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选举票的格式?如何正确选票格式样本
本文目录
- 村委会选举票的格式
- 如何正确选票格式样本
- 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流程的详细目录
- 宁夏回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9修正)
- 居委会补选选票盖居委会章子吗
- 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
- 村民委员会主任选票怎样计票
- 用票样造句(大约30个左右)
- 等额选举选票样式
- 农村两委选举的程序是怎样的
村委会选举票的格式
村委会选举票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要应盖“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选票格式图:
说明:
1、本次选举选出主任1人,委员2人。
2、各组候选人按姓名笔画依次排列。
3、赞成的在姓名下方符号栏的空格内划“√”,不划任何符号为不赞成或弃权;每个职务栏只能划一个“√”,多划本职务栏无效。
4、另选他人的请在候选人姓名空格栏里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符号栏的空格内划“√”;姓名要写全名,写小名无效;有重名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性别、年龄、组别、住址方位等以示区别,未注明的无效。
5、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全部无法辨认的整票无效。
6、“女委员”一栏中,另选他人只能填写登记参加选举的妇女,否则此部分内容无效。
7、不得涂改选票、不得在选票上做任何标记,否则选票无效。
8、选票盖村委会章有效。
扩展资料:
采取选举大会进行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流程如下:
1、宣布大会开始,奏国歌。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宣布投票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候选人发表竞职陈述,检查票箱,启封、清点选票,讲解选票,根据需要派出流动票箱,验证发票,秘密写票、投票;
2、销毁剩余选票,集中流动票箱,清点选票数,检验选票,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宣布当选名单。投票结束后,应当将所有票箱集中,将选票混在一起,由选举工作人员逐张检验、清点选票总数后,统一唱票、计票。
3、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由监票人在公开唱计票前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
如何正确选票格式样本
选票格式样本大致如下图:
中国选举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名额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1/3。
选票投票有效机制:
1、xx市**局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名,应选委员*名,差额*名.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名为有效票;超过*名为无效票.
2. 对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号.
3. 对候选人投不赞成票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号.
4. 不画任何符号为弃权.
5. 画其它符号或书写模糊不清部分为无效. 中共**局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其中差额*名,应选*名
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流程的详细目录
一、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一)筹备阶段第一次请示阶段1?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召开党代表大会有关事宜2?召开常委会听取组织部门关于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意见的汇报,就有关问题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沟通3?成立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4?起草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及其说明样例1: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样例2: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决议草案的说明5?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其说明,研究召开党委全委会有关事宜6?起草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样例: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7?召开全委会作出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8?上级党组织对召开党代表大会请示进行批复样例:关于同意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通知代表选举阶段1?党委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发出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样例:中共×××委关于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2?指导各选举单位做好选举代表的工作样例1:关于确定×××出席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样例2:关于同意×××委报来的×××出席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样例3:关于选举产生×××(指选举单位)出席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样例4:关于同意×××委报来的×××出席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批复3?党委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样例: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第二次请示阶段1?党委常委会组织推荐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2?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3?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党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样例:关于×××委、×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5?上级党组织对“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审查批复样例:关于×××委、×纪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会议文件的起草和会务准备1?起草党代表大会有关文件样例1: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议程样例2: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日程样例3:关于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2?制定党代表大会宣传工作方案,做好会前宣传教育工作3?做好党代表大会前夕的各项会务准备工作样例: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秘书处机构设置及其工作任务4?召开党委常委会落实筹备党代表大会工作最后阶段的各项工作5?召开本届党委最后一次全委会,并下发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通知样例: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通知6?做好党代表大会临召开前的工作样例: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二)预备会议阶段1?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样例: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主持词4?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样例: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持词(三)正式会议阶段1?举行党代表大会开幕式样例:党代表大会开幕式主持词2?各代表团(组)召开会议,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等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样例: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4?各代表团(组)召开会议样例1: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第×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草案)样例2: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5?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样例1:一般选票样式(1)一般选票样式(2)样例2:电脑选票(1)电脑选票(2)样例3:清点到会人数报告单样例4:分发选票情况报告单样例5:清点选票报告单样例6:选举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员计票单样例7: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报告单6?大会预选样例1:各代表团预选会议主持词样例2:大会全体会议预选主持词7?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8?大会正式选举样例:大会全体会议正式选举主持词9?召开主席团第五次会议10?举行党代表大会闭幕式样例: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闭幕式主持词二、党的地方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流程1?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常委、书记、副书记样例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样例2: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词2?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样例1: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样例2: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词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4?做好大会总结工作5?做好会议文件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三、党的地方委员会递补委员工作流程1?党委常委会责成党委组织部或党委办公厅(室),起草关于递补×××候补委员为委员的决定(草案)2?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关于递补×××候补委员为委员的决定(草案)3?将关于递补×××候补委员为委员的决定(草案)提交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四、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常委、书记、副书记工作流程1?