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案例(我把装载机租给公司干活,由我自己驾驶,干活中出交通事故谁负责)
本文目录
- 我把装载机租给公司干活,由我自己驾驶,干活中出交通事故谁负责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知识
-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
- 机动车交强险理赔案例
- 一场车祸引发的保险理赔案例
-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一
-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案例
-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例
- 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案例
我把装载机租给公司干活,由我自己驾驶,干活中出交通事故谁负责
根据您的描述,这是一个涉及装载机租赁及交通事故赔偿的复杂案例,我来详细分析一下:1. 装载机的管理者和使用者是公司,因为装载机是您租给公司使用的,公司组织了作业,所以公司属于管理者和使用者。2. 您作为装载机的拥有者和驾驶人,租赁装载机给公司使用,并自行驾驶作业,所以您同时也属于管理者之一,但主要作为提供租赁服务的一方和驾驶人。3. 民法1209条规定:管理者对使用者的行为,如同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意味着发生交通事故,管理者(公司和您)对使用者(公司)的行为负连带责任。但合同中约定由您个人对违章操作负责,则您需要承担主要责任。4. 由于合同中仅提到您不遵守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导致的事故您个人负责,没有明确免除公司的连带责任,所以此次交通事故应属于共同过失。公司需要承担一定连带责任,您作为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5. 赔偿责任可以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进行分担,如果确定为您的违章操作所致,您大体需要承担较大部分,比如70-80%的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共同过失,可以按 50-60% 程度由您承担,其余由公司连带赔偿。6. 对伤者的眼睛损伤,需要根据医疗诊断鉴定其伤残程度和严重程度,按相应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由主要责任方优先赔偿,不足部分由公司连带赔偿。所以,总的来说,此次交通事故属共同过失,您作为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公司承担一定连带责任。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分担,并参考伤者实际伤害进行赔付。希望这些法律分析对您处理此案例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知识
案例1 张三开车撞了闯红灯横穿马路的李四,李四医疗费花了5000,交警判定张三次要责任,李四主要责任。那么医疗费谁出,各出多少呢? 答案是张三负责全部医疗费。 根据交强险条例第23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只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死亡赔偿限额11w,医疗费用限额1w,财产损失赔偿2k;无责任情况下交强险死亡赔偿限额1w,医疗费用限额1k,财产损失100元。所以这次交通事故中的张三虽然是次要责任,但是也要从交强险中赔偿李四的医药费5000元。因为没有超过1w的限额,所以商业保险无需出险。 案例2 半年后,张三开车撞了骑摩托车的李四,交警判定张三全责。李四住院花了15000元,摩托车修理花了1800元,那么保险怎么计算呢?交强险医疗费出1w,剩余5000元从张三的商业保险中出,修摩托车的1800元没有超过交强险2000元的限额,所以全部从交强险出。这里要注意的是交强险是没有赔付次数的限制,一年内可以多次出现。但是张三今年出险两次,但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下一年的交强险上浮10%。 案例3 又过了一个月,张三开车跟李四的车迎面相撞,交警判定他们同等责任,医疗费和车损都没超过交强险限额,他们各自从对方的交强险中出险即可。如果他们没有人员伤亡,车辆损失没有超过2000元,可以用互碰自赔的原则从自己的交强险中负责自己的车损。 案例4 张三去修好车,开去郊区兜风,回来的路上正常驾驶,忽然一个醉鬼“鬼探头”,张三躲闪不及撞了上去,醉鬼当场死亡。经交警鉴定,张三无责,那么张三需要付什么赔偿吗? 需要赔偿醉鬼的死亡金额。那怎么计算呢? 先看交强险。由于张三无责,所以交强险需要死亡赔偿限额1w。商业险中机动车对非机动车(含行人)无责情况下,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 欢迎大家补充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
车损险赔偿案例在对车损险的一些相关理论知识有所了解后,车损险赔偿案例有那些呢?实际生活中对于车损险赔偿的处理有哪些规定呢?这些知识或许还有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吧,接下来我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一、基本案情简介2011年7月6日,吴某为自己的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保险金额为5.8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2012年3月5日,吴某驾驶保险车辆正常行驶时,被徐某驾驶的车辆追尾相撞,致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某对该事故无责任。吴某的车辆经评估损失为2.6万元,吴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吴某对该事故无责任,按保险条款第十九条的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拒赔,吴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二、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1、保险公司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保险机动车方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2、保险公司三、个人分析从投保的目的看投保人投保机动车损失险,就是为了保证投保人发生机动车损失时,保险公司能够对投保车辆损失给予一定的救济,从而减轻自已的损失。就“按责赔付”条款本身来讲,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责任进行赔偿,必然出现驾驶人有过错时被保险人能得到保险赔偿,而驾驶人无过错时被保险人却得不到赔偿的不公平现象,这既不符合保险合同缔约目的,也有违公平原则。