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事业单位方案范文)
本文目录
- 事业单位方案范文
-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 [医院岗位聘用方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是什么
- 卫生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怎么做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原则是什么
事业单位方案范文
事业单位方案范文5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事业单位方案范文1
一、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
1、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市直各学校及局各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3、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1、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要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人事部门核定下发的指导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岗位职数限额内,依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岗位设置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岗位要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3、“分类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类型、编制、人员构成以及本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主、辅系列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三、岗位类别设置
1、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管理岗位指在单位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部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等事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3、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根据教育行业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图书、会计、统计等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4、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要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行业特殊工种、通用工种和普通工种设置。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5、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各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2、全市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类13个等级,高级岗位(大学教授)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大学副教授、中专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中专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中专助理讲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其中中学三级教师、助理员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教师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3、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各单位分级控制目标为:2:4:4。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4、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各单位一般应确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主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6、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7、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方案范文2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__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的通知》(__办字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岗位类别、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交通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公路管理站、渡口管理站、养路费征收站,根据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总量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以管理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4%,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公路工程技术系列。
2、我局事业单位是股级事业单位,因此管理岗位设置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共设置6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五、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术岗位,应是就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__办字17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从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实施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交通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__(局长);副组长:__(纪检组长);成员:__。
(二)组织动员
召开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大家充分了解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三)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拟设置三类岗位,填写《__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等有关表格。
2、召开职工大会公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定稿。
4、编写岗位说明书,主管部门审查后,同实施方案一并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5、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岗位聘用,采取竞聘上岗或考核的办法,择优决定受聘人员名单。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6、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确认,经人事部门确认,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按照人员新聘岗位等级,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方案范文3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__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__年8月29日宁政办发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__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__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__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__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__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__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事业单位方案范文4
为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字【__】15号)和__县委组织部、__县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县人字【__】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__】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宏观控制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
(一)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教育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管理、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岗位设置的确定应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特点等因素,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设置
1、全县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六个等级,即五至十级岗位。首次设岗按现有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四个等级确定依次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2、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其它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按6个等级划分。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小学、幼儿园中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县教育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总的控制比例为1:3:6;其中五、六、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
事业单位方案范文5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__的通知》(__)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__成员:__、__、__、__。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__个,其中:管理岗位__个(七级职员_个,八级职员_个,九级职员_个);专业技术岗位__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_个〈八级岗位_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__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办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事业单位试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关系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试行工作。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设置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人事部 二○○六年七月四日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 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高等级控制。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第二章 岗位类别
第八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第十条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第十一条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十二条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第三章 岗位等级
第十三条 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第十四条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第十六条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十七条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第四章 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
第十八条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第十九条 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第二十条 管理岗位的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十二条 工勤技能岗位的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二十三条 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五章 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
(六)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二十五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一)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二)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第六章 岗位聘用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用人员。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中级和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人事部商有关部门确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第三十六条 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除经批准参照公务法进行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行业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附表1:
附表2: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1.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分为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工勤技能岗位。
2.管理岗位的级别主要是分为1-10级,管理岗位的职责主要是负责事业单位中各事项、各个机关单位的负责人、各个科室和办公室负责人员。
3.专业技术岗的级别主要是分为13个等级,这13个等级按照级别情况又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主要的岗位有教育类事业单位中的教师和医疗类事业单位中的医师和护士等。
4.工勤技能岗分为技术岗和普通岗。普通岗位是不分级别,主要的岗位有司机、电工等。技术岗位主要分为高级技师、普通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
1.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分为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工勤技能岗位。
2.管理岗位的级别主要是分为1-10级,管理岗位的职责主要是负责事业单位中各事项、各个机关单位的负责人、各个科室和办公室负责人员。
3.专业技术岗的级别主要是分为13个等级,这13个等级按照级别情况又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主要的岗位有教育类事业单位中的教师和医疗类事业单位中的医师和护士等。
4.工勤技能岗分为技术岗和普通岗。普通岗位是不分级别,主要的岗位有司机、电工等。技术岗位主要分为高级技师、普通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
