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的基本制度)
本文目录
- 发展党员的基本制度
- 发展党员程序要坚持什么制度
- 发展党员程序要坚持的制度
- 发展党员程序要坚持什么的制度
- 发展新党员要坚持什么制度
- 发展党员要坚持什么制度
- 党总支五项制度是什么
- 发展党员制度
-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原则是什么
发展党员的基本制度
发展党员的基本制度:
发展党员程序要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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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发展党员程序要坚持什么制度
发展党员程序要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
“两推一公示”制度,是党组织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两推”,是指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先由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然后再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治政表现、工作实绩等,研究是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正常情况下,党员群众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一公示”,是指在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之前,要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情况等,在公共场所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做好党员的方法
注重理论武装,在深入学习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党,不可能是先进的党。没有先进理论武装的共产党员,不可能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作为一个党员,加强理论修养尤为重要。
自己要把学习和掌握科学理论作为人生的不懈追求,真正做到系统而不是零碎地、深刻而不是肤浅地、全面而不是片面地学习理论。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党性锻造,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发展党员程序要坚持的制度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程序要坚持“两推一公示”的制度,“两推一公示”制度,是党组织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两推”,是指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先由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然后再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治政表现、工作实绩等,研究是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发展党员程序要坚持什么的制度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法律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发展新党员要坚持什么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新时期发展党员的这一方针,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就是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不能降低条件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说发展新党员要注意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慎重发展”,即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才能真正使这一方针得到贯彻落实。二、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1、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的人才能做到。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并决心为共产主义贡献自己的一切的时候,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而是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对党造成损害。因此,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拉”人入党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对一些尚无入党要求的人,无论社会声望有多高,或者能力有多强,贡献有多大,都不应该强迫或动员他们入党。当然,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只有当他们提高了政治觉悟,有了入党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2、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个别吸收的原则”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发展,不搞突击发展,不搞集体入党。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党员意志,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就要对入学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发展党员时,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接受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审查。成批发展党员,往往会使一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就是要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使每个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发扬党内民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申请人入党。一次支部大会可以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但是,应该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发展党员要坚持什么制度
发展党员要坚持”两推一公示“制度 。”两推一公示“制度 :1、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2、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3、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党总支五项制度是什么
1、发展党员工作八项制度;
2、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4、党员监督制度;
5、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其中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监督。
2、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党的民主生活会主要以组织学习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会议。
3、坚持党性原则。党的组织生活应以增强党性观念为第一原则,经常不断地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
4、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党的组织生活要在不断地提高党组织解决内部矛盾能力上下功夫,进而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般每次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问题不能过多,重点要突出,并在会前广泛地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党员、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抓住带有根本性、原则性的问题,在组织生活中进行解决。
5、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党组织要通过组织生活形式,教育党员克服患得患失思想,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地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敢于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党组织要注意保护批评者,严肃处理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人。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团结之目的。
6、坚持民主生活经常化、制度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对传统的组织生活方式方法提出了新的课题,各级党组织要经常研究组织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的形式,总结创造适应新形势和新变化的好经验,切实提高民主生活的质量。
扩展资料:
党员监督制度包括:
一、党员监督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就是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和纪检部门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
集体监督就是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纪检部门监督就是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纪党风实行的专门监督;法规监督就是健全党内法规,以规范党员的行为,发扬优良作风。
2、党外监督主要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
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发挥监督作用。舆论监督就是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党内的不正之风,进行揭露和批评。
三、党员监督具体措施
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双票一审制”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组织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有关党组织应责成主管单位在核实或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发展党员制度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制度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发展党员。 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吸收发展新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严格手续的原则,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原则是什么
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如下原则:
1、入党自愿原则。
2、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3、择优发展原则。各级各类先进人物中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着重发展。
4、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按计划发展与宏观调控原则。发展党员要按年度计划进行。制定计划要注意宏观调控,保证党员队伍结构 合理优化。
扩展资料
1、党章即党的章程,它是一个政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
党章一般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它的内容上要是规定党纲、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条件、党员的权利义务、党的纪律等。党章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任务的变化、斗争的需要和党员的情况,定期进行修改。世界无产阶级政党的第一部章程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制定并于1847年11月召开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表大会上通过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
2、党章的作用
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项。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党章是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
中国共产党现行党章于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除总纲外共十一章五十五条。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项。
3、入党是指经过一定手续,得到某政党组织批准而成为该党之成员。亦特指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条件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条件
⒈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 分子;
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⒊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⒋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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