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章程(民间社会协会章程中对党的组织有什么规定)
本文目录
- 民间社会协会章程中对党的组织有什么规定
- 社会团体组织的章程,有什么法律效力什么情况下有效力
- 在长春如何办理”社会团体章程变更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学校社团章程怎么写
- 社会团体有章程吗
- 社区社会组织章程
- 社团章程是什么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以下不属于社会团体的章程的是( )
- 中国康复医学会的组织章程
民间社会协会章程中对党的组织有什么规定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民间社会协会章程中对党的组织规定如下。1、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条例。2、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第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社会团体组织的章程,有什么法律效力什么情况下有效力
1、章程相当于制定章程之组织的宪法,对所有成员及相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违反章程的行为多数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追究相应的责任。2、在不被废止或修订之前均有效力。PS:为何删刚才提问而重新发?
在长春如何办理”社会团体章程变更登记
一、在长春市办理“社会团体章程变更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变更登记的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无。)2.一般情况需提供: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社团公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3.一般情况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无。)4.一般情况需提供: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社团公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5.一般情况需提供:修改后的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增加党建部分内容。)6.一般情况需提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均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四条 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第五条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第六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 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二章 管辖第七条 成立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成立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向其办事机构所在地相应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向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第八条 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负责日常管理。 登记管理机关与其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可以委托该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日常管理。第三章 成立登记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过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第十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文件; (三)社会团体的章程; (四)办事机构地址或者联络地址; (五)负责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职业及简历; (六)成员数额。第十一条 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 (二)宗旨; (三)经费来源; (四)组织机构; (五)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社会团体的终止程序; (八)其他必要事项。第十二条 社会团体具备法人条件的,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全国性社会团体必须具备法人条件。第十三条 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答复。第十四条 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对具备法人条件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对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 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由登记管理机关在报刊上公告。第十五条 申请人对于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不予登记不服的,在接到书面答复后的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请求复议。上一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复议请求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申请人对于民政部不予登记不服的,在接到书面答复后的十日内,可以向民政部请求复议。民政部在接到复议请求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报国务院备案。第十六条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 非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成立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第十七条 社会团体凭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和开立银行帐户。 社会团体应当将启用的印章和制发的会员证样式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不得涂改、转让、出借。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遗失的,应当及时声明作废,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发。第四章 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第十九条 社会团体的变更或者注销,应当经过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第二十条 社会团体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办事机构地址或者联络地址,应当在改变后的十日内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 社会团体改变宗旨,或者由于其他变更造成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交回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印章,并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的规定到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成立登记。
学校社团章程怎么写
给你找到了,可以参考一下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当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人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人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文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X年[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团体有章程吗
有,社会团体一般是有章程的。社会团体,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一.社会团体是指什么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以非营利为目的两类社会团体。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后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社会团体是社会群众团体的一个分支。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在这近200个团体中,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影响广泛。二、中国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第一,桥梁和纽带作用。第二,经济上的作用。有助于弥补社会发展资金的不足;能够扩大就业;对发展滞后地区的弱势企业转变有作用。第三,政治上的作用。参政议政;承担部分政府职能。第四,社会作用。推动社会关注弱势群体,有助于扩大公平;参加公益活动;满足社会成员需要;维护成员权益。三、社会团体是什么性质的社会团体有它的特定范围,也有它的特定特征就是广泛性、权威性、代表性。其性质必须是社会性质的法人社团组织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 名称、住所;(二) 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三) 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四) 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五) 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六)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七) 章程的修改程序;(八)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九) 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社区社会组织章程
