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本书 牛汉(我的第一本书的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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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的作者简介
牛汉(1923年10月-2013年9月29日),山西省定襄县人,蒙古族。当代著名诗人、文学家和作家,“七月”派代表诗人之一。1940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主要写诗,近20年来同时写散文。曾任《新文学史料》主编、《中国》执行副主编,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名誉委员、中国诗歌学会副会长。他创作的《悼念一棵枫树》《华南虎》等诗广为传诵,曾出版《牛汉诗文集》等。牛汉于2013年9月29日7时30分在北京家中病逝,享年91岁。他的追悼会在10月9日上午在八宝山举行,11月29日上午,人民文学出版社在京为其举行追思会。牛汉,当代著名诗人,文学家和作家,原名史承汉,因为上了两年小学连自己的名字也写不对,总把 “承”字写错,有一次牛汉考试时,写“承”字少写了一笔,因此没有得到第一名,所以父亲为他改名为史成汉,(在他的作品《我的第一本书》中有提到。)曾用笔名:谷风,远祖系蒙古族,1923年10月生于山西定襄县一个穷苦的农民家庭。14岁之前一直在乡村,放牛、拾柴火、唱秧歌、练拳、摔跤、弄泥塑、吹笙、打群架,是村里最顽皮的孩子,浑身带着伤疤,一生未褪尽。父亲是个具有艺术气质和民主自由思想的中学教员,大革命时期在北京大学旁听过,旧诗写得颇有功力。他十岁以后就入迷地翻看父亲所藏的那些似懂非懂的书刊。母亲教他诵读唐诗。母亲生性憨直倔强,他的性格上继承了她的某些感情素质。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父亲流亡到陕西,在西安叫卖过报纸,学过几个月绘画,徒步攀越陇山到达天水,进入一个专收战区流亡学生的中学读书。入迷地画画写诗,几次想去陕北鲁艺学习未成。1940年开始发表诗,1941年在成都发表诗剧《智慧的悲哀》,1942年发表在桂林《诗创作》上的《鄂尔多斯草原》引起诗歌界的注视。1943年考入设在陕西城固的西北大学俄文专业。1945年初在西安主编文艺期刊《流火》。1948年夏出版诗集《彩色的生活》,1948年8月进入华北解放区。建国初期,在大学、部队工作过。1955年5月因胡风案被拘捕审查,直到1980年秋才得到平反。70年代在湖北咸宁干校劳动期间,诗从悲愤的心灵里突然升起。1979年以来,创作了约二三百首诗。曾写过《滹沱河和我》,描写了小时候与滹沱河的往事经历。和《绵绵土》一样都是寄托了对故乡的热爱与思念之情。坎坷磨难之后,在中国文学的新时期,他又恢复了诗的活力。他的诗集《温泉》荣获中国作家协会优秀诗集奖。牛汉的诗,兼有历史的深度和心灵的深度,兼有对于社会现实的体验和生命的体验,兼有思想性和艺术性。牛汉自述说,他三四十年来,喜欢并追求一种情境与意象相融合而成形的诗。这种诗,对于现实、历史、自然、理想等的感受,经过长期的沉淀、凝聚或瞬间的升华和爆发,具有物象和可触性。诗不是再现生活,而是在人生之中经过拚搏和一步一滴血真诚的探索思考,不断地发现和开创生活中没有的情境,牛汉说他每写一首诗,总觉得是第一次写诗,它与过去任何一首诗都无关系,怀着近乎初学写诗时的虔诚和神秘感。在人生和诗歌领域,不停地抗争、探索、超越、发现,没有发现新的情境,决不写任何一行诗。评论家当然可以从他几十年的诗作之中看出来可寻的轨迹,而事实上他一生的创作,是奔突飞驰的,不是有岸的河流。他宁愿在创作中一生不成熟、不老练、走不到尽头,生命永远带着令人可叹的新的创伤。