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本文目录
-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 差旅报销制度管理办法
- 求业务员出差管理制度,谢谢!
- 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于出差人有哪些规定
-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
- 企业差旅费管理制度
- 出差管理制度
- 差旅管理的如何制定完善的差旅制度
- 因公出差管理制度有哪些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总则1.1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公司对因公外出人员,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地点、定时间、定费用标准的制度。1.3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限定出差日时,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2.审批程序2.1员工出差前应认真填写“出差申请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详见附件一)。2.2一般员工出差需经本部门领导、主管副总批准。2.3部门经理及员工出差需经主管副总批准。2.4副总经理出差需经总经理批准。2.5以团体形式出差需经总经理批准。2.6短期出差(1天以内,包括市内的学习及会议)需经部门经理批准。3.差旅费报销规定3.1副总经理、总经理级别的差旅费实报实销。3.2全国分为特殊地区(特区及直辖市)、省会城市、一般城市三类地区。3.3出差天数按车票天数计算。3.4住宿凭发票,按规定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负;出差伙食费、市区内交通费补助分别实行包干制(详见附件二,员工出差费用标准)。3.5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室之间的,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可购卧铺票,而不买卧铺票的,可按本人乘坐的火车票价折算发给补助。其中乘慢车和直快车可按硬座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车按票价的50%发给补助。3.6公司工作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已缴纳会费的,只允许在规定标准内报销路途补助。其他费用一律不允许报销。3.7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乘坐飞机或软卧,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3.8参加本市相关单位组织的会议,需自行解决午餐的,每天每人补助误餐费5元,报销交通费用。3.9员工出差旅费等应提供真实有效票据,如有弄虚作假,按20倍罚款,直至除名。3.10低阶人员陪同客人或高阶人员出差的,按客人或高阶人员的标准报销。陪同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出差,费用由领导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不报销或只报销个人实际承担包干费用4.其它4.1出差过程中的各种罚款一律不予报销。4.2出差员工回单位后,应按本规定在一周以内报销,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借款金额收取1%的滞纳金。4.3各级人员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事前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否则不予报销。4.4公司任何人、部门,出差乘坐出租车,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4.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差旅报销制度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参考财政部文件的精神, 秉着 勤俭节约、办事高效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
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求业务员出差管理制度,谢谢!
出差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使公司出差人员在费用开支时清楚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并做到报销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及加强工厂差旅费用管理,统一报销标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出差管理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需出差人员。1. 出差定义:指外出广州市以外的地区,进行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活动。2出差分:市内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和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3.出差审批:3.1各部门负责人在决定派遣人员出差前,严格评估出差的必要性,出差前要先填《出差申请表》:了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三、出差借款金额: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2、长途出差:4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第二节 补助标准一、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节假日出差回来后可适当的调休)。二、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三、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四、市区内差旅费按15元/天,在发放工资时一并发给,不再另行报销:五、远途出差差旅支付。(市外差旅费标准参见下表)职位 事项 销售部总监 销售区域经理 销售部督导 销售业务员 出差工具 交通费 飞机/火车硬卧(实报实销) 火车硬卧 (实报实销) 火车硬卧 (实报实销) 火车硬卧 (实报实销)住宿标准 200元/天 160元/天 100元/天 100元/天伙食标准出差补助 80元/天 50元/天 30元/天 30元/天通信标准 300元/月 200元/天 100元/月 100元/月1、 严格按照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超标自付,欠标不补。2、 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机票。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
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于出差人有哪些规定
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省直机关,是指省级党政群机关,包括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四川省委和省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转变作风的要求,根据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公务出差,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各单位年度差旅费预算原则上不予追加。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
工具
级别 飞机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头等舱 一等舱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凭据报销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普通舱经济舱 二等舱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普通舱经济舱 二等舱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凭据报销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特殊情况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住宿标准
级别 省内 省外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750 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的标准(见附表)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430 其余人员 300
