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改革方案)
本文目录
-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改革方案
- 如何有效推进企业工资改革
- 如何进行国有企业薪酬改革
- 中国工资改革的最新政策
- 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四、特区津贴制度与实施
- 个税改革方案即将出台 6年未变的3500元起征点该上调了!
- 2021工资调整方案套改表
- 国家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是什么
- 2023年退休工资新政策
-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改革方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适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二)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三)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四)坚持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五)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 (一)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资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1.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2.薪级工资。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附表一至表三)。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4.津贴补贴。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是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偿。艰苦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属于财政支付的,由中央财政负担。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管理。(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其功能、职责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单位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三)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2.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3.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4.调整津贴补贴标准。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及调控收入分配关系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四)完善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1.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采取一次性重奖以及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逐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2.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多种分配形式,规范分配程序,合理确定收入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五)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实行工资分级管理,明确中央、地方和部门的管理权限,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规范工资收入支付方式,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宏观调控机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纳入调控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纪律惩戒措施,维护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 (一)新聘人员工资待遇。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长学制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工资待遇可适当提高。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定级时薪级工资适当提高。其他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由聘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二)部分行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地质、测绘、交通、海洋、水产、民航等行业事业单位中野外、水上作业工作人员以及飞行人员的工资标准另行制定。体育运动员仍实行体育津贴奖金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三)离退休人员待遇。截至2006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当增加离退休费。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离退休人员,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相应调整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纪检、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共同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凡违反政策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者责任。同时,要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如何有效推进企业工资改革
一、工资改革前的准备工作 (一)工资改革的宣传工作。在工资改革方案设计之初,一定要做好改革的宣传工作。在许多时候,员工对工资改革的认识存在偏差,大多数员工并不关心改革的总体方案,而是关心自己的在改革后能有多少变化,是涨了还是降了。通过宣传,让员工能够理解工资方案不是解决员工工资谁多谁少的问题,也不是解决涨不涨工资的问题,而是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分配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二)结合工资改革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确立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这是关系到改革成败的最重要的一步基础工作。1.淡化公司人员“身份”,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建立以岗位价值与工作绩效相结合的薪酬支付体系,以岗定薪,岗变薪变;2.充分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加大绩效工资所占薪资总额的比重,强化工资分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3.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为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基层单位、一线艰苦、科技、关键岗位的激励力度。 (三)结合确立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做好调研工作,为下一步的方案设计和实施提供参考依据。但须注意的是对于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应分开了解他们的意见和接受能力,以免因历史的沿革问题造成一些不稳定因素而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 (四)做好岗位等级评估。以岗定薪是确立的基本原则,岗位等级评估就是将公司范围内的岗位进行大致的划分,对照岗位职责、技术含量、绩效产出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比对、分析并进行等级的划分,确保评估结果与各类别岗位工作实际大致一致,才能确保新方案的公平性。 二、工资改革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可行性分析也就是在工资改革的基本框架确立后,进行反复地测算、比较,一方面对工资总额宏观控制情况进行预测;另一方面对员工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分析,避免改革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波动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一)模拟套改。 根据工资改革的基本框架,结合员工岗位等级评估结果,确定员工工资所对应的等级,模拟套改员工的工资。 (二)套改结果分析 .套改结果分析就是对套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作为企业工资改革决策的依据。 1.工资总额变动情况分析。模拟套改后,对工资总额进行测算,对工资总额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从宏观上调控改革方案。工资总额有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营成本及人员状况,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因素,确保工资总额的变动是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是套改结果分析的关键所在。 2.员工工资变动情况分析。在套改过程中,须对员工的工资水平变化值进行密切关注,人员按不同划分标准进行分类,进行比较,重点是群体差异分析,但对个别个体差异度较大的情况也须进行细致分析,尽可能进行修正,这样做的好处是能让员工接受工资改革方案,平稳过渡。 三、坚持在民主程序的基础上推进工资改革 改革的基本框架在经过反复测算及分析后就可以确立工资改革方案,由于工资分配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所以,一定要坚持走民主程序来推进改革,这是确保能否有效推进并平稳过渡的关键所在。 1.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的参与作用,广泛吸纳职工建议,使方案能够体现广大职工的意愿。 2.工资改革方案的最终确立是必须经职代会的审议后才能实施。 3.在企业内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企业的分配制度。