诗集《温泉》里的诗,可以说都是情境诗,这里的诗多数都写于”文化革命”中的“五七干校”。如果把这些诗从生活情境剥离开来,把它们看作是一般性的自然诗,就难以理解这些诗意象的暗示性与针对性,很难理解产生这些情绪的生活境遇。在“五七干校”,他默默地写的这些诗有着同一的感情动向与构思的脉络,几乎成了条件反射,许多平凡小事当时常常会突然点燃他隐藏在深心的某些情绪。那时,对他来说,只有诗才能使灵魂在窒闷中得到舒畅的呼吸。因此这些他心里一直觉得很沉重的诗,都不可避免地带着悲凄的理想主义的基调。《鹰的诞生》让人想起一句西方格言:“鹰有时比鸡飞得低,但鸡永远也飞不到鹰那么高。”这首诗写诗人对于鹰的向往,“五七干校”这艰险危难的地理政治环境,是可以比喻成诞生鹰的窠的。《毛竹的根》表现了诗人非常善于从日常生活中发现那属于诗的东西。干涸发烫的土地里,斫断的毛竹根沁出了一丝清水。这本是很平常的诗,但它激起了诗人的想象和体验,毛竹的生命力启发了诗人的生命力。《蛇蛋》富于艺术刻画,而且通篇是艺术刻画,诗人借此抒发了对于生命的复杂而奇异的感受。《悼念一棵枫树》是一首发掘很深的诗。砍树是很寻常的事,砍树也确是可以象征什么,然而,在这首诗里,诗人有独到的发现,和深入的开掘,这就不寻常了:“但它的生命内部/却贮蓄了这么多的芬芳”,而且,“芬芳/使人悲伤”。这些刻画与描写,使我们想起有一种伟人,当他倒下之后,人们才感觉到他的价值。人们愈认识这价值,就愈悲伤。《巨大的根块》的构思也是奇异的:顽强的生命总是深深地埋在地底下,最耐燃烧的东西里都有长久凝聚的热力。《华南虎》是一首名诗,艺术刻画给人非常深刻的印象。可以这样说,自从奥地利人里尔克那首《豹》问世以来,任何咏动物的诗都要在它的面前经受考验,因为《豹》实在太好了。比之于《豹》,牛汉有自己独特的观察角度和深刻的属于自己的感受。在这里,除了正面描写虎的血泪、悲愤之外,诗人从观众与老虎的关系观察,用观众的胆怯、绝望、可怜、可笑来衬托虎的安详而卧。华南虎是一切受迫害的伟人的象征,而那些观众则象征着一切伟大壮丽的东西被毁灭时以可悲看客身份出现的支持者;这些人是渺小的,然而他们却有在笼外张望老虎的权利。《兰花》很有诗趣,意味深长:找不到兰花不是因为兰花不存在,而是因为辨别不清兰草和野草。《麂子》很感人,如果诗人没有博大的爱心,是无论如何也写不成最后两行诗的。《伤疤》的创作过程是:因为诗人有伤疤,他才能发现树的伤疤;只因诗人体验深切,他才能说出“所有的伤疤下面/都有深深的根啊”这样石破天惊的话。
牛汉的《我的第一本书》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作者牛汉是位诗人,写起散文也有诗意。但本文的诗意,不是那种轻飘飘的浪漫的抒情,而是来自对苦难生活的深刻体察和独特感悟。 文章开头很有特点,从一位诗人来访谈起,自然引出本文话题,既点明“我的第一本书”指的是小学一年级国语课本,又表明这第一本书在我人生中的分量。在第1段里作者写道:“我的童年没有幽默,只有从荒寒的大自然间感应到一点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这句话很有诗意,但又似乎有点儿玄妙,这与“我的第一本书”有什么关系呢?下文便围绕“我的第一本书”展开叙述并回答这一耐人寻味的话题。 父亲从城里带回来的书,与红薯一样,在上个世纪初偏远的乡村,“都是稀奇东西”。它引发“我常常好奇地翻看”,因为不识字而只能认画,但仍然感到“书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这大概就是“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的一部分吧,虽然作者没有明说。这些书,尽管也许给作者带来了好奇、快乐和梦幻,但那毕竟“是父亲的,不属于我”。接下来,文章正式落到“我的第一本书”的叙述上。 