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制度(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
本文目录
- 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
-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 青协办公室管理制度
- 老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啊
-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 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 花卉协会管理规定
- 自行车协会行政管理制度(二)
- 青岛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 英语社规章制度
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业协会组织和行为,保障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行业协会的设立、变更、终止、开展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行业协会是指由同业经济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 本条例所称行业协会包括符合前款规定的行业商会、同业公会。第四条 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增进会员的交流,协调行业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行业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第五条 行业协会应当依法设立,坚持政会分开和自愿入会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自律发展。第六条 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健全内部组织、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依法开展活动,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行业协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相关政策,统筹规划行业协会布局,指导、协调和促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行业协会的相关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业务主管单位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规范行业协会内部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开展活动。第二章 协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八条 成立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第九条 行业协会应当按照国家现行行业分类标准或者按照产品分类、经营方式、经营环节以及服务功能等设立。行业协会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具有行业代表性。第十条 成立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协会章程。行业协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终止的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行业协会的章程应当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的会员或者会员代表表决同意方可通过。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行业协会,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五个以上发起人,发起人为本省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二年以上的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及连续经营二年以上的农村承包经营户; (二)发起人和其他申请入会者,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同业组织数量的百分之十或者同业销售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三)具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人选。第十二条 行业协会实行会员制。在本省注册登记的经济组织可以申请加入行业协会。 在本省连续营业六个月以上的非本省注册登记的企业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申请加入本省的行业协会。第十三条 行业协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应当依法办理相应手续。第三章 协会会员与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经济组织,以及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与本行业有关的专家、学者等个人,承认协会章程,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批准同意,可以成为该协会会员。行业协会吸收个人会员加入的,个人会员比例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百分之十。第十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自由退会; (五)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二)执行协会决议; (三)按期交纳会费。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协会会员是协会的主体,为了提高协会会员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的组织活力,依据协会章程,作为章程的补充,特此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协会成立会员管理部,设专人管理会员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全省计算机用户的整体情况,了解核心会员的主要情况。会员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在会员管理部成立之前,会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 协会会员要分类管理,分类方法有4种: 1.按照会内职务,2.按照会员单位类型,3.按照会员所在区域,4.按照会员所在行业。分类管理的目的是要对每一类别的会员的代表性进行评估,提高协会针对各类型会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第三条 协会要为每一个会员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主要包括:1.会员登记表(包括会员照片),2.会员单位的计算机应用情况简介,3.会员的会内工作记录。 单位会员其会员登记表要加盖会员单位公章或用单位负责人的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要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或用本人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对于登记表上的各个项目要准确、全面的填写。对于因故退出协会的会员,其档案也要妥善保管。 第四条 协会要编制会员通信联络表,对于会员的主要情况及全部的联络方式,都要认真登记,包括: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等,在通信方式方面不能存在盲点和错误,以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快捷、准确的联络。 第五条 对于会员的会内工作,要进行会员考核登记。对会员参加活动、缴纳会费以及基于协会开展的各种交流与合作等,都要进行登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其会内职务和待遇的重要依据。 对于会员单位的社会表现,也要及时登记并记入档案,会员必须做社会公共准则的模范执行者,要为协会树立社会形象,一旦发现会员有不良社会行为,证据确凿且社会影响严重者,要依照章程规定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条 协会规定理事及理事以上会员均视为单位会员,一个会员单位可以设立1-2名会员单位代表,会员单位代表又分为主代表和副代表。 第七条 会员实行动态管理,当会员单位代表调离工作岗位时,其会内相应职务也将被自动取消,若其新的工作岗位仍在本省,则自动降为普通个人会员;若会员单位代表或个人会员调离本省,则普通会员资格也将自动取消。 第八条 具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的会员单位代表调离岗位后,新就任人员不能直接代理原单位代表的会内职务,经协会考核、本人同意,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能接任原会内职务,也可就任新的会内职务。 第九条 会员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取消会员资格的条件除了违犯法律、欠缴会费之外,还要将会员对其它会内义务的履行情况,如参加协会活动等,作为衡量会员资格及享受相应待遇的主要条件之一。对此规定如下: 1、不参加活动的各级别会员,对于活动中的讨论的事项不具有发言权,也不享受活动现场的其他待遇。 2、对于连续3次无人参加活动,连续6次本人不参加活动的,停止享受会内一切会员权利和待遇,只保留会员名誉,并给予警告,对于连续1年或6次以上不参加活动的,视同自动退会处理,不再享有会员名誉。 3、对于连续6个月不参与相应工作的会内领导,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做自动离职处理,恢复原职,需要重新审定其资格并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条 本办法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提示:回答问题幸苦不易————请幸苦加分!否则问问以后拒绝回答