如何进行国有企业薪酬改革
要建立现代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必须对现行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到与现代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差距。才能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一、 目前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国有企业工资水平与市场价位脱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大部分企业在工资水平方面存在“一高一低”的现象,即一般职位的员工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而关键、重要职位员工的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这种状况对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极为不利。企业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的严重脱节,造成了企业关键、重要职位上的人才大量流失。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被调查企业中,51%的企业存在技术人员流失现象,13%的企业存在管理人员流失的现象。其中,人才流失程度较严重和非常严重的企业高达39%。这种状况致使企业想留的人留不住,想用的人招不来,想分流的人分流不出去,导致劳动力需求配置结构不合理。2、职位的工资不能正确反映职位价值的大小。在国有企业中,行政职务的大小、学历职称高低、工龄对工资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而对不同职位的价值重要性不足。员工因为级别不同而获取不同的年底奖金,由于级别评定只与学历、职称有关,所以能力强而学历低、核心骨干会感到极度不公平,导致人才的严重流失。3、缺乏规范化、定量化的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使分配的激励功能不足。员工积极性的调动、工作热情的维持与企业激励员工的措施直接相关。国有企业在绩效考核中仍沿用传统的、以经验判断为主体的绩效考核手段,职工个人的收入与贡献大小不紧密,不同程度地存在平均主义,从而使企业的激励体系缺乏针对性、公平性、导向性,不能有效地促动员工围绕企业的战略与目标开展工作。4、分配方式仍然比较单一,长期激励不足。从国企现行情况看,对资本要素参与分配比较重视,而对技术要素、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重视程度不够,且较难兑现。对员工尤其是经营者和企业的核心骨干的长期激励不足,没有建立利益共享的机制,很难使员工为企业长远利益着想。二、国有企业薪酬改革对策1、建立以职位工资制为主的薪酬体系所谓职位工资制,是首先对职位本身的价值作出客观的评价,然后根据这种评估的结果赋予任职者与其职位价值相当的薪酬。建立以职位工资为主的薪酬体系主要通过以下步骤来完成:第一步:工作分析工作分析是薪酬管理的基础。进行工作分析必须以公司经营战略、组织结构、业务流程为大前提,在流程分析和人员分析的基础上,明确职位的职责、工作关系、任职资格及考核标准,最后形成职位说明书。第二步:职位评价职位评价职位评估是一套“因素提取”并给予评分的职位价值测量工具。它是在职位分析的基础上,对职位本身所具有的特性(比如职位对企业的影响、职责范围、任职条件、环境条件等)进行评价,以确定职位相对价值的过程。职位评价重在解决企业内部公平性问题。它有两个目的,一是比较各个职位相对价值的大小,得出职位等级序列;职位等级常常被企业作为划分工资级别、福利标准、出差待遇、行政权限等的依据,甚至被作为内部股权分配的依据,而职位评估则是确定职位等级的最佳手段。但国有企业仅仅依靠职位头衔称谓来划分职位等级,而不是依据职位评估,这样有失准确和公平。在一个集团公司下属的企业之间,尽管都有财务经理这个职位,但由于企业规模不同、该职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不尽相同,所以职位级别也不相同,待遇自然也不同。但在国有企业大多数情况下是相同的。二是为进行薪酬调查建立统一的职位标准,消除不同公司间由于职位名称不同、或即使职位名称相同但实际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不同所导致的职位难度差异,使不同职位之间具有可比性,为确保工资的公平性奠定基础。目前应用最为广泛、最精确、最复杂的职位评估方法是因素评分法,又称要素计点法、点值法等。比较复杂和科学的,是计分比较法。它首先要确定与薪酬分配有关的评价要素,并给这些要素定义不同的权重和分数。世界最著名的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如HAY、CRG(后与Williamm Mercer合并)、Watson Wyatt等,都是采用此类方法。在美世的“国际职位评估系统”中,4个评估因素分别为影响、沟通、创新和知识。第三步:建立适合于公司业务要求内部薪酬结构在确定人员工资时,往往要综合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其职位等级,二是个人的技能和资历,三是个人绩效。在工资结构上与其相对应的,分别是职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在更多的时候,将前两者合并考虑,作为确定一个人基本工资的基础。绩效工资分为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短期激励主要以月度、季度和年度奖金的方式发放。长期激励主要以延期支付的方式和股权激励的方式为主。2、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企业在确定薪酬水平时,需要参考外部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公司可以委托比较专业的咨询公司进行这方面的调查。外企的薪酬调查咨询公司,主要有William Mercer(伟世顾问)、Watson Wyatt(华信惠悦)、Hewitt(翰威特)几家。国内的薪酬调查咨询公司主要有外企太和等。 薪酬调查的对象,最好是选择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同行业的类似公司,重点考虑本公司员工的流失去向和招聘来源。薪酬调查的数据,要有上年度的薪资增长状况、不同薪酬结构对比、不同职位和不同级别的职位薪酬数据、奖金和福利状况、长期激励措施以及未来薪酬走势分析等。在分析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后,根据企业的薪酬策略选用不同的薪酬水平。在薪酬策略上,企业可以选择领先策略、跟随策略。3、建立技术与管理并重多种发展通道的薪酬体系 在传统等级薪酬结构下,员工的薪酬增长往往取决于个人职务的提升而不是能力提高,因为即使能力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是在企业中没有出现职位的空缺,员工仍然无法获得较高的薪酬。而在技术与管理并重多种发展通道的薪酬体系设计下,员工只要注意发展企业所需要的那些技术和能力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样,员工就不需要为了薪酬的增长而去斤斤计较职位晋升等方面的问题,向员工传递一种以绩效和能力为导向的企业文化,来引导员工们之间的合作和知识共享,以此来培育积极的团队绩效文化,从而大大地提升了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4、推行基于EVA的年薪制和股权激励机制企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对他们的贡献和成绩予以回报;对他们的失误应承担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
中国工资改革的最新政策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 求助百科名片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一规定奠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今后改革和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归并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 将基本工资确定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的工资差距;强化工资级别与待遇挂钩;在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以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目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一)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套改工资的办法 (三)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四)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三、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的实施(一)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 (二)机关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三)正常晋升工资办法 (四)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工资待遇 调整相关四、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五、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六、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相关七、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八、实施时间 九、经费来源 十、组织领导与实施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一)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套改工资的办法 (三)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四)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三、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的实施 (一)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 (二)机关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三)正常晋升工资办法 (四)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工资待遇 调整相关 四、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五、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六、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相关 七、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八、实施时间 九、经费来源 十、组织领导与实施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展开本段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公务员工资改制《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实施范围与对象 (一)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 公务员级别工资标准表 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2、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向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二)套改工资的办法 1、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3、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任命的职务,以2006年6月30目的职务为准。2006年7月1日后变动了职务的人员,按6月30日的职务套改后,再按职务变动规定确定工资。 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4、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任职的人员,如实际任职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任职年限为11年)。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5、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工作年限为11年)。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女职工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不予扣除(下同)。 6、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7、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人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8、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2006年6月30日前已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如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可按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套改确定工资;转正定级后可执行副科及以上职务层次工资待遇的人员,按任职年限5年以下进行套改(仅用于确定工资待遇,不作为确定职务的依据)。 (三)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以下简称为“滚动升级”)。滚动升级执行时间,按套改年限或任职年限确定。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及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受处分(处罚)按规定须低定级别的人员,先按低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低定。 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因受处分不评定等次的公务员,其确定“滚动升级”的规定年限须扣除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对考核不称职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或受撤职处分的人员,按新职务确定能否“滚动升级”。 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4、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四)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2、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合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初中毕业生二十七级1档;高中、中专毕业生二十七级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二十六级2档;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1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本段三、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的实施 (一)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 1、调整机关工人基本工资结构。 技术工人仍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三项调整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两项。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量确定,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二个技术职务设置,分别设若干工资档次。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水平高低确定,一个技术等级(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普通工人仍实行岗位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项调整为岗位工资一项。 2、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机关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两年可在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机关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1、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职务)是指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评或聘用规定,经考核聘用并兑现了工资的技术等级(职务)。只取得技术等级证书,单位未予聘用和兑现工资的,不作为套改依据;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从聘用或兑现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的当年起计算。经组织批准调动或调整岗位的技术工人,在同一技术等级工作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学徒期、熟练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技术工人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时,现任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与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 2、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套改年限确定。套改年限的计算办法与技术工人相同。 (三)正常晋升工资办法 1、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累计两年为合格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如增资额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 2、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执行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3、普通工人经考核转为技术工人后,根据本单位同等条件技术工人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工资。 (四)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工资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学徒期、熟练期制度,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专(含技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40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670元;学徒期、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定级工资按下列标准执行: 1、技术工人岗位。初中毕业生执行初级工1档,高中、中专(合技校)毕业生执行初级工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初级工3档,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行初级工4档。 2、普通工人岗位。初中毕业生执行普通工1档,高中、中专(合技校)毕业生执行普通工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普通工3档,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执行普通工4档。 本段调整相关 四、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岗位津贴制度。我省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另行下发。