从保险法及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文来讲车损险按责赔付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保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在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无责的情形下,该条款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排除了被保险人获得保险金这一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从法律原则方面讲保险法实行的是保险人先行赔付原则,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无论被保车辆是否有责,保险人均应依法先行对投保人支付赔偿金。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本案中,投保人吴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2.6万元属于保险赔偿范围,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中@2019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车险的快速发展目前占财产保险总保费的70%,对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汽车保险是中国最大的财产保险类型。每个车主都必须了解一些情况。接下来,我给大家举几个汽车保险理赔的经典案例与大家一起分析。车险案例分析1:司机因驾车撞死藏獒索赔30万元。维权时间:年12月。维权地点:鄞州区法院维权理由:索赔30万元开车不小心撞死了一只藏獒,狗的主人向司机索赔30万元。为什么一只只花了8万买的狗,最后却增值到了30万?这个损失金额应该如何确定?昨天,鄞州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狗的主人索赔30万元。事情应该从去年4月下旬的一天开始。老刘是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司机。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开车去送货。在路过鄞州区某小区入口准备转弯时,一只藏獒和老刘的车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同向奔跑。老刘避不开打了它,藏獒当场死亡。“怎么了!?"事故发生后,狗的主人老叶迅速跑了过去。那时,他忙于工作,没有看他的狗。我没想到狗要过一段时间才会死。之后,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由老刘负主要责任,老叶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责任明确,但因赔偿金额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老叶说,他6年前花8万元买下了这只藏獒,当时是一只小狗,但养了6年,已经变成了一只成年藏獒,价格不能用8万元来衡量。他估计这只成年藏獒现在应该值30万元。由于双方缺乏协调,老叶将车主老刘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这3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庭审中,如何鉴定这只藏獒的价值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原告老叶认为其共遭受损失30万元。他是怎么得到这30万元的?老叶说,当时买幼犬的时候,价格是8万元,6年的饲养成本是12万元,而成年藏獒会有相应的增值,增值价格是10万元,三者相加可以获得30万元的经济损失。但被告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藏獒进行了定损,当时定损价仅为1.5万元,不应以30万元计算。法院最终判决藏獒价格为8万元。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老刘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时不慎。当他所驾驶的车辆旁边同向奔跑的大狗藏獒被提前发现时,他在未采取避让措施的情况下右转,其过错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原告允许其所有的大型犬藏獒单独外出,已经违反了《宁波市限制养犬条例》“烈性犬、大型犬必须拴养或圈养”的规定,其过错行为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至于如何确定原告的损失,由于交通事故中死亡的藏獒已经不存在,经调查也没有专门的机构对藏獒的价值进行鉴定或评估,所以只能参照市场来确定死亡藏獒的价值。根据法院对专门饲养藏獒的养殖场和个人的调查走访,成年藏獒的价格不一定比小藏獒高。具体来说,普通成年藏獒根据品种、血统、体型、毛色、头门,价格一般在每只7万元左右。原告藏獒于2008年以8万元的价格购得。因原告无有效证据证明藏獒为优良品种,结合原告购买的小藏獒价格和市场上普通成年藏獒价格,判定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中藏獒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为8万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赔偿限额内先行赔付共计4000元,交强险外损失76000元的70%为53200元,由被告老刘承担。车险案例分析2:车险损失和玻璃险有什么区别?对于车主来说,汽车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然而,除了便利之外,车主也有自己的烦恼,一是停车难,二是停车后汽车面临的意外损坏和赔偿烦恼。这里有一些前段时间,曹先生把车停在路边。结果回来后发现玻璃、玻璃导槽、亮条和上面的油漆都被什么东西撬了,于是向保险公司报案。但在确定损害时与保险公司存在歧义:保险公司认为玻璃损失只能单独按照玻璃损害保险赔偿,而曹先生则认为不仅玻璃受损,他的其他损失也要按照盗窃险或车损险赔偿。经核实,得知曹先生购买了交强险、三通险等各种车险,不包括免赔额险、车身划痕险、单独玻璃破损险、车损险、入室盗窃险等。他认为自己购买了全额车险,没有免赔额保险,且损害事实清楚一致,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自己的玻璃等车损。但保险公司认为汽车只能单独按玻璃破碎险赔偿。保险公司的理由如下:1.这起事故显然不适用于盗窃救援。保险合同规定,盗窃救援的首要条件是整车已经被盗。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的车辆本身并没有被盗。2.车损险不适用于本次事故,因为盗窃、撬窃行为并非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分析:实际上,争议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曹先生对玻璃破碎险和车损险的理解不是很清楚。其实玻璃保险的全称是玻璃破碎险,是指因停放和使用造成的玻璃损坏。这种保险是专门为前后玻璃和车窗玻璃设计的,所以车灯或后视镜的单独破损是免责的,保险公司不需要赔付。此外,如果玻璃破损是车内物体造成的,也属于免责范围。