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大会议程(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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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议程
法律分析:1、会议主题
2、宣布参会人员及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正式党员人数和预备党员人数
3、被发展对象汇报自己的入党申请及对党的认识和学习情况
4、介绍人介绍被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情况
5、支部委员会对被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意见
6、支部大会表决
7、宣读支部决议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发展党员召开支部会议的议程有哪些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其主要程序是: (1)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6)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8)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宣读支部大会的表决决议。支部委员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写明应到、实到党员人数,票决情况等,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将其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自传、思想汇报等及时报工委审批。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以下事项:(1)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2)发展对象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退席。如遇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该介绍人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作认真负责的介绍,表明态度。如果两名入党介绍人都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3)一般由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主要内容是:①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②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③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评价和意见;④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⑤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⑥支部委员会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4)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党员给发展对象提出的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发展对象应予以解答。(5)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如果讨论时持两种意见的人接近,则不宜进行表决,应进一步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在下次支部大会上再进行讨论、表决。(6)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7)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讨论一个,表决一个。(8)支部大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9)如果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表决,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由支部保存,并要注意切实做好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在进行“两级公示”的基础上,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其主要程序是:(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等表现,对照党章,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2)党支部负责同志或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提出是否可以转正的意见,并指出努力的方向。(3)介绍人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全体党员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同意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5)支委会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并及时报工委审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议程
法律分析:初步拟写了预备党员转正的的大会流程,请各位专家看下流程是否有遗漏或者顺序有误:
(1)转正对象宣读《转正申请书》,并向大会作汇报;
(2)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与会党员酝酿讨论发表是否按期转正意见;
(4)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结果和政审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5)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表决;
(6)支部组织委员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7)转正对象表态。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什么程序
法律分析:(一)做好会前的准备
1、确定会议议题。支部大会的议题一般应由支部委员会准备,确定的议题应该主题鲜明,中心突出。
2、发布会议通知。支委会要事先发布通知,把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二)出席大会的主要对象
1、全体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或支部委员会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支部大会。
2、支部大会一般不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但有些支部大会,如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一些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目的是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
(三)严格大会的程序
1、支部大会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
2、主持人要报告本支部党员大会应到的党员人数、实到数、缺席数,并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并主持大会讨论。
3、到会的每个党员都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发扬民主,开展热烈而认真的讨论。讨论的过程中,要鼓励党员发表不同意见,提倡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要创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良好民主气氛,提供充分的发表意见的机会。
4、支部大会如需要对议题表决,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1)为便于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对需要作出决定的问题,支委会可以事先初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供支部大会讨论修改,最后由支部大会正式作出决定。
(2)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凡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都应以对党负责的态度,明确表示自己对所表决问题的意见。
(3)支部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4)遇到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的,如果不是紧急事情,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让党员进一步酝酿后进行再次讨论;如果事情紧急,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后作出决定。
(5)对于持不同意见的党员,允许保留意见,但必须执行支部大会所做出的决定。
(6)如支部大会所讨论的议题是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等内容,还需要报请机关党委审查批准后方能生效。
5、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记录的内容要有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会议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及最后的决议,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印发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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