第十四条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或各地定点接待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伙食费补助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地区 省内 省外 内地 甘孜、阿坝、凉山 标准 100 120 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的标准(见附表)
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九条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费用。
第二十条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其中:省内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伙食补助费按规定的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的目的地标准报销。
公杂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公杂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厅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差旅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它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它情况。
第二十九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7年9月10日印发的《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07〕227号)同时废止,其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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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
法律分析: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
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财政部表示,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住宿费价格变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
法律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企业差旅费管理制度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扩展资料:
差旅费报销原则:
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 超预算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
4、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管字007)。
出差管理制度
我有。 差旅费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员工的差旅费报销、出差补贴标准,规范差旅费借支、审批、报销签批程序,加强费用成本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 管理职责 3.1出差部门或人员负责差旅费的申请、借支、报销及初步审核; 3.2财务部负责差旅费的控制、审核、借支款的及时返还及报销款的支付等管理工作。 4 出差报销管理规定 4.1 出差地区分类 4.1.1国外地区划分 ◆ 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日本、南韩、新加坡、巴西、欧洲各国。 ◆ 一般国家:除发达国家之外的其它国家。 4.1.2 港澳台地区(香港、澳门、台湾) 4.1.2国内地区划分为以下二类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及各 省会城市 、沿海地区城市。 二类地区:一类地区以外的其它地区。 4.2 伙食补助标准 4.2.1长驻顺德本地工作人员出差,不分途中和住勤,国内、外出差按以下标准执行伙食补助费: A、国外出差发达国家每人每天补助120元(RMB);一般国家每人每天补助80元(RMB); B、香港、澳门地区每天补助80元(RMB); C、国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一类地区35元;二类地区30元。 4.2.2 出差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含10小时)的,车程每满10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 4.2.3 员工出差期间的个人用餐按以上标准补助,不得额外报销。销售业务人员宴请客户的业务费,经主管部长或总监审批后,与出差费用分开填写、一同报销。 4.3 交通工具使用标准 4.3.1 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或夜间乘车超过8小时的员工出差,可购火车卧铺票。凡符合购买卧铺票条件而未买卧铺票的,按所购硬座或软座车票据实报销。 4.32公司副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出差可乘坐飞机的经济仓,并全额报销,若乘坐火车可购买软卧。 4.3.3副部级以下的员工出差因工作需要,经主管总监批准后可以乘坐飞机的经济仓,并准予全额报销: 4.3.4出差期间在出差地发生的市内公共汽车交通费实报实销,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的需经总监审批,并注明“同意报销”方可报销,超100元的报执行副总裁审批。 4.4 出差住宿标准 4.4.1 各类人员单独1人出差按下表标准,凭出差地的住宿发票报销住宿费用,发票超标按标准报,发票未达标按发票实报。 职位 国内地区报销标准 (人民币元) 国外报销标准 港、澳台地区 报销标准 一类 二类 发达国家 一般国家 总监以上干部 350 250 120美元 以内 60美元 以内 600港币以内 部级、主管级 (车间正副主任) 250 200 主管以下人员 200 150 4.4.2两人同性别一起出差,只能按1人住宿费用标准报销;3人一起出差,按2人标准报销;以此类推。不同职位人员可按两人中高职位员工的报销标准额度报销。 4.4.3特殊情况需超住宿的,须电话请示征得主管总监级领导同意,报销时备注栏(或发票背面)写明超标准原因。由执行副总裁或总裁审批,注明“同意报销”方可报销。 4.5 其他费用报销 4.5.1 出差期间的电话费报销: A)每月在公司有电话费报销的干部、业务等人员在出差期间不能另外报销出差电话费; B)出国出差人员的国际电话费,打出清单核算出国外出差期间费用额度,由主管总监签名审批后单独报批。 C)其他无月度报销人员,按10元/天.人补助;出差人员因工作超标消费电话费的,出差人员打出电话费发票,由主管总监特批后方可报销。 4.5.2出差乘飞机而购卖的人身保险随机票一起报销,财务部应核实保单的被保险人与乘机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不予报销。 4.5.3参加学习培训,借款和报销时需由派出部门报公司总裁办审定,借款时需持有培训班通知书,报销时需提交派出部门领导和总裁办签署意见的学习小结和内部培训计划;由大会或培训班统一收取的会务费、资料费、住宿费、交通费等按实际支出凭票据报销。 4.6 出差借款与报销程序 4.6.1 员工出差如需预借差旅费的,应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门应坚持“前不清、后不借”的原则,在上次借款未核销前不得再借。 4.6.2出差人报销的票据必须与出差项目有关,且所有票据为填写完整、内容齐全的有效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4.6.3出差返回后应整理粘贴有关票据,计算有关补贴,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后,10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过期财务有权不予受理。 4.6.4报销程序: 财务部人员报销程序: 经办人整理发票并填制报销单(附表2)→主管部长与总监审核→财务部审核→总裁审批 非财务部人员的报销程序: 经办人整理发票并填制报销单(附表2)→主管部长与总监审核→财务部审核→执行副总裁批准 4.6.5差旅费报销时,出纳应首先扣减该出差人员预借支的公司费用,多退少补,一次结清。 4.7 其他 4.7.1国内外出差人员按本制度要求补贴餐费,报销“交通”、“住宿”、“电话费”、“培训学习费”外不得报销其它费用。 4.7.2公司其他特殊人员出差或探亲的,其费用报销一律由总裁审批后报销。 5 考核要求 5.1财务部按本管理办法审核各部门的发票报销额度是否超标,对超标的打回重做报销程序,对经常超标的打回重做之外给予通报批评; 5.2出差返回后不按公司相关规定在10天内报销的,扣出差人10-50元。由财务部长签字在报销时一并扣除, 5.3 所有个人预借支的差旅费,必须在两个月内返纳,逾期不返纳者,财务部将严格按银行同期利息但不低于10元/次扣罚,由财务部长签字从其当月工资中扣还。 5.4财务部分管往来帐的会计,应及时将欠款明细通知出纳并监督出纳按4.6条、5.2条、5.3条款执行,否则发现一次,扣其当月工资10元,次月未改正的,扣50元。出纳未按规定扣款,每发现一次,扣其当月工资10元,次月未改正的,扣50元。 请采纳、评价。谢谢!