只有由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才由汽车损坏保险承保。汽车保险案例分析3:案例:2002年10月18日,某科技公司将其所有车辆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盗窃险等保险。保险期间为2002年10月19日至2003年10月17日,其中盗窃险保险金额为40万元。2003年2月5日晚,司机王将车停放在某物业公司管理的汽车停车场,交由停车场保管。停车场把“取车证”交给了司机。第二天早上,王去取车时,发现车被偷了,停车场也出示了证明车是在他的停车场被偷的证据。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三个月后,公安机关证明未能破案。被保险人某科技公司根据车辆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根据合同向被保险人某科技公司支付了32万元的盗窃保险赔偿金。同时,某科技公司还向保险公司出示了股权转让书,将车下32万元股权转让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车场赔偿车底损失32万元。停车场认为:1。保险公司无权向停车场索赔。2.因停车场不收取车辆保管费,车辆保管合同免费,停车场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1.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有权向有过错的第三人追偿。2.车主将车停在物业公司管理的停车场,停车场还出示了“取车证明”。虽然没有保管费,但根据停车场的规定,保管费只在取车时收取,车辆保管合同是有支付的。因停车场存放不当,某科技公司的车被盗,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停车场没有营业执照,责任应该由其启动单位的物业公司承担。庭审中,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车价值评估为38万元。综上所述,判决如下:1。物业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公司赔偿32万元。2.某物业公司支付本案诉讼费。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后是否有权向停车场索赔?2.车辆停车场先停,然后交费。车辆丢失后,停车场应该付款吗?1.本案中,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了保险代位求偿权,因此有权向有过错的第三人主张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人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根据该条规定,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支付32万元保险赔偿金后,依法取得了赔偿金额内的代位求偿权。因此,保险公司只能在保险标的下获得价值32万元的赔偿。此外,《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保险人依照第一款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赔偿的部分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根据该条规定,被保险车辆超过32万元的部分,停车场应赔偿被保险人某科技公司。因为被保险人只将车底价值32万元的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多余的权利仍归被保险人所有。第二,车辆保管合同是有偿合同。从上述案件事实来看,虽然车辆被盗时停车场不收取车辆保管费,但车辆停车场的收费习惯是车辆进入时不收费,离开时收取保管费。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他们可以通过协议来补充它;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这种情况下,车辆停车场的交易习惯是先停车后收费,停车场已经出示了“取车凭证”,停车场是收费停车场,是盈利的经营单位。因此,根据《合同法》,车辆保管合同是有偿的。实践中,很多停车场为了避免法律责任,往往要求先停车再收费,每月的车辆入库也只会在月底收费。车辆损坏或丢失时,停车场不愿意以不收取保管费为由承担法律责任。事实上,这些停车场就像本案的结果一样,最终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启发首先提醒广大车主,停车时一定要索要车辆保管证明,保管好。现实生活中,车辆保管合同一般为口头形式。车辆丢失后,只能凭收储费收据、取车凭证、停车证、停车卡等相关凭证证明:车辆保管合同是否成立、有效;车辆保管合同是否支付等。其次,在发现车辆被盗后,应要求停车场出示被盗车辆的事实证明材料,或者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到被盗现场调查并出示证明材料。本案中,驾驶员王发现车辆被盗后,及时要求停车场出示证明,证明车辆被盗的事实。该证明材料在车辆保管合同纠纷的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有些停车场不愿意提供类似的证明。此时应及时报告,并要求公安机关前往现场调查,记录相关事实。最后,及时做好恢复准备。车辆被盗后,应当积极与车辆停车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车辆保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被害人知道车辆被盗之时起算。如果受害人在诉讼时效后仍不采取行动,就丧失了诉讼的胜算,因此保险公司不能对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因被保险人的过错,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因此,积极向第三人索赔也是被保险人的义务。汽车保险与理赔出现交通事故汽车保险该如何理赔,理赔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保险公司会赔款哪些是拒赔的?接下来我就举几个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跟大家一起分析吧。以下含案例三则,各种不同情况各种汽车保险理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车辆保险理赔程序: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车主在申请保险理赔时的基本流程出示保险单证。出示行驶证。出示驾驶证。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出示保险单。填写出险报案表。详细填写出险经过。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交付维修站修理。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车主签字认可。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案例1:司机开车撞死藏獒遭索赔30万维权时间:2014.12.某日维权地点:鄞州区法院维权事由:索赔30万元开车不慎撞死一条藏獒犬,狗的主人向肇事司机索赔30万元。