社会组织(social organization)在社会科学中社会组织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人们从事共同活动的所有群体形式,包括氏族、家庭、秘密团体、政府、军队和学校等。下面是我带来的社区社会组织章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社区社会组织章程 篇1
第一条本社会组织的名称:xx街道xx社区“xx”协会
第二条本社会组织的性质:xx社区范围内成员自愿结成,热心公益事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社会组织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社会组织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本社会组织的办公地址:xx社区居委会办公室
第六条本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调解邻里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及时向xx社区“二委”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四)了解社情民意,维护社会稳定;
(五)努力帮助本社区弱势群众维护合法权益;
(六)其他民间事务。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会组织的成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社会组织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社会组织的意愿;
(三)在本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熟悉法律知识、热心公益事业的。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社会组织的活动;
(二)获得本社会组织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本社会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在国家政策、法律组织的原则下,享受会员权利。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本社会组织的决议;
(二)完成本社会组织交办的工作;
(三)向本社会组织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及社会公德义务。
第十条本社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推选负责人;
(三)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四)决定会员入会;
(五)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一条本社会组织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二)热心为会员服务
(三)执行党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对本社会组织章程的修改,须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四条对社会组织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员大会通过注销决议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本社会组织经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后即为终止。
社区社会组织章程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xx市xx街道xx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是xx市xx街道xx社区社会组织及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和研究的单位、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规范、发展”的原则,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密切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自律与互律,扩大社区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同时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整合组织资源推进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镇海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设在xx市xx街道xx社区。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本会的任务是:
(一)积极向会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会员自律和互律,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二)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扩大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
(三)整合会员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各种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服务。
(四)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六)培育和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及社区建设需要的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七)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挥其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职能,构建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体系。
(八)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采取补贴、奖励的方法,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评选表彰管理规范、作用发挥好的社区社会组织。
(九)承担和完成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为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与社区建设相关的招宝山街道范围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会员为从事、关心和支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实际工作者,或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理论研究的个人。凡拥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均可提出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信息咨询、维权等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和退会的自由;
(六)新增会员的推荐权。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关心本会工作,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及时向本会提交人事变更、业务变动和即期变动的资料;
(五)自愿交纳会费。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
第十二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审议通过聘请名誉会长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机构;
(八)决定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有关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
第十九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是本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本会主要负责人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一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审批本会经费开支;
(五)处理本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向会长负责,受主管副会长的领导;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任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银行存款利息;
(五)捐赠;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自愿交纳的’会费。
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本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会终止时,债权债务由本会及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xx市xx街道xx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社区社会组织章程 篇3
一、成立背景
随着国家经济文化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奉献出一片爱心。但是分散的爱心难以爆发出强大的力量,只有将心与心连接到一起,将爱与爱融合播撒,才能为处于困境中的人们带来真正的助益。
献爱心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过程。献一次爱心容易,做终身公益太难。浙江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于XX年时6月9日在庄市街道文化站他乡人港湾正式成立。爱心志愿者社区的成立,将为宁波市创爱心文明城市带来持续动力,为老百姓搭建起一座坚固的爱心桥梁。
我们的宗旨:以公益为中心,以团结为力量,以爱心为纽带,让爱充满人间;
