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体系建设(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
本文目录
- 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
- 怎样理解“三化三有”特色惩防体系
-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什么方针
- 如何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合力的形成
- 惩防体系建设的建设措施
- 惩防体系建设的介绍
-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
惩防体系建设:标本兼治树清风——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系列综述之二 标本兼治树清风。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大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写入党章,先后于2005年和2008年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并将惩防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如今,以体制机制制度为支撑的全国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已经形成。
怎样理解“三化三有”特色惩防体系
企业化、责任化、业务化,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国家电网特色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就是要建立 “干事、干净”的价值观念,建立“干事、干净”的制度体系,建立“干事、干净”的问责机制。 “干事、干净”的价值观念,要以“干事、干净”为思想导向,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深化企业文化和廉洁文化建设,树立正确观念、营造良好风气,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干事、干净”的制度体系,要以“干事、干净”为行为导向,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完善企业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规范员工行为、加强权力制衡,增强廉洁从业的约束力。“干事、干净”的问责机制,要以“干事、干净”为责任导向,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设置权力运行和人员政治、经济安全的高压线,有责必究、违纪必处,增强惩处腐败的威慑力。 主要特征:实现惩防体系在公司的企业化、责任化、业务化 国家电网特色惩防体系的主要特征,就是要实现中央部署的惩防体系在公司的企业化、责任化、业务化,确保惩防体系在公司“落地生根”。 企业化,就是要将惩防体系融入企业发展、融入企业管理、融入企业文化。立足公司肩负的政治、经济、社会责任,立足电网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律,将国家电网特色惩防体系作为企业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与企业发展目标同向、措施同步。 责任化,就是要落实分级负责的领导责任、分工负责的管理责任、各司其责的全员责任。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全员责任为目标,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解国家电网特色惩防体系的责任,做到管思想管廉洁、管人员管廉洁、管资金管廉洁、管物资管廉洁、管信息管廉洁,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业务化,就是要突出向企业管理标准转化、向员工本职工作转化、向常态运行转化。把国家电网特色惩防体系的建设任务,转变为企业和员工的业务内容,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避免“两张皮”现象。 主要功能:通过建设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的反腐体系,为“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国家电网特色惩防体系的主要功能,就是要通过建设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的反腐败管理体系和工作系统,为“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预防有方,就是要实现提高教育的有效性、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提高手段的先进性。树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防的观念,积极主动地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努力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监督有效,就是要实现由分散性监督向整合性监督转变、由随机性监督向制度性监督转变、由滞后性监督向超前性监督转变。从监督的主体、监督的方式、监督的内容上对监督进行完善和改进,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惩治有力,就是要实现加大信访初核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大违纪处理力度。旗帜鲜明地开展惩处工作,把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什么方针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7年7月1日,胡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讲话时,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提升为防腐倡廉战略方针,并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正式提,将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一个更为显著的地位。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义有: 第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加强反腐倡廉见制度建设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第二:提出和使用“反腐倡廉建设”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改革创新精神,具有重要的思想导向意义。 第三:创造性地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体系,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如何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合力的形成
一、明确本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县委制定的惩防体系《实施方案》,将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有些部门负有牵头责任,有些部门负有协办责任,有些部门既负有牵头责任,又负有协办责任。在工作中,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主体作用,按照责任分解要求,细化每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达到效果和考核办法等,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和协作部门,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二、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计划,拟定工作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一是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通过加强教育、协调沟通、督促检查等方式,加强与配合单位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参与配合单位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抓深化、抓完善、抓提升,行政权力公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物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三是要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党风廉政教育领域。通过各个牵头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敬廉崇洁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及时总结、通报、研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牵头单位要一是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组织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检查推动的工作机制,召集协办单位沟通情况,制定措施,并搞好组织协调。二是要及时报告牵头任务进展情况,并于每季度初总结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向县主管领导提交工作报告和下一季度工作安排。三是要将情况通报有关协办单位,各协办单位真正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两个确保”: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长远与近期相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根据全县当前实际情况明确相关的工作重点,实现长期性目标和阶段性工作有机结合。特别是对一些现实具体的近期必须解决的问题,作出明确的时间安排。各牵头协办单位对所承担的牵头协办任务,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目标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年度重点工作项目,落实针对性措施,形成了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的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新格局。 五、整体与部门分工相结合。在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同时,及时发现找准当前全县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寻找教育、制度、监督各自的切入点,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惩防体系向纵深发展。纪委整体组织协调,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载体,使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其他县直机关部门都明确各自工作任务,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六、惩防体系与部门业务相结合。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单位各个环节,具有长期性和全面性的特点,必须将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到各单位的各个系统和环节,贯穿到各单位具体业务工作之中。发挥各单位在教育监督管理方面的切实作用,形成齐抓共建、上下联动的机制,发挥整体工作合力。 七、严格责任机制。