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如何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制度)
本文目录
- 如何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制度
- 保密基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哪些
- 什么是保密制度,哪些单位需要建立保密制度
- 保密规定
- 国家电网保密管理制度
- 政府保密制度
- 公司保密制度(完善的)谢谢生产加工销售型公司
- 【机关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 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 企业档案保密管理制度是怎么拟定的,包括哪些内容
如何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制度
如何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制度在保密工作中,建立完整的保密制度和完善的流程,是保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于涉密人员而言,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可以更好地规范他们的行为,同时也可以更好地控制保密信息的范围和使用。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水平直接影响到保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对涉密人员提供专业化的保密培训至关重要。培训内容包括基本保密知识、保密技能等方面,帮助涉密人员更好地了解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并提高其保密能力。实施保密工作的过程中,对涉密人员的监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定期检查和考核等方式,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能够更好地保障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是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的重要手段。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涉密人员了解国家关于保密的法规和政策,深化他们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同时也强化他们的保密责任意识。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先进的科技手段也愈发普及和成熟。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可以更好地保护涉密人员所处理的保密信息。例如,进行加密处理或使用安全通信设备等,可以有效避免保密信息被窃取。做好制度的制定很重要,但单纯拥有完善的保密制度仍不能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如何落实实施机制显得格外关键。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保密工作考核机制,如年度考核、月度考核、随机检查等,及时发现问题,并在发现问题后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问题的再次出现。
保密基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哪些
保密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单位或团队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根据活动内容的不同,将不对外公开的信息资料及内容进行保密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从而制约相关人员共同遵守的保密规则或行为规范。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第三条全军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保守军事秘密的义务。第四条军队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军事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业务工作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第五条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什么是保密制度,哪些单位需要建立保密制度
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的单位保密工作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业务。
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垂直管理的单位,保密工作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的单位,保密工作以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
保守国家秘密规定。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即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机关、单位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保密规定
(一)涉密文件资料管理1.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保密办公室专人领取登记,按规定程序办理;开会带回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先交由办公室登记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2.严格按照涉密文件确定的阅读范围,专人送阅读对象阅办,并办理阅办手续,不得横传或由他人代为传递,不得擅自扩大涉密文件的阅读范围。3.涉密文件、资料应由保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存放于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4.借阅涉密文件、资料,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同意,在保密人员处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清销借阅登记。5.涉密文件、资料一般不得复印、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复印、复制。对复印、复制的份数要进行登记,涉密文件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6.涉密文件、资料的销毁,必须造册逐一登记,经领导签字后,由办公室交市保密办统一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各处室或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长期保存和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二)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1.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相连,只允许单机形式进行工作, 并由专人负责,实行“一人一机”管理。2.涉密计算机均应设置密码,密码的设置,均应遵循不易破译的原则,如:不采用与自己姓名、出身年月、电话号码等有关的文字或数字作密码,不得把密码告诉他人,也不要把密码写在纸上,并应经常更换密码。3.涉密信息的查询、修改、删除等处理只能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不得与非涉密计算机进行涉密信息的传输。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4.含有涉密信息的各类存储介质,如u盘、光盘等,列入保密管理范畴,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实行备份生成、存储、借用、销毁全过程的管理。5.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并到保密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6.涉密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7.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三)上网信息和上网信息管理1.严格遵守《保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网络保密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2.加强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保密工作和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3.按照“分管领导负总责、处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上网信息保密工作的领导。上网信息工作责任实行三级负责制:即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对本部门信息发布、资源提供负总责;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初审工作负责;信息拟定人员对提供的信息负直接责任。4.定期对网络及信息保密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杜绝涉密和有害信息的传播。一旦发现网上失泄密事件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报告保密部门。5.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和分管领导审签,特别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审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四)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1.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场所内使用,使用完后应及时将秘密文件、资料交办公室保管,不得横向传阅使用或留存。3.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4.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5.不在非保密笔记本上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记有秘密事项的保密笔记本必须严格保管,不得丢失,用完后交保密办统一保管、销毁。6. 传递涉密信息,应通过机要渠道;禁止使用普通电话、明码传真、手提电话等传递秘密事项。7. 不得在公共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和内部资料。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确需销毁时,要按要求办理。8. 发现有泄密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
国家电网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组织机构及保密工作职责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保密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保密委员会由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主管组成,下设保密办公室作为保密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并配备保密员;设置计算机管理小组,配备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计算机安全审计员;设置定密工作小组,明确定密责任人。按“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原则,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保密管理工作。