青协办公室管理制度
青协管理制度 青协纪律是协会机构和全体青年志愿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维护协会的团结和统一,完成协会各项活证。协会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协会纪律,会员必须自觉接受协会纪律的约束。凡破坏青年志愿者协会形象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者,量情节之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为了进一步完善协会规章制度,加强协会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定会议、工作、办公等制度做如下规定:(一)会议制度1.各会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处负责记录。2.每四周一次常规例会制度;(各部每两周立一次)各部门的部长均要列席,以恰当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3.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将由秘书处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四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秘书处上交主席团,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4.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向秘书处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四次者,将由秘书处向主席团提交审议,将其除名。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处及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7.会议记录须送秘书处存档。(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协会长统筹安排,由秘书长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3.严格执行部长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部长直接向本院团委申请,由部长统筹安排,部长责任制,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本院团委申请,经同意后才能进行。5.部长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协会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青协主席团将其除名。6.每学期进行协会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青协主席团出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三)办公室制度: 1.各值日部长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因故不能来者,须向秘书处说明原因。2.进入办公室必须穿戴整洁,言行举止要具有大学生风范。3.不得在办公室内高声喧闹,及进行其他一切影响工作的活动。4.办公室严禁吸烟、酗酒。5.接待来访人员均要热情大方。6.办公室内一切协会资料,只限定本协会的部长及有关人员方可翻阅,秘书处定时整理。7.资料。并收集资料向部长汇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8.协会的一切办公物品不得随意带走或借出,若须借出必须征得主席团或部长的同意。9.保持办公室内的环境整洁。四、奖惩制度(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协会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警告、赔偿、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1.有违背本协会宗旨者。2.有损本协会形象者。3.合或拒绝参加本协会工作者。4.考试有两科以上不合格者(视其表现可以三科)。5.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6.本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7.别人,打架斗殴者。(二)根据本协会掌握和同学们的反映,对会员进行考核,视服务深度情况,分别采取评优、加分等形式的鼓励方式进行奖励。共青团组织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在了解志愿者参加活动表现基础上,依据青年志愿者工作记录手册的记录,以完成服务的时间为基本条件,对青年志愿者进行考核评估。完成服务任务者,给予表扬并推荐其参加志愿者评优。无故不完成任务,应给予批评,两次批评而不改正者取消其志愿者会员资格并通报全院。每半年或一年汇总一次。
老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啊
总则:为了加强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内部财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第一条:本协会非营利性组织,不得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第二条:本协会财产归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第三条: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第四条:协会经费来源:社会赞助、会员会费及其他合法收入。第五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协会的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条:协会换届或更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和审计第七条:协会自成立起,就应建立明确的帐目,有专人负责管理,所有帐目需及时入帐,并定期向协会内外公开帐目,实行帐务公开制度。第八条:协会经费支出必须按照正式发票报销,每学期终上交报表及发票,报表上的项目需与发票一致,做到帐目细致明朗。第九条: 协会接受的捐赠或赞助费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受,使用捐赠或赞助费的有关情况,需向全体会员公开。第十条:任何谎报经费开销者、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经费者,视情节严重,可废除其工作人员资格细则: 第一条:本协会资金运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使用的财务制度。本协会全部收支由协会财务部统一管理。第二条:财务部设立协会总帐户,现金及所有报销作凭证,帐目由财务部保管。财务部必须按时记录各项收支的明细情况。第三条:各部门一律凭有效凭证(发票)由当事人统一到财务部财务报消,注明详细费用,报帐时发票背面应注明用途和经手人和证人,《注:一次性开支50元以上(包括50元)的由会长签名。第四条:各部门报销时,必须携带报销的实物到财务部报销,在使用期间必须保存好,如有遗失责任追究到个人。第五条:报销有效凭证必须在该凭证日期两个星期内报销,过期后恕不办理。第六条:各种收入汇总后,必须三天内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向全体委员汇报,同时,财务部收到资金后必须办理有效的收据,业务活动收入必须全数上交,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扣除。第七条:如举办活动需要提前垫付现金:报由委员会通过后,才可以支付。活动结束后应立即上交全部发票和剩余现金。第八条:财务部每月(或根据具体情况)小结财务收支情况,交委员会审议。财务部定期编制财务收支清单,向协会内外公布。如需详细了解协会的收支情况,可到财务部查阅加强各方面监督。