坚持权责一致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牵头协办单位建立健全了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本单位一项的政治任务,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将责任落实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肩上,牵头协办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对任务完成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牵头协办责任单位将工作任务进行内部分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 八、完善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既分工又合作,既各负其责又互相支持,形成完成工作任务的整体合力。惩防体系建设各牵头单位年初召集协办单位,传达各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条线实际,共同商讨本年度惩防体系建设计划安排。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完成任务的目标、措施、方法、步骤和时限。在此基础上,各牵头单位主动与县纪委联系沟通,就年度计划的可行性、实效性和创新性进行探讨,逐步形成成熟的工作计划。工作中如出现不一致意见,及时加强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县纪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解决。 九、建立考核机制。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将惩防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协办单位领导班子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协作配合情况,作为年中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年终由县委统一组织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惩防体系建设的建设措施
(1)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2)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3)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1)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2)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3)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 (1)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2)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3)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1)惩治腐败,必须从严。(2)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3)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2)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3)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惩防体系建设的介绍
惩防体系建设是中央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简称。党中央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这一论断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重大战略,反映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对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发展,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一、当前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来,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不重视、不健全、不完善、不规范、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轻责任的落实,工作落实不深入、不细致的现象仍然突出。二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比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到位,宣传教育形式单一,空洞的说教多、大话套话多、贴近基层实际的少;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一些权力仍然游离于制度的监督之外,有的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监督工作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在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合力上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不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少,有的甚至不闻不问,形成“两张皮”,推萎扯皮的现象也有发生。四是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在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上不到位。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特别是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应对办法、措施不多,纪检监察作用没有很好发挥等等。二、加强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几点举措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做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障。1、明确责任,着力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合力。要把构建惩防体系和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强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把考核结果与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对失教、失管、失察等失职行为,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的职能,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到工作上互相配合,措施上互相配套,进一步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工作合力。2、突出关键,强化惩防体系机制建设。教育、制度、监督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三者互为条件、相互渗透,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其一,廉政教育是惩防体系的基础。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丰富教育形式,提高宣传效果。重点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树立勤政、廉政、优政的作风,在社会上营造崇廉、爱廉、护廉的风气。其二,制度建设是惩防体系的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长效、规范的主要途径之一。如强化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责任制和干部考察责任制,用人失察失误要追究责任等,可以有效的防止事业人员录用上的不正之风。其三,监督检查是惩防体系的制约机制。强化纪检组织监督职能,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内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监督网络。3、加大力度,突出惩防体系工作重点。一是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对各项廉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二是要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要注重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三是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三、加强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无论从现在还是今后一段时间来看,构建惩防体系都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要坚持不懈、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处理好坚决惩处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是构建惩防体系的两大任务,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既要建立和完善具备强大约束力的事前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又要建立和健全严厉惩治腐败的事后惩治机制,警示党员干部,并通过查办典型案件,分析发案原因,发现体制机制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预防腐败发生。二是处理好体系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构建完善的惩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需要长期奋斗的任务,我们不能期望在一朝一夕完成,这就要求我们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规律,进行整体谋划和布局,明确总体目标和主攻方向。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时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方法、新路子、新机制,提出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坚持做到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高度统一。三是处理好近期工作与长远期规划的关系。惩防体系建设需要科学规划,既要突出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完成既定目标,做到抓好一项、巩固一项、深化一项,又要长期规划,加强理论研究,善于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反腐败问题,增强反腐倡廉的主动性、预见性,不断开阔视野,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更加具有预见性、前瞻性。在构建惩防体系的实践中,我们既注重分解当年目标任务,又能紧紧围绕体系的指导思想,针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不断科学规划中长期目标。坚持做好细化当年目标、修正中期目标、优化长期目标。四是处理还整体工作与重点问题的关系。构建惩防体系,不能满足于大而全,要切实把整体推进与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工作中一定要紧密结合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把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在整体推进中突出重点问题的解决,以重点问题的突破进而研究总结规律性的问题,带动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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