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动汽车三包规定?三包是什么 解析“三包”条例的含义和作用
本文目录
- 新能源电动汽车三包规定
- 三包是什么 解析“三包”条例的含义和作用
- 手机三包规定(全文)
- 华为手机三包规定是什么
- 买电子产品国家有什么三包的规定
- 国家规定木门三包标准
- 请问“三包”是什么意思
- 三包指的是什么
- 三星手机的三包有效期是多久呢
- 国家三包政策电器保修多久
新能源电动汽车三包规定
新能源电动汽车三包规定:一、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二、适应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的需要,扩大家用汽车三包范围。三、针对家用汽车三包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退货要求的,由销售者凭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为消费者更换、退货。电动车辆的非电气零件:1.车架和车把如有脱焊、破损,应在一年内更换(因外力撞击造成的人为损坏不享受“三包”)。2.前叉减震,弹簧断了出来,保修期半年。如因人为或外力扭曲变形,则不予保修。3.如果轮圈接口无故开裂、断裂、变形(人为除外),保修半年。4.电镀件:车把、曲柄轮盘、轴皮、衣架、汽车锑等。如果发现(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涂层起泡或大面积脱落,应在半年内更换。5.如果发现前桥和中桥的飞轮(包括齿轮、碗和轴杆)损坏或断裂,应在半年内更换。6.刹车的内刹车皮坏了,半年内要更换。7.如果自购车之日起15天内发现内胎有沙眼、漏气,可以更换(自修不予更换);如果在三个月内发现轮胎有开裂等质量原因,应予以更换。8.如果三个月内油漆大面积脱落,更换。因人为损坏、刮擦、划伤导致油漆脱落的,不予“三包”。9.鞍座是质量问题,保修半年。新“汽车三包”政策还做了以下调整:1、新政规定,三包范围为中国境内销售的产品。明确了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汽车都纳入三包范围,在中国生产的出口车型则依据当地法规进行处理。2、新三包政策还明确了进口车商的责任,从境外进口的家用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认定为生产者。明确了平行进口车商们的责任。3、新三包政策还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政策的承担,新政策能适应更多元化的汽车销售模式。4、新政策还规定了销售方在交车时,应当和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避免汽车销售方采用送货上门的交付方式而产生争议和扯皮。5、新政还规定,能查询到消费者购买汽车产品的购买信息时,无需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避免了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后出现无法维权的情况。6、新政策还规定修理车辆超过5日的,修理方需要向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是交通补助。7、新政策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天内,因质量问题要更换发动机、变速箱、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是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产品或者选择退货。8、新政还规定,消费者选择在经销商以外的地方做维修保养依然享受三包政策,避免经营者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维护、保养的场所,避免经营者以相关理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三包服务。9、新政规定了一旦涉及要需要退车时,经营者需要向消费者赔偿相关的装饰、车辆登记、服务等费用,加装的费用可按照折旧计算。另外,新三包政策还把原来的退换车维修时间从35天、5次,降到了30天、4次,对于经营者的要求更加严格了。也更好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电动汽车零件:1.电机:如遇齿轮断裂、轴承断裂、外壳开裂、烧毁(人为因素除外)等故障,有刷电机保修两年,无刷电机保修三年。2.电池:正常情况下,如果正确使用的电池漏液,塑料外壳开裂,经检验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60%,保修期为12个月。3.控制器:一年内出现性能故障,保修,私自打开内部的不保修。4.充电器:外观无外力造成的裂纹;未经允许不在里面玩,不撕不缝不贴标签;附送完整线路,短路、断路等影响使用的质量问题将保修一年。5.仪器应保证在一年内不会出现性能故障。6.调速手柄:如外观无损坏,出口无破损,无自行拆卸,失去正常调速功能或模式转换功能,视为质量问题,一年内保修。7.功能开关:外观无破损,出线部分无破损,任何功能(喇叭、大灯、转向)缺失,视为质量问题,一年内保修。8.断电刹把:外观无损伤,出口无断裂,无断电功能。视为质量问题,一年内保修。9.(注:所有刹把断裂和轴边断裂都是人为或外力撞击、跌落、断裂等。非质量原因不予保修)。10、电源锁故障,接触不良保修半年。11、喇叭不响保修三个月。12.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不能充放电,续航里程(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短。它们保修一年。法律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一条 为了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统称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第五条 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经营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要求。
三包是什么 解析“三包”条例的含义和作用
三包条例的含义:总之,三包条例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项法律法规,其主要作用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了解商品的三包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商家也应当遵守三包条例的规定,提高商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包条例的含义:总之,三包条例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项法律法规,其主要作用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了解商品的三包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商家也应当遵守三包条例的规定,提高商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包条例是指商品三包法,指出了商品三包的范围和责任。其中,商品三包是指在规定期间内,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享受三包服务,即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商品三包的范围包括: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计算机、通信设备、音像制品等。三包条例是指商品三包法,指出了商品三包的范围和责任。其中,商品三包是指在规定期间内,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享受三包服务,即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商品三包的范围包括: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计算机、通信设备、音像制品等。
手机三包规定(全文)
手机三包的规定主要包括定义为手机的范围、销售者与生产者、修理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三包的有效期限、不同时间和不同情况,所采取修理、换货、退货的方式,以及产生纠纷后救济的途径等条款,切实的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手机三包规定(全文)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由无线接入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包括手持式移动电话机、车载移动电话机、固定台站电话机及其附件,见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 第三条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 (四)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 2、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 3、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 、金额等内容; (五)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 (六)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修理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颁发的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认真记录修理前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 (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 (五)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误维修时间; (六)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 (七)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说明书应当按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规定要求编写,应当明确产品的功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维护与保养方法、注意和警示事项、常规故障判断等;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 (二)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应当明示待机时间,在电池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注生产日期; (三)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的修理者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修理者名称和地址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公告; (四)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最终全部支付给修理者; (五)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的合格零配件;保证能够在产品停产后二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六)按照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必需的维修技术软件、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持; (七)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见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九条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依照本规定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免费修理。 第十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第十一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二条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四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电池、充电器、移动终端卡、外接有线耳机、数据接口卡等移动电话机附件出现本规定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的附件。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 第十五条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 第十六条因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使维修者延误了维修时间,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七条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第十八条符合换货条件,但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十九条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本规定附录1《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时间。 第二十条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条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按本规定为消费者退货、换货后,属于生产者、供货者责任的,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生产者、供货者按照上述规定赔偿后,属于修理者责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偿,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协议办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第二十四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二)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四)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五)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门移动电话机(电话机)产品质量投诉中心、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二十七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八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考核合格和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从2001年11月15日起实行。 二、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是不是随时有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的三项权利在不同的时间段呈现不同的特性。在购买手机7天内,修、退、换可以任选一种,此时手机出现三包规定所附的《性能故障表》中所列的故障,可以无条件退货。8—15天内,可以换和修,不再享有无条件退货的权利。15天以后,只能修。经过两次修理,仍修理不好,才可以选择换货。 三、三包中的折旧费规定 三包规定明确提出,折旧费并不是在换和退时都收取,只有在符合换货条件,消费者要求退货的时候,才产生折旧费。因为此时销售者可以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他已经依法履行了义务。对于消费者来讲,依法享受的权利也基本享受到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还要求退,销售者可以给退,但这时法律的规定不能出现明显的失衡,否则在符合换货条件时大家都去退,对生产者是不公平的,因此规定了折旧费。 目前对手机折旧率规定得比较高,按天计算,每天折旧率为千分之五,也就是说200天折旧完毕。目的是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生产厂家的承受能力,这是一个双保护原则,因此三包规定是一个双赢的规定。 以上就是由本人整理收集的关于手机三包规定(全文)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可知,手机三包的规定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是明确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与义务。
华为手机三包规定是什么
你好 以下下是华为手机三包条例1.商品主机(请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自物流签收日期起,7天内商品完好,在产品包装和配件等齐全,同时手机外观无损且无人为损坏等问题,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2.签收日期起,7天内如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凭华为授权售后网点检测结果,可选择退货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或者免费维修服务。3.签收日期起第8天至第15天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凭华为授权售后网点检测结果,可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机器或维修服务。4.商品自物流签收日期起主机如在一年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在华为授权售后服务网点 享受免费维修服务。5.商品外观有任何磨损或刮花的,均不享受退换机服务。6.商品主机自物流签收日期起一年内,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选择免费维修或凭保修卡中修理者提供的有效修理记录,联系客服确认是否可以换货,如可以换货,将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选择退货三、配件保修细则1.随机附带的原装充电器保修一年,原装电池六个月,原装耳机三个月。2.单独购买的配件根据相应配件质保政策享受质保服务(贴膜,外壳,饰品等保护类配件除外)。四、保修条款限制1.超过保修期;2.手机外壳,饰品,赠品等不享受三包服务;3.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造成损坏的;4.由于使用失误如坠落、挤压、浸水而造成的损坏;5.由于水灾、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6.由非华为授权维修中心维修过的机器;7.使用非华为原厂配件,导致手机故障或事故的;8.任何非华为商城出售的产品,及产品上表明的型号、编号和制造号已经更改、删除、 移动或不可辨认;9.只包括硬件保养服务、一切配置及附件、如软件、光碟、及用户指南等均不包括在保养服务内;10.不包括任何软件导致问题,评估电脑故障起因为硬件或软件所致,华为保留最终决定权;11.不负责恢复工厂模式外的服务。如果用户要求安装软件,需用户提供所需的软件且华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所列,若有变更,以本公司新制定的有关规定或国家更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具体保修条款请参照商品说明书保修条例。华为保修条例
买电子产品国家有什么三包的规定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三包责任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三包时间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 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拓展资料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
