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制度(研究生图书借阅期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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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图书借阅期限是
研究生图书借阅期限是60天或90天,具体以学校图书馆规定为准。
沈阳化工大学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图书借阅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可借阅图书。教师、研究生可借阅10册,期限90天,续借30天;本科生可借阅10册,期限60天,续借15天,读者只能续借一次。在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可顺延至开学归还,但必须在第一周内还清。
2、图书借还手续统一在二楼总服务台办理。已办理外借手续的图书仍然可以带进馆内,但请自行保管好,以免被其他读者错拿。
3、设计文献特藏室的图书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外借,每学期由指导教师提出各班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所用图书的书名、数量,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及本人签字,由班级负责人到图书馆405室办理集体借书手续。
4、某种图书全部借出,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办理图书预约申请。读者预约图书限2册,预约图书到馆后保留时限为4天。
5、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预约的情况下,可在网上续借或持本人借书证到总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
6、如遇特殊情况,所借图书无论到期与否本馆有权追回。
7、读者应认真检查欲借图书,若发现有污损、撕毁、圈画、批注等,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盖章标注后借出。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阅人负责。
8、教职工调离、退休、去世或学生降级、休学、转系、退学、转学、毕业离校等,应还清所借图书,结清在图书馆发生的费用,办理退证手续。如有书刊遗失,按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9、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沈阳化工大学图书馆读者借阅逾期损坏及遗失图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图书、期刊阅览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刷卡入馆后可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读者不得携带书包和个人书刊进入本馆设计文献特藏与工具书阅览室、二线图书阅览室、中外文期刊文献阅览室、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3、除本馆设计文献特藏与工具书阅览室、二线图书阅览室、中外文期刊文献阅览室、读者可在馆内其他各书库自由出入,各类藏书均可随需取阅,无需再进行登记、存包等手续,可随身携带私人物品至各库室。
4、阅毕书刊请放回原处,或统一归放至各库室内的“归书处”,勿随意放弃在阅览桌上。
5、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圈画、折页、污损和批注,更不得撕页和偷窃。
6、任何读者不得擅自将未办借阅手续的书刊携带出馆,否则按窃取书刊处理。
7、校外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到办公室办理手续方可查阅。
8、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禁止食用食品及饮料,不得喧哗,严禁在阅览室内打手机,妨碍他人。
9、违反上述规定者,图书馆将视其情况依照图书馆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国家图书馆怎样借书
国家图书馆借书必须持本人具有相应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
一、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借期为31天。所借图书或光盘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自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1天计算)。
二、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三、外借基藏书库外文图书,须先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上发送外借请求,或利用卡片目录检索图书的索书号,由工作人员提取图书。
四、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五、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预约成功,图书状态显示为“书到待取”后, 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六、外借图书与光盘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0.30元/册/日;光盘0.30元/册/日;外文图书0.50元/册/日。
七、如果所需文献本馆未收藏, 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并交纳相应费用。
八、借阅区的图书与光盘不得擅自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九、如果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全馆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
具有中文图书外借功能者,自动拥有中文图书续借功能;外文图书暂不提供续借功能。
一、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续借。
二、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加31天计算。
三、借书当日对所借图书提交续借请求无效。
四、逾期未还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五、具有中文图书外借功能者,自动拥有中文图书预约功能。
六、 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图书预约。
七、 只有当图书已被借出(包括续借)时,才能预约。
八、如果一册已外借的中文图书被多人预约,则以预约时间的先后为序。
九、如果所预约中文图书未能在预约的时间范围内还回,则该预约自动失效。
十、读者须随时查看所预约图书的状态,当状态为“书到待取”时,须在7日之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扩展资料:
中国国家图书馆位于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与海淀区白石桥高粱河、紫竹院公园相邻。是国家总书库,国家书目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是世界最大、最先进的国家图书馆之一。
中国国家图书馆前身是筹建于1909年9月9日的京师图书馆,1931年,文津街馆舍落成(现为国家图书馆古籍馆);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北京图书馆。1987年新馆落成,1998年12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图书馆更名为国家图书馆,对外称中国国家图书馆。
中国国家图书馆-借阅须知
图书借阅制度
一、到图书馆借书都会需要借阅卡,你需要带着本人学生证到学校管理处办理借阅证,如有需要,缴纳一定的押金;
二、搜索。到公共服务处的电脑搜索自己的寻找的书籍——记下所在位置,根据查询的位置寻找该书。有的图书馆是人工服务,由管理员帮助查询并送来需要的书籍。
三、领取。领取需要阅读的书籍,在图书馆阅读或带回家。
四、日期。注意归还书籍的日期。到期可续借,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五、归还。还书,注意书籍的完整程度。如果书籍有损坏,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拓展资料
图书馆,是搜集、整理、收藏图书资料以供人阅览、参考的机构,早在公元前3000年就出现了图书馆,图书馆有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发信息资源、参与社会教育等职能。据《在辞典中出现的“图书馆”》说,“图书馆”一词最初在日本的文献中出现是1877年的事;而最早在我国文献中出现,当推《教育世界》第62期中所刊出的一篇《拟设简便图书馆说》,时为1894年。中国最早的省级图书馆为1904年创办的湖北省图书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图书馆)
公司图书借阅制度有哪些
公司图书借阅制度一、凡本公司员工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册。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五、员工在调动工作或离开本公司时,应在离开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图书馆的规则
1、应该在每天的放学后借阅图书。每人每次只能借阅一本,每隔一周借阅一轮。
2、每个人都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来爱护这些图书。如果出现损坏要照价赔偿。
3、请学习委员负责管理这些图书,借书和还书都要做好记录。
4、在班内阅读的时候,要安静,不要影响别人读书。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归还图书。
5、借阅和归还图书的时候,都要检查图书的完整性及清洁性。
扩展资料
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和同学讨论一下,班里的图书角应该怎样管理如:怎样借阅图书怎样爱护图书怎样保证大家都能借到书
1、应该在每天的放学后借阅图书。每人每次只能借阅一本,每隔一周借阅一轮。
2、每个人都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来爱护这些图书。如果出现损坏要照价赔偿。
3、请学习委员负责管理这些图书,借书和还书都要做好记录。
4、在班内阅读的时候,要安静,不要影响别人读书。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归还图书。
5、借阅和归还图书的时候,都要检查图书的完整性及清洁性。
扩展资料
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如何做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制度 1、凡我院师生员工在本馆借阅图书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借阅证为读者入馆及在馆内阅读,借还图书的凭证,其他证件不可替代。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借代还图书,如有发现,停止委托人借阅权两个月。冒用他人丢失的借阅证,按偷书处理。 2、院本部教工及退休教师,每人可借5册,期限为三个,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1.5个月;外聘教师、馆外读者,每人可借书3册,期限为两个月,可续借一次,时间为1个月;学生2册,借期1个月,续借期限为0.5个月。文艺类图书概不续借。逾期不还者,每册每天收取管理费0.2元。凡是限期借阅图书,按限期规定归还,对逾期图书超过一击者,根据逾期多少天,停借多少天,并收取管理费,逾期半年以上,经催还尚未来馆者,按遗失规定处理。 3、读者可利用机读目录室内的计算机终端检索馆藏书刊书目数据库。在使用时要爱护计算机,合理进行操作。 4、本馆实行全开架借阅方式,读者入库室必须遵守库室的有关规定,文明借阅。严禁读者将个人物品如书、书包等物带进库内,不准穿大衣、风衣、拖鞋入库,库内严禁吸烟、吐痰、乱扔杂物、吃零食等,违者停止其借阅权两个月并处罚款;对不遵守规定,无理取闹,不听劝阻者,取消其借阅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5、读者入库领代书析、入库牌。读者从书架上取书时,须把代书板放在此书的架位上,以免此书归架时放错位置。当你需要借此书时,需把代书板取回,并用于寻找下一本需借图书。输借书手续时或未找到所借图书,需把代书反、入库牌交给终端借阅人员。 6、读者要保持书库内安静、整洁,在查找书刊时要保持排架顺序,爱护书刊。人为造成书刊乱架者,停止其借阅权两个月。污损(包括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剪裁、撕页、损坏条码等)及偷窃书刊者,按章处罚。 7、工具书及贵重图书、杂志、画册等概不外借,仅供在阅览室内查阅。有特殊需要的教师和同学,凭系相关证明,经馆领导同意,报主管院找批准,可限期借出,用后立即归还。艺术系类图书,凡50元以上,100元以下,示范画及示范教材,可限期借出,到期即还。 8、读者及本馆职工借阅图书时,必须认真履行借阅手续。请读者(包括集体借书负责人)首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散页等情况,发现总是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注记;其次,确认书后还书期限表日期。明确后,输借阅手续。图书未输外借手续,不得携出库室外,否则按偷窃论处。 9、读者必须爱护所借图书,不得折页,圈点、批注,如有损毁或丢失,按我馆《图书刊赔偿规定》所列条款处理。 10、教职工及学生离院时,必须到本馆清还所借图书,交还借阅证,在离院手续单上加盖图书馆印章后,方可离院。如离院时借阅证不能交回,要收赔偿费。 11、本馆对借出的图书,不管借期是否到,必要时有权提前收回,读者接到催书通知时,应按规定期限归还。否则按逾期处理。 12、读者所借图书最短归还期限为两日,读者当日借出图书不能当日归还。 13、无论何种原因,如出差、病假、事假、实习等,读者所借图书均应到期归还。到期时若逢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借期到节假日后1天。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自动顺延到开学后一周内归还。超过期限,连同假期一起累加罚款。 14、闭馆前十分钟停止读者入库室,读者应抓紧时间办手续,主动帮助图书馆工作人员整理库室。 15、读者有疑难问题,可随时向工作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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