我们的承诺:为社会创造一支强大的志愿者生力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我们的目标:以星火之光,成燎原之势,暖苦难之心。
我们的工作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智育人以事助人
二、总则
第一条:爱心志愿者社区是由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服务意识的先进爱心人士组成的,实现自我成长、反哺社会的非盈利性组织。爱心志愿者社区是一个为广爱心人士提供服务,进行广泛交流的平台。我们以志愿者身份去帮助我们身边需要帮助的人,贡献我们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从中实现自我价值。
第二条:爱心志愿者社区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坚持“团结、热情、踏实、创新”的工作作风。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参与者自身的知识优势和技能特长回馈社会,并在活动中自我成长。
第三条:爱心志愿者社区在各项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公益志愿者服务。
三、社区内部组织机构
第一条:志愿者社区直属部门设立办公室、财务部、宣传部、活动策划部、文艺部、后勤部档案管理中心,各部设部长、副部长。
第二条:本志愿者社区设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和副部长组成。理事会实行下述职能:
(一)决定社区重要活动计划,领导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奖励与惩罚;
(三)修改协会章程,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决定设立和取消直属部门;
(五)决定理事会成员的任免;
(六)需要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四条:各部门对理事会负责,各部部长对会长负责。
第五条:理事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会议由新老组织机构成员和会员代表参加。会员代表由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会员推荐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由与会人员投票产生,并经原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确定。
第六条:协会主要组织以下活动:
(一)组织协会内部活动:专题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各种竞赛及娱乐等。
(二)组织协会日常工作:及时向社会反映公益活动信息等。
(三)组织协会外部活动: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
(四)“用奉献点亮生命”,为协会内外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七条:各部门应围绕协会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第八条:办公室
(一)负责处理志愿者社区的日常事物;
(二)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
(三)负责会议通知及记录;
(四)负责记录会员参加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财务部
管理财务,做好财务记录。
第十条:活动策划部
负责活动策划及实行的相关事宜,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办公室及联络管理中心所联系的工作和活动,并在活动中做好对爱心人士志愿者的领导和监督工作,同时将志愿者精神带入社会中。
第十一条:宣传部
对各个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同时联系报社、电视台等传媒,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志愿者社区的形象与知名度,使爱心人士志愿者的形象深入人心。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中心
管理文档,建立协会成员及成员的个人档案;及时将会员档案分类整理。
四、志愿者类型
1、支教
针对宁波市内部分中小学、孤儿院师资匮乏等问题,组建支教分队,定期为贫困地区孩子授课。在寒暑假期间,组织部分支教志愿者,前往偏远贫困地区为孩子们带去知识与爱心。
2、助残
针对宁波地区的残疾人,展开助残活动。活动内容:一是帮助残疾人打理日常生活,二是为残疾人就业牵线搭桥。
3、城管
为宁波地区的交通管理工作做贡献。
4、老弱
针对孤寡老人和孤儿、患儿展开的敬老爱幼活动,为他们带去阳光般的温暖关怀。
5、应急
针对全国突发性灾难,启动公益志愿者社区应急管理机制,组建志愿者队伍前往灾区救援。
6、临终关怀
陪伴因病将逝的人们走过生命中最后一程,为中国临终关怀事业做贡献。
五、志愿者招募流程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责任、感恩,自愿为社会或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而志愿者的招募又是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得以生存扩大并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吸纳流程的管理,全面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特制定本办法。
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的志愿者招募包括各部门(中心)的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和普通志愿者的招聘。
1、志愿者招募时间
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志愿者每年集中招募一次,招募时间为:9月20日——9月30日。
2、志愿者招募面向人群:
宁波市全体爱心人士。
3、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主要职责
自觉履行志愿服务,服从组织分配的志愿者任务和服务时间,参加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的活动,完成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交办的任务。
及时向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反映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宣传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的宗旨,维护社区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各成员相互团结。
4、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招募
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任期也为一年。一年任期满重新选任(也可连任)。招聘实行“岗位考任制”。
部长(主任)主要统筹各部项目,对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负责,帮助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时高质完成任务,使各部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副部长(副主任)主要是配合部长负责完成部门职能项目。
5、普通志愿者招募
普通志愿者的招募将在部长、副部长调整完毕后统一进行,主要面向宁波大市所有爱心人士。
6、特别提示
志愿加入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的志愿者请于截止日期(9月30日)以前将本人填写的“宁波爱心志愿者纳新报名表”交到指定报名点。
六、奖惩条例
为进一步提高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快志愿者工作正规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志愿者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并在社区内部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氛围,建立有效的竞争和奖励机制,从而激励志愿者努力工作,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热情,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争创先进,特制定本奖惩条例。
1、奖励措施
对于模范履行志愿者义务,在志愿者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考核优秀)的会员,宁波爱心志愿者社区将根据其从事志愿者服务的时间和业绩评出当年的优秀志愿者,并颁发证书。
2、惩罚措施
(1)正副部长(正副主任)采取末位淘汰制
正副部长(正副主任)若是不能尽其才,对志愿者社区内活动没有极大的热情,不能完成各项任务,拖延活动进程,经部长会议投票或举手表决,正副会长必须出席会议,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撤消其正副部长职务。
(2)会员请假制度
会员若是请假必须向部长说明,部长若是请假则必须向副会长说明。志愿者社区将对连续三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志愿者活动、三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安排、三次无故不出席会议的会员作自动退会处理。
3、特别说明
(1)会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社区有关规定的行为,如在做志愿者过程中有偷窃等行为或者蓄意伤害,由社区全体负责人讨论决定,撤消其会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2)会员如对上述各项不服,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提出申诉。各项处罚决定由作出决定的负责人制作决定书交留办公室。
七、经费
第一条:志愿者社区经费来源于社会捐助和其他一切合法收入。
第二条:志愿者社区经费限用于协会所组织开展的各项自愿活动和协会开支,不允许私自在会员中分配,并在每月月底28号把经费的发票交于各部门负责人,由负责人统一向财务部报销。
第三条:公益志愿者社区活动所要报销的经费,需开据发票或有效证明,由经手人,负责人在背面签字。
第四条:公益志愿者社区的资产,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侵占,私用和挪用。
社团章程是什么
