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小学校岗位管理)
本文目录
- 中小学校岗位管理
- 近日两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哪些规定
- 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 中小学校岗位设置有哪些
-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内容
- 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
- 学校岗位制度分为
- 小学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 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应遵循哪些原则
中小学校岗位管理
为了县管校聘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校(包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等级 (一)中小学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二)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中教师岗位是主体岗位,分为11个等级,其中正高级二至四级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中小学校教师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按照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规定标准的上限执行。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为辅助岗位,由县区进行集中设置,统筹使用,一般不设高级岗位,中、初级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按照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规定标准的上限执行。 人社部门对中小学校岗位实行总量核定和总量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在总量核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确保在总量不突破的基础上实现每个学校动态调整。 (四)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技术工岗位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5个等级,依次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其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等级考核结果确定。 三、岗位工作量参考标准 (一)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周课时数)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12-14节,其他学科16-18节。 2.初中和高中:语文、数学、英语10-12节,其他学科12-16节(学校结合实际安排课时)。 县区学校、小规模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学科周课时量,以满足学校实际需求,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 (二)管理、教辅、工勤工作量标准 1.管理人员。鼓励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坚持一线代课。校级干部每学年代课或者听评课不得少于100节;中层管理人员同时代课一般不少于所教学科标准工作量的1/2。其他管理岗位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核定,量化标准。 2.教辅、工勤岗位的工作量根据学校的规模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专门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工作量标准 专门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提出分学科工作量和岗位设置办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使用。 四、岗位核定 (一)岗位核定原则 教育行政部门在人社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校岗位总量内,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和城镇从紧、倾斜农村、保障重点的原则,按照优先满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合理统筹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大力精简工勤岗位的总体要求,以学段分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学岗位(含管理岗位、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两类核定各中小学校岗位总量,核定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要充分考虑新高考改革带来的影响,在岗位核定中留有余量。 (二)教学岗位核定要求 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生师比、班师比、课师比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配备。 2.学校开设的其它非国家课程不作为配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量依据。“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在绩效考核时统筹考虑,但不作为配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量依据。 3.对于确需保留但规模偏小的学校和教学点,根据学校的班级人数,可采取一班一师包班的办法配备教师。对于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音体美及外语、计算机等学科教师,及一所学校内不达规定课时工作量的其他学科,采取“一校设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的办法统筹配备教师。主要任教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时予以适当倾斜,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任教课时超出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发放超课时量补贴。(超课时量补贴由各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设立,自行发放) (三)非教学岗位核定要求 1.非教学岗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由各中小学校在岗位限额内采取“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办法自主设置。达不到最低课时工作量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应兼职承担非教学岗位工作。 2.对按规定在一所学校内不能足额配置的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设置,实行“一校设岗、多校就近使用”,工作量合并计算。 五、岗位类别的结构比例 1.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0%,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20%。 2.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5%。 3.普通初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2%。 4.普通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1%,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9%。 5.幼儿园:教师岗位数量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管理、教辅等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2%。 六、岗位聘用 (一)聘用原则 1.中小学校要按照“因事设岗、专兼结合、精简高效”的原则,明确具体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分别编制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说明书,做到岗位名称明确,岗位条件清晰,工作标准具体,考核办法有据。 2.中、高级教师岗位的聘用条件要向班主任倾斜、向业绩突出的骨干教师倾斜、向承担一线教学任务较重的教师倾斜。 3.对中小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或因教师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等形成岗位空缺的,可选聘校内教师顶岗任教,顶岗教师任教课时超出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应当发放超课时量补贴。 (二)聘用条件 1.管理岗位 同时兼职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的人员,一般情况下按专技岗位管理。 九级、十级职员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竞聘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竞聘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竞聘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聘任满3年; 竟聘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聘任满3 年。 聘用五级、八级岗位人员应优先分别从六级、九级岗位人员中产生。 3.工勤技能岗位 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见习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聘用办法 1.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岗位竞聘分为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组织调剂三种方式。校内竞聘由各中小学校负责,跨校竞聘、组织调剂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2.校内竞聘。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97%,优先保证学校原有教职工竞聘上岗。优先聘用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规定的人员以及五年内退休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在治疗期的重病人员以及参加支教、挂职的人员等。符合以上条件但对学校提供的岗位不满意的,可参加校内或跨校竞聘上岗,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3.跨校竞聘。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岗位的3%。主要用于优化校内教师资源配置,用最好的岗位吸引最优秀的教师,促进中小学校教师有序流动。 4.空岗补聘。学校因学科调整、自然减员等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每学期期末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岗位用人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求面向社会或交流学校择优选聘,确保新学期应聘到岗。学期中因教师病产假、培训进修等原因出现教学岗位临时性空缺的,原则上从本校教师中选聘顶岗任教。 (四)聘用程序 1.组织岗位竞聘 (1)校内竞聘 ①宣传动员。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 ②组建机构。学校应成立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民主监督小组、人事争议仲裁小组等竞聘工作机构,负责竞聘上岗的组织实施。以上三个工作机构组成人员互不重复,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人员、教职工代表组成。民主监督小组由学校党组织有关人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小组成员由工会有关人员、教职工代表组成。 ③制定方案。