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优抚政策调整(2017年两参人员补助有何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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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两参人员补助有何新政策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分别规定:
对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中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扩展资料: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身份认定的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后上报乡(镇)民政办;乡(镇)民政办向档案管理部门调阅当事人档案,以个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认真核实其身份。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表、个人有关资料以及个人档案等材料上报县民政局优抚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2、材料审查。县民政局优抚股依据军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享受生活补助条件的,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所在乡镇民政办,并说明理由。
3、公示。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
4、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的,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怀化市民政局优抚科审批。
中央民政部对今年八一建军节,农村二次对越参战老兵有什么政策
今年八一新标准,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已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
根据2017年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
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据2012年统计,全国参战、参核退役军人约214万,到了2017年人数为185万人,五年减少2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