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贫困母亲(计划生育协会的“幸福工程”救助方式是)
本文目录
- 计划生育协会的“幸福工程”救助方式是
- 华容县妇联举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仪式,如何预防“两癌”的发生
- 如何填写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申请表
- 中国福利基金会的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 发起“幸福工程”公益项目
- 国家对妇女两癌有什么政策
- 两癌妇女救助政策
- 计划生育救助贫困母亲项目运作状况怎么写
计划生育协会的“幸福工程”救助方式是
全称“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与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报社于1995年共同创立实施,并组成了由王光美任主任的幸福工程组织工作委员会。该项目主要以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围绕"治穷、治愚、治病",采取"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每户给予1000-3000元)帮助她们发展家庭经济,脱贫致富。一、项目宗旨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 以计划生育贫困母亲,特别是农村二女结扎户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通过无偿帮扶等资助方式,指导、帮助她们发展种植养殖业、营销业、服务业等生产活动。同时,结合计生实际为她们提供生殖保健等方面的服务。通过开展项目活动使她们增加经济收入,提高文化和身体素质,早日摆脱贫困,走上幸福之路,促进我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二、项目内容提供无偿资助帮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发展经济。三、救助模式 “幸福工程-救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行动”项目采用“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1、小额资助:一次性给予每位(户)受资助的计生贫困母亲救助金额1000-5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2、直接到人:项目资金直接落实到计生贫困母亲手中,做到公开、公正、合理,项目直接到户、资金直接到人,被救助母亲名单、资金项目及标准在本村(居)公示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上报区、镇(街)计生部门备案。3、滚动运作:区每年预算部分幸福工程资金,进行滚动帮扶救助,每期帮扶救助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帮扶对象及所在的镇(街)、村(居)对其效果进行统计汇总和总结;下一年度再根据计生贫困母亲的状况,开展新一轮的帮扶活动。每户原则上不予重复帮扶。4、劳动脱贫:通过项目救助,提高贫困母亲的身体和文化素质,激发贫困母亲参与生产劳动的热情,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意识,掌握劳动技能,增加经济收入,为脱贫致富奠定基础。四、项目申请条件救助对象系夫妻双方是农民的农村二女扎户中的贫困家庭,有生产自救能力和较好的生产发展项目,无贷款还款能力。五、项目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协会小组长和骨干会员要向村(居)协会推荐本小组救助对象。各镇(街)要组织计生干部、协会会长及小组长对本镇(街)符合救助条件的计生贫困母亲逐户走访摸底、把关、核实,全面摸清所有二女户家庭生活情况。镇(街、场)要及时汇总填写《翔安区“幸福工程救助计生贫困母亲”调查摸底表》,并于每年的5月底送至区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二)申请程序。1、申请阶段。经过摸底被初选为救助的计生贫困母亲本人须提出申请,填写《翔安区 年度“幸福工程救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项目资金申请表》送至村(居)计生协会。2、讨论审查阶段。村(居)委会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确定相应的联系人,上报镇(街、场)计生办、计生协会审查确认。3、公示阶段。被初定为救助的对象将在镇、村政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7天以上,接受村民监督,确保公正、公开、公平。4、确定阶段。经过层层审查把关、公示,群众无异议,确定为救助对象,镇(街、场)要填写《翔安区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花名册》和对象档案材料于每年6月底上报区人口计生局、计生协会审核备案。区计生局、计生协将入户走访、抽查救助对象,确认救助对象的申请资格后,再将资金下拨给各镇(街),各镇(街)必须于每年7月底前将救助款发放到贫困母亲手中。
华容县妇联举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仪式,如何预防“两癌”的发生
华容县妇联举行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仪式,在仪式上,妇联的负责人为华容县21名贫困的两癌母亲发放了每人一万元的救助资金,并且鼓励她们坚定信心和病魔斗争到底,这次活动为贫困妇女提供了帮助和治疗,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从2014年以来,华容县已经为200多名贫困妇女发放救助金200多万元。
所谓的两癌,也就是女性致死率最高的两种癌症,一种是宫颈癌,另一种就是乳腺癌,被并称为女性的两大杀手,但是实际上这两种癌症是可以被预防,在发现早的情况下也能够被治疗的,那么在生活当中,女性朋友该如何预防两癌的发生呢?