问题一:社团的章程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应该包括: 第一大章为总则包括1、名称,2、组织性质3、社团宗旨4、社团文化; 第二大章社团成员的畅些基本问题,权利、义务、申请资格、退团等; 第三大章为组织机构,包括社长职责,部门的设立等; 第四大章内部的规章制度。 应该差不多了! 问题二:学生社团章程怎么写 20分 章程全文 2006年12月20日 一、总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北京市跆拳道协会(简称市跆协)。英文BEIJING TAEKWONDO ASSOCIATION 缩写BTA。 第二条 本会由北京市跆拳道专业队和杰芳瑞跆拳道馆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是在中国跆拳道协会、北京市体育局领导下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是北京市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本项目海内外的爱好者,通过开展比赛、表演、培训、交流等各种活动,发扬跆拳道重礼敬道精神,探索跆拳道项目的发展规律,培养优秀后备人才。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各项活动中,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促进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条 本会接受北京市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接受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和社团业务管理。 二、业务范围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竞技比赛、技艺交流、宣传推广、专业培训。其主要任务是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体育爱好者,充分利用跆拳道自身的特点和性质,配合全民健身计划、奥运战略计划,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传及跆拳道比赛活动,提高民族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振奋民族精神。为实现这一任务目标,特拟定下列基本工作内容及活动方式: 1、按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积极开展跆拳道的竞赛、交流活动。 2、以跆拳道表演、跆拳道影视拍摄等形式积极与各种媒体合作,广泛宣传、推广跆拳道的运动和文化,增进人们对跆拳道的了解。 3、不定期的举办跆拳道观摩教学和教练员培训班,培养业务骨干力量,大力推广全民健身计划。 三、会员第六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遵守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促进发展跆拳道运动项目中,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能保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申请加入个人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能保证积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能按时交纳会费。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填写、提交申请入会登记表; (二)经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 (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办公室,颁发个人会员证、团体会员铜牌和本会章程一份。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符合本章程的其它权利。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符合本章程的其它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四、组织机构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 问题三:社团章程怎么写 我自己做的,你改下看行不,大都是千篇一律。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轮滑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轮滑社团”,以校内喜爱轮滑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社团目的: 为爱好轮滑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社团口号:“用 *** 书写轮子上的青春” 。 第二章 成员 第六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轮滑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理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亥,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按时缴纳会费注册。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理事会上交说明,已缴纳的会费按规定不予退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理事(队长)若干,任期一年。理事会由理事(队长)组成。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 社长,理事产生办法: (一)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备案。 (二)理事由社长提名,经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社长空缺的,有理事会提名推荐人选,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空缺的,由社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发放会员证。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理事会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罢免和选举产生理事会,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一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归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轮滑社团。 第十四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五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问题四:学校社团章程怎么写? 给你找到了,可以参考一下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当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人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 (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人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X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 问题五:社团章程怎么写? 这个啊,主要就是总则和社团的一些情况。网上有好多啊,前几天我还写了一个协会章程呢! 问题六:动漫社团章程怎么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全称为 “XXX社团 ” 第二条:社团宗旨:禀着健康积极向上的原则,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广大动漫爱好者,为动漫爱好者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三条:社团目的:以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锻炼同学们动手动脑的能力,一起创造一个彩色的高中回忆。 第四条:社团性质为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 第二章 社员 第五条:申请加入校团委动漫社的社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学校正式学籍,遵守校纪校规。 2.动漫爱好者。 3.赞同动漫社社团章程。 4.能处理好社团活动与学习的关系。 第六条:社员出/入社程序 1.提出出/入社申请; 2. 交由社长批示 第七条:社员权利 1.社团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2.优先参与本社团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3.对社团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社员义务 1. 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2. 完成本社所分配的作品任务 3.不散播不利于社团文明、和谐、稳定发展的信息 4.遵守本章程规定,接受社团领导 第九条: 社员退会及处罚规定 1.通知开会及重要事件发表,3次未到者,视为自动退社。 3.凡违反学校社团总规章管理,违反社团章程的社员,轻者留会查看,重者除名。 第三章 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社团有社长、副社长、 宣传部部长 一、社长:1.协调各部门关系,进行各部门的任务分配和各部门的联络。 2.当有需要与别的社团一起进行的活动时,负责与其他社团的社长进行联络。 3.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二、副社长:1.协助社长进行日常工作和活动的具体实施。 2.负责社员的动员、宣传工作。 3.当社长不在时,主持社团活动及会议。 三、宣传部部长:主管策划组与文案组做好宣传工作。 第四章 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一、漫研社活动、宣传、报道方面: ⑴近期张贴海报向全校师生介绍社团的构成及建设等情况,树立动漫社的对外形象,增加动漫社活动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尽快开展活动; ⑵每次活动利用海报、展览板、校内网、社内空间等方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以吸引更多同学加入到我们动漫社来。 三、协助学校各组织工作: ⑴全力协助团委、学生会各组织的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⑵定期组织动漫社内部调研活动,以此来了解动漫社文化建设的效果,了解成员的需要,寻找工作中的待改进之处,定期进行座谈会等形式的互动活动,以加强各小组成员之间的交流,挖掘社中优秀的后备力量。 