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队伍建设的五大体系中什么是基础环节)
本文目录
- 在干部队伍建设的五大体系中什么是基础环节
- 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哪些方面
- 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哪些
- 如何加强新时期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 审理干部队伍建设理念方法举措
- 四川新出台的乡镇公务员政策:乡镇公务员五年之内不能调动,三年之内不能借调
- 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新录用公务员如
-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可以调动吗
- 遴选必须满服务年限吗服务年限未满可以参加遴选吗
- 基层事业单位干部,未满五年服务年限,该怎样调动工作或参加公务员考试
在干部队伍建设的五大体系中什么是基础环节
素质培养体系。五个体系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素质培养体系是基础,知事识人体系是路径,选拔任用是关键,从严管理是保障,正向激励是方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并明确要求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
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哪些方面
干部队伍建设包括这些方面:第一,提高政治素养,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第二,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各项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第三,加强实践锻炼,实践出真知,锻炼长才干;第四,强化规矩意识,上紧制度规矩的发条。1、提高政治素养党员干部必须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2、完善知识结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问题呈现专业性、关联性强等特征,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多变。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增强各项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3、加强实践锻炼实践出真知,锻炼长才干。到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是提升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党员干部要勇于直面社会治理中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蹲在一线,到矛盾集中、任务繁重、局面复杂的地方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不断探索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总结好经验,提升狠抓落实、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4、强化规矩意识规矩意识不仅是一种政治觉悟,更是一种现代治理素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迫切需要党员干部强化规矩意识,上紧制度规矩的发条。
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哪些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关键在领导。作为队伍建设的组织者和主要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抓好管好带好队伍。首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领导干部要身正影直,作风过硬。这样,才能影响和带动干部自觉遵纪守法、执政为民。其次,管带队伍,切实负责。一要交业,坚持以和共事,以和谋事,以和成事,让干事创业、成事成业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为。二要交心,注意关心和解决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心相通,情相连,营造团结奋进、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三要交责,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干部,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形成抓干部带队伍的互动协调机制。 学习是开启干部队伍思想宝库的钥匙。干部必须学懂弄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懂弄明法律法规,否则,就不能执政为民。学习要抓住关键,因人制宜,明心启智,修养崇高。要以建立学习型干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会为切入点,健全制度,严格措施,使干部做到主动学习,自觉学习,勇于学习,善于学习。 教育要结合实际,突出主题,突出典型,突出创新,突出实效。认真研究干部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因人、因事、因地、因时开展教育活动。实现教育形式从单纯经验型、灌输型向科学型双向交流转变,做到常活常新,不断增强教育的效果,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自然形成风范。 实践证明,干部队伍建设要取得长期成效,必须从长远着手,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一是狠抓常态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廉洁、勤政的干部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干部,强化干部责任感,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实践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建立制度,实现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二是突出责任机制。建立组织、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互动的干部管理体制。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三是强化激励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赛马”理论、“军功”理论选人用人,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为干部顺利成长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使“处理问题会上手,面对困难敢上手,遇到事情快上手,对待工作勤上手”的干部干事成业有平台、有机会,真正能迅速脱颖而出。