岗位设置和竞聘方案由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经学校教(职)代会通过,在教职工大会宣布或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施。 ④公布岗位。按班主任、科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 ⑤资格审查。教职工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申请人的应聘资格。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⑥组织竞聘。学校根据实际采取述职、同行评议、水平评价、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组织实施。 ⑦结果公示。竞聘结果的公示范围应与竞聘范围一致,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⑧同一学段的学校校内竞聘时间应保持一致。 (2)跨校竞聘 自愿跨校交流人员,可参加跨校岗位竞聘。跨校岗位竞聘一般以学段为单位,按照先教师岗位后其它岗位、先高等级岗位后较低等级岗位的顺序,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组织学校和教师进行双向选聘。高级中学的教师,可参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竞聘;义务教育学校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师,可参与高级中学岗位竞聘。一轮跨校竞聘未完成选聘,可组织多轮。 ①公布岗位。中小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及聘用条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核准跨校竞聘岗位,并及时公布。 ②组织报名。符合岗位要求的竞聘人员自愿向设岗学校提出申请,设岗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③双向选聘。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组织设岗学校与申请人进行双向选聘。设岗学校根据岗位要求,自主确定选聘方式,择优聘用。 ④结果公示。根据双向选聘结果,在设岗学校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3)组织调剂。对于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 (4)因学校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参照跨校竞聘程序组织岗位竞聘。 2.签订合同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教职工,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实行合同管理。 (2)新聘的初任教师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教职工岗位履职及考核情况,组织聘用合同的续签或岗位竞聘。 七、岗位管理 (一)岗位聘期管理 1.学校对教职工聘用期间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平时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相衔接,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教师聘期内的师德表现、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 2.中小学教职工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作为续聘、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聘期考核基本合格,不得列入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推荐人选,是否续聘视具体情况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实行岗位退出管理。对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休病假期满未按期到岗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人员、请事假超过国家规定期限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岗位续聘或晋升岗位等级时,参加竞聘上岗,实行能上能下;对未完成聘用合同约定工作任务等情况的,可以低于原层级、原等级岗位聘用,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调整到其他类别岗位。特别是对晋升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后不坚持一线教学或教学工作量不满规定人员,要通过严格考核降低其岗位等级及工资待遇。 (二)岗位退出管理 对按规定应予缓聘,未竞聘上岗、考核不合格或其它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实行教师岗位退出管理。退出途径包括缓聘、转岗、待聘、解聘和辞聘。 1.缓聘。对个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人员,聘用单位可缓签聘用合同。缓聘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缓聘情形消失后,可参加原学校岗位竞聘或跨校岗位竞聘。 2.转岗。未能竞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的人员,经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应予以转岗。被确定转岗的人员应参加本校教辅、工勤岗位等的竞聘。转岗人员按照按岗定酬、岗变薪变的原则,按新聘岗位重新确定工资待遇。非教师岗位一般不设高级岗位。 3.待聘。 (1)未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的或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经研究可列为待聘教师。 (2)待聘期最长一年。待聘期间学校应安排待聘教师跟岗培训,根据岗位空缺及待聘人员条件安排临时性工作,并至少提供1次上岗机会。 (3)待聘教师在学校内部待聘期满,仍未能聘用上岗的,可委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工作单位。委托推荐期最长一年。(4)待聘教师在待聘期和委托推荐期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待聘及委托推荐期内,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以下等次,不能参加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 4.解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经学校校务委员会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同意,应予以解聘。 ①根据《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应予解聘的。 ②不同意待聘和委托推荐的; ③委托推荐期满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④无故连续脱离教学岗位15个工作日以上的; ⑤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⑥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2)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解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流转手续。 5.辞聘。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在聘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经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可予以辞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辞聘人员有违反聘用合同的,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聘用合同解除后,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辞聘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流转手续。 (三)其它情形管理 1.因身体原因完不成教学任务的人员。对患有重大疾病无法承担教学任务且请病假的教师(如癌症、精神疾病治疗期间),须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病休,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豫人社薪〔2014〕6号)的计发办法执行;关于绩效工资问题,从批准病休起,6个月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发放,超过6个月发放绩效工资全额标准的60%。病假超过1年的,则需要做医疗鉴定,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为其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对患有较重职业疾病,医疗期已满后不能从事教学岗位工作但能承担学校一定非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学校可安排其到其他合适的岗位工作,并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2.即将到龄人员。距离退休五年(含五年)的年老体弱教师(男教师按60周岁,女教师按55周岁计算),学校可酌情减少其教学工作量,但要有其他工作量作补充,总体达到满工作量。女性高级教师年满55周岁到达退休年龄,选择60岁退休的,但是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不承担一线教育任务的要降低其岗位等级及工资待遇。 3.借调人员。从中小学借调在编的教师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经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市直学校借调教师必须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通过,并由人事科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借调时间超过6个月的,要立即通知本人返回教学岗位,并按照规定工作量承担教学任务;拒不返回学校的中小学教师,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 八、人事争议仲裁 要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维权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职工如对岗位聘用结果有异议,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调解,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不服从教育行政部门调解的可向人社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近日两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哪些规定
近日两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有规定主要包括加大对于乡村教师岗位的协调和适当改善。并且能够加强对各个地区有关解决教师的相应调度,从最大程度上满足人们教学需求。
相关消息作出发布,能够了解到会加大进一步完善有关中小学高危各种管理的指导意见,对这种政策是非常有必要指导意见,要加强对于教育事业的了解和改善教育事业是一个国家长期发展的根本标准,因此一定要加大对教育事业改善。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有关县城这一各个教师岗位的调动,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上满足鄂尔地区所紧缺的各种教师并且对整个评价标准和制定方式,做到有效改善对评价要加强对于定向评价以及提高教师岗位设置对整个中小学岗位的设置做好有效管理。相关政策已经加大对于教育事业为主要发展目标,从最大程度上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当地地区教育需求。
要对于各个岗位做好相关管理和制度政策改善,从最大程度上对各类教师做好有效分类好分级管理政策,考虑到各个地区之间的各种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应该最大程度上保障各个地区教师的有效调度和有效管理。对于政府所做的相关政策决定一定要按照其政策要求落实自身义务和行为。