2.1 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以及有关保密法律法规;2)制定公司保密工作计划规划,研究部署本单位保密工作;3)将保密工作纳入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和科研生产工作中,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审定公司保密管理制度;5)审查审批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6)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7)召开会议查处公司失、泄密事件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8)总结、推广保密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奖励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2.2 保密办公室工作职责1)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具体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决策和部署;2)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指导对涉密人员的审查界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保密教育培训;4)组织涉密人员保密自查和各类保密专项检查工作;5)组织协调保密审查工作;6)监督指导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工作;7)组织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8)监督指导计算机和信息系统、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9)监督指导保密防护措施的实施;10)查处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和泄密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保密委员会报告;11)依据签订的保密责任书、保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提出保密责任追究和奖惩建议;12)完成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定期向保密委员会报告工作。2.3 定密小组工作职责1)了解掌握国家秘密事项界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2)熟知公司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3)制订《公司定密事项一览表》,由公司负责人批准; 定密责任人职责 4)根据科研、生产的实际情况,对定密及密级变更进行审批;2.4 计算机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进行技术管理;2)会同保密办对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安全管理;3)配合保密办进行各项日常保密监督检查。2.5 公司负责人保密工作职责1)对本公司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3)保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本公司的贯彻实施;4)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掌握保密工作整体情况;5)对重要保密工作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6)年度内对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7)为保密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2.6 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保密委员会主任)保密工作职责1)对本公司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2)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掌握保密工作全面情况;3)及时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4)对保密工作做出批示并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5)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年度内对公司负责人保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7)为保密工作机构履行职责、开展保密工作提供保障。2.7 其他负责人保密工作职责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情况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3)为保密管理与科研生产管理的结合提供保障;4)保证保密管理措施在科研生产活动中的实施;5)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8 保密办公室主任保密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对保密办公室工作负责;2)在保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日常保密工作;3)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指导保密员、计算机管理“三员”及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工作;5)负责员工保密教育,执行保密工作奖惩制度。2.9 涉密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责1)直接负责并掌握本部门或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情况;2)采取具体措施组织落实公司保密工作部署;3)对保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遵守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保密职责。2.10 保密员职责1)在公司保密委员会及保密办领导下负责开展分管的日常保密工作;2)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3)对涉密人员、涉密载体、非密化处理依规定进行界定和管理;4)对涉密计算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相关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5)负责日常保密信息、保密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涉密载体的管理;6)对保密工作中需要改进的事项向保密委员会及保密办提出建议;7)具体落实保密委员会及保密办分工及布置的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任务。2.11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1)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2)负责计算机防病毒和恶意代码查杀,及时安装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补丁程序;3)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的口令密码设置(每15天更换1次,8位复杂密码),密码记录本应锁在密码文件柜内;4)负责用户帐号管理以及安全保密设备和系统所产生的日志管理;5)负责公司涉密和非涉密存储介质和载体的保密管理工作;6)对非涉密信息系统的信息发布进行监督管理;7)对过程文件资料及保密工作档案进行管理,并定期对重要信息进行备份。2.12 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职责1)对计算机设备、设施和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正常运行,定期对操作系统进行升级;2)定期对计算机防病毒软件进行升级(内网和涉密计算机均为15天升级一次);3)负责计算机密钥的设置和周期更换(内网、上网机一月更换一次,涉密计算机15天更换一次);4)负责检查涉密计算机的物理隔离措施;5)负责检查非涉密计算机是否存储涉密信息;6)负责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移动硬盘及存储介质定期的保密安全检查;7)负责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及存储介质的保密安全检查;8)对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9)定期参加上级保密管理机构的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并对本单位计算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知识教育。2.13 计算机安全审计员职责1)负责对用户违反安全策略的情况,以及对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的操作和设置工作进行审计,以发现用户或其他管理人员的违规操作,形成安全审计报告;2)制定文档化的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策略,并根据环境、系统和威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3)定期(3个月)形成文档化的安全保密审计报告;4)定期(1年)根据系统综合日志,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形成文档化的风险分析报告,对存在的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5)参与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2.14 涉密人员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条款;2)依据保密标准结合本职岗位的保密要求开展保密工作;3)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自觉遵守涉密人员管理规定;4)定期(1个月))按要求进行保密自查;5)因私出国(境)应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6)离岗、辞职应履行保密承诺及执行脱密期管理规定。2.15 机要室管理职责1)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保密规定;2)未经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要室;3)进出机要室必须登记签字;4)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出机要室,需工作人员全程陪同;5)涉密信息的处理及输入、输出、存储必须按规定操作;6)做好涉密载体及存储介质的借用、保管工作;7)做好涉密信息的非密化处理工作;8)收集、管理公司保密档案,做好台账记录。2.16 文印室管理职责1)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保密规定;2)未经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文印室;3)打印、复印、传真、上网查询、信息下载,应做好登记及审查;4)按要求做好传真及互联网信息收发工作;5)文印室禁止处理涉密信息;6)信息交换需按规定操作。2.17 员工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不说;2)不该知道的不问;3)不该看的不看;4)不在私人信息往来中涉及秘密;5)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6)不私自录制、复印、打印、拷贝、拍摄、摘抄、收藏秘密;7)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8)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9)不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机、邮件、快递中涉及秘密;10)不将工作带回家,不在家用计算机中处理工作信息。
政府保密制度
法律分析:一个国家、单位或团队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根据活动内容的不同,将不对外公开的信息资料及内容进行保密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从而制约相关人员共同遵守的保密规则或行为规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公司保密制度(完善的)谢谢生产加工销售型公司