如何加强新时期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中层干部是干部队伍的中坚力量,是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决议的主要执行者,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的职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重要角色。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党政机关的效能和整体形象。狠抓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应当做到四措并举,不断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各项机制。 一、建平台,为中层干部发挥所长创造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原则,选拔优秀人才担任中层职务;注重人岗相适的用人原则,科学调配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使用工作中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建平台”。为干部搭建良好的干事平台,关键在于“人岗相适”。在选拔任用或调配中层干部时,注重考察其优势特长,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使干部能力水平与所承担的任务相统一,实现人尽其才、事竟其功,达到优化干部配置的目的。同时,对中层干部负责的工作合理放手、放权,腾出灵活工作和创新思考的空间,激发干部干事活力和热情。二是“压担子”。完善综合素质与工作业绩并重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对中层干部的个人素质、工作业绩加压,在考核制度、奖励及晋升机制上加码,激发干部创先争优的意识,促使其负重拼搏,尽快成长、尽早成熟。通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使每一位中层干部视野更广,立足点更高,思路更宽,注重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架梯子,为中层干部成熟晋升提供机会 任用和提拔中层干部,作为对干部一种激励的手段,既能在干部队伍中起榜样作用,也是干部成长成熟的必然需要。因此,必须积极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环境,为干部扶好梯子。加大力度探索、创新选人用人方式,进一步完善考选、群众选、组织选相结合的公开选拔制度以及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为优秀、成熟的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机会。在公开选拔过程中,不断拓宽选人视野,扩大选人范围,注重考选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注重民主测评和平时考察相结合,注重德才表现和群众反映相结合,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使实干者不吃亏,使成熟者有出路。同时,要善于发掘默默奉献、踏实工作的老实人,敢于起用锐意创新、拼搏钻研的能干人,做到唯贤是举,知人善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一支能力突出、德才兼备、敢于说话、勇于创新的中层干部队伍,为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储备优质的后备力量。 三、搭桥梁,为中层干部交流锻炼畅通渠道 中层干部是乡镇、机关单位干部队伍中的中间层次,却是关键的层次。为进一步盘活干部资源,提高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必须积极搭建交流桥梁,大胆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多岗位、多环境培养锻炼干部,使之真正成为单位的中坚、领导的助杖。采取上挂下派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向基层倾斜。一方面鼓励年轻的中层干部到基层工作,积累实际的基层工作经验。将机关优秀人才配置到基层,充实基层一线力量;另一方面,通过跟班学习、轮岗锻炼的形式,选拔一批乡镇中层干部到区直机关单位挂职学习和工作,熟悉机关运作,提高效能意识。进一步扩大交流的范围,从以往局限于同一乡镇、部门内的职能科室之间交流轮岗扩大到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的交流;从以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交流逐渐扩大到中层干部。解决中层干部,特别是长时间在基层工作的干部思想僵化、缺乏活力的问题,摒弃机关中层干部“四平八稳”的惰性思想,打破乡镇与机关之间交流不畅通的局面,使交流锻炼向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四、多充电,为中层干部提高素质提供支持 提供优质的培训是集中提高中层干部的能力素质的必要保障。淘汰以往“上下一般粗”的培训模式,根据中层干部的岗位特点开展培训,增强针对性。一是高标准定位,以党校为主阵地,重点突出组织领导才干和管理能力的培养,创新教学方法,完善各种培训载体,引入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和情景模拟等课堂模式,增加异地教学和教授讲座,不断提升干部培训的层次和水平,使之逐步向领导干部培训靠拢。二是注重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抓好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等培训,根据工作实际分类,又可开展党务政工干部、计生专干、经济专干等各种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的干事水平。根据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层干部知识结构的需要,主要抓好政治理论教育、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建设、执行力提升和廉洁自律教育五个重点课题。三是实行“学时制”管理和考核。规定中层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和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60学时,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通过完善干部自主选学平台的开发、定期发放学习材料、组织集中读书学习和安排学习调研课题等方式,督促干部开展工余自学,并把中层干部参加学习、考试、调研等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作为任用、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不断强化中层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作者单位:中共鼎湖区委组织部)
审理干部队伍建设理念方法举措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的关键环节来抓,认真按照省、市委及上级法院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树形象,有效激发了班子和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四川新出台的乡镇公务员政策:乡镇公务员五年之内不能调动,三年之内不能借调
是的,这是按照中央的文件要求所规定的。 2014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要严格管理监督、促进乡镇干部履职尽责。坚持从严管理,严格执行工作、考勤、病事假等相关制度,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乡镇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约束。完善科学考核机制,严格控制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或调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意见》要求,省、市、县党委要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组织部门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合力。
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新录用公务员如
这五年不可以上调、参加遴选,就是不能变换工作地方。出台这个规定的原因是很多人考到基层后,很快又被上级单位看好调走,或者自己参加上级单位的选拔遴选离开了基层,导致此层留不住人。在基层历练历练也是挺好的。长期以来,广大乡镇干部扎根基层、艰苦奋斗、默默奉献、为民造福,作出了重要贡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根据文件要求,持乡镇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或调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可以调动吗