[医院岗位聘用方案]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实施(续聘)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XX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XX个,其中:管理岗位10个,专业技术岗位X个,工勤技能岗位X个。主体岗位是XX岗位,占岗位总量的XX%。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XX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X,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XX%,辅系列岗位为XX系列,XX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X级。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X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X%。其中:六级X个,七级X个,八级X个,九级X个,十级X个。 1.单位领导岗位X个。其中:X级职员X个,名称分别是XXX、……;Y级职员Y个,名称分别是YYY、……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X个。其中:X级职员X个,名称分别是XXX、……;Y级职员Y个,名称分别是YYY、…… 3.其他管理岗位X个。其中:X级职员X个,Y级职员Y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 (1)正高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三级岗位X个,四级岗位X个。 (2)副高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五级岗位X个,六级岗位X个,七级岗位X个。 2.中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八级岗位X个,九级岗位X个,十级岗位X个。 3.初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十一级岗位X个,十二级岗位X个,十三级岗位X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X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X%。其中:技术工一级X个,技术工二级X个,技术工三级X个,技术工四级X个,技术工五级X个,普通工岗位X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学历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资历条件: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八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十级职员岗位,须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正高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正高任职资格。一般应在聘任五级岗位满五年以上,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等同奖项)前3名;(2)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省部级先进工作者;(3)全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全区卫生系统学术技术 带头人培养对象;(4)任期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5)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经鉴定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2、副高岗位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一般应聘任六级岗位满五年以上(首次聘用时,应聘五级岗位任副高满十年,应聘六级任副高满五年),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等同奖项)前3名;(2)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省部级先进工作者;(3)全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全区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4)任期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两篇以上(第一作者),或者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一部专著或译著;(5)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经鉴定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一般应聘任七级岗位满五年以上,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任职以来,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同等奖项)前3名;(2)区医学领先学科或重点学科主要负责人;(3) 任职以来.主持完成区科技局鉴定的科研项目2项以上;(4)符合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用条件人员;(5)聘任副高满十年以上,且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者。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副高任职资格。 2、中级岗位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一般应聘任九级岗位满四年以上(首次聘用时,应聘任中级累计满八年),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取得副高任职资格,业务能力强,表现优秀,但受职数限制不能受聘副高职务的,可聘任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一般应聘任十级岗位满四年以上,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任职资格,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初级岗位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在十二级岗位任职并聘任初级师满三年以上,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初级师任职资格,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应取得初级士任职资格,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等级考核,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是学徒期满转正定级,或具有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岗位聘用 按照《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 打分、双向选择、考试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赵天利 院长 副组长: 李先锋 副院长 张义勤 副院长 张清华 副院长 董红星 工会主席 成 员: 梁兆煌 办公室主任 孟庆芬 护理部主任 胡志庭 医技科主任 李俊玲 妇产科主任 徐孝德 职工 (二)作职责 1、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宣传岗位设置工作政策,广泛听取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具体实施方案。 3、协调和处理岗位设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5年4月20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一) 2015年4月8日——4月12日,个人填表及证件准备; (二) 2015年4月13日——4月17日对聘仼结果公示。 (三) 2015年4月18日——4月19日审核报送 本方案解释权归宿州市埇桥区中医院 宿州市埇桥区中医院 2015 年 4 月 7 日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是什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事业单位试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关系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试行工作。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人事部17日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即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为一至七级共7个等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共3个等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共3个等级。实施意见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人事部17日公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工勤技能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一至五级共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实施意见还规定,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实施意见同时对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做出规定: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文件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第四条 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第五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七条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第二章 岗位类别第八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第九条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第十条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第十一条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第十二条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第三章 岗位等级第十三条 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第十四条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第十五条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第十六条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第十七条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第四章 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第十八条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第十九条 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第二十条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第二十二条 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第二十三条 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第五章 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六)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二十五条的权限申请变更:(一)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二)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第六章 岗位聘用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用人员。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第三十二条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人事部商有关部门确定。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第三十六条 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第三十七条 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除经批准参照公务法进行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行业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卫生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怎么做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聘用和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和《宁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宁委办〔200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与对象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及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二、岗位设置总量与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 根据编制数设置岗位总量22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方案,三类岗位的具体结构比例如下:管理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9.1%,专业技术岗位19个,占岗位总量的86.4%;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4.5%,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见《岗位设置审核表》,如下:单位岗位总量类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特设岗位22比例9.1%86.4%4.5%数量219 1管理岗位等级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比例50%50%数量11专业技术岗位层级高 级中 级初 级比例10.5%42.1%47.4%数量289等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比例50%50%25%37.5%37.5%55.6%44.4%数量 1123354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技术工普通工主管部门意见同意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意见 东侨人劳〔2011〕54号一二三四五比例1数量11.管理岗位 本单位管理岗位分为2个等级,其中八级职员 1 个 ,名称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九级职员 1 个 ,名称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副主任。另:附设岗位设置情况如下表:单位岗位总量22管理岗位数量2附设岗位数量计高 级中 级初 级11 附设岗位需要“双肩挑”的内设处(科)室附设岗位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11 合 计16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 日政府人事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 日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岗位、辅助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卫生技术人员系列岗位共17个,其中医疗科13个、妇幼保健科2个、公共卫生科2个、后勤科2个。辅助专业技术岗位2个,即会计1个,计算机专技1个。专业技术岗位分为7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0.8:3.5:5.7。3.工勤技能岗位 本中心设置1个工勤技能岗位,为高级工。 三、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和宁委办〔2008〕27号文件执行。(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管理岗位任职具体条件见《东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具体条件见《东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2)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见《东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3)。四、岗位聘用办法岗位聘用基本程序:(1)公布岗位 本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填写《东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向本单位申请应聘,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中心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中心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五、组织领导1.中心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各级岗位职级竞聘人员进行审定。2.各科室负责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六、实施步骤本中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1年9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1.2011年9月上旬,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2.2011年9月上旬—9月中旬,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3.2011年9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开发区人劳局认定。4.待主管部门和开发区人劳局认定后,从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本中心医疗机构主体建筑暂未建设,有关部门正于规划研究。2.本中心功能科室及人员配备尚未整齐完善,所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具体情况暂不予确定。附件:1. 东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2. 东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3. 东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公章) 2011年9月 10日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原则是什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内容是通过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让事业单位各工作人员全身投入到岗位中去,实现其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是以按照科学规范,从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原则其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二、如何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经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重新进行岗位设置:(一)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二)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调整内设机构或增减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三)按照事业发展和实际情况、事业单位职能调整,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四)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岗位设置总体控制比例需要进行宏观调控的。岗位设置方案的变更,需以函件的方式说明变更理由,根据有关文件重新设置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按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权限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新批准建立的事业单位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后,及时将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名册》、市编办批复文件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注意:以上信息均为手动整理,相关数据来源于网络资料汇集整理,如有遗漏,欢迎留言补充,谢谢!2022年及2023年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本文仅供参考。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原则是什么的主要内容,祝大家考编顺利,都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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