附则一、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生效。 **老人协会 2009-2-24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行业协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业协会的设立、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四条 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行业协会的权利。第五条 行业协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第六条 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经济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发挥其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行业协会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督,并通过提出建议、发布信息、制定导向性政策等方式对行业协会进行指导。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扶持和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支持其依法独立开展活动。第二章 成立、变更和注销第九条 行业协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设立,或者按照产品类型、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类型设立,但名称不得相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条 成立行业协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五十个以上的同行业经济组织申请入会; (二)有规范的名称,标明所属行业和活动地域; (三)有固定的住所、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三万元;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第十一条 申请成立行业协会,申请人应当先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筹备申请。 申请筹备成立行业协会必须有八个以上的发起人。发起人必须是持有营业执照、有连续两年以上良好经营记录的经济组织。 申请筹备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发起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和经营情况证明; (三)验资报告、住所的有关证明; (四)章程草案。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发起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筹备的决定;决定不准予筹备的,应当向发起人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发起人在接到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筹备的决定后,应当在一个月内,通过报纸、网站向社会发布筹备公告,并接受同行业经济组织的入会申请。 发起人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准予筹备的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召开筹备大会。 筹备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协会章程和选举办法; (二)选举产生协会的组织机构。 筹备大会必须有全体申请人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协会章程由出席会议的申请人的三分之二,筹备大会的其他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申请人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三条 行业协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会费缴纳标准; (四)组织管理制度,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监事会的产生、职权、任期和罢免的办法; (五)财务预算、决算、清算等资产管理和使用办法;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办法; (八)协会变更、注销或者注销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九)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 成立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并在筹备大会结束后十五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协会章程; (三)检资报告、住所的有关证明; (四)筹备大会的会议纪要; (五)其他相关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准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行业协会根据章程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业自律组织,负责代理记账行业的规范管理、职业培训和服务保障等任务。《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是国务院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协会管理条例》制定的,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组织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根据《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业自律组织,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后方可开展活动。协会的主要任务包括: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推动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维护会员权益和合法权益等。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会员应当遵守《代理记账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行业声誉和形象,勤勉履行职业责任,保障客户权益。同时,协会还要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完善行业服务体系,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会员如何申请加入? 根据《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规定,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和个人可以向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提出加入申请。申请者需要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协会在审核通过后,将发放会员证书并公示会员名单。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成立和运作,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代理记账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业责任,积极参与协会的组织管理和职业培训,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行业影响力。【法律依据】:《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第三条 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业自律组织,是代理记账行业的服务和管理机构。
花卉协会管理规定
导语:任何协会都要遵守一定规章制度,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花卉协会的管理章程,欢迎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团体的名称:沭阳县花卉协会。
第二条 沭阳县花卉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的性质:是以花卉科技人员及花卉产销大户自愿结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的群众团体;是本县进行花卉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我县花卉生产及花卉营销、开展产业化经营的民间社会自治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其它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展示和推广科技成果,通过人员培训、技术咨询等方法来提高我县花卉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技术水平、营销手段和道德水准,促进我县花卉产业持续、高效、健康、稳步发展。