1、新录用公务员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可以调动。
2、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4、同时,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所以也不能辞职,辞职不批准,只会以开除的名义辞退。
扩展资料
《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九条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第十条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十一条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调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时,应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干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
第十二条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第十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须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十五条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第十六条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遴选必须满服务年限吗服务年限未满可以参加遴选吗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同时在《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一条规定,“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那么,遴选必须满服务年限吗?服务年限未满可以参加遴选吗?一、遴选必须满服务年限吗? 答案是必须的。《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还有很多国考的岗位或者省考的岗位,以及部分的事业编岗位都明确说明,在所报考的岗位上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或者5年。 面对这么多的服务期限,到底是什么意思,在服务期限内是否能辞职,是否能参加遴选。《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一条规定,“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这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即不能主动辞职。 但是如果真的想离开公务员队伍,那就只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就是在试用期内主动提出放弃录用申请,第二种就是犯错,比如对于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公务员,将会采取开除处分。但是根据《公务员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被处以开除处分的公务员,今后将不能再被录用为公务员。 二、服务期超过最低服务年限能不能主动申请辞职呢? 答案是可以的。但是《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规定公务员辞职时,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辞职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受聘于原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等等,所以说就业方向是要有所限制的。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是2008年中组部和人社部发布的,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这里的机关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的七大类机关,即: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三、服务年限未满可以参加遴选吗? 在这五年内,并不是只能在原工作单位工作,条件符合是可以相互调动的,并且也不是不能参加遴选,只要符合条件,完全可以参加遴选。 《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是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引发的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最大的目的是把人才留住在基层,同时还规定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可以理解为这5年内编制是不变的,组织关系是不变的,但是具体工作的单位是可以变的,比如借调到其他单位、其他岗位。 对于个别的国考和省考的极个别岗位所规定的服务期限,就有更加具体的针对性,也就是在这个岗位必须要工作一定年限,不许调动,不许参加遴选。在正式录用的时候,会有明确的协议。 中央遴选公告常说的: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 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在上述的各种服务期满足后或者没有服务期需在当下的单位工作两年以上才能参与遴选。 很多考生们关注服务期限的问题,其实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心态才对。面对任何一个岗位,从用人单位这一方来说,肯定都希望能够长时间在这个岗位干下去,这样才能够保持工作有后劲; 遴选必须满服务年限吗?如果足够优秀,同时也符合遴选公告的招考标准,完全可以更上一层楼。所以不要担心明天的束缚,而停止今天的进步。
基层事业单位干部,未满五年服务年限,该怎样调动工作或参加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确实有五年的服务期,但是只针对事业单位,就是不能去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但是可以考公务员。按照要求,乡镇公务员在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遴选。2014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转岗。其实服务期内是可以转让的,但是不建议转让!
只要服务期内的转移涉及到相关档案的迁移,一般都是不允许的。根据对中组部文件的理解,无论应聘者是否与应聘者签订了5年服务协议,该条款都可以作为约束条件。某省在职税务公务员反映“报考税务系统时,公考未规定5年服务期,未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是因为该省地税系统当初没有签订5年服务协议,国税合并后统一执行原国税的政策。
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司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我看到很多事业单位都为员工报考公务员开通了“绿色通道”,不管是否在服务期内。我也遇到过税务局的公务员,因为表现突出,在服务期内跨部门调到上级单位的。看各单位领导的态度。如果想留人,就拿出服务期的规定。至于基层工龄,我的意见是:不需要考虑岗位的选择(默认都有)。公务员转岗和报考是否会有限制,主要看领导态度。
所以进入系统要谨慎。想骑驴找马会浪费你的时间,而且体制内大部分工作都不容易。五年下来,你精疲力尽,就算选个调也很难和年轻人抗衡。建议在企业找一份有一点闲暇时间,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一步到位得到自己想要的工作。别想那么多,你不会放过任何人的。除非你有足够的魔力。即使你能打通所有的环节,但如果你在公示期内被有心人举报,或者将来被提拔,档案被翻,对当初帮助过你的人来说,也是不小的麻烦。所以一般来说,没人愿意冒这个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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