一条买来才8万元的狗,为何最终增值到30万元,这个损失金额到底该如何裁定?昨日,鄞州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么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展一:狗的主人提出30万元索赔金额事情要从去年4月下旬的一天说起,老刘是一名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司机,当天他和往常一样开车送货,当途经鄞州区某村村口准备拐弯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一只藏獒和老刘的车子同方向奔跑而来,老刘避让不及撞了上去,藏獒当场死亡。怎么回事啊!?事故发生后,狗的主人老叶连忙跑了过来,当时他正在忙着手里的活,没有看着自己的爱犬,没想到就一会工夫,狗已经死于非命。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刘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老叶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责任是划清了,但双方因为赔偿的金额出现了分歧,老叶称这条藏獒是自己在6年前花了8万元买来的,当时是一条幼犬,可六年的饲养幼犬已然成了一条成年藏獒,价格不能以8万元来衡量,他估算现在这条成年藏獒应该值30万。由于双方协调不下,于是老叶将车主老刘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进展二:这30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庭审过程中,这条藏獒的价值该如何认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原告老叶认为,自己遭受的损失共计30万元,这个30万元是怎么得来的呢?老叶说当时购买幼犬时价格为8万元,6年的饲养成本为12万元,而成年藏獒会有相应增值,这部分增值价格为10万元,三者相加得出30万元的经济损失。而被告的保险公司则认为,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藏獒进行了定损,当时定损的价格仅为15000元,不应该以30万元来计算。进展三:法院最终认定藏獒价格为8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老刘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行驶时疏忽大意,在已提前发现所驾车辆旁边同方向跑动的大型犬藏獒情况下,实施右转弯未采取规避措施,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原告放任其所有的大型犬藏獒独自外出活动,行为已经违反了《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烈性犬、大型犬必须拴养或者圈养的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理赔结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赔偿限额内先予赔偿共计4000元,交强险外的损失76000元中的70%计53200元由被告老刘承担。案例2:不到一小时理赔结束2016年3月20日15时25分,某保险公司接客户报案称粤Y牌照的车辆在佛山南海凯旋名门被冰雹砸到,车辆受损,现在在维修厂要求定损。接报案后20分钟,险查勘人员到达维修厂,立即查勘定损标的车辆,最终核定损失金额4000元。本着准确快速便捷的理赔宗旨,16时22分已经结案并支付赔款给客户。也就是说,从报案到定损完毕到结案支付赔款,整个过程仅耗时一个小时。除了现场理赔速度加快外,目前不少公司已经实现半小时以内可以赔付。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理赔技术的进步,各保险公司理赔方式呈现多元化,保险公司开始使用APP、微信等方式进行理赔,理赔速度加快,更加方便车主。案例3:驾驶人未年审刘女士开富康车5年了,2006年的一天,在正常行驶中因为躲避路人撞在桥头的石栏杆上。车上人员未受严重伤害,但车辆严重受损。该车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车损险、盗抢险、三者险以及不计免赔4项保险。但到保险公司报案后,却被保险公司拒绝。不赔原因: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刘女士没有年审。保险条款上已写明,如果驾驶人未年审或没有驾照,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为没有年审或者没有驾照,就无法证明你有驾车资格,国家根本就不允许你驾车上路。保险公司自然不会为这种不合格买单。我提醒:认真一点,别怕麻烦,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现在多数驾驶证不用年审了,改为6年一换证,那更要对换证时间心里有数了。扩展知识:1、车险理赔有没有时间限制?车辆的理赔是有时限的。《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2、车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车险理赔的看你的事故是什么类型。单方事故,修车的发票,行车证驾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根据每个保险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保险公司在单方损失较大的案件需要交警的证明。双方事故:双方事故需要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修车发票,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涉及第三方财产理赔事故:除上述车辆理赔材料还要有第三方财产损失明细及相关部门的证明。3、车险理赔一定要报警才能理赔吗?a、单方事故不需要报警,只需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即可以理赔。b、双方事故需要报警才可以理赔。保险公司要依据交警开出的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归属来理赔。
机动车交强险理赔案例
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新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实行,内容如下: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笔者用一个具体案例,针对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应当承担的交强险赔偿金额予以阐述,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甲、乙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两车各负一半责任。甲、乙两车车损分别为3000元、5000元,乙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8000元,死亡伤残费用9万元。设两车适用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则:
