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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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各少数民族在最高国家机关统一领导下,在其聚居地区设立自治机关,行使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重要政治制度。
制度简介: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根据中国国情,总结人民民主革命过程中民族工作的经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确定的国策,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共同选定的正确道路,是中国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各民族在国内实行平等团结联合的最适当形式。中国共产党的这一决策,在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和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政策部分)中,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一项根本制度被确定下来。为了正确实行这一制度,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宪法的规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30多年来,中国在实行这一制度解决国内民族问题方面,获得很大成功。
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中央授予而非民族自治地方所固有的,自治权中不含有脱离国家而独立的权利。因此,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为前提。2、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3、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为了让聚居的少数民族能过根据本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特点,实行特殊政策,保证本民族的自主性,促进本民族尽快发展。因此自治权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和标志。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两个特点:1、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2、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什么如下: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据此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一个行政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
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
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
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
自1840年以来,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互相离不开的政治认同。这就为建立一个统一的新中国,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法律主观: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宪法第四条。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二条 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以一个或者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内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或者民族乡。 民族自治地方依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包括一部分汉族或者其他民族的居民区和城镇。
什么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1、既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权利。
2、有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特点结合起来。
3、有助于把各民族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中国采用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解决民族问题,是根据本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因为:(1)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2)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3)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距,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含义是什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对具有民族特色的地区通过设立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并享有一定权力的制度。这项制度旨在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发展。具体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区划:设立民族自治地方,以地理区域为依据,依照民族分布情况,划分出自治州、自治县等自治地方。2.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其代表资格的产生和工作的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自治机关是实施民族自治的机构,实行以自治机关为中心的管理体制。3.民族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享有自治权,即在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享有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力,包括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权、受法律保护的民族团结和地方自治的权利。4.民族平等:坚持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使各少数民族在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教育等方面得到平等保障。5.中央支持:中央政府对民族自治地方有义务给予支持和协助。对边远民族地区和民族较少地区更要给予特别支持和优惠政策。总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平等发展,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而创造的特殊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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