并且会加大对于乡村教师的振兴力度和自身战略改善,对于各个地区教师用人难和用人需求问题,要引导城市教师向乡村和偏远地区教师进行转移。促进有关教师资源的合理利用,而且会对于各种教职工做好各种应聘后的处理,为他们自身做出重大贡献,教师要给予相应奖励灵活运用各种机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时间是箭,去来迅疾,又将开始安排今后的教学工作了,写好教学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好的教学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教务处在校长室的直接领导下,以抓教学过程为核心,以教风、学风和考风为重点,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创办职业教育文明学校的活动,为今后申报州、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而努力工作,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二、总体要求
明确常规管理为教学服务的理念,科学管理力争开设的各项职业技能有所提高,进一步地深化课程改革,加快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步伐。
三、工作安排
(一)教学岗位设置
根据校长室及学校行政会议的决定,本处的本学期开学初完成各科目教学岗位的设置及任用,并核定教学岗位的工作量。见附表1。
(二)制定教学周工作计划(包含教研工作)
见附表2。
(三)加强和规范常规管理
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向管理要教风,学风和校风,向管理要质量和效益。在管理中既要体现人性化,更要建立和完善制度,实现规范化。
1、抓好教学常规管理,继续加强进行教学量化管理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我们在教学管理中将严格地执行《课堂常规》从备课、上课、辅导、作业的批改严把质量关。
a、备课——提倡集体备课,备课时要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既要备教材还要备学生。
b、上课——积极鼓励,大力提倡以多媒体技术为手段的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课堂上应讲练结合,要探讨适合于本科本班实际的教法,不上无教案无准备的课,不上无启发重灌输的课,不上无密度轻要求的课,不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C、作业批改——提倡面批面议,实训作业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完成,其他科课内外作业要精选精练,布置适量,符合职业教育实际,及时认真批改,及时讲评课外辅导——面向全体,决不放弃一个学生。
D、教学改革工作经验的总结交流,每位教师一学期必须撰写一篇教学科研总结性论文。
(四)认真做好考试(核)工作
树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生命线的意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力争本学期教学效果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新的突破,以达到学校制定的培养目标。
1、对每个学生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摸清学生的认识水平,知识能力,分类推进,分层提高。
2、组织各科任教师认真研究职业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对考试题型,难易度都要进行深入地了解和研究,各学科要迅速地命出备考复习的方案。
3、要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增强他们考试的信心和决心,考前做好训练。
4、要切实做好考试的复习训练工作,力争考试的合格率达到95%以上,特别是面临实习的07级的学生。
(五)加强对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
重视对教学情况的随机调研和过程监控,即时反溃通过评教、评学及时掌握和及时反馈任教师的教学情况,促进教学方法的改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认真落实“培优”,“补缺”的工作,“培优”由教研组制定计划并负责实施;“补缺”由课教师个人直接负责。
(六)扎实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以当地社会为依托,扎实开展校外实践调查活动。全学期活动时间不少于10天(含暑期)。任务及内容临时通知。
(七)认真开展竞赛活动
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以达到提高技能学习的效果,本学期要认真开展好计算机类、电子电工类、业余特长类、民族民俗类竞赛活动。各科竞赛活动由各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命题,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
(八)继续做好听课、评课工作
根据学校教学需要及要求,对教师实行随机听课(教务处组织除外)。本学期教务处负责人听课不少于10节,其他有教学课务的学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不少于5节,教务员不少于8节,其他教师不少于10节,任教不满3年的青年教师听课不少于10节。
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2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语文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本课程的任务是:指导学生正确理解与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和思维发展,加强语文实践,培养语文的应用能力,为综合职业能力的形成,以及继续学习奠定基础;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养,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吸收人类进步文化,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服务。
二、课程教学目标
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要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思想感情,使学生进一步提高正确理解与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以适应就业和创业的需要。指导学生学习必需的语文基础知识,掌握日常生活和职业岗位需要的现代文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具有初步的文学作品欣赏能力和浅易文言文阅读能力。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养成自学和运用语文的良好习惯。引导学生重视语言的积累和感悟,接受优秀文化的熏陶,提高思想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形成良好的个性、健全的人格,促进职业生涯的发展。
三、教学内容结构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由基础模块、职业模块和拓展模块三个部分构成。
1、基础模块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性内容和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教学时数为160~180学时。
2、职业模块是适应学生学习相关专业需要的限定选修内容,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安排教学,教学时数为32~36学时。
3、拓展模块是满足学生个性发展和继续学习需要的任意选修内容,教学时数不做统一规定。
基础模块、职业模块和拓展模块,均从阅读与欣赏、表达与交流两个方面提出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通过语文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语文的能力。
四、教学内容与要求
(一)基础模块
1、阅读与欣赏
正确认读并书写3 500个常用汉字。
能使用常用汉语工具书查阅字音、字形、字义,正确区分常用的同音字、形近字。
能用普通话朗读课文。
注重对文章整体感知和领会,理解重要词语和句子在文章中的含义和作用,能概括文章的内容要点、中心意思和写作特点。能辨识常见的修辞手法,体会文章中修辞手法的表达作用。
阅读各种优秀作品,体会其丰富内涵,加深和拓宽对自然、社会、人生等问题的思考和认识。
能了解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形式的特点。
注重阅读中的情感体验,感受教材中文学作品的思想情感和艺术魅力,学会初步欣赏文学作品。就作品中感兴趣的内容进行讨论,说出自己的理解、体验或感悟。能利用图书馆、网络等搜集、筛选和提取有用的信息。
诵读教材中的古代诗文,大体理解内容,背诵或默写其中的名句、名段、名篇。激发学习古代诗文的兴趣,增强热爱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思想感情。掌握精读、略读、浏览等阅读方式。
掌握加圈点、列提纲、制卡片、编文摘等阅读方法。
阅读优秀文学作品总量一般不少于200万字。
2、表达与交流
(1)口语交际
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相应等级的要求。
听话时做到耐心专注,能理解对方说话的主要内容、观点和意图;说话时有礼貌,表达清楚、连贯、得体。
学会介绍、交谈、复述、演讲、即席发言、应聘等口语交际的方法和技能。能够根据学习、生活和职业工作的目的和情景进行恰当的表达和交流。
(2)写作
语段写作,能围绕中心,条理清楚,正确地遣词造句。
篇章写作,做到符合题意,中心明确,思想健康;选材得当,结构完整,语句通顺;书写规范,不写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写记叙文,能恰当地选择材料和组织材料,能在叙述和描写的基础上学习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
写说明文,能把握说明对象的特征,合理安排说明顺序,恰当运用常见的说明方法。
写议论文,做到有观点、有材料,材料与观点保持一致。
掌握便条、单据、书信、启事、通知、计划等常用应用文的写法,做到格式规范、文字简洁。能够根据学习、生活、职业工作的需要恰当运用。
初步养成修改文章的习惯。
45分钟能写五六百字的文章。写作活动不少于10次。
3、语文综合实践活动
根据校园生活、社会生活和职业生活确定活动内容,设计活动项目,创设活动情境。通过搜集资料、小组合作、交流展示、总结评价等步骤,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语文实践活动,运用有关的语文知识和技能,提高语文应用能力,培养职业理想和职业情感。
(二)职业模块
1、阅读与欣赏
阅读与专业相关的各类文章,读懂主要内容。能对文章中的重要信息进行筛选、整理,获得所需要的资料。能根据专业学习的需要选择读物。
阅读有关职业理想、行业发展、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文章,培养健康的职业情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阅读中提高搜集相关职业信息的能力,从阅读中了解社会、了解职业,培养职业意识。
阅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类作品,领会作品中体现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进一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对高素质劳动者的全面要求,增强学习知识和掌握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表达与交流
(1)口语交际
掌握接待、洽谈、答询、协商等口语交际的方法和技能,做到态度真诚,表达准确,语言文明,仪态大方,符合职业岗位的要求。
(2)写作
掌握调查报告、说明书、广告词、策划书、求职信、应聘书等应用文的写法,做到格式规范,语言简明、得体,内容符合要求。
写作活动不少于4次。
3、语文综合实践活动
从相关职业的实际需要出发,选取活动内容,设计活动项目,模拟职业情境,组织语文综合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提高语文应用能力,增强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三)拓展模块
1、阅读与欣赏
精读文章,能理清作者思路,辨析文章结构,概括文章主旨,了解写作特点。初步掌握欣赏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的方法,阅读一定数量的优秀文学作品。品味文学作品的形象、情感、语言,能通过口头或书面表达自己的理解、体验或感悟。
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读懂文言课文的基本内容,了解课文中常见文言实词的含义和常见文言虚词的用法,以及与现代汉语不同的文言句式。
能结合教材中的古代诗文了解相关的文化常识,丰富文化积累。
掌握绘图表、作批注、写心得等阅读方法。
2、表达与交流
(1)口语交际
能用普通话正确表达自己的观点,能根据语境,借助语气、表情、手势恰当地表情达意,提高交际效果。
学会讲解、采访、讨论、辩论等口语交际的方法和技能,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用语简洁,能根据职业工作的需要,恰当进行口头表达与交流。
(2)写作
篇章写作,做到观点正确,中心明确,思想健康;内容具体,结构严谨,层次清晰;语言简洁,文字通顺;格式标准,文面整洁。
写记叙文,能恰当地运用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语言形象生动。
写说明文,能具体、清晰地说明事物或事理,语言准确。