从第3~8段,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 上小学的第一个学期,“我”考了第二名,照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成绩,但祖母告知父亲,全班才三个学生,而第三名却是连“一只手几个指头都说不上来”的二黄毛。这引起了父亲对我成绩的怀疑,于是要“我”拿书来考“我”,可“我”拿来的是“一团纸”,是拦腰截断的没有封面、没有头尾的半本书。当父亲问明那半本书的去处之后,只是叹了一口气,并继续让“我”背书,“我一口气背完了”,“背得一字不差”。 父亲要“我”拿回那分给同学乔元贞的半本书,并为我们俩“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 接下来(第10段),父亲领“我”离开本村到崔家庄念书去了,由此“我”才知道,本应该还有别的书,而“我们就只念一本《国语》”。如果说,前面写的是“不同寻常的第一本书”,那么,这一段则进一步交代了这是“真正的第一本书”。 通常,文章到此可以收尾了,但是,作者并未就此打住,而是“回过头来说说我的第一本书”,进而写出念书给“我”带来的快乐。并交代与“书”有关的几个人的命运。 文章最后呼应开头,表达了对第一本书的珍视铭记之情。 但是,读过本文,深深打动我们的却不仅仅是关于第一本书的“故事”,而是与书有关或由书引发的父子之间、同学之间那浓浓的真挚的情意,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遥远的乡村荒寒、苍凉的生活境况和作者对生活那份独特的感受。 首先是父子之情。父亲关心“我”的学习,学期结束,父亲问“我”考了第几名,“我说:‘第二名。’”父亲非常高兴,又是抚摸,又是夸奖。“我”把那半本“凄惨的课本”拿给父亲,父亲“愣了半天,翻来覆去地看”。当问清原委后,父亲并没有批评和指责,只是深深叹着气。作者笔下的父亲,确是一个知书识礼的人,这深深的叹息,既包含着对儿子做法的默许,也为儿子同学家的生活贫困而深表同情。晚上,父亲在昏黄的油灯下,为“我们两个的半本书修修补补,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新的学期开始,父亲便带“我”到条件相对好一些的外村上学去了。作者对父亲着墨不多,但父亲的性格跃然纸上,他温和、善良,理解孩子,尊重孩子的友情,对孩子负责,同时也乐于助人。 第二是同学、朋友之情。因为同学乔元贞家太穷,买不起书,“我”便把这惟一的一本书分为两半,一人半本。当父亲得知孩子半本书分给别人的时候,便深深地叹气,叹气之后便修补成两本书。父亲对孩子之间友情的理解,也许来自自己少年时代与朋友相处的那一份友谊的体验,况且,父亲和乔元贞的父亲恰恰“自小是好朋友”。当“我”和狗引得哄堂大笑,“弄不成”把“我”狠狠训斥一顿之后说:“看在你那知书识礼的父亲的面子上,我今天不打你手板了。”这句话虽有失教师身份,却透露出当时乡间村邻的友好淳厚的情义。尽管家家都非常穷困,但贫困生活境遇中淳厚的友情却弥足珍贵,温暖人心,也深深感动着今天的读者。 第三是人与狗的默契和情趣。这一点是作者念念不忘的,在文中单独来一段补叙。文中写道:“课本上的第一个字就是‘狗’,我有意把狗带上。两条狗像小学生一般规规矩矩地在教室的窗户外面等我。我早已把狗调教好了,我说‘大狗叫’,大狗就汪汪叫几声,我说‘小狗叫’,小狗也立即叫几声。”——这出人狗合演的“双簧戏”,应是最好的情境教学吧。确实,当我们读到此处,忍俊不禁,深深被儿童时代那一份童趣所感动,何况,这是在学习条件多么恶劣、生活处境何等窘迫的情形下获得的一点乐趣啊!这,也就是作者“从荒寒的大自然间感应到一点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吧。 当然,“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也来自人间的温暖和友情。 