四、档案整理方面: ⑴建立、更新社中各成员的档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若本章程与社联盟总章程有冲突之处,以总章程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使用于 XXX社团,即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 XXX社团 XXX社团 这是我刚写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七:社团章程的产生和罢免 第十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部长;(三)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二条本团体的主席、部长,副主席、副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对团内事务和人际有良好的处理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问题八:hiphop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为自愿结成的学校性团体。 第二条 本社团的宗旨是:发扬 hip-hop文化 展现嘻哈风格。 第三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 开展理论学习,进行学术交流;(二) 聘请专业人士举办授课; (三) 开展文娱校园活动;(四) 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互访。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会员入会、退会自由。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二)承认本社团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二) 热爱音乐、街舞事业,肯于钻研;(四)热心社会公益,乐于服务社会; (五) 积极要求上进,志于提高自己。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会书面申请;(二) 社团审核; (三)社团接到申请后,于七日内做出决定。审核未被通过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共享本社团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四)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五)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六) 由本章程、会员大会决议、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 承担社团安排或委派的任务; (四) 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五) 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由本章程、会员大会决议、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会员经向社团秘书部提交书面声明后即可退出社团。会员在学期注册期内,经催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团委会决定可予以除名: (一) 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二) 故意损害社团权利、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三) 社团活动无故不到三次或一年累计五次的;(四) 其他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的; 会员被除名的,自除名决定公布之日起即丧失会员资格。当事人被除名后,七日内可要求主席团复议一次,主席团的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多数的会 员出席。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提名的各部门负责人; (四)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 决定终止事宜;(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社团团委会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 社团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二) 检查会员大会、社团团委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 主持社团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社团团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 协助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年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部门开展工作; (三) 协助团委会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 社团团委会下设: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受主席团领导。 (一) 组织部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运作。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二) 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纳新。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三) 秘书部负责社团事务性工作。设部长一人;事务、财务、宣传、外联副部长各一人;干 事若干。 第十七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 问题九:大学社团章程字体一般是什么格式的 五号字 宋体 问题十:社团章程怎么写 10分 湖南工学院三国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三国社会学研究协会;简称:三国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协会类别为学术类;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院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研究东吴西蜀,研究文学史学,研究经营管理,研究创业守业,研究做事做人。 第四条 本协会是湖南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成员,接受湖南工学院团委和院社团联合会的领导、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1.对三国知识的学习。(非集体活动) 鼓励引导会员读《三国演义》《三国志》《易中天品三国》,选读其他有关三国的史书掌握最基本的三国知识。作用:培养会员的阅读能力,文学素养,分析能力和一丝不苟的钻研精神。 2.对三国知识的表达。(集体活动) 要求会员轮流讲解《三国演义》,讲出故事中的哲理与策略,适当联系历史知识。抛砖引玉,随时组织辩论、讨论,对某个人物、某一事件深入挖掘。经常组织会员用三国内容写作、投稿,可以写三国论文、故事、剧本等。作用:培养会员的演讲、应变能力,写作能力;促进道德教育;有利于会员增强防范意识,适应社会,和谐人际关系。 3.升华三国的现实意义。(集体活动为主) 要求会员阅读与三国有关的经营管理类书刊,探讨一些具有可行性和时效性的经营管理的方法。共同学习创业成功的曹操、孙策、刘备、司马家族及守业有效的曹丕、孙权身上的闪光点。共同了解、深思守业失败的刘备、刘禅等人的失败教训。作用:初步培养会员的经营管理能力,培养正确的守业观,培养自主创业的意识。总之,对大学生毕业后的前途能够产生积极影响。 4.有效利用网络资源。(非集体活动) 鼓励、组织会员积极到互联网上查找三国资料;加入有关三国的QQ群参与群聊;到有关三国的贴吧看贴,发表言论;创建以三国为主题的博客;今后有条件可以建立网站。作用:开拓会员视野引导会员正确对待和利用网络,改变某些会员不良的上网习惯。同时对湖南工学院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5.应用到文艺上。(集体活动为主) 编排三国短剧、三国相声,鼓励学习、演唱有关三国的歌曲,校内外文艺晚会选送节目。作用:发现或增强会员的表演能力,陶冶情操。 6.其他活动。(集体活动为主) 协会成立后根据会员意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作用:培养会员的创新精神、组织能力。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湖南工学院学籍,学籍情况特殊时,由会员大会根据情况解决; 2.承认本协会章程; 3.具有一定的责任心。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入会申请。 2.经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 3.交纳会费。 4.颁发会员证书。会员证书由协会印制、颁发。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协会决议事项的表决权,要职的当选权; 2.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4.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享有受奖励权; 5.免费阅读协会内部的书籍资料; 6.经协会委托搞外联活动,所有参与者共获取总赞助资金的20%;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规章制度办事; 2.维护协会声誉与合法权益; 3.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4.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根据入会时间及活动退一部分会费。 第十......》》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以下不属于社会团体的章程的是( )
【答案】:D团体的分立、合并不属于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包含的内容。 本题是对社会团体的章程的考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几个事项:(1)名称、住所;(2)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3)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4)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5)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6)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7)章程的修改程序;(8)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9)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国康复医学会的组织章程