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2种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
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条例》中明确: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产品质量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即所谓“三包”。以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据之一。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应当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从此,我国的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武器。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三包”责任,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布后,有些部门还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三包”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三包”产品的目录、“三包” 的范围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强了,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也必须承认:有些补充办法确实带有先天性的缺陷,因而导致消费者权益继续受到损害的后果。如:1995年发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等条款,即属此列。
国家规定木门三包标准
国家规定的木门三包标准如下: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产品包括:1.首批实行“三包”的产品有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录音机、电子键盘、家用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抽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2.新《三包条例》明确规定,三包产品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和调整3.加上平板电视机、手机、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5个新产品,我国23种产品纳入“三包”政策。4.进口产品也适用新三包。5.未列入新三包的产品如有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依法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请问“三包”是什么意思
“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对商品或服务实行“三包”,是经营者对商品(服务)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
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扩展资料:
我国“三包”的发展
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条例》中明确: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产品质量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即所谓“三包”。
以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据之一。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应当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从此,我国的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武器。
三包指的是什么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三包政策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国家三包法对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扩展资料: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星手机的三包有效期是多久呢
根据三包规定,一般保修期为一年。如果在此期间维修次数超过三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如果过了保修期,手机仍有问题,消费者认为是质量问题引起的,到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经检测,如果真的是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赔偿。
根据三包条例,手机从购买日期计算:
1、在7天之内如果出现性能性故障,可以进行退机、换机、维修。
2、在第8日至第15日内出现性能性故障可以换机、维修。
3、机器购买超过15天在一年之内,机器出现性能性故障整机保修一年。
4、若没有购机发票,可以按照出厂日期包修15个月。保修范围: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实行三包,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扩展资料:
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1、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但能够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2、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3、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4、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6、由于使用者使用不当(如坠落、挤压、进液等)而造成损坏的机器;
7、使用非三星原厂配件,而导致手机发生故障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手机保
国家三包政策电器保修多久
家电三包政策是指:卖方对所售物品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措施,家电三包一般有7天、15天、30天等时间规定。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具体如下: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2、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3、在有些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找修理者、产品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如修理者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将产品修复;生产者自己承诺对产品实行三包;消费者要求对产品修理,销售者已委托了维修者进行修理的等等。电器三包法最新规定如下:1、商品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2、商品自销售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3、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由于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过了30日的,由修理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修理者修理的产品要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4、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因生产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移动电话超过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推进商品和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依法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加强消费知识宣传和教育力度,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第十二条 经营者除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外,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的范围,但是下列产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一)对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经营者应当对于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并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提示程序,供消费者进行确认。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的,经营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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