,说明改变计算方法的原因),并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的文件。 5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提交的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的相关资料:技术项目开发计划(立项书)和技术开发费预算;技术研究专门机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上年及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项目和发生额的有效凭据,如经中介机构年审的,可提供中介机构对其技术开发费的审核确认报告。 6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相关资料:有关部门认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及高新技术产品或项目的有关资料。
7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提交的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的相关资料:附报行使出资者职责的有关部门制定或批准的工效挂钩方案,并按“两个低于”和实际发放原则对工效挂钩工资申报扣除。 8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说明坏账、呆账损失采取直接核销法还是备抵法。 9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说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确认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及各年度分摊收入情况。 10其他相关资料。 一、正面回答 2018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率的档次如下: 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至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 2、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2008年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 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分析详情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 三、企业2018年最新税率表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2022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适用13%税率: 销售及进口货物(适用于9%的货物除外) 销售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9%税率 农产品(含粮食)、食用盐、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 建筑服务 转让土地使用权 邮政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适用6%税率 现代服务业 销售无形资产(商标、技术、著作权等) 增值电信服务 金融服务 生活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旅游娱乐服务等) 0%税率 1、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 3、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 4、销售货物、劳务,提供的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的,免税; 5、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 9% 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10% 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扩展资料:
因为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子是净利润即税后利润,因此,所得税率的变动必然引起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动。通常.所得税率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反之,则净资产收益率上升。
下式可反映出净资产收益率与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息税前利润-负债×负债利息率)×(1-所得税率)/净资产
=(总资产×总资产报酬率-负债×负债利息率)×/净资产
=(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负债/净资产-负债利息率×负债/净资产)×(1-所得税率)
=×(1-所得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公司的规模,经营的业务等这些不同的情形都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一、税收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1、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2、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 3、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 4、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5、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6、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7、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 8、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9、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10、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11、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12、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 13、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 14、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帐,造成明征暗退。 虽然大多数私人企业的所得税税率都是25%,但是,如果有相对比较专业的财会人员的话,就会懂得通过一些合适的避税方法避开企业所得税。假如就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交纳企业所得税,有些企业到了年底计算下来的话,向国家交的税费可能都要比营业额还多。
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新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更多文章:
63套房离婚协议(63套房离婚协议网上疯传当事人干嘛要愤怒)
2024年3月27日 22:10
《___,在路上》作文600字?关于美在路上的议论文,急急急急
2024年4月7日 19:50
不懂交响乐,也没有好音响,但我发现了如何欣赏的窍门?不懂音乐的人,究竟要如何欣赏交响乐
2024年3月24日 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