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的职责范围?森林公安有权抓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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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局的职责范围
法律主观:
森林公安管辖案件范围包括行政和刑事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案侦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二、立案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即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 三、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 四、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五、东北、内蒙古等大面积国有林区森林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的全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森林公安有权抓人吗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因此森林公安抓人是可以的,不过并不是随便就抓人,必须要立为刑事案件后,凭拘留证或者逮捕证才能抓人。”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因此森林公安抓人是可以的,不过并不是随便就抓人,必须要立为刑事案件后,凭拘留证或者逮捕证才能抓人。由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共有二十二类,具体如下:(1)盗伐林木案件(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2)滥伐林木案件(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3)非法占用林地案(第三百四十二条);(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件(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5)非法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件(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6)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第三百四十四条);(7)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案件(第三百四十四条);森林公安局跟普通的公安局有什么区别?主要是职能不同。森林公安局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普通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牢记“以警为荣,以林为业”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依法行使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森林公安与综合执法的关系是
森林公安与综合执法的关系是互补关系。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显示,森林公安是林业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和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综合执法是指多个行政机构和社会团体为实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综合治理,其中包括森林公安执法。因此,森林公安与综合执法是一个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系统,从而达到实现共同的目标。
森林公安是干什么的
森林公安的工作内容有: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森林经营工作;3、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管理;4、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5、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队伍,协助开展狩猎组织和狩猎枪支及其弹药的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森林公安属于公安局管理吗1、森林公安属于公安局管理。森林公安隶属于公安局,是公安的一种。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简称国家林业局公安局或国家森林公安局是国家林业局十一个内设机构之一,挂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列为公安部十六局,正司局级,受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国家林业局领导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公安部领导为主。2、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
森林公安报考条件
森林公安公务员报考条件如下:
1、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招考要求的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盗伐、滥伐等各类毁坏林木、破坏林地、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案件;
3、查处越权发放、买卖、伪造林业证件案件;
4、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以及林区涉林治安案件等违法犯罪案件;
5、查处由林业主管部门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
6、维护辖区内的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森林公安管辖案件范围
法律分析:(1)盗伐林木案件;
(2)滥伐林木案件;
(3)非法占用林地案;
(4)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件;
(5)非法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件;
(6)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7)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案件;
(8)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案件;
(9)放火案件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
(10)失火案件中,过失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
(11)聚众哄抢案件中,哄抢林木的案件;
(12)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故意毁坏用于造林、育林、护林和木材生产的机械设备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的案件;
(13)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
(1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件;
(15)非法狩猎案件;
(16)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件;
(17)非法经营案件中,买卖《允许进口证明书》、《允许出口证明书》、《允许再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的案件;
(18)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案件中,伪造、变造、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明、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征用或者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由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物公文、证件的案件;
(19)盗窃案件中,盗窃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以及盗窃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20)抢劫案件中,抢劫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21)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22)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件中,涉及被盗伐滥伐的林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一条 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森林公安属于什么编制
一、森林警察属于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其工作内容有:1、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直接参与侦破、查处破坏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2、组织指挥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3、加强法制建设,负责森林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二、森林警察的招聘条件是: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热爱公安工作;4、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5、大专以及以上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24个警种和业务部门之一,又称林业警察,为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是具有武装性且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2018年根据中央机构改革有关规定,森林公安机关划转公安部统一领导管理,国家林草局不再领导管理。森林警察是公安机关的业务警种之一,在公安机关领导和指挥下,依法执行国家森林保护法规、依法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保障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稳定的人民警察。三、森林公安正式编制是不是公务员森林公安机关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列入各级公安序列的专业公安警种,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带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司法、公安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林地资源和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是属于公务员的。四、事业编体制改革森林公安属于什么性质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侦察力量。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侦察力量。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搞好林业资源配置,促进生态平衡,预防惩治违法犯罪,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林农合法权益,保障林业生产建设的正常秩序和林业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其工作指责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决议、决定指示。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林区治安巡逻管理和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在林业局授权范围内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指导管理全县范围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3、负责全县预防和打击盗伐、滥伐、毁林、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活动;4、负责查处盗窃、倒卖木材、伪造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林运输凭证的刑事治安案件;5、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森林火警、火灾的查处工作、维护林区内社会治安秩序;6、负责局机关指导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声明财产的安全。7、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森林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市森林公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县、区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
指导、指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森林资源保卫工作。掌握信息,调查分析全市(林区)治安动态,并提出工作对策,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指导县、区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依法管理林区治安、猎枪、弹具和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预防、制止和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负责森林刑事案件的管理、指挥、协调和本局管辖或一级机关交办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和移送起诉工作;决定执行本局管辖或上级机关交办的刑事强制措施。
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或组织,施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对违反林_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组织,依法实施林丑行政处罚。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公安法制工作,务宣传工作,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警籍警衔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办理民警奖惩等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武器、弹药、警械、被装等业务装备的计划、管理、配发工作。督办和反馈上级机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拓展资料
森林公安是国家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的一个专业警种,是一支担负着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重要职能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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