总则第一条名称:本会定名为中国康复医学会(英文译名:Chinese Association of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缩写:CARM)。第二条中国康复医学会是由全国康复医学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公益性、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康复医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发展康复医学事业的社会力量。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贯彻国家卫生工作基本方针,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康复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专业人员的成长和提高,为卫生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第四条本会接受卫生部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同时接受国家民政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2号,邮政编码:100029。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一)传播科学精神和思想,普及康复医学知识,举办科技展览,推广先进的康复技术和方法;(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三)举办康复医学继续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四)出版康复医学专业书刊及相关音像制品;(五)开展科学论证和科技咨询,提出政策建议;(六)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康复器材标准及产品质量认证、康复医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及资格评审;(七)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康复医学团体和专业人员的友好往来;(八)认定个人及团体会员资格,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九)举荐、表彰和奖励优秀科技人才及成果;(十)反映康复医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康复医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十一)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引导和规范康复医疗机构的运行和发展;(十二)兴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从事康复医疗、教学、科研或其他相关专业,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四)热心支持本会建设和学科发展,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学会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四)团体会员条例另定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有关活动;(三)获得本会信息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主动宣传康复医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就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特殊情况酌情做个案处理。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会的发展规划;(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十)决定荣誉职务的授予;(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地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如秘书长为兼职,则设立专职副秘书长);(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为中国康复医学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须经常务理事会委托,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兼任。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二)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代表理事会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协调与挂靠单位及有关方面的关系;(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三十条本会会长为学会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报中国科协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全国学会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代表理事会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第三十二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协调与挂靠单位及有关方面的关系;(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专业委员会三十三条专业委员会是本会根据学科发展和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会员组成的特点而设立的专门促进康复医学相关专业发展的分支机构,是本会的组织基础。第三十四条专业委员会接受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委员会名称前必须冠以本会全称,不得直接冠以“中国”字样。第三十五条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该专业已被确认为康复医学的分支学科或专业技术领域,其活动内容和业务范围原则上不与本会所属其他分支机构重复交叉或相容;(二)有公认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以本会会员为主的专家学者群体;(三)能独立开展相应的业务活动及接受总会委托的相关职能;(四)有合法和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五)有规范的名称和固定的住所;(六)有符合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第三十六条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须经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提出登记申请。经民政部批准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第三十七条专业委员会必须严格遵守本会章程,接受本会领导,执行本会决议。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制定工作条例,但不得另定章程。第三十八条专业委员会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长期不开展活动及损害本会利益和声誉者,经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对主要责任者解除聘任直至注销登记。第三十九条为保证专业委员会能正常开展活动,如果需要,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对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予以变更,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应予无条件支持并协助办理工作及财务移交。经费及资产管理第四十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一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四十二条本会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三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四条本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五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中国科协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四十六条本会合法收入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章程修改程序第四十七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10名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或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修订提议并形成决议,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科协审查批准、民政部核准后生效。终止程序第四十八条如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第四十九条本会终止协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科协审查同意。第五十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中国科协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一条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五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中国科协和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宗旨相关的事业。附则第五十三条本章程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并结合本会实际情况修改,经2007年10月17日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五十五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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