写议论文,做到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合乎逻辑。
能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写作总结、说明书、记录、海报、简报等应用文,做到格式规范,文字表述正确,内容符合要求。
45分钟能写600字以上的文章。写作活动不少于5次。
3、语文综合实践活动
针对社会生活和相关行业中的重要问题,发现和确定活动内容,设计活动项目,开展综合程度较高的语文实践活动,培养语文综合应用能力。
五、教学实施
(一)教学时数安排建议
实施学分制的学校,按16或18学时折合1学分。
(二)教学建议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要遵循语文教育规律,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教学中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探索富有实效的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语文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
1、教师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努力促进专业发展
教师应了解职业教育语文课程的特点,研究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的规律,不断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素养。要结合教学实践,加强教学反思,提高课程实施的水平和效率。
2、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教师应了解学生学习水平与心理特点,关注他们的学习困难,重视他们的学习需求,努力营造民主、和谐的学习氛围。加强教学内容与社会生活、职业生活以及专业课程的联系,创设与职业工作相近的情境,帮助他们认识语文在生活和工作中的作用。激发他们参与教学活动的兴趣与热情,使他们在参与中掌握学习方法,获得成就感和自信心。教学中要因材施教,实施分类指导和分层教学。
3、重视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
教师要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熏陶感染、潜移默化的功能。要尊重学生的感受与情感体验,同时要重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正确引导。
4、积极开发和利用语文课程资源,加强语文实践,提高学生运用语文的能力中等职业学校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学生创设了接触社会、了解职业的’环境,也为学生提供了语文学习的资源。教师要高度重视语文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通过开展语文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利用课堂教学资源和课外学习资源,加强书本学习与实际应用之间的联系。
5、恰当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教师应重视现代教育技术与语文课程的整合。要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发挥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教育技术的优势,合理应用多种媒体组合,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和有益自学的教学环境。在教学过程中,提倡恰当利用数字化教学资源,作为辅助教学的手段。
(三)教材编写建议
教材编写要以本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
教材的内容应体现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教学目标,落实各个模块的教学内容与要求。各个模块的教学时数要与本教学大纲的教学时数安排相匹配,符合规定要求。教材应该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反映培养目标及专业学习的要求 教材选文要注重内容的价值取向,反映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的趋势。选文应该具有时代性和典范性,富有文化内涵,文质兼美,风格多样,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文化品位、品德修养和职业素养。
教材体例和呈现方式应灵活多样,避免模式化。要适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体现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教学内容的特点。充分考虑学生语文学习的现状,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要注意为学生设计语文综合实践活动,同时,为师生提供满足教学需要的多介质、多媒体数字化教学资源。
教材要有开放性和弹性。要考虑不同地区、不同专业的需要,在合理安排基本课程内容的基础上,给地方、学校和教师留有开发的余地,也为学生留有选择的空间,以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六、考核与评价
(一)目的和功能
语文教学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检测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更重要的是及时向教师和学生提供反馈信息,有效地改进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的发展。
语文教学评价应体现检查、诊断、反馈、激励、导向和发展的功能,尤其要注重发挥诊断、激励和发展的功能。
(二)原则
语文教学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坚持他人评价、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
2、评价内容全面性的原则。在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能力进行评价的同时,要注重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进行评价。
3、评价方法多样性的原则。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逐步建立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体系。
4、评价过程发展性的原则。要更多地关注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增长了什么知识,具备了什么样的能力,获得了哪些进步。
(三)方法建议
要根据不同情况和不同需要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发挥评价的多种功能,提高评价的效率。
1、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加强形成性评价
应加强形成性评价。要通过形成性评价客观反映学生在平时取得的进步,帮助他们逐步树立学习信心,获得成就感。
2、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重视定性评价
语文教学评价要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并应更重视定性评价的作用。要本着促进学生语文应用能力提高的目的,根据不同的要求,有选择地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如可以通过书面考试的方式,对学生认知水平进行评价;也可采用陈述性的语言、激励性的评语等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态度、表现、取得的成绩等情况进行定性评价。
;中小学校岗位设置有哪些
改革后,学校岗位分为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其中,教师岗位分为13个等级,每个级别的岗位都有任职条件,教师根据这些条件来竞聘上岗。:man_office_worker:三类岗位学校岗位分为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指的是校领导和中层干部,专业技术岗位指的是教师,工勤技能岗位指的是从事后勤保障等人员。:man_teacher:教师岗位13个等级教师岗位分为13个等级,即教师岗位分为高级(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而在正高岗位中,又细分为四级(一到四级),副高则有三级(五到七级),中级有三级(八到十级),初级也有三级(十一到十三级)。:chart_increasing:岗位设置有比例控制岗位设置有比例控制,例如,省一级达标学校中级教师岗位占教师总岗位比例不得超过40%,而在其中,八、九、十级岗位比例为3∶4∶3,即假如中级有10个名额,那么,中八级的只能有3人。:man_teacher:晋升要有班主任经历每个级别的岗位都有任职条件,教师根据这些条件来竞聘上岗,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晋升岗位时,除了要符合所申请的岗位的任职需求之外,还要求在原来岗位聘用期间,至少要“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工作一年”。:man_teacher:岗位续聘条件教育系统的这份方案的一大突破是:制定了岗位续聘的条件,即教师岗位聘任期一至三年,如果要续聘,也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例如要开观摩课等等。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内容
一、适用范围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适用本指导意见。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岗位类别设置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特点,其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7.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确定岗位总量时,应根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5%。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其他岗位原则上不超过12%。三、岗位等级设置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学校各类岗位及结构比例的确定,要充分体现学校的性质和特色,特别是适应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紧缺专业建设和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的需要。(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1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11.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1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专业技术岗位与相应教师职务序列相对应,设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划分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幼儿园教师岗位等级划分,参照普通小学岗位等级设置的规定执行。13.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职务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合理确定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普通高中相协调。教师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在总结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15.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1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1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18.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技能操作任务较重的中等职业学校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四)特设岗位设置1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点和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可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设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学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20.