党的地方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常务委员会委员或书记或副书记的请示2?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和确定拟增补的常委或书记或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3?将拟补选的常委或书记或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4?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五、党代表会议组织工作流程1?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党代表会议有关事宜,责成组织部门根据此次会议精神起草关于召开党代表会议的请示2?召开党委全体会议作出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党委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会议的请示3?关于召开党代表会议的请示得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党委确定、选举或推选党代表会议的代表4?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沟通5?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应选代表20%以上差额比例,提出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6?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党委组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7?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党委召开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批准8?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党委常委会组织同级党政机关、群众组织和下一级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酝酿推荐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增选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责成组织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9?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增选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10?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党委收到上级党组织关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和增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后,召开党代表会议,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增选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11?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一、党员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一)筹备阶段1?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有关事宜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3?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5?发出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样例:中共×××××委员会关于做好召开第×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6?搞好宣传教育工作7?组织指导选好代表8?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9?组织酝酿提出下届党委、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10?向干部主管部门呈报关于下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11?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12?成立党费审查小组,对党费进行审查并写出报告13?提出有关名单,编制代表名册14?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材料准备15?召开党委全委会,审议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16?做好临开会前的准备工作(二)预备会议阶段1?召开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样例:中国共产党×××第×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4?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三)正式会议阶段1?举行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2?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4?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见面样例:“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见面会议主持词5?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6?大会选举7?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8?举行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二、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流程1?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样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2?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5?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流程1?党的委员会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2?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3?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会务准备4?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5?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或党小组长会议6?召开全体党员大会7?各支部(或各党小组)分别召开党员会议8?召开党委会全体会议9?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四、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工作流程1?设立纪委的,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2?召开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3?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党员大会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情况的报告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5?做好党员大会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五、党的基层组织增补委员工作流程(一)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流程1?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2?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3?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以代表团(组)为讨论单位酝酿讨论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员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4?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二)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流程1?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请示2?召开党员大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3?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4?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三)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补选委员工作流程六、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常委、书记、副书记工作流程第三部分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流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流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是如何规定的2?《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副书记、书记的职数有什么规定3?党的地方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前,哪些问题需要请示上级党组织批准4?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是否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出席地方党代表大会的代表5?在什么情况下代表视为出缺,出缺后怎么办6?为什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7?公布选举结果后,发现计票有差错怎么办8?党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和预备会议上,如有人对个别代表的资格提出质疑,问题又一时查不清楚的,应如何处理9?党内哪些职务的选举要实行差额选举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流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什么情况下召开党员大会,什么情况下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两者的区别是什么2?召开党员大会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减少哪些工作流程3?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和当选票数要求4?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的要求5?列席人员的范围有哪些6?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是否可以指定某些党员做代表候选人7?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党委委员、出席会议的代表如何产生8?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留出委员空额9?合同制工人(包括轮换工、临时工)中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10?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只选副书记而不选书记 1?党的地方组织2?党的基层组织3?党的选举制度4?党内选举方式5?党代表大会6?党代表会议7?党员大会8?党的委员会9?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称10?党的代表大会代表11?候补代表12?特邀代表13?列席人员14?差额选举15?间接选举16?直接选举17?预选18?党代会常任制19?党内选举权和党内被选举权20?无记名投票21?候选人22?候选人初步人选23?候选人预备人选24?代表资格25?代表资格审查26?委员27?候补委员28?党代表大会主席团29?有效人数30?表决31?选票32?填写选票33?弃权34?有效票35?无效票36?选举有效37?选举无效38?当选39?出缺40?递补41?调整和增选 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节选)