二、问题研究 没有课本的乔元贞却考了第一名,父亲也认为他比“我”有出息,作者在文章的结尾处还特意补述了乔元贞的一生的“出息”:“他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这算得什么“出息”呢?作者为什么要作这样的交代? 没有课本的乔元贞考了第一名,说明他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父亲以他教师的经验感觉得出,这样的孩子是能成器的,但是,当“我”拿回那半本书让父亲装订完整时,他哭着对“我”说,他不能再上学了。这样,那半本书或者说父亲为他装订的那本书,就“是他一生惟一的一本书”了。而“我”后来到条件好一些的学校上学去(再后来,“我”读了中学,读了大学,成了诗人)。而乔元贞这样一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在最需要学习的时候失学了,人生成长的第一个阶梯就这样永远失去了,再加上当地文化、经济的极度贫困和落后,一辈子只能在生存的底线上挣扎,还能有什么发展可言呢?还能有多大“出息”?在这里,我们可以用一句时髦的话概括一下:“知识改变命运”。但是,谁能给“他”以知识呢?这就促使我们更深入的思考了。总之,作者对那个时代的苦难进行着辛酸的“诉说”,对苦难生活中小伙伴们寄予深切的同情,也让读者从乔元贞的命运中严肃思考着生活与人生。
牛汉的《我的第一本书》中这第一本书对作者有什么意义
“我的第一本书”,不仅仅指那半本课本,也指“我”人生的第一课。这人生的第一课,蕴含着生活的艰辛,人间的温情,同学的友谊和上学的乐趣。 作者追忆“第一本书”的心情是沉重的,他是怀着敬重、珍爱的感情追忆“第一本书”的,同时感情也是复杂的、百感交集的,因为那本书里深藏着苦难的生活和恶劣的学习条件与环境,同时也映照着那个时代人们不幸的命运,以及在那种荒寒背景下特别可贵的一点乐趣和温情。 作者对童年的感觉是辛酸的,“童年没有幽默”,写其童年生活的艰苦而沉重,不仅自己家的生活是窘困的,几乎所有同学都在生存的底线上挣扎,哪有幽默可言?但是,毕竟是童年,无论生活多么艰苦,也抹不去与生俱来的童年的好奇、天真和淘气,能和小伙伴们在一起,和小动物们在一起,回到大自然中间,就是快乐的(这也许是他们觉得上学有趣的一个重要原因吧),而且童年时代只要玩起来,什么困苦都会忘。这就是生命最初的快乐。 作者的第一本书,意味深长。它不仅表明第一次跨进学校的大门,走进了知识的世界,更重要的是,那第一本书里镶嵌着父亲的深情、同学的友情、童年的乐趣和生活的苦难以及在苦难生活中抗争的一段心路历程。它既是求知的第一本书,更是人生的第一本书。如果这第一本书不写出来,那么这几十年的读书和写书(诗)则失去了意义,变得毫无价值,因为你忘记了知识的源头和人生的起点,你忘记了过去,即忘本。
《我的第一本书》主要内容
作者牛汉是位诗人,写起散文也有诗意。但本文的诗意,不是那种轻飘飘的浪漫的抒情,而是来自对苦难生活的深刻体察和独特感悟。 文章开头很有特点,从一位诗人来访谈起,自然引出本文话题,既点明“我的第一本书”指的是小学一年级国语课本,又表明这第一本书在我人生中的分量。在第1段里作者写道:“我的童年没有幽默,只有从荒寒的大自然间感应到一点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这句话很有诗意,但又似乎有点儿玄妙,这与“我的第一本书”有什么关系呢?下文便围绕“我的第一本书”展开叙述并回答这一耐人寻味的话题。 父亲从城里带回来的书,与红薯一样,在上个世纪初偏远的乡村,“都是稀奇东西”。它引发“我常常好奇地翻看”,因为不识字而只能认画,但仍然感到“书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这大概就是“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的一部分吧,虽然作者没有明说。这些书,尽管也许给作者带来了好奇、快乐和梦幻,但那毕竟“是父亲的,不属于我”。