特设岗位不受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21.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高级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高级讲师二级岗位、高级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理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下同)一级岗位、助理讲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幼儿园使用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2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2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五、岗位基本条件(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2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25.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26.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28.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29.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其中,受聘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3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3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3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五)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校(园)长34.校(园)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聘任。受聘校(园)长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六、岗位设置的审核3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3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额等事项。3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4)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6)组织实施。38.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所属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39.县(县级市、区)所属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报县(县级市、区)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40.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38条、第39条的权限申请变更:(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42.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七、岗位聘用43.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在严格掌握聘用条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程序,由学校自主聘任到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在教师高级岗位聘任中,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44.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45.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46.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高等级岗位的设置。4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48.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49.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50.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工作的特点,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51.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以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聘用合同期满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52.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53.各地应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以及幼儿园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任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置对各级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54.地(市)以上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依法加强对上述学校人员聘用及配置状况的督导检查。各地在实施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后,幼儿园教师参照小学教师职务管理办法执行。八、组织实施55.地方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的岗位设置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标准、职责任务等作出具体规定。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核定各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确保学校的人力资源供给和持续健康发展。56.岗位设置工作是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57.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58.本指导意见由人事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
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
论文摘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目前高职院校人事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本文就高职院校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切实做好岗位设置工作的思路,以及在推进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 一、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推进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是建立健全六个机制,即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而岗位设置管理涉及到高职院校人事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人员的聘用要以岗位需要为前提;合同管理则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绩效考核要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工资待遇要根据岗位等级而确定。因此,深化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迫切需要加快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2、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是深化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目的是要把岗位管理制度作为高职院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把聘用制度作为高职院校的基本用人制度,从而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一套符合高职院校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的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3、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2006年开始实行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以岗位绩效工资为核心的收入分配制度,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以岗定薪,这就迫切需要科学设置岗位,确定每一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一系列岗位设置管理配套制度,为全面实施高职院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和基础。原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59号)文件明确规定,在按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专业技术人员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经核准后,再按确定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同时,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也会随着岗位设置和新岗位的确定,以岗定薪。可见,必须抓紧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缩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岗位设置的“时间差”,以确保高职院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二、切实做好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思路 1、加强领导,为岗位设置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为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高职院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高职院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小组,主要由纪委、监察室、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受理聘用工作中的投诉和申诉事宜。学校二级教学单位、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成立聘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学好政策,全面准确领会文件精神。岗位设置管理是高职院校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高职院校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加强宣传和学习,利用各种机会,采用多种方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原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87号)文件和行业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实施意见。上级有关岗位设置的文件是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的纲领性文件,是高职院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的政策依据,它不仅具有指导性,还具有约束性、强制性,必须认真学习、准确领会,贯彻落实。 