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卫生管理制度(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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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XXXXXX公司目录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2、职业危害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3、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4、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健康检查与诊治制度6、职业危害告知制度7、职业危害申报制度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0、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的报告12、关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13、关于职业病与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公司文件 文号: 公司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经 年 月 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 部门。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一)、组长:XXX(二)、副组长:XXX(三)、兼(专)职负责人:XXX(四)、成员:XXX(五)、图表:(六)、工作职责:1、制定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3、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其他: 公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包括:最高决策者的承诺,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企业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3、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5、4、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5、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6、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7、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3、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五、车间主任职责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把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一、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及卫生监督部门要求;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3、技改、技引要求;4、职工的合理要求。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为了规范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2、职业危害申报应当准备的资料:(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3、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第二项中的有关资料一并上交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4、本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责任制。 2、企业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应当对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 3、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结论。 用人单位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用人单位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5、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防护设施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6、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和机构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7、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8、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9、从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 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10、对企业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应当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分类: 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 (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 (2)眼、面防护用品类; (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 (4)皮肤保护用品类; (5)其他用品类。 11、购置防护用品要求 负责购买个人防护用品的部门在购置防护用品时,为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购置防护用品的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检测单位应当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资质,检测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防护效果的结论。 12、建立防护用品责任制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防护用品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1)设置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用品管理员; (2)制定并实施防护用品管理规章制度; (3)定期对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好防护用品。 13、企业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2)向劳动者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3)当与劳动者签订防护用品使用责任书。 14、培训和指导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当对劳动者进行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性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举例)一、配漆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求:根据生产命令单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容器和油漆,按配比要求完成配漆工作;(2)完成每批的配漆工作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的清洁工作;(3)配漆开始时,必须打开排风扇以降低有机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关闭;(4)配漆结束后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搞卫生清洁工作。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1)工程机械防护:无设备;(2)个人防护:在工作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对个人防护用品,应该爱护使用并定期更换;(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卫生事故,如: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二、喷漆作业岗位操作规程: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求:根据生产命令单上的要求将各种油漆用喷枪喷于产品上;(2)完成每批喷漆工作后必须将原材料空桶和废抹布清理干净;(3)喷漆开始时,必须先打开送排风装置,以降低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关闭送排风装置,油漆及甲苯容器必须上盖;(4)喷漆结束后,在搞卫生清洁工作时,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1)工程机械防护:送排风装置必须完好,能正常使用;(2)个人防护:在加料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爱护使用并蒂奇更换;(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卫生事故,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本预案。一、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1、本公司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其组成如下:组长: 为主要负责人副组长: 为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成员: 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下设办公室,设于 部门。2、本公司各车间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 成员: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二、事故报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公司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三、事故处理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一) 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二) 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三)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四)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五) 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六)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七) 落实卫生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八)工会组织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公司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四、事故的应急救援保障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五、事故的预防(一)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组织定期训练;(二)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按点进行检查;(三)化学品工段禁止烟火,并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四)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五)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知识,组织演练,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参与救援;(六)定期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公司企业需要建立哪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这个问题我曾经回答过:企业应建立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至少包括13项(12+1):(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劳动防护费用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应急管理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这个不是制定而是收集,就是收集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等)具体名称可以不完全按照以上,但基本内容要包含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都包括哪些
以下借供参考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 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 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结合实际修改一下即可
食品厂卫生管理制度
供参考: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企业)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企业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以上制度制定单位: 负责人 (制定人): 二0 年 月 日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企业)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标示的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内容,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以及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经营的奶粉应批批索取检验报告。索取的证件复印件应使用专门的档案盒,保管两年。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根据工商部门的通知,在“一票通”下发后,索取“一票通”。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建立完善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逐步完善条件,推行电子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在条件不成熟时,进货台账采用书面粘贴式,即指派专人将索取的进货票据(“一票通”使用后索取“一票通”)按供货商分类,依次粘贴在进货台账本上,保管在经营场所至少两年,供消费者查询和有关部门检查。 四、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或知道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标签内容,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登记在不合格食品退市记录薄上备查。 五、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受理投诉时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以上制度制定单位: 负责人 (制定人): 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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