接下来,文章正式落到“我的第一本书”的叙述上。 从第3~8段,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 上小学的第一个学期,“我”考了第二名,照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成绩,但祖母告知父亲,全班才三个学生,而第三名却是连“一只手几个指头都说不上来”的二黄毛。这引起了父亲对我成绩的怀疑,于是要“我”拿书来考“我”,可“我”拿来的是“一团纸”,是拦腰截断的没有封面、没有头尾的半本书。当父亲问明那半本书的去处之后,只是叹了一口气,并继续让“我”背书,“我一口气背完了”,“背得一字不差”。 父亲要“我”拿回那分给同学乔元贞的半本书,并为我们俩“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 接下来(第10段),父亲领“我”离开本村到崔家庄念书去了,由此“我”才知道,本应该还有别的书,而“我们就只念一本《国语》”。如果说,前面写的是“不同寻常的第一本书”,那么,这一段则进一步交代了这是“真正的第一本书”。 通常,文章到此可以收尾了,但是,作者并未就此打住,而是“回过头来说说我的第一本书”,进而写出念书给“我”带来的快乐。并交代与“书”有关的几个人的命运。 文章最后呼应开头,表达了对第一本书的珍视铭记之情。 但是,读过本文,深深打动我们的却不仅仅是关于第一本书的“故事”,而是与书有关或由书引发的父子之间、同学之间那浓浓的真挚的情意,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遥远的乡村荒寒、苍凉的生活境况和作者对生活那份独特的感受。 首先是父子之情。父亲关心“我”的学习,学期结束,父亲问“我”考了第几名,“我说:‘第二名。’”父亲非常高兴,又是抚摸,又是夸奖。“我”把那半本“凄惨的课本”拿给父亲,父亲“愣了半天,翻来覆去地看”。当问清原委后,父亲并没有批评和指责,只是深深叹着气。作者笔下的父亲,确是一个知书识礼的人,这深深的叹息,既包含着对儿子做法的默许,也为儿子同学家的生活贫困而深表同情。晚上,父亲在昏黄的油灯下,为“我们两个的半本书修修补补,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新的学期开始,父亲便带“我”到条件相对好一些的外村上学去了。作者对父亲着墨不多,但父亲的性格跃然纸上,他温和、善良,理解孩子,尊重孩子的友情,对孩子负责,同时也乐于助人。 第二是同学、朋友之情。因为同学乔元贞家太穷,买不起书,“我”便把这惟一的一本书分为两半,一人半本。当父亲得知孩子半本书分给别人的时候,便深深地叹气,叹气之后便修补成两本书。父亲对孩子之间友情的理解,也许来自自己少年时代与朋友相处的那一份友谊的体验,况且,父亲和乔元贞的父亲恰恰“自小是好朋友”。当“我”和狗引得哄堂大笑,“弄不成”把“我”狠狠训斥一顿之后说:“看在你那知书识礼的父亲的面子上,我今天不打你手板了。”这句话虽有失教师身份,却透露出当时乡间村邻的友好淳厚的情义。尽管家家都非常穷困,但贫困生活境遇中淳厚的友情却弥足珍贵,温暖人心,也深深感动着今天的读者。 第三是人与狗的默契和情趣。这一点是作者念念不忘的,在文中单独来一段补叙。文中写道:“课本上的第一个字就是‘狗’,我有意把狗带上。两条狗像小学生一般规规矩矩地在教室的窗户外面等我。我早已把狗调教好了,我说‘大狗叫’,大狗就汪汪叫几声,我说‘小狗叫’,小狗也立即叫几声。”——这出人狗合演的“双簧戏”,应是最好的情境教学吧。确实,当我们读到此处,忍俊不禁,深深被儿童时代那一份童趣所感动,何况,这是在学习条件多么恶劣、生活处境何等窘迫的情形下获得的一点乐趣啊!这,也就是作者“从荒寒的大自然间感应到一点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吧。 