差旅管理的如何制定完善的差旅制度
企业差旅政策的制定必须体现出公司差旅费用支出的具体原则,涉及到旅行安排、付款方式、差旅开销及支出的处理程序等。在差旅政策中应有以下条款:员工出差的审批、出差员工的职责、旅行指南、交通工具的选择、机票和酒店预订系统选择、住宿标准、员工安全及保险条款、同行家属费用条款、信用卡和现金使用条款、出差餐饮条款、电话费及出租车费条款、报销程序条款、可以选用的差旅行程预订系统、协议酒店名单、协议航空公司名单等,差旅政策条款应尽量细化以方便嵌入差旅预订系统,从而保证良好的执行效果。 1.差旅政策的制定要在分析以往差旅费用的基础之上;2.差旅政策制定要在节约成本和员工满意度之间找到平衡;3.差旅政策的制定应体现企业文化;4.在差旅政策的制定上要细致入微;5.对企业员工进行差旅政策的培训,确保差旅政策的顺利实施。 1.建立一套体现企业文化、人性化的差旅政策;2.任命专人负责差旅管理,行使差旅管理职责;3.选择适合企业的差旅管理公司;4.制定信用卡计划;5.选择自助式差旅管理模式;6.对差旅费支出进行事后分析,做成每月报表。
因公出差管理制度有哪些
有时候会因为公司的一些事情而出差,那么因公出差的管理制度都有哪些内容呢?本文是我整理的因公出差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3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4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5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6条 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7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8条 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5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10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9条 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10条 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11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12条 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则 第13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 规章制度 严肃处理。 第14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15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既严格又合理的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为原则,达到节约成本,保证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因公司业务的所有公司员工的出差。 第三条 出差种类: 1. 短程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 远途出差:出差当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条 出差: 1.员工出差,由出差人员向直属领导 报告 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差。 2. 出差期间不予报支加班费。 3. 员工出差,原则上只报销权限范围内的长途车票。如需乘坐飞机,应事先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并得到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 员工国内出差的住宿费用按照公司以下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向公司报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员工应积极、认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员工出差外地,应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必须开启易掌控,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直属领导及公司领导。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营销总监批准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事由,由营销总监审核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批,财务负责人方可借款。 9. 员工回公司后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汇报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将出差情况(重要事项汇总报告)或者对照“出差申请单”一一汇报和督导,报告直属领导或营销总监。 10.审核人员根据签有直属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流程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11.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员工,其出差费用报销票据必须在月底提交给财务,不得超过次月5号,不按时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发工资,直到提交才能发放工资,再由财务部门补发工资。如出差人员没能回公司需要邮寄回营销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再到财务报销。 3.报销差旅费(吃、住、行、客情),应据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发票种类不局限;报销业务费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当天当次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发票,不允许用 其它 发票冲账,如发现有虚报不实,除将所虚报款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3.原则上公司收到报销单后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4. 差旅费报销单据需注明离京出发时间和到京时间,以不满12小时计半天,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所有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在车上住宿的只计算30元/天/人伙食补助,住宿补助及市内交通补助不予于计算。 第七条 业务接待费用的报销 1、所有客情招待费用必须要部门经理或指定领导电话或当面申请,并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凭发票或者盖章 收据 报销。未申请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2.、报销时需先由经办人在宴请客人的发票背后签名,并注明宴请所在单位的名称、时间(早餐、中餐或晚餐)、进餐人数(用笔标注在背面),再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计节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补助正常,平时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额外休息, 2、由于长期出差,公司给予每年7天(含一个周六日)的带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时间,但要提前7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直属领导指示延时的,返回公司次日办理请假手续、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直属领导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超假时间按旷工论处。 4、原则上不批准在工作日内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时间,乘车时间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须从公司打卡方可计入考勤,离乘车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须易掌控考勤。 第九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范围 1. 