首先在生活当中及时做好两癌筛查,及时发现才能尽早治疗,从而提高患者的生存率,我国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发病率逐年上升,并且有年轻化的趋势,所以女性一旦到了35岁,就要每三年到五年进行一次体检,40岁之后则2到3年进行一次体检,降低两癌给女性生命带来的威胁。
在生活当中保持健康合理的饮食习惯和作息习惯,很多疾病都是因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那些不注意的习惯所造成的,尤其是个人卫生和私处卫生,除此之外,也要保持早睡早起,保持健康合理的饮食习惯。保持愉悦的心情,很多疾病都和我们的心态息息相关,比如乳腺癌,就是因为郁结在心,经常生闷气导致的。
性生活的时候注意卫生,保持健康的性生活以及良好的卫生习惯,适龄女性最好注射HPV疫苗,从而预防宫颈癌,在生活当中也应该避免吸烟饮酒,避免不良的生活习惯,更要避免高龄生育,加强体育锻炼。
如何填写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申请表
1、“两癌”贫困患者即日起可向所在地县级红十字会或县妇联提出申请,索取《红十字基金会城乡妇女“两癌”救助申请表》2、然后向受理单位如实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医院或定点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及复印件;低保证、特困证及复印件或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家庭困难情况证明。申请表填写还是很容易的,医院证明要开清楚。
中国福利基金会的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 发起“幸福工程”公益项目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宗旨:治穷、治愚、治病模式: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由中国福利基金会与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报社于1995年共同创立,由王光美担任全国组织工作委员会主任。1994年3月,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决定与有关部门联合在全国发起实施 幸福工程,旨在通过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资助贫困地区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生产,少生快富,优生优育,建设文明幸福新家庭;同时,资助贫困地区有关提高妇女的素质和地位、发展妇幼保健和养老保险等福利事业,以促进贫困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每个家庭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基金会以促进中国人口福利事业的发展为己任。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基金会对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实行严格管理,建立独立的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基金会对所捐赠款项和物资的使用,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对捐赠者均给予收据、感谢信和纪念品。该项目主要以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的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围绕治穷、治愚、治病,采取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每户给予1000-3000元)帮助她们发展家庭经济,脱贫致富。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启动十年来,按照理事会的战略设想和规划开展工作,在王光美主任的带领下,在国家人口计生委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发起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幸福工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截止到2008年10月31日,幸福工程已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417个项目点,累计投入资金 58291.743 万元,救助贫困母亲及家庭 207083 人(户),惠及人口 951863 人。“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独特的扶贫对象和低成本、高效率的扶贫模式,在扶贫和开发的实践中取得了有益的成绩。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发表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等重要文件都对幸福工程给予了高度肯定。
国家对妇女两癌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妇女两癌的补贴条件就是妇女罹患宫颈癌和乳腺癌。贫困患者可申请“乳腺癌救助基金”,但是国家没有补助经费,可以向妇联申请,妇联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患“两癌”贫困妇女的救助,患了“两癌”的贫困妇女可申请全国妇联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每人一次性可获得1万元救助金。
条件: 1、 年龄在35-64周岁的农村户籍在籍妇女;
2、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患有宫颈癌I B级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患病妇女;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146元的妇女,且能够由乡、村两级政府开具贫困证明;
4、此前没有得到过“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两癌妇女救助政策
法律分析:1.组织免费检查试点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2009年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全国妇联、卫生部共同努力,广大农村妇女踊跃参与,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项目圆满完成第一轮任务、进入第二轮。截至2013年年底,累计共有3238万农村妇女接受了宫颈癌免费检查,477万农村妇女接受了乳腺癌免费检查。
2.设立两癌救助专项基金
为解决贫困患病农村妇女救治困难,全国妇联设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财政部每年从中央彩票公益金中拨付5000万元,对患病贫困农村妇女进行救治,目前累计为20715名患病妇女每人发放了1万元救助金。项目的实施顺应了广大妇女的迫切需求,有效提高了妇女的健康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赢得了广大农村妇女的衷心拥护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成为服务妇女民生、促进妇女健康的民心工程。
法律依据:《2011年至201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
第三条 项目资助的地域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救助对象为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
第四条 项目实施和宣传工作中,应当标明“彩票公益金—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以突出彩票公益金的社会效益。
第五条 财政部、全国妇联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六条 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联合组成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拟定项目预算和执行协议等文件。
(二)组织签订执行协议,并按照协议及时拨付救助资金。
(三)指导、监督项目执行,并建立项目管理电子数据库和档案。
(四)负责组织项目培训。
(五)负责项目的总结评估。每年3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在收到救助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拨至项目实施县妇联。项目实施县妇联在收到救助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拟救助的“两癌”患病妇女。
第十三条 获得救助资金的“两癌”患病妇女,应当在领取救助金登记表上签名。
救助金登记表原件由项目实施县妇联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复印件由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保存。
第十四条 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和项目实施县妇联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救助申请和项目实施档案。
第十五条 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应当建立完整的资金审批、项目管理档案,随时抽查省级项目执行办公室和项目实施县工作档案,随机对受益人进行抽查访问,适时对项目实施地区进行实地检查。
计划生育救助贫困母亲项目运作状况怎么写
1、首先写充分重视,认真组织。镇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镇计生协在年初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要求各基层计生协认真重视,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好工作。2、然后写合理分工。为了高效快速的做好此项工作,镇上进行了合理分工。计生部门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人员对象的确定,协调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组织开展好帮扶工作;宣传、精神文明部门着重做好舆论引导,动员基层开展好文化宣传活动:教育部门做好学生志愿者工作,动员他们积极参与”生育关怀行动”为独生子女天亡及参军的”空巢"老人提供关心和服务,卫生部门积极组织好医务人员深入基层,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做好结对帮扶,为群众参与"生育关怀行动”搭建平台。3、最后写精心组织。及时召开村级会议,通过村上调查了解生育关怀对象人员情况,镇上及时下村入户了解具体家庭情况,认真筛选确定出关怀对象。广泛印制宣传资料,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通过对各个家庭的调查,分析需要帮扶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再加上认真细致的工作,达到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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