3、精心设计,切实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岗位设置方案,是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高职院校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岗位调查和岗位分析,理清学校现有教职工的状况和岗位情况,摸清岗位设置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根据学校的`编制情况、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从有利于高职院校整体功能的发挥和目标任务的实现,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突出重点、体现高职院校自身特色,科学合理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 4、坚持原则,科学设岗。高职院校推行岗位设置与管理,其基本价值取向还是推进高职院校发展。岗位设置是聘用的基础,推行聘用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必须从科学设置岗位这个关键环节入手。高职院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岗位设置过程中,要坚持按需设岗与合理调控相结合、优化结构与精简效能相结合的原则,以学科专业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为基础,科学规划岗位,合理配置资源,保证每个岗位工作任务饱满,岗位效能最佳。在满足实际需要、从严控制的基础上,保证重点岗位,兼顾一般岗位,向重点专业、重点领域倾斜。 5、重视现实,兼顾历史,科学制定岗位任职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任职条件是做好岗位设置的基础性工作。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事业发展等需要,设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任职条件。虽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87号)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做出规定,但是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具体任职条件,规定拟聘任岗位的人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任务。 6、坚持条件,精心组织岗位聘用工作。岗位设置完成后,高职院校要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设置的具体岗位,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人员聘用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开展岗位聘用。在聘用工作中,高职院校应成立聘用委员会,二级教学单位成立相关聘用组织,分别负责相应的岗位聘用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教授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校内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职工和专家的意见,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7、严格管理,科学考核。高职院校岗位设置与管理,其保障机制就是加强聘后管理,进行科学考核。通过考核,全面客观地评价受聘者的工作业绩,激励、督促受聘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充分调动受聘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高职院校总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教师的考核,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既要重视教师的绩效考核,也要尊重教育和科学研究的规律,采用弹性考核机制,正确处理好“质”和“量”的关系。对于管理和工勤岗位的人员,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学校岗位制度分为
(一)岗位类别与岗位等级1.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为目标。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学校逐步探索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主要从事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工作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3.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以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学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设置7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至十级职员。4.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以适应提升操作维护水平、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的需要为目标。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二)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1.岗位总量。学校按照精干高效、适应发展的原则,根据学生规模、职工现状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全校岗位总量,根据各二级单位的性质、职责、规模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二级单位的岗位数量。2.岗位类别比例。学校根据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55%;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20%;工勤技能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5%左右,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3.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8:27:53:12。正高级岗位中,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向教师岗位倾斜,正高二级岗位只设在教师岗位,正高三级岗位以教师岗位为主。正高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规定执行。4.管理岗位等级比例。学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四级、五级职员岗位数,一般按校级领导班子的职数确定;六级以上管理岗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管理岗位总量的25%,八级以上管理岗位数量不超过管理岗位总量的88%。5.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比例。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5%,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6.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学校因事业发展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特别程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7.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上级管理部门核准后保持相对稳定。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核准。
小学学校管理工作方案
小学学校管理工作方案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小学学校管理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学校管理工作方案篇1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衡量学校成功与否的标准。学校行政、德育、后勤等所有工作皆围绕着教学工作开展。而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在于持续地提高教学质量只有提高教学质量,才真正落实了“一切为了学生”宗旨,只有提高教学质量,与时俱进,才能真正地为国家、人民培养符合社会发展的人才。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的力度,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以创建常规管理先进单位为目标,以新课程改革为突破口,改变教育观念,狠抓教学管理,特别是课堂教学及教学常规管理,强化质量意识,积极进行课题研究,努力推进课程改革,结合新教材内容和我校学生实际,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灵活扎实地搞好教学的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置教导处,下设语文教研组、数学教研组、综合教研组(其他科目)。
教导处制定教育教学管理方案,督促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将结果加以统计。教研组根据方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教师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记载。
三、教育教学工作
1.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和调整课时。严格按规定开全开足课程。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结合本校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积极开发(或选用)校本课程,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
2.启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工作,努力开设具有各自特色的校本课程,提升办学品味,打造学校特色。
3.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学管理考核制度,严格教学的流程管理,规范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4.制订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其内容包括:
①每学期教学工作基本情况和教学现状分析;
②本学期教学工作目标和要求;
③实现教学目标所需采取的具体措施;
④教学主要工作安排表教学工作计划必须在开学前印发给各年级组和教师,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教导处组织实施。做好教学管理的计划、组织、检查、总结等工作,协调教学活动,贯彻实施学校各项教学制度、规划、决定和要求,负责处理日常教务行政事务等。
5.制订好教研计划。其内容包括:
①每学期教科研工作情况分析;
②本学期教科研工作任务与要求;
③教科研活动安排表。教科研工作计划必须在开学前印发给各教研组和教师,由分管教研(教学)的副校长和教科室组织实施。教研组主要工作内容有:a组织本组教师学习研究课程标准,深入钻研教材;b确定教研专题,组织教研活动,总结交流经验,改进教学工作;c开展教学基本功竞赛,开展一人一课活动。培养好本组的青年教师。教研组应有固定的活动时间,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上一堂教改研究汇报课;d每人至少写一篇较高质量的教学经验总结或教学论文。
6.树立正确的教学质量观。教学质量应是全体学生各方面全面发展的质量,是在课程计划规定的教学时间内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质量,是负担合理、效率较高的质量。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
四、班主任工作
新的形势下,学生的学习习惯、学风、自主学习能力等的好坏已成为制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班主任在构建优良的班风和学风,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等方面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加强班主任岗位培训,明确责任,制订操作性强、人性化的班主任考核细则。
2.提倡实行班主任竞聘上岗,按照“个人申报——民主测评——校委会决定”的工作程序,让有爱心、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