宁夏回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单数组成,具体人数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确定。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关系。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采取差额和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擅自停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其成员可连选连任。 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选举的村民委员会,应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但提前或者延期换届选举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集体经济收益列支,没有集体经济收益的村,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补助,不得将费用摊派给村民。第六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由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辖有村民委员会的街道办事处履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职责。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可以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成员。 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 (二)具体部署、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引导村民依法进行选举; (三)制定选举工作方案,规范选举文书、选票样式,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四)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五)受理有关选举的申诉、检举和控告; (六)做好有关选举的信访工作; (七)指导、协助村民委员会完成工作移交; (八)指导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五至七人单数组成。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党组织或者乡、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主任、副主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当及时向村民公布,并报乡、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议事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自推选产生之日起至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结束时止。第十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拟订选举工作方案,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后公布实施; (三)组织提名、推选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四)组织村民登记,审查村民资格,公布村民、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 (五)组织提名候选人,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交流; (六)接受竞选报名,公布竞选人名单,组织竞选演讲; (七)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八)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九)主持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 (十)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一)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并且本人接受提名,或者自荐参选的; (二)在选举期间无正当理由两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的。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予以公告,其缺额按照原推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以重新推选。
居委会补选选票盖居委会章子吗
需要盖章。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由居民委员会在街道补选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选票样式,印制符合本社区及补选实际的选票。选票印制后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封。
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
格式见下图: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理》自觉履行业主义务。
2、业主本人或业主配偶,业主直系亲属。
3、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
4、组织能力强,文化素质较高,热心公益;宽宏大量,能包容业主的不同意见和立场;有集体主义精神。
5、委员承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村民委员会主任选票怎样计票
首先作为村主任,有必要给你讲解清楚,也请你认真看以下内容选举规程变动:2013年5月2日,民政部以民发〔2013〕76号印发《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该《规程》分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选举宣传、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确定候选人、选举竞争、投票选举、选举后续工作、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和补选8章。《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MT/028-2012)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场地要求》(MT/029-2012)予以废止。第一章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自推选组成之日起,至新老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后终止。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变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其职务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变动,应当及时公布,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四、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二)宣传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解答有关选举咨询;(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五)提名和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六)公布选举日、投票地点和时间,确定投票方式;(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公布参加选举村民的名单,颁发参选证;(八)组织村民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审查候选人参选资格,公布候选人名单;(九)介绍候选人,组织选举竞争活动;(十)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十一)制作或者领取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大会会场、分会场或者投票站;(十二)组织投票,主持选举大会,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十三)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主持新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十四)受理申诉,处理选举纠纷;(十五)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折叠第二章选举宣传一、宣传内容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就以下内容开展宣传:(一)宪法有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规;(二)中央和地方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政策和规定;(三)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村民的权利与义务;(四)县、乡两级政府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工作方案;(五)本村选举工作方案;(六)其他有关选举事项。二、宣传方式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选举宣传:(一)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二)宣传栏、宣传车、宣传单等;(三)选举宣传会议、选举咨询站;(四)标语、口号等。折叠第三章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一、公布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告知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登记日。二、登记对象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三、登记方法登记时,既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到站登记,也可由登记员入户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造册。四、公布选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出现变动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五、发放参选证选举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填写、发放参选证,并由村民签收。