本会的目的为:通过本会的努力,使我县的花卉产品销售到祖国各地,并尽快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为人类的生态平衡与环境美化作出贡献,又能有力地推动我县地方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县农林局,在县民政局登记并接受上述两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沭阳县农林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花卉产销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县花卉生产规划和管理措施。 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二分析、研究全县花卉生产、流通、管理等有关方面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搜集整理、传递县内外花卉生产、流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总结交流和推广花卉生产、流通、管理方面的信息与经验。
四引进和展示新优特品种和新技术,搞好试验示范,引导广大农民发展优质高效的花卉生产。
五对全县花卉生产发展提供产、销一条龙培训、咨询和承包等服务,包括苗木、盆景制作、技术、信息、物资、资金、营销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种。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我县从事花卉技术推广的农业科技人员;四经验丰富的花农,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花卉、盆景生产和营销大户。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填写协会会员登记表;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优先在协会刊物上发表文章,介绍经验;
四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委托本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信誉;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我县有关花卉盆景产、供、销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认真钻研花卉盆景产、供、销及有关技术、策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服务我县花卉生产;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的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 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例会,每年年底或下年年初召开一次年会.其它会议与活动临时提前两天通知.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农林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本会理事会由会长和理事长组成,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农林局、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农林局、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协会全面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三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经理事会通过,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兼任分会会长;
二负责所管分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 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县财政资助;
二接受各友好单位或个人捐赠;
三会员的会费;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 本会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团体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农林局、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农林局审查同意,并报民政局登记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会完成宗旨后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农林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农林局、民政局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经民政局办理清算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农林局、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 2002年 12月 31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自行车协会行政管理制度(二)
自行车协会行政管理制度 、凡协会举办的赛事,均必须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理,严禁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 二、协会固定资产使用规定 、凡属协会购买的长期固定使用的物品,即为协会的固定资产,应登记归档保管好,原则上不允许个人使用。 、不允许个人未经协会同意以协会名义、名称自行无偿使用相关物品,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协会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需要,由协会经办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财务出纳与经办人一起购买。 、会员每的会费交缴最终统一到协会的财务部入账统一专户管理。不准截留使用,终向会员公布会费的使用情况。 三、协会的网站管理 、协会网站所有权属诸暨市自行车协会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网站的资源。 、考虑到协会网站自身特点,以及今后的发展建设节约经费的需要,可采用与指定商家有偿使用合作方式同建设。合作期限一般为一。具体合作费用另定。 、网站上以协会名义发布的公布、公告、消息、召集活动等信息都必须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同意后,由指定专用id发布,否则对给协会造成名誉损失的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 、,网站的广告收由协会财务统一收取管理。 四、奖励规定 、对协会会员以协会名义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协会内部给予适当奖励或报销相关路费。 、为了广开资金渠道,增强协会的发展后劲,充分发挥协会领导和会员的积极性,凡属个人名义吸引商家或其他单位对协会赞助资金的,给予奖励。 、协会每终评选出若干名成绩优秀的会员和协会优秀领导给予奖励。 五、外联活动规定 、凡以协会名义外出参赛、郊外骑行、与兄弟城市之间友好往来等活动,应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行。 、应穿上协会统一的骑行服,带着协会旗帜,充分体现协会的精神面貌。 、遵守领队纪律,统一行动,团结协作。 六、协会logo和旗帜、信笺等使用规定 、协会logo和旗帜、信笺、服装一经确定后,即代表协会一切对外的文字、宣传、形象等的标志,因此应认真对待和谨慎使用,它代表协会的唯一性和合法性,不允许任何人以个人名义复制、盗用等,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协会logo和旗帜、信笺、服装等必须是以协会名义对外活动时才能使用。 , 1 2