当然,“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也来自人间的温暖和友情。 二、问题研究 没有课本的乔元贞却考了第一名,父亲也认为他比“我”有出息,作者在文章的结尾处还特意补述了乔元贞的一生的“出息”:“他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这算得什么“出息”呢?作者为什么要作这样的交代? 没有课本的乔元贞考了第一名,说明他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父亲以他教师的经验感觉得出,这样的孩子是能成器的,但是,当“我”拿回那半本书让父亲装订完整时,他哭着对“我”说,他不能再上学了。这样,那半本书或者说父亲为他装订的那本书,就“是他一生惟一的一本书”了。而“我”后来到条件好一些的学校上学去(再后来,“我”读了中学,读了大学,成了诗人)。而乔元贞这样一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在最需要学习的时候失学了,人生成长的第一个阶梯就这样永远失去了,再加上当地文化、经济的极度贫困和落后,一辈子只能在生存的底线上挣扎,还能有什么发展可言呢?还能有多大“出息”?在这里,我们可以用一句时髦的话概括一下:“知识改变命运”。但是,谁能给“他”以知识呢?这就促使我们更深入的思考了。总之,作者对那个时代的苦难进行着辛酸的“诉说”,对苦难生活中小伙伴们寄予深切的同情,也让读者从乔元贞的命运中严肃思考着生活与人生。
我的第一本书作者
《我的第一本书》是诗人牛汉的一篇回忆性散文。作家通过对他的第一本书的追叙,折射出20世纪初中国农村的苦难生活和苦难生活中的人间温情以及生命乐趣。牛汉(1923年10月-2013年9月29日),山西省定襄县人,蒙古族。当代著名诗人、文学家和作家,“七月”派代表诗人之一。
求《我的第一本书》 牛汉 内容简介
牛汉牛汉,当代著名诗人,文学家和作家,原名史成汉,因为上了两年小学连自己的名字也写不对,总把“承”字写错,有一次牛汉考试时,写“承”字少写了一笔,因此没有得到第一名,所以父亲为他改名为史成汉,(在他的作品《我的第一本书》中有提到。)曾用笔名:谷风,远祖系蒙古族。1923年10月生于山西定襄县一个穷苦的农民家庭。14岁之前一直在乡村,放牛、拾柴火、唱秧歌、练拳、摔跤、弄泥塑、吹笙、打群架,是村里最顽皮的孩子,浑身带着伤疤,一生未褪尽。父亲是个具有艺术气质和民主自由思想的中学教员,大革命时期在北京大学旁听过,旧诗写得颇有功力。他十岁以后就入迷地翻看父亲所藏的那些似懂非懂的书刊。母亲教他诵读唐诗。母亲生性憨直倔强,他的性格上继承了她的某些感情素质。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父亲流亡到陕西,在西安叫卖过报纸,学过几个月绘画,徒步攀越陇山到达天水,进入一个专收战区流亡学生的中学读书。入迷地画画写诗,几次想去陕北鲁艺学习未成。40年代开始诗歌创作。文革期间受到迫害,70年代,创作了不少诗歌作品,代表作有《悼念一棵枫树》《半棵树》及本文。 1941年在成都发表诗剧《智慧的悲哀》,1942年发表在桂林《诗创作》上的《鄂尔多斯草原》引起诗歌界的注视。1943年考入设在陕西城固的西北大学俄文专业。1945年初在西安主编文艺期刊《流火》。1948年夏出版诗集《彩色的生活》,1948年8月进入华北解放区。建国初期,在大学、部队工作过。1955年5月因胡风案被拘捕审查,直到1980年秋才得到平反。70年代在湖北咸宁干校劳动期间,诗从悲愤的心灵里突然升起。1979年以来,创作了约二三百首诗。曾写过《滹沱河和我》,描写了小时候与滹沱河的往事经历。和《绵绵土》一样都是寄托了对故乡的热爱与思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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