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方案(个人所得税新规定2023年)
本文目录
- 个人所得税新规定2023年
- 个税改革建议及意见
- 2023年奖金计税方法
- 2023年个人所得税调整
- 个税改革实施时间
- 个人所得税抵税政策
-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
-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原则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历程
- 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
个人所得税新规定2023年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2022为在工资超过5000元的以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已经从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没有达到个税的征收标准,不需要再交纳个税。除此之外,在按照新个税法计算个税的时候,可以享受一些专项附加扣除。一、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2022起征点5000元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_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_起征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_速算扣除数在个人所得税税率方面,我国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税率最低档为3%,最高档为45%。如果个税免征标准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考虑月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不变,则个人将少缴纳个税45元,即(5000-3500)*3%。对于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原先在3500-5000元之间的人而言,受益将是最大的。二、个人所得税的最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中国个税制度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同,实行的是分项征收个人所得税,只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的减除标准。因此,改革的方向应当实行按综合所得的减除标准,而不是继续按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不是改革方向。”对于个税改革的进展,,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最终改革方案,并已经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推进个税改革很复杂,首先税政比较复杂,执行也很复杂,需要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对于社会关注的扣除标准问题,他透露总的方向是把11个分项综合起来再分类扣除,而不是简单按统一标准做工薪项下的扣除。个税改革将分步到位,因为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税很复杂,需要研究的内容很多,包括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的扣除;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费用的扣除,要研究扣除什么阶段的教育费用,是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同时放开两孩后大城市和小城市标准不一,真正的费用是多少并不一样,税法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如何扣除赡养老人费用等。下一步将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完善改革。三、新个税扣税详解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额度2000元。对大多数人来说,在不发生大病医疗等非日常支出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享受的大致是4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赡养老人。在提高起征点的基础上,每人每月还可以再扣除4600元。当然,有一部分人因为并没有达到新规定的个税起征点,那么就不需要交纳个税。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实施,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2012年7月22日,中央政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一)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具体分为下列2种情况: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指由于户籍、家庭和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期满1年的个人,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征税项目、税率和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1.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和其他所得。在一般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当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除下列项目金额以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所得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基本扣除额3500元;(2)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3)单位、个人分别按照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规定标准以内的公务用车和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其他规定扣除项目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除了可以按月减除费用3500元和其他规定项目以外,国家还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附加减除费用。目前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1300元,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收入-3500元-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其他规定扣除项目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国人;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国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受雇,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远洋运输船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也参照这一办法计算纳税。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所列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3500元/月)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前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按照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5.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计税方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主要免税和减税项目1、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个税改革建议及意见
法律主观: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新方案(一)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类纳税人:一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国际惯例看,一般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两类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和征税方式上均有所区别。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类纳税人实质上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但没有明确作出概念上的分类。为适应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两类纳税人在征税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便于税法和有关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草案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这一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由现行的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以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第一条)(二)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三)优化调整税率结构。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第三条、第十六条)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第三条、第十七条)(四)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第五条)(五)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第五条)(六)增加反避税条款。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第六条)三、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5000元/月(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综合上面的介绍,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3年奖金计税方法