转载公司保密制度1 总则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1.2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1.3 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1.4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2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2.1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2.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2.3 公司秘级的确定: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2.4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 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 密。3 公司保密措施3.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3.2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3.3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3.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3.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3.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3.7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3.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3.9 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3.10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1) 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2) 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3)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3.11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1) 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2) 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3) 在竞争企业中兼职;4) 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5) 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6) 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3.12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 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2) 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3) 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4) 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5) 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6) 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7) 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8) 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9) 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4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一 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甲方:武汉长江半导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根据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保守商业秘密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有义务保守在甲方任职(试用、实习)期间所得到的有关商业秘密,并遵守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的内容;2)乙方在离开甲方后的三(3)年内不得将获得或者接触到的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包括有或无意)使用或泄漏给第三方;3)如乙方违反以上1)、2)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以下规定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①乙方披露或使用以上商业秘密所获得的一切收入;②对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承担的连带责任;③对调查侵权人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承担连带责任;④甲方因乙方的侵权行为支付的其他费用。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关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局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局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 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 局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初审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局办公室和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 局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初审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 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七条 局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书面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 所有涉密人员按进厂、在岗、离岗、几个阶段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自己 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条 局按照《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 局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要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 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第十一条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 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局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的,经局同意,先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局相关领导批准,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殊情况,经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一般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局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五条 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对已经离职的涉密人员局劝其返回单位。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对不回局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局可不予批准。 第六章 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 查和等级审定、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并按照小组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 涉密人员资格审查; (二) 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登记审定和变更; (三) 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 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 (五) 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 (六)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管理; (七) 对涉密人员调动辞职等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八条 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泄露相关秘密的,局将进行查处,并根据《保密奖惩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涉密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事业单位是国家公共服务机构,其工作涉及到许多敏感信息和重要数据,因此保密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保密工作制度是指在事业单位中建立一套完整的保密管理规定,以确保机构内部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这些规定包括:信息分类、密级划分、保密责任制、保密管理人员的职责、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和保密违规处理等。首先,信息分类是保密工作的基础。将机构内部信息按照重要性和保密程度进行分类,明确不同等级的信息应当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从而避免重要信息外泄的风险。其次,密级划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根据信息分类的结果,将不同等级的信息划分为不同的密级,分别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确保机构内部信息的安全。同时,还需要对保密措施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第三,保密责任制是保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保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职责,确保信息不会外泄。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人员职责和考核制度,对保密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保密意识和管理水平。第四,保密宣传教育是保密工作的重要手段。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机构内部人员普及保密知识,提高其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外宣传和交流,提高机构的保密形象和信誉度。最后,保密检查和保密违规处理是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当定期对机构内部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保密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是事业单位内部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起完整的保密管理规定,才能确保机构内部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为机构的发展和服务提供有力的保障。
企业档案保密管理制度是怎么拟定的,包括哪些内容
一、公司的档案管理人员为保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自觉对公司的档案材料进行保密。二、在正常的工作业务中,需要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必须经集团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三、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四、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五、绝密级文件、资料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六、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七、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八、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九、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集团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十、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十一、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十二、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十三、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十四、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集团主要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十五、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十六、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十七、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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