投票选举时,村民凭参选证领取选票。折叠第四章提名确定候选人一、确定职位和职数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拟定村民委员会的职位和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二、确定候选人人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职数,分别拟定候选人名额。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三、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每一村民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无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不得提名为候选人。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四、公布候选人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以得票多少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并报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候选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及时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候选人名额不足时,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村民委员会选举,也可以采取无候选人的方式,一次投票产生。折叠第五章选举竞争一、选举竞争的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问。选举竞争应当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和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二、选举竞争的时间选举竞争活动一般在选举日前进行。候选人在选举日可进行竞职陈述,其他选举竞争活动不宜在当日开展。确有需要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并统一组织。三、选举竞争的形式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以下形式的选举竞争活动:(一)在指定地点公布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二)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问题;(三)有闭路电视的村,可以组织候选人在电视上陈述;(四)其他形式。四、选举竞争的内容选举竞争材料和选举竞职陈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二)竞争职位及理由;(三)治村设想;(四)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折叠五、选举竞争规定民政部日前印发《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明确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和场地要求,旨在深入推进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践。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除拥有本村户籍的村民外,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也可参加选举。规程对选举竞争作了详细规定。按照规程,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问。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选举竞争活动,包括在指定地点公布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并回答村民问题,有闭路电视的村,可以组织候选人在电视上陈述。选举竞争材料和选举竞职陈述主要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竞争职位及理由、治村设想、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等。根据规程,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的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方面,规程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启动罢免程序。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折叠第六章投票选举一、确定投票方式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召开选举大会;(二)设立投票站。采取选举大会方式的,可以组织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统一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选举会场,辅之以分会场分别投票。采取投票站方式的,不再召开选举大会,村民在投票站选举日开放时间内自由投票。选举大会可以设置流动票箱,但应当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具体投票方式,流动票箱的使用对象和行走路线,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二、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选举日和投票的方式、时间、地点一经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无法产生候选人等因素,需要变更的,应当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批准并及时公布。三、办理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委托投票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受委托人在选举日凭书面委托凭证和委托人的参选证,领取选票并参加投票。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四、设计和印制选票选票设计应当遵循明白易懂、科学合理和便于操作、便于统计的原则。县级民政部门可以统一设计选票样式。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下,根据选票样式,印制符合本村实际的选票。选票印制后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封,选举日在选举大会或者投票站上,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启封。五、确定选举工作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提名选举工作人员,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票员、验证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书员,投票站工作人员,流动票箱监票员等。选举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采取选举大会投票的,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并在选举大会上宣布;采用投票站形式投票的,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选举工作人员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其进行培训。六、布置会场或者投票站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布置好投票会场或者投票站。投票会场应当按选举流程设计好领票、写票、投票的循环路线,方便村民投票。投票站的设定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的集中情况和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的分布情况决定,并且应当设立一个中心投票站。七、投票选举(一)选举大会投票程序。采取选举大会进行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流程如下:1.宣布大会开始;2.奏国歌;3.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4.宣布投票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5.候选人发表竞职陈述;6.检查票箱;7.启封、清点选票;8.讲解选票;9.根据需要派出流动票箱;10.验证发票;11.秘密写票、投票;12.销毁剩余选票;13.集中流动票箱,清点选票数;14.检验选票;15.公开唱票、计票;16.当场公布投票结果;17.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18.宣布当选名单。投票结束后,应当将所有票箱集中,将选票混在一起,由选举工作人员逐张检验、清点选票总数后,统一唱票、计票。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由监票人在公开唱计票前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二)投票站投票程序。采取投票站方式选举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流程如下:1.同时开放全部投票站;2.各投票站工作人员当众检查票箱,并启封、清点选票;3.验证发票;4.村民秘密写票、投票;5.关闭投票站,销毁剩余选票并密封票箱;6.集中票箱,清点选票数;7.开验票、唱票、计票;8.场公布选举结果;9.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10.宣布当选名单。八、选举有效性确认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一)村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二)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三)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半数的;(四)违反差额选举原则,采取等额选举的;(五)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六)没有公开唱票、计票的;(七)没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选举程序规定的。因村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而造成选举无效的,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机构应当指导组织重新选举。因其他原因认定选举无效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重新组织选举,时间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九、确认当选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如果委员的候选人中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从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直到选出为止,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同时应当公布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当选无效。