省直机关按国家规定将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具体办法在省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方案中明确。 (一)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国家将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二)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国家统一规范办法下发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 五、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六、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本段其他相关 七、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一)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任职务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如现任职务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套改级别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二)广州、深圳市的公务员,按下列职务对应关系确定职务工资:市级正职、市级副职、局长、副局长职务分别相当于国务院部委的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处长及以下职务与国务院部委及省政府厅局的相同。级别工资按下列办法确定:市级正职、市级副职分别按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套改,局长、副局长在分别按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套改级别的基础上高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处长及以下职务人员按国务院部委相同职务人员套改。 上述城市机关的巡视员、副巡视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厅局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在分别按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套改的基础上高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 省政府直属副厅局机构的有关人员,工资改革时比照广州、深圳的办法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上述高定级别人员调离此类单位或岗位后,按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级别工资。 (三)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仍保持荣誉的,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适当高定工资档次,其中,原高定一个职务工资档次的,可高定一档;原高定两个及以上职务工资档次的,可高定两档。因不同事迹受过多项荣誉称号且高定过两个以上职务工资档次的人员,其高定的工资最多不超过两个档次。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工资。 (四)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规定的浮动及固定工资政策继续执行。在工资套改时,已经按国发7号等文件规定固定晋升工资档次的人员,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高定一个工资档次。 (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受过行政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人员工资套改问题。 1、受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如套改级别为本职务最低级别,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工资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工资档次。 2、受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机关工人,在套改的岗位工资基础上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岗位工资在第4档以下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 3、被判处劳动教养、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处罚期满由单位接收分配工作且仍在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在按新确定职务套改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人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后再低定一档,如套改级别为本职务最低级别,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工资基础上低定两个级别工资档次,级别工资档次在3档以下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机关工人在套改的岗位工资基础上降低四个工资档次,岗位工资在第5档以下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 (六)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公务员在取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如其基本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 (八)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年度,公务员不能计算为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机关工人不能计算为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九)若干具体问题。 1、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在其工资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办法执行。 2、工资关系未转入现所在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将工资关系转入后,再参加工资改革。 3、实施公务员法后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人员,根据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的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套改级别工资。 4、按照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从事业单位、企业调入机关的人员,根据调入后本人所任职务,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级别工资。 5.截至2006年6月30目按规定应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除经组织批准留用外,均按退休人员相应增加退休费。 八、实施时间 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九、经费来源 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 十、组织领导与实施这次工资制度改革 省直单位由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各市、县(区)如何实施,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工作人员增加工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附表七至九)。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不得自行其是,额外增加工资。同时,要切实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进行。本实施意见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四、特区津贴制度与实施
(一)特区津贴制度1.经济特区建立特区津贴制度。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特区津贴暂按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现工资高出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水平确定。2.在经济特区之间调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特区津贴按调入单位的标准执行;调离经济特区后,其特区津贴即行取消。3.特区津贴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安排,各经济特区不得自行调整。4.特区津贴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实施。(二)特区津贴的实施1.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特区津贴的实施海南、厦门、珠海、汕头的特区津贴总体水平,根据全部工作人员套改后国家核定的保留工资数额确定。凡工资套改的增资水平超过国家的规定的经济特区增资数额的,在特区津贴标准中相应核减。特区津贴的发放,要适当拉开差距,不得平均发放。特区津贴标准,由特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报人事部核批。2.深圳特区津贴的实施鉴于深圳经济特区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工资标准以及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不同于全国,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深圳经济特区的特区津贴总体水平按全部工作人员套改后国家核定的保留数和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增资数额确定。特区津贴的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深圳特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报人事部核批。
个税改革方案即将出台 6年未变的3500元起征点该上调了!