(一)甲车交强险赔偿金额计算
甲车交强险赔偿金额=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受害人医疗费用赔款+受害人财产损失赔款
=乙车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乙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1.乙车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90000÷(2-1)=90000元
2.乙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8000÷(2-1)=8000元
3.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乙车损核定承担金额
=5000÷(2-1)=50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
4.甲车交强险赔偿金额=90000+8000+2000=100000元
(二)乙车交强险赔偿金额计算
乙车交强险赔偿金额=甲车损核定承担金额
=3000÷(2-1)=30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等。
百万购车补贴
一场车祸引发的保险理赔案例
车祸是面临驾驶者最恐怖的事情之一。即使你开车过得再小心,也有可能会遇到不可预料的意外情况。随着城市的扩大和车辆数量的增加,车祸事故频发,每位司机都有可能被卷入其中。本文将为您讲述一位司机的保险理赔经历,希望能够提供帮助和启示。今年夏天,小张驾驶他的轿车前往当地夜市与朋友会面。回家的路上,他遭到了一起交通事故。另一辆车子闯红灯,与他的轿车相撞。在碰撞后,小张的轿车被撞坏了。虽然小张幸运地没有受伤,但他的车却变得无法行驶。当场,小张和对方司机联系了保险公司的客服中心,并向警察报告了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后,小张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于事故责任明确,保险公司派出了理赔人员前来审核定损。理赔人员现场评估了小张的车辆损伤情况,拍照并询问了小张事故时的情况。在确认车辆损伤情况后,理赔人员向小张解释了理赔流程,并指导他填写理赔申请书。随后,理赔人员将理赔文件和表格送到保险公司的办公室,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处理。整个流程大约需要5个工作日,期间小张跟进理赔进度,并答复一些相关问题。最后,保险公司批准了小张的理赔申请,按照合同规定赔付了全部的维修费用。小张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时了解到,保险公司有合作的售后服务合作商。保险公司可以为他安排车辆维修,但也欢迎小张自己选择维修店。小张决定去该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店进行车辆维修,因为这家店有丰富的汽车维修经验,配有良好的设备和高素质的专业人员。维修师傅提供了详细的维修方案,并告知了小张车辆修理的大约时间和费用。小张非常满意,并按时到店接听取车。保险公司批准了小张的理赔申请后,他的轿车已完全恢复了新车的性能。但是,依据合同,亦为了顾及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不可挽回的损失,他的车辆可以享受一段时间内的质量保证。由于保险公司有严格的服务管理系统,小张的车也得到了长期性能优化和稳定的保障。同时,保险公司派人对维修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质量监控。这样,它可以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的使用,以确保小张的满意。交通事故是司机常遇到的问题之一,保险理赔是交通事故后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小张与保险公司良好的合作经历,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他们之间的交流沟通非常顺畅,并且准备的信息充分。在此次保险理赔经历中,小张的损失得到了足够的赔偿,并且他的车辆维修工作完美结束。因此,选择适当的保险公司非常重要。要找到合适的保险公司,建议您在选择之前调查一下市场上不同公司的信誉、服务质量和综合性能。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一
1.医疗费,孙某某主张30069.44元,其中29947.44元有医疗文证证明,本院予以认定;其余122元的门诊费发票患者姓名非孙某某,本院不予认定。29947.44元中非医保用药为776.58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孙某某主张500元(20元/天×25天)。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3.营养费,孙某某主张1800元(20元/天×90天)。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该项损失合计32247.44元,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8000元,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8484.26元,合计26484.26元;由翟军赔偿776.58元。二、伤残费用赔偿项目1.护理费,孙某某主张9000元(100元/天×90天)。孙某某主张按100元/天的标准计算护理费,结合其伤情及护理依赖度,本院予以认定,护理期限计算90天,护理费为9000元。2.误工费,孙某某主张34230元(163元/天×210天)。孙某某主张按163元/天的标准计算误工费,不超过其事发前六个月的平均工资,本院予以认定。事发后七个月其单位发放工资18886元,应当予以扣除,孙某某的实际误工损失为15344元。3.残疾赔偿金,孙某某主张223449.60元(55862.40元/年×20年×20%)。人民财保泰兴公司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4.精神损害抚慰金,孙某某主张10000元。其因本起事故致残,造成较大的精神打击,本院酌定为7000元。5.交通费,孙某某主张800元。交通费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使用、乘坐公交车辆的原则,结合其医疗地点及伤情,本院酌定为600元。该项损失合计255393.60元,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80000元,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49005.84元,合计229005.84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项目车辆损失,孙某某主张2190元,有维修费票据及维修清单为证,本院予以认定。该项损失计2190元,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2000元,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23.50元,合计2123.50元。以上三项损失,人民财保泰兴公司应赔偿257613.60元,返还刘荣成1750元后,其尚应赔偿孙某某255863.60元;翟军应赔偿孙某某776.58元,奔腾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案例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案例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案例,在现实社会中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进行责任划分的,责任大小决定了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下面看看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案例。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案例1