3.班主任认真填写班级日志和班主任工作手册,要求内容齐全。
4.实行班主任坐班制,强化对学生的全过程管理。
5.建立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制度,通过建立家校联系卡、家访等平台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调整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思想状态。
五、少先队工作
少先队辅导员期初制定队工作计划,计划中要体现出完成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各项任务,体现出队的独特风格和特点。积极开展队活动,要扎实开展“文明班级”评比活动,制定出一日两扫两检查制度,培养学生“六勤”(勤刷牙、勤剪指甲、勤洗发、勤换衣裤、勤洗澡)和“六不”(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渐饮酒、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物)。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主题活动,坚持一月一主题,一月一重点,并加以记载。
小学学校管理工作方案篇2
为了加强班级规范化管理,促使教育教学、校容校貌、文明安全等各方面工作上新台阶。根据我校20__小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县局和蜀河镇中心学校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文明守纪、团结向上、勤奋好学、净雅乐思”的班级文明建设总目标,办好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主要措施
从具体的教育教学环节入手,细处要求,勤于点滴,乐在日成。
(一)早自习: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到教室后,先将要交、要检查的作业迅速拿出来,整齐地放在桌子上,待组长当面查收;接着按老师或课代表的要求,大声朗读。朗读中要投入、要用心,必要时要动笔辅助学习。
3.早自习不准做或抄袭他人的作业,不准吵闹,有违者由当天值日干部或组长及时制止。
(二)上课:
1.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品,拿出与上课有关的课本、笔记本等学习用品,文具盒放在桌子的左右角,书本应放在课桌中间。
2.预备铃一响,立即有秩序进入教室,保持安静,两手平曲放在桌子上挺胸端坐,等待老师来上课。并在老师未来上课前自觉的读一读、看一看课本,回顾和预习一下上节课和本节课的有关内容。
3.上课铃响后,教师走进教室时,班长喊“起立!”全班学生起立,师生互相问好后,班长喊“坐下!”全班学生方可一齐坐下。
4.迟到的同学站在教室门口要喊“报告”,经老师许可后方可进教室,老师询问迟到原因时,迟到的同学要如实说明情况。
5.课堂上要专心听讲,做到心到、口到、手到,积极思考,认真答题,不随便讲话,交头接耳,不做小动作。阅读和书写时要保持正确的坐姿,眼睛与课本(纸张)保持一尺左右的距离,不要伏在桌上或蹲在凳子上读书写字。
6.上课时,不准做与本课无关的所有事情,如写作业、偷看其它书籍、吃喝或玩弄东西、传递纸条、与人说话等,违者要及时记载,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7.学生争取回答或向老师发问时,要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起立站好,用普通话响亮回答,答完经老师许可后才坐下。
8.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准备下课,学生应把当堂的课本和学习用品收齐,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全班学生站好说“老师再见!”;待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许可,才有秩序地走出教室,上下楼梯要轻声,不许大声喧哗,不要推挤。
9.要认真上好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注意安全,口袋不要带小刀、瓶子等危险物品。
(三)作业:
1.每天布置的各科各类作业一定要一一弄清楚,然后抓紧时间认真、按时、按量、独立地完成,不懂的问题要及时虚心请教老师或同学;不准抄袭,不准打折扣,不准旷交,养好良好习惯。
2.做任何作业(包括考试)必须讲究规范,书写认真,整洁美观,不准潦草和过多的涂改。
(四)课间:
课间时间,一切活动要注意文明、安全、有度,不准打闹、骂人。
下课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
未经许可,不要走进教师办公室;
不要在教室外、其他班级门口、教师房间外围观;
值日生应把黑板擦干净,把桌椅摆整齐;
不要追逐奔跑,禁止在楼上搞任何体育活动;
不随便吐痰、倒水、丢纸屑、果皮等,时刻保持校园环境的清洁卫生。
无特殊情况,不准随便出校门。
(五)课外:
1.每天早上、下午都要按时上学,按时回家,时刻注意路途的安全,不准在路上玩耍,不准在路上追逐、戏闹。
2.交友要谨慎、真诚,不准跟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同学间发生矛盾时,要互谅互让,难以协商的问题,要通过学校或老师进行调解,不准私自采取过激行为或借他人进行威胁报复,若一经发现,必须报告给学校进行从严查处。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和各种兴趣小组活动,要遵守纪律,服从教师指导。
4.积极参加常规性劳动,管理好班级及公共卫生区的卫生工作。
5.不准进入网吧,游戏机室。
(六)考试:
1.考试是检查平时教与学的重要手段,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考前要按老师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复习,加强对课本的理解消化和对重难点的把握突破;增强自信心,以平静心态面对考试。
2.考试中,动笔前要审清题目,读懂文段、题意,遵循“先易后难”的答题原则。细心、规范地解答每一道理。试卷做完后要仔细地、全面地检查,对认为有错误的题,修改要慎重。
3.考试时要沉着冷静,尽己所能,实事求是;严格遵守考纪考规,严禁夹带、传答案,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4.把握好考试时间,在答题准确、规范的前提下,注意答题速度;考试时不准迟到,不准提前交卷;考试尚未全部结束时,不准对答案。
(七)卫生:
1.校园、教室卫生人人有责。无论在什么时候,在校园、教室不准乱扔果皮、纸屑和各种食品饮料的包装物等。
2.教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用粉笔头打着玩;不准在墙上乱涂乱画。
3.要讲究个人卫生,穿着提倡得体、朴素、洁净、大方,发型、头饰学生化、大众化;不准留长指甲,不准留长发、染发,不准佩戴耳环、项链,不准穿奇服怪装,不准穿背心、拖鞋、高跟鞋。
4.教室、清洁区的卫生,每天严格按照安排,按要求、按时、认真地进行打扫;劳动中要服从调度,听从指挥,注意安全。
5.每天教室卫生做完后,课桌椅、劳动工具要摆放整齐;黑板、讲台要干净,教室门窗、电灯、电扇要关好、锁上;劳动结束,由劳动委员验收方可离开。
(八)财物:
1.要爱护学校、班级和他人的财物,行为文明、规矩,不损公肥私,不损人利己。
2.对发现有偷窃行为者,有损坏或丢失教室和他人财物者,以及在桌椅、门窗、墙壁等处乱刻乱写、乱涂乱画者,除了严肃批评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赔偿。
小学学校管理工作方案篇3
为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自我发展的能力。根据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让学生由被动管理走向主动参与,让一部分学生做全校文明行为的榜样,带动全校同学养成讲文明、守纪律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气氛,提升我校的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生自主管理,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为目的,培养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学生自主管理,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生本教育在我校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做准备。学生自主管理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依靠学生自身的力量进行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一种管理方法。施行学生自主管理,增强学生民主意识,因而焕发出管理的积极性和对学校的责任感,起到自律的模范作用。
二、组织体系和自主管理范围
1、组织体系:
学校成立“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简称“学生自管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设文明监督岗7人,卫生流动岗7人,在政教处、少先队、值周教师的领导下有效开展校内学生的各项常规管理。
班级班委和队干部必须民主选举产生,各班将学生按四至六人分为一组成立“学生自主管理小组”,对自主管理小组成员在学习、纪律、清洁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捆绑考核;班级要“按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原则将班级事务细化,分配给每个班级成员,并建立定期考核、评比、轮换机制。
2、学校“学生自管会”常规管理范围:
学生自主管理主要包括清洁卫生、纪律、安全、学习等方面的常规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1、学校“学生自管会”主席负责升旗仪式上的本周和下周星期一的周计划和周总结,每日常规检查结果的汇总统分。
2、副主席一负责卫生流动岗的具体分工:安排新教学楼、旧教学楼、男生楼、女生楼每天的开关灯(共4人);厨房前乱倒饭菜执勤(2人);安排早晚分水(1人)。卫生流动岗所有成员共同负责教室、公共区、寝室的清洁卫生、内务整理的检查考核并负责学生三餐就餐常规的督查。
3、副主席二负责文明监督岗的具体分工:安排新教学楼、旧教学楼、男生楼相应年级的眼保健操、午自习、晚自习的纪律巡查(各处2人);安排早晚分水(1人);洗漱用水乱倒监督岗(1人);管理垃圾房钥匙(1人);午休、晚休等纪律的管理男生楼(2人),广厦工程(1人),女生楼(2人)。文明监督岗所有成员共同负责全校升旗、集会、课间活动的纪律管理,学生仪容仪表和红领巾佩戴情况的检查,并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
4、两位副主席将各自管理的文明监督岗、卫生流动岗的每天检查记录,审查后交给主席进行汇总登记。
5、两位副主席每天将常规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同时检查成员是否到岗履职,督促所有成员公平公正完成分配的任务,及时提醒和纠正各成员的工作。
6、学校“学生自管会”成员在履职过程中若遇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值周教师、行政值周或政教处、少先队大队部求助和汇报,不得延误。
三、学校“自管会”的组建和培训。
1、学校“学生自管会”由三至六年级每班推选2名(其中一个班推选3名)学生组成,共17人。每周五中午课外活动由政教处、少先队大队部对下周“自管会”成员进行一次组建培训,每次培训一届。“学生自管会”所有成员实行轮换机制,本周与下周成员不相同。
2、学校“学生自管会”成员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素养,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自管会”工作,乐于奉献。
(2)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能严格要求自己,能自觉、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对待并及时完成岗位任务。
四、学校“学生自管会”的职责和任务。
1、加强自身素质提高,以身作则,行为规范,自律严谨,注重模范带头作用。
2、配合政教处和少先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校各项学生自主管理工作。团结全体同学,努力做到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工作好。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注重个人发展。
3、在值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学校的值周工作,进行管理和自我管理,教育和自我教育,服务和自我服务。适时引导行为规范弱势学生,提高自主管理能力。
4、参与学校管理。学校“学生自管会”作为群众性组织,可以发挥与全体学生联系密切的优点开展工作,在学校管理、班级管理、住校生管理中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
五、学校“学生自管会”组织纪律。
1、恪尽职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各项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2、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3、文明执勤,不得粗言恶语;
4、严以律己,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