我们平常所说的工资指的是税前工资,要先扣除五险一金,剩余的钱超过3500元就要再扣 个税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嫌五险一金负担太重了,但是却很少有人提及个税负担太重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只能说明你的工资太低了。 我们缴的五险一金虽然多,但是都关乎到自己的利益,比如退休后能领养老金,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生孩子有生育津贴,而且公积金中的钱也非常实用。 此外,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有上限和下限,如果你的工资涨到一定阶段,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就不再上涨,比如北京地区如果你的工资达到平均工资的3倍,即7706*3=23118元,那么缴费基数就定格在这里,工资再多也是按照23118元去缴五险一金。 个税起征点3500元执行六年未调整 个税就不同了,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七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将工资水平分为七档,工资越高税率也就越高,比如1级的税率只有3%,7级的税率就高达45%,将近一半的工资都要拿去缴税。当然了,如果你的工资扣完五险一金之后还不到3500元,就无需扣个税了。 说起个税起征点,最近一次的调整还要上溯到2011年9月,个税免征额由2000元上调至3500元,如今已经过了整整六年,老百姓的收入水平了有了显著的提高,个税收入也在连年上涨,2017年增幅高达17.1%,但是个税起征点却迟迟没有调整,这显然就加重了职工的负担。 这六年期间无论是GDP、物价、工资水平都大幅上涨甚至是翻了好几倍,但个税起征点却一直定格在3500元。2011年3500元的收入算是中高收入了,2017年却属于中低收入,让大批低收入的人去缴个税显然不合适。 除了个税之外企业税也很高。还有一个数据是,近年来全球很多国家的企业税率都在下调,只有中国的税率维持不变。税负太重会拖累经济发展,只有减税才能促进经济增长。 个税改革方案迟迟不出台 个税改革方案一直在酝酿之中,去年底就曾有媒体曝出个税改革立法有望在2017年上半年推出,然而现在一年都过去四分之三了,个税改革仍然蒙着面纱不肯露面。 虽然改革方案没有出台,但是改革方向已经透露了出来,主要有三点: 一是提高个税起征点 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合当前老百姓的真实收入水平,税务负担非常大,因此起征点下调是理所当然,但是至于调到多少还很难说。有专家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上调至1万元甚至2万元以上,让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免缴个税,让高收入人群去缴个税。但分析师认为,上调幅度到2万元以上有点太夸张了,但是5000-8000元的水平还是有可能。 二是下调税率 主要是下调中低收入人群的税率,我国现有的个人所得税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3%-45%,对老百姓来说偏高,而且边际税率在全球来说都处于领先位置。其实个税起征点提高后,相同的工资对应的税率本来就会下降,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三是建立分类征收和税前扣除机制 这是个税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最复杂的一项。现在的税收制度是针对所有人的,不管你有钱没钱、经济负担大还是小,只要税前工资一样,扣除的个税就是一样的,但是每个人的情况都不相同,所以建立分类征收和完善税前扣除机制就变得很重要了。 哪些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呢?首套住房 按揭 贷款 利息、子女教育、赡养老人这三方面的支出很有可能被纳入税前扣除部分,对于房奴及养老育儿压力较大的工薪族来说,能减轻不少负担。 分析师认为,不管个税怎么改革,只要目的是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务负担我们就欢迎,也希望改革方案能早日出台。
2021工资调整方案套改表
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将被重组或剥离。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40元至830元分别提高到113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工人由现行的70元至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扩展资料即将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涉及到的主要是那些在分类改革中得以保留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实施指导意见》,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被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在公益性事业单位中,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也就是说,以后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工资将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2009年初,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个省(市)开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据媒体报道,此项试点遭遇事业单位的强烈抵制和反弹,到2010年末,五省市依然没有给出具体的实施方案。2009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三步走”策略,要求在2010年1月1日所有事业单位都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然而在2010年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制度,“三步走”进度放缓。近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起草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就将出台,事业单位改革再次踏入“深水区”。
国家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是什么
公务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最新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 按照国家规定,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岗位津贴制度。我省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另行下发。省直机关按国家规定将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具体办法在省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方案中明确。 (一)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国家将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二)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国家统一规范办法下发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 (一)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 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2、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向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二)套改工资的办法 1、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3、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任命的职务,以2006年6月30目的职务为准。