案例:A酒后驾驶故意遮挡号牌的轿车与B驾驶的超载运输的货车相撞,造成A本人及A车上的C死亡。后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A负事故的主要责任,B负事故的次要责任,C不负任何责任。经查小轿车归D所有。
车由数十条违章记录没有处理。后C的父母起诉要求D、B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法院查明,D是小轿车的所有人,A为小轿车的实际使用人;肇事小轿车在短期内有数十次违章记录,D作为车辆所有人对其所有的车辆没有尽到管理义务。
存在过错,因A死亡,故D应当在A应承担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内负担40%的赔偿责任。受害人C明知A酒驾仍愿意搭乘,自身存在过错,可酌情减少侵权人的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D赔偿C的父母168725元,保险公司与B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肇事轿车系被告D所有,其购买后长期由A驾驶,该车在短期内由数十条违章记录,此时D应有所警醒,加以规束教育,但D并没有尽到所有人应由的管理义务。本案的受害人C明知A系酒后驾驶,仍然乘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依法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析: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要妥善管理好机动车,《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租赁、出借车辆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医《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坏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也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而该缺陷是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以及其他应当认定所有人或管理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辆被折损后,大家不应愤怒,做出不理性的行为,而应当查看相关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赔偿案例,看看相关法规,动用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利益,保障自己合法权益。法律会作为我们的得力武器,打压那些将生命不放在心上的违法犯罪者。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案例2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是如何的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物价定损后,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折旧损失。从民法理论上讲,受害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中规定的侵权损害对象不仅包括权利,而且包括权利以外的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益。
车辆减值损失只要符合民法上损失的构成条件,能够作为一种民法上损失进行认定,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故车辆减值损失是一种属于民法范畴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就此主张权利,就侵权所致全部损失予以救济。对于车辆减值损失数额的认定,应依据法定的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来裁判,法官不得随意酌定。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数额如何确定
车辆损失赔偿数额可以参考以下情况:
(一)车况:车辆是否撞过(车架受损就不值钱了);是否经常保养维修,车辆的行驶情况是否良好;油耗是否正常;外观的新旧程度;
(二)时间或行驶公里数:车辆的出厂时间;车辆行驶的公里数多少。
(三)费用:保险、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是否齐全;有无违章罚款等。
(四)车价:现在同一款车的价格。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赔偿案例3
一、交通事故车损如何确定
车辆间事故也即车辆与车辆的碰撞事故,可分为正面碰撞型、追尾碰撞型(高速公路上经常发生的典型事故)、侧面碰撞型(转向时经常发生的一种碰撞)以及超车时的接触性碰撞型等。
碰撞事故可划分为4个过程:首先是碰撞发生前事故车辆的运动以及操纵车辆的驾驶员的动作。这个过程中,由于驾驶员的错觉、判断错误、反应迟钝或者车辆及道路环境的异常等原因而引发;接着发生碰撞;再有碰撞后车辆及乘员的运动;最后造成车辆损坏、乘员伤亡、留下路面(或与固定物体碰撞)痕迹。
二、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要有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以及双方的违章程度确定。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3赔偿。
(三)主张车损具体步骤:
1、申请车损鉴定(向交警递交申请即可)
2、凭鉴定结论,行车证、事故认定书、驾驶证、修车明细、修车发票属于对方赔偿的部分,向对方主张,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属于向自己保险公司主张的,向保险公司理赔,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此外,车辆受到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贬值费用,具体要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