5、公平公正,对同学一视同仁。
六、学校“学生自管会”每日工作:
1、星期一升旗仪式上,在行政值周国旗下讲话结束后,由上周“学生自管会”主席作周总结,并宣布优秀班集体。最后由当周“学生自管会”主席宣读周计划。与此同时文明监督岗检查学生仪容仪表和红领巾佩戴情况。
2、大课间时间,文明监督岗成员检查各班课间操情况,作好登记分别交“学生自管会”副主席。
3、眼保健操时间,文明监督岗成员检查各班眼保健操情况,作好登记分别交“学生自管会”副主席。
4、每天午自习、晚自习、晚睡时间,文明监督岗成员检查各班纪律,作好登记分别交“学生自管会”副主席。
5、早上、中午、下午课间时间,卫生流动岗成员检查各班室内外卫生清洁情况,作好登记分别交“学生自管会”副主席。
6、三餐时间,卫生流动岗成员检查各班就餐常规,作好登记分别交“学生自管会”副主席。
七、班级和小组奖励
1、每日通报并公示
各班每天底分为0分,“学生自管会”主席每天对各成员检查情况整理汇总,第二天朝会前算出得分,在大课间上进行通报,在自主管理公示栏内公示。
2、每周总结并表彰
(1)“自主管理优秀班集体”奖励:每周五结算出各班周考核得分。全校12个班,分为低年级组、中年级组、高年级组三个组。每个组得分排第一、第二的班级评为当周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每个优秀班集体加班级考核分4分,每周班级考核分纳入班主任绩效月考核。
(2)“自主管理优秀小组”奖励:各班按照班级自定小组考核细则,严格对各小组的每天学习、纪律、清洁卫生、安全等方面常规进行考核,星期五中午课外活动时间算出各小组的周考核分,结合所有科任教师、班主任的评价,一至六年级各班每周星期五学生离校前向政教处推荐2个“自主管理优秀小组”,学校将在每周星期一的升旗仪式上进行表彰,每位优秀小组成员奖励学习用品一件。
3、每月总结并表彰
“自主管理优秀班集体”奖励:将每个班本月的周考核分求和,得出各班月考核分。把月考核分从高到低排序,在低年级、中年级组、高年级组分别评出“自主管理优秀班集体”1个,奖状一张,并且奖励一百元班级活动经费。
4、每期总结并表彰
班主任的奖励:将每个班的月考核分求和,得出各班学生常规学期考核分。把每学期班主任综合考核分从高到低排序,评选出学校“优秀班主任”,在下期开学典礼上给予表彰。同时每学期班级考核分,纳入班主任绩效年终考核,列入班主任学年评优晋级考核标准之一。
学生自主管理体现了一种新型的学生观,把学生放在学校教育的主体位置,以学生发展为本,通过尊重、信任、引导和激励等影响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内在动力,为每个学生都提供表现自己个性和才能的机会与环境,促进学生主动修身,主动求知,主动劳动,主动管理,主动健体,主动参与,最后达到主动发展的目的。努力培养学生在处理日常事务中的态度、情感、意志与能力。通过调动学生主观能动作用,使其积极参与到教育教学过程中,从而得到全面发展,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小学学校管理工作方案篇4
学校卫生工作是增强少年儿童健康素质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促进学生的生长发育,保护学生的健康,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为学生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努力打造和谐、文明、安全校园。为此,特制定卫生管理实施制度如下:
1、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并由各班主任为责任区的负责人。
2、坚持卫生制度,做到三上墙,卫生检查条例上墙,班内卫生小组人员名单上墙,分工责任上墙,早晨到校,人人参与环境卫生的打扫,做到分工到人,职责明确。
3、卫生责任区,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评比,并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卫生成绩将纳入教师评估。
4、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责任区卫生及班级教师卫生由班级卫生监督员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即使反馈、纠正。
5、教室要做到六面净,灯具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畅通;各班垃圾要及时装入塑料袋内,不得把垃圾散扔。(地面:干净、无灰尘。门窗:明亮、干净、无灰尘。窗帘:干净、按学校要求统一挂放。墙壁:干净、无灰尘)。
6、讲究个人卫生,坚持杜绝吃零食、喝生水。要勤剪指甲勤洗手,头发干净无头虱。每日由各班的卫生委员对本班进行个人卫生检查。
7、教师内图书角、卫生角、作业本要摆放有序,不得乱扔;每个窗台摆放一盆花(花的质量要好些)。
8、要求各班建立1——2人的卫生监督员,对本班卫生清扫、保持及其他学生乱扔脏物情况进行监督。
9、学校组建卫生领导小组,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随时监督检查。
10、按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执行的班级,卫生领导小组有权对各班卫生情况进行通报,因卫生环境差,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扣除本班卫生成绩3——5分。
小学学校管理工作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根据《濮阳市第四中学精细化管理方案》结合三年级学生特点,通过精细化管理,在全年级掀起抓精细化管理,抓工作管理的热潮,经过此活动使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为毕业升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管理目标:
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每个教师,每个学生都成为管理的实施者,达到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的目的,从而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
三、操作细则:
(一)教师管理:
1、思想端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决议。
2、为人师表。
(1)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准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讲教育教学禁忌语,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按时上、下课(含早读、中午第五节),不随意停课、缺课和调课,不拖堂,不允许出现不备课、不批改作业、坐着上课现象,不得接打手机。
3、廉洁从教。
(1)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不准收受家长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
(2)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等营利性活动。
4、敬业爱岗。
(1)工作尽职尽责,原则上服从学校的分工与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以采用合理的方式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各自己职责范围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遇到学生违纪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现象须主动及时加以制止。
(3)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科任老师处理意外突发事件。
(4)按要求执行备课、作业批改、试卷批改分析等常规教学管理要求,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半天以内向级组长请假,并报知教学处。1至3天需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6)、教师外出听课、培训需妥善处理好教学工作,特别紧急的外出课和自习由教务处处理。
四、学生管理方面:
(一)纪律方面:
成立年级学生分会,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周一总结并发流动红旗:
(1)仪表:整洁、大方,男生一律平头,女生齐耳短发,不得染发、佩戴首饰。周一至周五一律穿校服。
(2)自习纪律:按规定时间进班,不得迟到、早退。中午、晚上的课前自习学生会每天进行检查,对说话、走动、交头接耳的学生,扣除本班量化管理积分,并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卫生:及时打扫,不留卫生死角,并派出卫生保洁员全天保洁。
课间操:集合要做到快、静、齐、,跑步时不得随便下队,不得在队列里说话,嘻嘻、口号要正齐、响亮。
(二、)德育方面:
(1)晨起自省、宣誓明志:学生早起对自己说;努力吧!新的一天开始啦,不要虚度光阴。
(2)目标激励法:每天上午、下午对自己的大目标、座右铭用心默读一遍。
(3)开展告别“三闲”活动。
(4)睡前“三省”:一、回顾一天的学习有哪些遗憾。二、回顾一天行为有哪些不妥之处,三、把一天的学习过一下电影。
(5)每月一封家书,汇报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三)、安全管理方面:
(1)禁止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班主任要深入班级检查。
(2)教师每节课都要清点人数,发现不到学生,一定要弄清学生去向。情况不明的要及时于家长联系,并向学校汇报。
(3)班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隐患,一旦发现要书面向学校汇报。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定期对寝室进行检查,严禁学生带匕首、管制刀具到寝室、班级。
(四)、考场规则:
⑴考生必须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并将学生证或胸卡放于课桌左上角。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60分钟内,不论任何理由,一律不准离开考场。
⑵学生可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入场,其它物品及纸张均不得带入考场。桌子、凳子上只准存放上述允许携带进场的用具和所发的试卷及草稿纸,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存放。
⑶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夹带、换卷、偷看书籍资料等,不准传递有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
⑷如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
⑸学生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不得翻阅他人试卷,不得带试卷出场。
⑹考试时间结束时,全体在场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并起立,依次交卷离场。
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应遵循哪些原则
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应遵以下原则: 一、职能原则。岗位设置必须要与高校的具体目标、职能、任务直接挂钩,即所谓的因事设岗。任何一所高校,在设置岗位时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就是明确高校的目标、职能,并向与主业直接相关的岗位倾斜。 二、宏观调控原则。高校一般都存在编制管理的问题,岗位的设置一般应限于单位编制规模以内。岗位设置必须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三、岗位系统原则。高校在岗位设置时,不仅要强调向主业岗位倾斜,还要考虑到主业的支持系统岗位,即辅助或协助系统的岗位,否则主业就得不到有效地运转。因此,学校工作岗位的设置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分清主次,又要协调配合,同时还要考虑高、中、初各级岗位能级结构比例是否合理等等。 四、优化结构原则。高校岗位设置要体现出各类岗位的业务素质、工作技能、人员配备、目标考核等方面的要求。根据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五、人力资源原则。一般来讲,高校在设置岗位时,依据的基础是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一般岗位设置改革方案都是对现有岗位状况的改革,因此,它无法脱离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但如果岗位设置过于理想化,则是不切实际的。岗位设置大多都是对现有岗位的调整和修订。如果脱离实际,再理想的设置也只能是纸上谈兵。 六、最佳组合原则。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时,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选择最适合的系列和专业。使设置岗位之间,职责、任务配合有序,能够发挥出最佳的整体效益,不交叉设岗和重复设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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