国内地区划分:共分二类地区 一类地区: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城市和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如珠海、厦门、深圳、汕头、海口、广州、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天津、重庆。 二类地区:各省地级城市。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职员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车的,则不属于下列交通费用的报销范围。 2)在公司所在城市内没有派车出差的,按实际到达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轨道交通、公共汽车或出租车发票报销。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补助30元,不再报销打车费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请此费用。 注:以上交通工具,应自行购买车票,特别是机票,必须向领导申请方可购买,未经批准的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进行购买,购买原则是提前准备,尽量买特价机票或者折扣机票,详见《机票购买的管理制度》,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交通费用。 4. 住宿标准: 1、 如公司在该地区机构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员尽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 3、如出差至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公司按住宿费标准的50%给予补助。 #4、两个人(异性除外)同去一个城市出差,尽量同住一个房间,住宿标准合计为:一类城市140元/天/2人;二类城市120元/天/2人: 一类城市180元/天/3人;二类城市150元/天/3人,给予报销住宿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两间房,必须向直属领导申请同意,方可报销,未申请的按照上述执行。 第十条 伙食补助标准: 1、 外地出差每天报销餐费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内出差,确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时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报销人民币10元做为午餐补贴。 3、所有外地出差人员,当天如有招待费用产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补助。 第十一条 凡在区域当地招聘的销售人员,执行工作日内每天交通费20元,饭补10元,出差同外派人员报销标准。北京地区交通费用实报实销,见交通充值卡票据。 本规定从20xx年02月15日起执行。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篇2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1条: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2条: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⑴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总经理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⑴远程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或自行承担费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予以适当补贴油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共交通工具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核决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2、分公司经理/总部部门经理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邮件报请核准); 3、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审批; 4、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总部业务人员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综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综合管理部或所属分公司考勤执行人处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 职位 交通费用 油费补贴 住宿标准 (双人标间) 出差补贴 公共交通 飞机:经济舱 远途出差 当日出差 远途出差 当日出差 公司/部门经理 实支 实支 实支 80元/天 实支 50元/天 30元/天 分公司部门主管 实支 实支 实支 40元/天 2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 实支 实支 实支 30元/天 10元/天 备注: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均为交通费用或油费补贴以外的补贴项目;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80%。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一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按3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的50%支付。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综合管理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二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⑴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⑵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分公司经理核准; C: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据须经所属单位经理/部门主管核准; 2、财务部复核程序 ⑴财务部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⑵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⑶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⑷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标准的60%支付;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⑴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⑵《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⑶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不予报销项的支出额,由出差人员(除董事长、总经理外)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摊; 4、凡随同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所有员工,其出差补贴只能享受其标准的50%; 5、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分列入项目成本; 6、借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因公出差管理规定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2)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5)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 春节 、 元旦 、劳动节、 国庆节 、 中秋节 、 端午节 )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六章附 则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猜你喜欢: 1. 出差管理制度 2.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3. 公务出差管理规定 4.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范本 5.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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