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或者次日,公布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十、颁发当选证书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十一、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可以在选举日当日举行,也可以在选举日后十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村民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原委托关系继续有效,但被委托人成为候选人的委托关系自行终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办理委托手续。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但村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三人的,不足职位可以空缺。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折叠第七章选举后续工作一、工作移交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原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乡级人民政府监督。对拒绝移交或者无故拖延移交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二、建立选举工作档案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交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至少保存三年以上。选举工作档案包括:(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推选情况材料;(二)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会议记录;(三)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的选举公告;(四)选民登记册;(五)候选人名单及得票数;(六)选票和委托投票书、选举结果统计、选举报告单;(七)选举大会议程和工作人员名单;(八)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九)选举工作总结;(十)其他有关选举的资料。第八章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和补选一、罢免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启动罢免程序。罢免程序如下:(一)书面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罢免要求,说明罢免理由;(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罢免要求;(三)被罢免对象进行申辩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四)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五)公布罢免结果。罢免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由副主任主持村民会议投票表决,不设副主任的,由委员推选一人主持;罢免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罢免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或者主任、副主任、委员不主持村民会议的,可在乡级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代表主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罢免获得通过的,被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自通过之日起终止职务,十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罢免未获通过的,六个月内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罢免要求。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的原因有:(一)职务自行终止;(二)辞职;(三)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因死亡、丧失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或者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不称职,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委员会成员因故辞职,应当书面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提出辞职要求的,应当接受其辞职。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决定对辞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补选程序,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程序。补选村民委员会个别成员的,由村民委员会主持;补选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重新推选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补选时,村民委员会没有妇女成员的,应当至少补选一名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因故辞职,以及补选结果,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告,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可以参照本规程办理。附件:1.村民委员会选举常用文书样式(略)2.选举场地设置(略)
用票样造句(大约30个左右)
1、十年前,年青志大的饱学之士或许还认为分析选票样式产生的后果和比较选举机的优劣不值得学界的青睐,2000年美国的总统选举中碟式选票和甚遭争议的结局,则改变了人们的观念。 2、本软件包含了世界170余个国家的纸币票样和货币单位,包括纸币正反面图片和国家名称、首都名称的中英文对照。 3、斯洛文尼亚银行已经印刷了纸币票样。 4、本软件包含了世界多个国家的纸币票样和货币单位,包括纸币正反面图片和国家名称、首都名称的中英文对照。 5、由于票样数量少且分发有限以致于其极为特殊. 6、按照市价 潘星的不少实票或票样 一张抵得上一辆中档车的价格。 7、特高科负责调查发行金融救济流通券数量及票样 并予以收销。 8、27日,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开幕倒计时400天之际,上海世博会9种门票的标准票样正式揭晓。 9、公司”之一大新公司(现址为第一百货大楼)上世纪30年代开业的特刊、照片、股票样张、职工登记表等档案 对见证上海民族工商业的创立与发展可管窥一斑。
等额选举选票样式
××工会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符号候选人姓名符号另选人姓名 说明:1.本次选举实行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人。2.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同意画“○”,不同意画“×”,弃权不画任何符号。投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在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的姓名,画“○”。3.选票所选的人数(含另选他人)等于×人的为有效票,多于或少于×人的为废票。4.填写时,字迹要清晰,符号要准确。字迹不清,符号絮乱的为废票。
农村两委选举的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投票方式
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召开选举大会。
(二)设立投票站。
采取选举大会方式的,可以组织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统一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选举会场,辅之以分会场分别投票。采取投票站方式的,不再召开选举大会,村民在投票站选举日开放时间内自由投票。
选举大会可以设置流动票箱,但应当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 具体投票方式,流动票箱的使用对象和行走路线,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二、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 选举日和投票的方式、时间、地点一经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如因不可抗力,或者无法产生候选人等因素,需要变更的,应当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批准并及时公布。
三、办理委托投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
委托投票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受委托人在选举日凭书面委托凭证和委托人的参选证,领取选票并参加投票。受委托人不得再委托他人。
四、设计和印制选票
选票设计应当遵循明白易懂、科学合理和便于操作、便于统计的原则。县级民政部门可以统一设计选票样式。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下,根据选票样式,印制符合本村实际的选票。
选票印制后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封,选举日在选举大会或者投票站上,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启封。
五、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提名选举工作人员,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票员、验证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书员,投票站工作人员,流动票箱监票员等。
选举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采取选举大会投票的,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并在选举大会上宣布;采用投票站形式投票的,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
扩展资料
村民委员会成员因死亡、丧失行为能力、被判处刑罚或者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不称职,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委员会成员因故辞职,应当书面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其辞职。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提出辞职要求的,应当接受其辞职。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决定对辞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补选程序,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程序。补选村民委员会个别成员的,由村民委员会主持;补选全体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重新推选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补选时,村民委员会没有妇女成员的,应当至少补选一名妇女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因故辞职,以及补选结果,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告,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可以参照本规程办理。
更多文章:
MBA论文如何写 MBA论文写作要求?mba毕业论文选题方向
2024年8月27日 18:00
一头怪牛,两条圆腿骑它肚上,抓它双角猜是什么物品?一条怪牛身长四脚肥头肥耳到处乱走猜一动物
2024年7月6日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