2023年个人所得奖金的计税方法同样采用累进税率,根据税法规定,超过30万元部分按照45%的税率缴纳个税。此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适用于奖金收入。2023年奖金的计税方法并没有引入新的计税方式,仍采用累进税率。对于奖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与工资收入的计算方式相同。按照2018年起实施的革命性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扣除费用后的奖金收入采用累进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可查询当地税务局公布的适用表格。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起开始实施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适用于奖金收入。个人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享受教育、健康、住房等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从而减少税负。如果奖金收入超过限额,在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超过部分同样按照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对于高额奖金收入的个人,需要留意个税递延缴纳政策。根据个税改革方案,个人的高额奖金收入可以进行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不会因短期内过多缴税而对生活造成较大压力。奖金计税是否可以进行自行申报?一般情况下,企业会代替员工向税务局申报奖金所得,但是个人也可以选择进行自行申报。如果个人选择自行申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扣除凭证等),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在当地税务局报送申报材料。2023年的奖金计税方法没有调整,仍然采用累进税率进行计算。个人可以充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个税递延缴纳等政策优惠,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同时,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管理要求,准确申报个人所得税,防止税务纠纷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计算纳税。具体计税方法和税率则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并公布。
2023年个人所得税调整
法律主观:
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就是税收,为了保证稳定的财政收入,国家会依据经济发展来制定当年的税收制定和税率,个人所得税是征收范围最广泛的税种之一。一、2022新个人所得税调整有哪些1、个人税收新政策政府工作报告在对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提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财政部副部长史*斌在两会记者会上表示,起征点提高到什么程度,将根据居民的基本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来提出政策性建议。此次个税改革更凸显专项扣除的新内涵,首选重点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方面。改革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下一步将加快启动税改方案,同时启动个人所得税的修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希认为,个税改革必须综合平衡国家的“钱袋子”和个人的“钱袋子”,专项扣除、税率级次、征税模式的调整受制于多方面的因素,如吸引人才的需要、税制简化的需要以及社会对公平调节的期待,要综合统筹考虑,稳妥推进。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通俗易懂的说法,更准确的表述是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或免征额。对广大工薪阶层来说,它与个人税负高低的关系最直接和直观,也因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对民众降低个人税负呼声的回应,有利于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免征额的设置,主要考虑的是纳税人的成本费用和基本生计费用。现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在2011年调整的,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涨和收入增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支出也在逐年增长,现行免征额标准已经显得过低。要保证人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应有之义。但是,免征额仅仅是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要素之一,在个人所得税制度设置中并不处于主要位置。单纯提高免征额,虽然操作简单、普惠民众,却无益于税制的完善,也不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功能。相比以往历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仅注重免征额调整的做法,本次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这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也意味着个人所得税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增加专项费用扣除的意义在于增进不同负担家庭之间的税收公平。对于不同的个人,即使收入相同,也可能面临着不同的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家庭负担,其纳税能力也不尽相同。将广大民众感受最为深切的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设置合理的扣除标准,有利于平衡不同负担家庭的税负,增进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提高免征额、增加专项费用扣除是对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完善,这只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其中一环,并非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全部。个人所得税仍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个人所得税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也是政府调节收入分配最为有利的工具之一,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平衡充分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有利于增进民众对国家治理的参与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善治目标的实现。2、个税所得税改革措施包括第一,合并简化部分税目。适当归并所得分类可以反映纳税人真实纳税能力,可能先将目前11个所得小类分成几个大类,例如将个人劳务性质收入分为一类,其中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将财产性收入分为一类,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将偶然所得和其它所得分为一类。第二,完善“基本扣除+专项扣除”的税前扣除制度。目前个税税前扣除已经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在一定的限额以内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等等,未来还会纳入商业养老保险。本次改革较大的进步是增加专项扣除,纳入赡养老人支出、大病医疗支出和子女教育费用,减轻“二孩”家庭负担。也有呼声希望将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纳入专项扣除项目。目前有较多建议对起征点设立标准指数化调整机制,结合物价水平及通货膨胀程度进行动态灵活调整,减轻经济波动对居民生活水平的影响,还有建议提出实施区域差别化的起征点,这些建议能否实施还需要观察。第三,优化税率结构。以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为基础,适度调整边际税率,简化累进级距,合理确定各大类所得适用税率。第四,探索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由于中国家庭结构变化、家庭经济结构的复杂性,短期内难以完全实施家庭综合申报,会在先在保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逐步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在夫妻之间分摊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第五,完善涉税信息系统和征管机制。首先推进工商、公安、司法、海关、社保、银行、住房、证券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涉税信息联网,建立健全自然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税前扣除信息真实性的核查,也对税务部门数据分析、调查能力、征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此外还需要个人税号普及、涉税信息绑定、诚信体系约束等配套政策健全。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有哪些《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5、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8、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9、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10、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11、其他所得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七)辞职风险金。(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也会对特殊收入来源进行免征收。
个税改革实施时间
个税改革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事情,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那么个税改革的实施时间是多久呢?在此,的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个税改革实施时间 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拟修改的内容包括:将个税起征点由目前的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等。对于个税起征点调整到5000的执行时间,专家表示,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调整个税起征点需要进入立法程序,并根据征求意见适当调整,预计最快下半年落地。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群表示,按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如果只是调整个税起征点,时间会很快。以2011年调整为例,当年2月27日高层透露即将讨论研究调整个税征收方案。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4月20日提交初审,6月30日提交二审通过,9月1日正式施行。可以分析得出,个税的改革必定在今年内颁布实施。二、个税改革最新进展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一次个税法修订还是在2011年6月30日,当时把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升到3500元,而2018年这次修订是将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升至5000元(6万元每年) 除此之外,个税修正案草案中还包括: 1.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型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2.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3.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但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个税改革刚结束第一个阶段,进入到第二个阶段,只要草案表决通过后就会很快颁布,到时候大家就能享受到更优惠的个税政策啦。
个人所得税抵税政策
