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建堂干了那些坏事?余建堂的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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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建堂干了那些坏事
2015年6月12日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黄梅县进行为期1个月的巡视后发现其中黄梅县主要问题为:一是少数领导干部涉嫌受贿和经济问题。二是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四是少数领导干部对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在巡视期间还搞大操大办。同时,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转交相应纪委、组织部处理。黄梅县委书记余建堂作表态性发言. 黄梅县在6月16日还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黄梅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在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高度,用“三改五步”方法,即“改缺点、改问题、改制度”的整改方向和“制定方案、安排部署、研究措施、组织实施、督办验收”的整改步骤,认真整改落实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确保反馈问题在两个月内整改到位 ,值得讽刺的是,在整改还未结束时,县委书记余建堂随即落马。2015年6月25日下午,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黄梅县委书记余建堂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余建堂的履历
1979.09——1981.07,湖北省麻城师范学习;1981.07——1982.11,湖北省麻城师范附小教师;1982.11——1983.09,湖北省麻城县张家畈管理区团总支书记;1983.09——1985.08,湖北省麻城县张家畈区公所团委书记;1985.08——1988.02,湖北省麻城市直机关党委团委书记;1988.02——1991.03,湖北省麻城市团市委副书记;1991.03——1993.01,湖北省麻城市团市委书记、市委候补委员;1993.01——1996.02,湖北省麻城市木子店镇党委书记、市委委员;1996.02——1998.12,湖北省麻城市鼓楼办事处党委书记、市委委员;1998.12——2002.02,湖北省麻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委员;2002.02——2004.01,湖北省麻城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期间:2000.09—2003.07,湖北省委党校党建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4.01——2006.10,湖北省麻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06.10——2010.10,湖北省黄梅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2010.10——2011.03,湖北省黄梅县委书记;2011.03——2011.12,湖北省黄梅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12——2015.06,湖北省黄梅县委书记。
余建堂在黄梅县的口碑如何
他的被查要放鞭炮庆祝。在他领导下,黄梅的官员官不大,僚不小,抱团取火,腐败成风,民怨鼎沸,百姓口碑每况愈下。 整个官场压根就不知道群众路线,更不知道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 五大问题紧缠其身,跑不掉,溜不脱,只有耗等时日,束手就擒。问题一曰:受贿,有重大经济问题;二曰:管不住身边工作人员,累出生命财产安全大事;三曰:违反八条,引用巨款建豪华楼堂馆所;四曰:直接插手辖区内工程建设;五曰:其他腐败通病。***隐藏网址***黄梅县委书记余建堂被谈话十余次咬定“没问题”最后求情“有问题我可以改”: 6月12日,黄梅县委书记余建堂被纪检机关带走调查前13天。省委第六巡视组到黄梅县委反馈巡视意见,当晚,余建堂敲开巡视组副组长傅顺清的房门,抓住傅顺清的手,眼泛泪光:“老哥,我有什么问题没有啊?你跟我说说,有问题我可以改啊……” 傅顺清感觉到余建堂的手在颤抖。他摇摇头,一句话也没有说。 “说什么都为时已晚,当时关于余建堂问题的线索报告已经移交省纪委。”傅顺清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报告形成之前,巡视组找余建堂谈话十余次,他都一口咬定自己什么问题都没有。“他还拍着我的肩膀说:老哥,没事儿,我什么事情都没有。” 时间回溯到3月初。第六巡视组进驻黄梅县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一封关于余建堂的举报信。 不过,巡视组在民间访谈时听到反映:县里大部分工程,包括县行政大楼等多个县级部门办公楼工程,都是余建堂插手修建,他和老板交往不正常。这一细节引起巡视组注意,通过走访发现,余建堂涉嫌插手工程,如五祖寺周边旅游开发项目,老板资金链断裂后跑路,大额政府借款没有收回。 之后,巡视组的视线聚焦到余建堂长期“关照”的一名公司老板。该老板在巡视组进驻之前就跑到外地,后来迫于压力投案自首,但始终不开口。 巡视组调来余建堂关于房产等个人事项的报告,逐一排查,发现他的妻子在北京办的一张银行卡一次在POS机上刷走192万元。如此大额转账一般通过银行柜台办理,为什么要用POS机?刷到什么地方去了?巡视组立即派人赴北京调查,发现这笔巨款刷到了北京一处房产账户中,她用他人身份证在此购买了一套近700万元的房子。而此前余建堂申报个人事项时,并未提到这处房产。继续追查发现,一公司老板曾向该房账上打入400万元。 巡视组找到这名老板,他承认自己曾向余建堂行贿160余万元。 余建堂被立案审查后,发现他顶风违纪,在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甚至在巡视组巡视期间收受金条和红包。由此可见,余建堂案将和其它贪腐案一样走上一条不归路:“接受调查——移送检察院起诉(公诉)——刑事审判——法律惩处”。
余建堂的人物事件
2015年12月9日,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黄梅县委原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建堂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余建堂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经营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余建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余建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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