由于我国强制机动车购买了交强险,因而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损失的话,其实是可以用自己的交强险做出赔偿的,这个时候要看当事人对事故承担的是一个怎样的责任,不同的责任下,其实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不同。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例
法律分析:明知驾驶人醉酒仍然乘坐,乘坐人需对自身损害担责
【基本案情】
叶某与钟某一同吃饭、喝酒。饭后,叶某明知钟某喝醉酒仍然主动乘坐钟某驾驶的小汽车去吃宵夜。后小汽车与饶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致叶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钟某与饶某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叶某不承担责任。
叶某治疗终结后,其右脸、右眼分别被鉴定为九级和十级伤残。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交通事故各责任方赔偿其损失, 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3万余元。诉讼中,钟某认为叶某明知其喝醉酒仍然乘坐其驾驶的车辆,虽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但对事故损害后果具有明显过错,应分担责任。
【裁判结果】
韶关中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交通事故造成叶某各项损失数额共计297251.34元,综合事故各方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侵权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认定钟某应赔偿叶某131526.67元。在交通事故认定上,叶某虽然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承担事故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叶某明知钟某酒驾仍乘坐钟某驾驶的车辆,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能够预见,但其懈怠或轻信可以避免,叶某对造成自身的人身损害具有过失,可以减轻钟某对其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酌情减轻了钟某1万元的赔偿责任,判决钟某赔偿121526.27元给叶某。
【典型意义】
酒驾极大地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社会公众对此都有普遍的认知。如乘车人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仍然乘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身伤害的,乘车人自身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其所乘坐车辆驾驶人对其所负的赔偿责任。
在社会交往中,当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不仅不能冒险乘坐其驾驶的车辆,还应劝阻危险驾驶行为,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或损害的扩大,这也是每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案例
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按照双方各自的过错比例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为7: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1.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会考虑很多方面,比如机动车的机械性能是否完好,车辆证件和保险是否齐全,驾驶人的资质是否合格,当时的路况是否影响驾驶等。
2.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预防和避让措施,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因果关系等。以及证据是否充分。
3.交警对上述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后,依据《交通事故认定条例和细则》对事故责任进行了正确认定,然后按照责任分工对事故赔偿进行了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和解。
1.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五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2、全责无责因一方违章造成事故,违章者负全责,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3.同等责任也分不同情况: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各自以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对方赔付超出部分的50%,他/她承担50%。如果任何一方有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103010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相关问答:出车祸对方7我3分责怎么索赔
当事人赔偿对方的损失时,先从应当赔偿的总额中减去交强险限额,余下的当事人赔偿70%。如是当事人的车有商业三者险,实际上当事人的这70%也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方赔偿当事人的损失也一样,只是他的责任是30%,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本依照汽车保险条款,从服务于广大车主,汽车驾驶员的角度出发,介绍了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基本内容,并列举了典型的汽车保险理赔的案例,分析了交通事故的处理问题,赔偿问题,并总结出交通事故的预防措施,处理方法和赔偿程序,本书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是广大车主,驾驶员进行汽车保险与索赔,应对交通事故,保护自身权益的实用资料。车祸时可能引起各种程度不一的伤害,最重要的是要沉着应对,首先要检查的是意识及呼吸,脉搏的有无,千万不要扭曲伤者身体,因为车祸时常伤及颈部骨头及神经,扭曲伤者身体更是致命的动作。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在警察查完现场后一定要求警察给你事故报告,及该警员的姓名,编号,所属分局及电话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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