一、 正面回答个人所得税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租房租金和住房贷款6个方面可以抵扣,子女教育孩子满3岁就可抵扣1000元;继续教育在教育期间按每个月400元抵扣;赡养老人要求老人需年满60周岁可抵扣2000元;大病医疗需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部才可抵扣;住房贷款必须首套房才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抵扣。二、 详细分析个税改革方案总的想法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适时增加如教育、养老、房贷利息等专项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减除费用1千元,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三、个税专项扣除赡养老人可以填几个可以填一个或两个,个税赡养老人扣除申报一次只能选择一个被赡养人,因此要填写两个的需要分两次提交。但是,不管填报的被赡养老人有多少个,都是按一个的标准定额扣除。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
法律分析:1、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到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4项并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者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2.个改革内容、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的提高基本扣除费用标准,将基本的扣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设立了专项扣除。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列入专项附加扣除。3.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4.是推进个人所得税的配套改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原则
一、正面回答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遵循的原则应是,完善税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扩大自行申报面,增强对个人收入的监控,加大纳税人员及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二、分析详情如果工资超过三千五百元的,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个人需要缴纳个税,企业需要缴纳企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改革内容1、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到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4项并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者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2、改革内容、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 3、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4、推进个人所得税的配套改革。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历程
法律主观:
现行的 个人所得税 政策还是几年前制定的标准了,经多年发展,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并不符合实情,因此要改革。那么,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针对相关问题 网 小编做了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是什么? 公平和效率是内在统一 研究 个税 改革方案,其实不算新闻。早在今年5月,财政部不仅拿出了时间表,2015年内出台个税改革方案,2017年个税将立法,而且已绘出了路线图:个税改革的最终方向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为薪”,即通过个税调整,政府进一步让利于民、藏富于民,政府和工薪族分好“利益蛋糕”,政府得小头,工薪族得大头。 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四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是5000。 未来的改革方向 相对细化地制定征收方案,综合考虑物价、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地区和家庭差异等因素,分别设定系数,进行动态和弹性调整个税起征点! 对于目前来说,最接近修改的方向将是扣减家庭大宗支出!也就是房贷等大宗支出扣减。 2.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 相当于月供减少23%。 比如,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说通俗点,就是按家庭、按年度征税,并且个人及家庭的交通费、房租、房贷按揭等计入扣除额度,即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管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负公平。 在目前剔除个税后的纯收入只有6880元,而个税改革后,收入将可以达到9255元,相当于可以多增加2375元的收入。 让高收入者通过个税回馈社会,是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提高公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必然选择。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
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
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迄今为止,中国已经进行了七轮个税改革。2019年以前,我国的个税采取分类征收模式,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
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1
年末重大利好来袭,事关你的年终奖。据央视《新闻联播》消息,2021 年 12 月 29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 2023 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 2023 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 2022 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 1100 亿元。
"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 2023 年底 " 这一重大利好的宣布,意味着全年一次性奖金(以下简称 " 年终奖 ")个税优惠政策将再延两年。据悉,2019 年新个税法实施后,为年终奖设置了三年过渡期的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年终奖可以分摊到各月,有利于适用更低水平的税率。
这一政策的具体内容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规定的,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原本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在 2021 年底将到期,2022 年发放的年终奖将纳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原来的政策背景下,将对在 2022 年发放年终奖的部分人群产生影响,特别是中高收入者,多缴税成为必然。此次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意味着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还将延续,部分原本需要多缴税的人群,到手的年终奖不会变少了。
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2
工薪族关注的年终奖优惠计税政策延续问题,今天最终明确。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迄今为止,中国已经进行了七轮个税改革。2018年,以新个税法的修订为标志,我国历史上第七轮个税改革拉开大幕,这也是历次个税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
2019年以前,我国的个税采取分类征收模式,即不同类别的收入,适用的税率、扣除标准等不同,这使得不同类别收入个税负担不同,有悖于公平原则。因此国际上采用分类征税单一模式的国家极少。
为改变这一现状,财税部门对税制进行了重塑,即将以前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统一为综合所得,采取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确保这四项收入适用相同的税率,而非此前不同的税率,这体现了公平性。
但是,考虑到个人负担,相关部门当时给年终奖的计税方式设置了一个3年过渡期,即纳税人在过渡期内可以在年终奖单独纳税和并入当年综合纳税之间“二选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文件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只能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实行的超额累进税率,年终奖单独计税方式下,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或者增加速算扣除数,因此在过渡期个人通常选择年终奖单独纳税。即个人把年终奖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如公司发放1万元年终奖,单独计税时,只适用3%最低个税税率,缴纳300元个税,个人实际到手年终奖有9700元。但这项政策到期后,如不延续,以后不少人的年终奖将适用更高的税率,具体税率高低跟个人的工薪等综合所得收入多少正相关。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教授李旭红表示,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来源的人所获得的是积极劳动所得。我国个税的征管体系对于工薪所得的征收管理一直较为健全,相比来讲,资本所得隐蔽性高、税负转嫁渠道多。因此,积极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有效征税率一直存在较大差异,此次延续相关优惠政策是很有必要的。
她认为,年终奖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来源的纳税人的累进税率级次,从而降低工薪阶层税收负担。更重要的是,也有利于平衡资本所得与劳动所得的税收负担,提高老百姓的满意度,增强公平感及幸福感。
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3
据央视新闻消息,12月2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
会议决定,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三项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我国对个人年终奖的计税政策是把年终奖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按照原先的安排,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但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假设年终奖1万元,按照现行方法,适用最低档(不超过3000元)3%税率,也就是需要缴纳个税300元,最后到手年终奖9700元。
如果按照“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那1万元年终奖需要按照10%税率纳税,即1万元需要纳税1000元,到手9000元。相比第一种方案,到手年终奖少了700元。因此,年终奖优惠政策延续,中高收入者获利更大。
更多文章:
教师节贺卡插画-怎么画教师节的贺卡封面和里面?教师节卡片写什么
2024年9月13日 02:00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会怎么处理)
2024年9月16日 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