青岛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指由本市同业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自愿组成,经依法登记,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三条 市、区(市)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政府相关部门是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共同做好规范行业协会管理和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工作。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大力促进、依法规范行业协会的发展,支持其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第五条 行业协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六条 行业协会应当遵循自主办会的原则,实行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筹经费。第七条 行业协会的发起人应当具有行业代表性。 行业协会既可依据国家行业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依据产品类型、经营环节、服务功能等方面标准设立。第八条 同一行业协会应当实行统一的入会标准,保证不同区域、所有制、经营规模的经济组织和相关单位,享有平等加入行业协会的权利。第九条 行业协会的成立、变更、注销,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 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听证会,对申请成立行业协会的必要性进行听证。第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与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和财务相分离。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和其他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兼职。第十一条 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办事机构,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行业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和秘书长不得从同一会员单位中产生。第十二条 行业协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对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第十三条 行业协会可以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助、开展服务或承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事项等合法途径筹措经费。 行业协会应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行业协会经费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协会的章程,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的监督。第十四条 行业协会应当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规章开展以下工作: (一)行业调研、统计、信息收集; (二)参与制定或修订行业产品的技术、质量等标准,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 (三)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对外交流、会展招商及产品推介等活动; (四)代表行业会员进行反倾销、反垄断等调查,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相关调查申请; (五)制定并负责实施行业内部争议处理规则,协调本行业与其他行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关系; (六)进行行业自律,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维护行业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 (七)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情况,提出涉及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建议; (八)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职能。第十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涉及行业利益的公共政策、行政措施或行业发展规划时,应当听取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第十六条 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行业协会承担工作应当支付相关费用,并及时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行业协会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第十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成立的行业协会,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依照本办法进行规范,并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英语社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本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会员的利益,更好的发挥协会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学识网小编为你整理了英语社团管理制度范本,希望你喜欢。 英语社团管理制度范本一 总则 英语协会是在团委领导和管理下的以英语为主的社团组织,是为广大同学提供学习英语、展现自我的平台,协会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其管理 第一条:协会会长是由全体机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年。协会会长必须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工作认真负责,且具备领导能力。 第二条:协会内部组成理事会。下设理事部(协助会长对协会进行管理,负责到团委给老师签名所要播放的通知交给广播站)。口语部(组织会员定期在老师的带领下锻炼英语口语,用英语与他人交流对话的能力)。宣传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宣传,如出海报,所要举办的活动等)。秘书部(对机构和会员作考勤记录)。部(负责协会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书及其流程工作表)。外联部(负责与本校或其它学校的社团交流、互相学习)。 第三条:协会各部部长一经面试入选后,必须遵守协会各规章制度,协助会长,尽职尽责。 第四条:为了使协会更加富有组织纪律性,对理事会成员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所有成员无故不得缺席。 第五条:协会财务要做到合理开支,量入为出,并对所有的开支做记录,以便使会费得到合理合法的应用,保证经费的透明度,以诚实信用为本。 第二章活动原则 第六条:协会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规范围内,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协会活动主要围绕英语展开。 第八条:协会邀请外教及优秀英语教师对协会活动进行指导。 第三章协会机构成员 第九条:机构成员要积极配合会长完成团委布置的任务。 第十条:机构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并且要带上本子和笔作记录,确有事不能来参加会议的,须以书面形式(请假条)提出请假要求,交给会长。 第十一条:实行机构成员考勤制度,机构成员每学期请假三次以上五次以下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每学期机构成员开会无故缺勤五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 第十三条:机构成员每周须写一篇英语短文或文章。 第四章协会会员 第十四条:凡二技学生,对英语学习有兴趣、思想健康者均可报名入会,并在交纳10元会费后发予会员证。 第十五条:凡入会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理事会的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得做出有损害本协会利益的事。 第十六条:会员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参加英语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要按时上课,并做好笔记,上课时不得吵闹喧哗,并对会员做考勤记录。 第十八条:每学期上课会员无故缺勤6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不能按时来上课的,需写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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