2006年7月1日后变动了职务的人员,按6月30日的职务套改后,再按职务变动规定确定工资。 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由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4、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任职的人员,如实际任职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任职年限为11年)。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现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的,其原任同级职务和较高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 5、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工作年限为11年)。 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治疗期间、 女职工产假及哺乳假期间,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不予扣除(下同)。 6、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7、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 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人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8、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2006年6月30日前已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如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可按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所对应的职务层次套改确定工资;转正定级后可执行副科及以上职务层次工资待遇的人员,按任职年限5年以下进行套改(仅用于确定工资待遇,不作为确定职务的依据)。 (三)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以下简称为“滚动升级”)。滚动升级执行时间,按套改年限或任职年限确定。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及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受处分(处罚)按规定须低定级别的人员,先按低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低定。 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后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因受处分不评定等次的公务员,其确定“滚动升级”的规定年限须扣除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或不计考核等次的年限。对考核不称职而降低一个职务层次或受撤职处分的人员,按新职务确定能否“滚动升级”。 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4、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四)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2、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合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初中毕业生二十七级1档;高中、中专毕业生二十七级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二十六级2档;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1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2023年退休工资新政策
一、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建议的《退休人员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1.调整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
2.调整范围:建国以来从企业、事业、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到社会上的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3.调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目标,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的。
4.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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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人员涨工资注意事项
①上述计算方法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仅对参数作了修改(研究调整一下数据的相关关系和连续性,因为孤立的数据是没有意义的)。
老年养老金的年龄补贴率0.25%(例,逐年降低的年龄补贴率可以用于调整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的关系及解决基本养老保险有无个人缴存的过渡性养老金问题)。劳动补贴率等于劳动退休金百分率50%(例)。
劳动退休金的多少是看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多少。劳动退休金百分率可以取1.0%或1.2%或1.4%值(例),其中取1.0%值为大部分退休人员降低目前养老金水平,取1.4%值为大部分退休人员提高目前养老金水平。但是其结果是公平的,要多大家都多,要少大家都少,要适合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可以有效的控制养老金缺口的大小。
个人储老金的多少是看个人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多少,个人账户储存额是个人缴存部分,如同银行储蓄。由于个人缴存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才有的,以前没有的可以通过年龄补贴率进行调剂。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例)为增加值。
公式中:65为老年年龄;76为人口预期寿命;12为一年十二个月。
②原个人养老金数值小于计算值,按计算值计发个人养老金数额;原个人养老金数值大于计算值,按计算值+(原个人养老金数值-计算值)/2的数值计发个人养老金数额作为目前状况的一种“提低控高”方法,长远目的是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
③月老年养老金与年龄和工龄有关;劳动退休金是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劳动退休金就多,参加社会劳动时间短,劳动退休金就少;个人储老金是“多缴多得”,“少缴少得”。
警察工资改革方案
法律分析:建立单独的警察工资制度,落实中央关于警察工资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部队的要求。
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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